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公章的地方):
兹证明我单位**同志,因公务需要到贵处办理重新刻财务章事宜。
日期
公章
(带**同志身份证)
关于刻章介绍信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章刻制需出示以下证件:
1、上级单位介绍信(留存)
2、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二)企业单位刻制行政公章、经济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企业变更名称的,需出示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留存)
2、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4、外地企业单位刻制上述公章除上述手续外,应有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委托函或介绍信
(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公章所需证件:
1、持登记机关开具的公章刻制介绍信(留存)
2、登记证书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留存)
(四)、报关专用章刻制需凭海关的报关证、单位介绍信(留存)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五)印章遗失需要重新刻制的,除需出示相应类型公章刻制证件外,还必须有正式报刊上刊登的声明(报刊留存)。
目的: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