摘要:国民经济水平的有效提升促进了各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的发展势不可挡,建筑施工企业数量日益剧增,其企业税负进一步增加了国民收入,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了力量。为了更好的推动各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税制进行了改革,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该项改革对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重大影响。本文首先对营改增进行简单概述,针对其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探讨有效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企业税负;有效对策
自市场经济改革之后,国家加大了对各行业发展的重视,为减少企业的重复纳税,近几年先后在各行业实施了营改增的税制变化,营改增对企业税负有着重要影响,既对企业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相关制度尚不完善也出现了一些消极的作用。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对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更加明显,现将对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的税负影响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了几点个人建议,望同行业借鉴和参考。
一、营改增带给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变化
(一)改变了纳税主体
建筑工程建设采取总包、分包等方式进行建筑施工,采用营业税制时,纳税主体为总承包人,分包人的缴税部分由其在申报缴纳税金时扣除;然而采用增值税制后纳税主体增加,纳税主体既有总承包人又包含分包人,他们根据各自的税项进行申报[1]。
(二)纳税税率有所改变
采取营业税税制时,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率为3%,而营改增之后税率有所增加,目前增值税的税率为11%。营改增对纳税税率有较大的改动,相应的纳税金额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三)申报纳税额有所改变
由于营改增税制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申报纳税额发生了较大变化,采用营业税税制时,扣缴义务人为总承包人,其申报纳税额中不包含分包和转包金额,因此需要在申报纳税额之前对施工单位间工程收入进行划分。而采用增值税税制后,申报纳税额由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额可抵扣进行税额,因此纳税金额中不包含进项税额。
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一)机械设备租赁增加了企业税负
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动产租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因其增值税率较高同时很多设备是在税制改革前购买的,没有进项税作为抵扣,因此对机械设备进行租赁时会产生较高的税负。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状况,租赁企业大多放弃了一般纳税人资格,施工企业进行机械设备租赁时,动产进项税随之减少,从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税负。
(二)营改增提高了建筑施工成本
建筑施工需要大量的材料消耗,购买建筑材料将花费较多的费用,因此建筑材料发票的获取成为成本控制的关键。但是由于材料选购有较多的合作企业,不免会出现虚假发票问题,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其经营存在较多的不规范现象,在发票问题上会造成较多的问题,没有合格的材料发票施工企业成本会有所增加,相对建筑材料价格较高[2]。
(三)人工费用增加企业税负
建筑施工的人工费,一般是指在施工中雇佣农民工的费用,比如说在施工中会用到木工班、架子班、钢筋班、泥工班等,这些工人需要从劳务公司进行聘用,当他们完成施工作业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费用,同时向劳务公司索要相应的发票。由于劳务公司需要交纳较多的增值税,同时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劳务公司税负增多,为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劳务公司将税负转嫁到了施工企业,从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税负。
(四)营改增减少了部分重复交税
营改增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企业税负,但是总体而言它带给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多。由于营改增之后,施工企业长期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得以解决,很大的促进了施工企业的有效发展。一方面,对于建筑材料的选购,其增值税可相应的抵扣进项税,避免营业税税制下重复缴纳税款的问题,减少了材料购买环节的缴纳税额。另一方面,建筑施工往往采取包分制度,采取营业税税制进行纳税金额计算时,需要在总包款中减去分包款之后再对应营业税率进行计算,其中包含的各项材料款项都不给予抵扣,而增值税税制下,纳税主体既有总承包人又包含分包人,他们根据各自的税项进行申报,且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避免了重复交税现象的再次发生。
三、营改增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原因
(一)增值税不能抵扣既有资产的进项税额
营改增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负担,但是由于相关的政策规定还不完善,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不能抵扣既有资产的进项税额,造成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增加。尤其是发展时间较长的施工企业,其机械设备置办较为齐全,具有的固定资材较多,且都已列入企业的成本科目,因此对于该部分既有资产进行纳税时,其进项税额不允许由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这无疑增加了施工企业的税负[3]。
(二)建筑施工企业部分成本无法抵扣
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增加的一项主要原因,在于较多的施工成本无法抵扣,造成缴纳的增值税额较多,增加企业税负。由于建筑企业实际的经营过程比较负责,对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等购置上会接触各种各样的合作企业,对于发票的获取和管理较为困难。比如说,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发包方提供劳务后,由销项税额将部分进项税加以抵扣,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发票往往获取困难,或者出现一些不规范现象,造成部分成本难以抵扣。
(三)能够对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的销项税额较少
增值税税制与原有的营业税税制存在的最大差异,就是可以通过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减少了重复交税的发生,然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人工成本在企业的成本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占有比例达到50-60%左右,而且人工成本无法计提,这就造成了进项税抵扣困难。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对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的销项税额较少现象,造成很多施工企业选择劳务公司进行劳务外包,但是该种方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四、减少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有效对策
(一)合理选择供应商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难以提供进项税额抵扣保障,因此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尽可能的避免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建筑材料的采购对象以一般纳税人为主。与此同时,供应商的信誉问题是选择过程中十分关键的因素,在对供应商进行选择时,要寻找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减少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从而造成进项税额抵扣难以实现。
(二)调整企业的经营模式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盈利能力一般,往往企业发展依靠劳动投入来获得,这种低附加值的经营模式太过单一,税收制度实现营改增之后,由于销项税额太少而造成税负增加,因此应对企业的经营模式进行调整,改变单一的经营方式,实现企业的多元化发展。一方面,购置先进的机械设备,在更新技术的同时增加部分销项税额。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的产业链应不断的拓宽,增加附加值较高的建设
项目[4]。
(三)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税制改革的推进,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难度也相应的加大,如果财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较低,不能及时掌握营改增之后所面临的一系列财务计算问题,企业税负也会出现增大的情况,因此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至关重要。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相关的专业培训,提高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对改革后的增值税计算充分掌握。
五、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针对营改增后出现的企业税负增加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应给予高度重视,通过合理的选择供应商、调整企业经营模式、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等有效途径,避免税负增加现象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2]姜涛.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建筑施工,2013 (06): 557-560.
[3]赵安.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和会计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