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
一、本学期*年2月1日结束,2月2日起放寒假;下学期于*年2月22日开学,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
二、各校要认真安排好期末工作。要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总结等工作。放假前要及时与家长、社区和有关单位联系,通报学校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安排,取得家长的配合和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支持。
三、要安排好教师、学生的寒假休息和活动。寒假期间,学校要保证师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要认真贯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超前上课,继续做好学校运动场地等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学校可适当安排教师参加学习、进修、备课等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读好书和征文活动。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参加专业实习的管理,要保证实习的学生在春节期间有必要的休息时间。杭师大附属中学要妥善安排好新疆高中班学生的假期生活和节日活动,让新疆班的同学们在*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春节。
四、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和德育工作。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重点要教育学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不去营业性歌舞厅、游戏机房、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中学生去的场所。特别要强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实习的安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外出活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教育师生远离“毒、赌、黄”,过一个文明、愉快、安全的寒假。各校要安排好假期干部和教职工的值班工作(值班名单、值班电话和传真,于1月底前报我局人事处),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各校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有在建项目的学校要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要做好学校用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严格用电用火制度,严防用电设施的超负荷运转,保证水电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恶劣气候状况下的校舍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室外自行车棚、树木等的抗风雪预防和清扫工作;开学前,要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和饮水机的消毒工作。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下学期学生报到缴费时,要严格按规定规范收费。开学初,我局将进行开学工作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