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以下产品购销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产品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甲方所售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须提供所售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单。
第三条 定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 万元,定金不得冲抵前期货款,合同履行完成后,定金抵作货款。
第四条 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为 货,交货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交货地点: 。
甲方必须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期供货,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必须提货,逾期甲方有权将产品另作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上述产品价格含装车费,不含运费及税金。
第六条 乙方不得随意减少所订购产品数量,如确需减少,数量比例不得超过总数量的30%,如超过30%,甲方有权上调产品价格。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时本合同履行期限顺延;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章) 代表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章) 法人或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