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受聘人员): 身份证号: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2023年10月5日起至2023年10月4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为我园厨师工作,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2、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4500元人民币(基础工资3800元,绩效工资700元),寒暑假不休,发12个月工资。如果乙方请假,则扣发请假当天工资额。
3、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幼儿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饭软硬适当,花色品种多样,促进幼儿的食欲,保证营养的质量。
4、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把好食物的验收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5、注意个人卫生,上班要穿着干净、整齐,定期进行体检。
6、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作息制度,按时将饭菜备好。
7、虚心听取意见,服从园方安排和管理。
8、积极参加园方安排的其它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9、乙方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如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三、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患有不适应工作的疾病或技术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从2023年10月5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