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投资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同意合作建房,决定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甲方权属地块,按照政府批准的用地规划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开发,现对拟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式、开发方案、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甲方权属地块规划许可证编号: 。用地面积: 平方米:地块拟用于合作开发为商住用途的综合楼。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办上早 号土地,乙方负责投入建设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三、利益分配:
3.1 × 米,第一层为层高4.5米商用店铺,二楼至十肆层为xx 米×xx 米。房屋建成后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房屋产权,即甲方占4成乙方占6成。
3.2 已建成房产如需办房产证补地价及税费的,应根据甲乙双方所分得的房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3.3 双方对分得的房屋享有永久的使用权。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地皮产权甲、乙双方按4:6比例占有地皮产权。乙方对分得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可自行转让、出租,赠送及继承等。甲方及其亲属不得干涉。3.4如政府征收房屋,征收赔赏款按双方所占的房屋比例分配。(单间租房协议书)
四、双方责任
4.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不另将该土地与第三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如因其内部争议和其他原因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违反方须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保证其完全拥有上述地块的所有权益和保证上述地块未对外转让、抵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 在开工前甲方应协助办好所有手续,水电开户,协调好土地上的任何争议,并放好线给乙方开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3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图样要求进行施工,合作建房工期为壹年半政府行为和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时工期顺延。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资金和实力完成该合作项目的开发。
4.4 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平面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合格质量;第一层整体架空分两套高度包板4.5米高,甲方分得的楼房按 套 房 厅设计施工,电梯一部(800公斤国产品牌如佳登曼、富士通等)。装修标淮,外墙贴纸皮方块砖(同乙方外墙一致),每套房内贴(50cm×50cm)耐磨地板砖,厨房及卫生间贴(20cm×33cm)瓷片到顶,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地板贴(30cm×30cm)防滑砖,房间及厅贴15公分地脚线,墙批白色乳胶漆,每套房厨房内装水泥板煤气灶台一个不锈钢洗手盆一个,卫生间装铝合金门,入户房门装防火门,房间用木板套门,水电主线为6mm2洗手间、厨房和空调为4mm2其他为1.5mm2安装好,每套需配备对讲机门铃、网络线路和电视线路。
(4.5)甲方应在20XX年 月份前清理好现有住户搬迁工作,同时交付给乙方进场开工。
4.6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等管理工作;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然灾害除外。
五、保证金
乙方在要开始拆除旧楼时付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合作建房保证金,甲方开具收据。该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房屋主体第四层时退还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发布全面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6.2 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承担评估房产造成的1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公共设备保养费(包括电梯保养费、水箱水泵保养费等)及公共场所保养费,由甲、乙双方按物业比例分摊支付。各自分得的物业房屋维修保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20XX年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XX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