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的基础教育财政政策
据统计,美国少数民族学生人数占公立学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1986年为30%,到了1997年已经增加到37%。其中,非裔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7%,成为最大的少数民族学生群体。而西班牙裔和亚洲裔则为增长最快的群体。美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学校对于残疾人有接受的义务,要求学校在开展普通教育的同时兼顾残疾学生的教育。美国基础教育要满足各群体学生的不同要求,而学生的多样性需要对基础教育、教育财政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只有有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满足这些需求。美国的教育券发放有一条规定对殖民地地区的倾斜,这部分地区将获得多余其他地区30%教育券发放量。
二、美国针对移民的基础教育财政政策
美国作为移民大国非常重视对移民子女的教育投入,主要是因为充足的教育经费,据统计美国教育经费占GDP比例6%以上,远远高于我国4%的投入,充足的教育经费为其对外来移民子女的教育投入奠定了基础。此外美国作为移民国家,其人口构成也比较复杂,包括亚洲人、非洲人、欧洲人和拉丁美洲人。这些外来移民占美国人口的大部分,其生存与发展也备受美国政府的重视。因为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就要加大对他们的关注,特别是对他们子女教育问题的关注。而教育财政作为教育的重要因素,自然也应该受到关注。对于外来移民的关注不仅由于社会因素,也拥有更多其他因素。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往往是基于各种利益基础的,对于外来移民子女的重视也不例外。因为重视对移民子女的教育,投入大量经费支持移民子女基础教育,除了能够维持社会稳定外,还能帮助美国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人才。子女教育问题一直是外来人口特别关注的问题,美国重视移民子女,帮助移民子女解决基本的教育问题。这种较好的教育条件,能够吸引更多人移民美国。同时也能够帮助美国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因为解决了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些移民便没有了后顾之忧,能够专注于科学研究,对美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文化繁荣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此外,对于技术人员和其他行业的工作者,这种教育政策能够很好地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重视移民子女教育,加大对移民子女的教育投入,不仅有利于美国社会稳定,更有利于其经济发展,人才引进与文化繁荣。这种针对外来人口的教育财政政策,对于我们国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财政问题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三、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政策
为了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2月13日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提出了增加教育投资是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个人都要努力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1995年3月18日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新的教育经费投资体制,即以各级财政拨款为主,以依法征收教育附加费、发展校办产业、社会集资捐资、收取学杂费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并规定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为了从根本上发展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使基础教育真正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前提,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决定从1995年到2000年,利用中央普及义务教育专款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组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整个工程以政府投资为主,政府组织并动员全社会力量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基础教育事业,强化政府完成本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通过这一工程,集中有限的财力攻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投资的宏观效益。
四、我国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基础教育财政政策
目前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费用主要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各级政府负责,务工人员子女离开本地后,其义务教育经费不能够根据务工人员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城市没有将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造成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既没有户籍所在地政府的资助,也没有工作所在地政府的资助,从而导致投入其身上的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受教育的条件与质量下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缺乏专项经费资助问题的出现与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与教育财政体制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将我国公民分为“农业”与“非农业”两大类,导致城市与乡村儿童完全隔离的状况,造成城市与乡村学生获取的教育资源不均等,引发这一问题最重要的因素是教育经费资助不合理。城市由于经济发达,财政收入较多,用于教育的费用也会变高。农村因为地区落后,财政匮乏,用于教育上的投入也较少。户籍的限制造成城乡教育投入的不平等,城乡学生所受教育质量也有较大的差异。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实行县级政府负责制,这种负责制主要是针对在本地区就读的拥有本地户口的学生。其他地区的学生或者是没有本地户口的学生,不能够享受教育经费的资助。随父母进城的务工人员子女由于地区不同与户口的限制,造成他们教育经费不在城市的教育财政支出的范围内,他们所拥有的教育经费和享有的教育资源非常缺乏,导致的教育问题比较突出。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与使用进行修订,解决好教育财政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资助问题,是解决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的基础,对于推动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及“中国梦”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作用。
五、美国移民与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基础教育财政政策比较
美国针对外来移民的基础教育财政政策与我国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政策在经费总额、经费的来源构成、倾斜地区、人口构成、目的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
六、美国外来移民基础教育财政政策的启示
美国教育财政政策重视外来移民,向外来人口倾斜。对于美国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我国在处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时候也可以参考美国的经验。在教育经费的设置与安排上做适当的调整,把原来专门用于户籍所在地“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的教育经费逐步细化,增加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部分,使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有经费的保障。在细化过程中,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比重要根据流动人口的人数以及工作所在地的教育花费标准进行设置,这个比重不应有限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发达地区,外来流动人口较多,这个比例可以向上浮动;经济落后地区,外来人口较少,这个比例可以向下调节。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投入,由进城务工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政府与他们工作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共同来承担。出现教育费用缺乏问题,两地政府都要负责。这样便不会因为政策缺陷导致责任不明,出现问题双方政府都不管理的现象。因为国家针对适龄儿童义务教育经费,根据居民的户籍,划拨到每个地区。务工人员工作所在地没有接受到经费的资助,对于这些没有户籍的外来人口子女不管或者是少管。出现了户籍所在地的政府管不到,工作地政府不管的现象。因此,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经费,除了有专门的经费资助外,还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责任。这样才能够保证政策的有力实施。建立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专项教育经费,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教育问题解决,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发展,使更多的学生能够享有优秀的教育资源,不会因为经费缺乏的问题,而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同时还能够为城市的发展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的技术工人,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得到解决后可以更好地为城市的发展做贡献。美国作为移民国家在外来移民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提供专门经费支持,有助于美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我国作为人口流动大国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还存在不足。我国需要学习美国针对外来移民子女基础教育的财政政策,设立专门的教育费用,解决现阶段我国因为人口流动带来的随迁子女教育经费问题。让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促使教育向公平化与全民化发展。
作者:古翠凤辛欢陈小满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