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住址: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定购和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乙方购买甲方库尔勒香梨和阿克苏苹果共吨左右。商定苹果(大写):件;香梨(大写)件。
(二)质量规格:苹果70#-80#果;香梨80克-100克(单粒重)。无伤果、无烂果、无严重病虫害、无严重机械伤。
(三)商定定量包装:毛重7公斤(彩板纸箱,由甲方代选)。装箱费用、内外包装及包装费用有甲方负责承担。
(四)商定价格(大写):按苹果:元/件,香梨:元/件计价。
(五)乙方预付给甲方购货定金元整(以收据为凭)。商定年月日前后装车。交发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六)甲方负责装箱,按乙方指定的定量标准,并依照本合同第(二)、(三)款质量要求和包装规格严格把关分装、打包及装车;双方互相配合,按时安排并发往水果购销合同水果购销合同。装车时抽查验收,上车后结算并付全款,其间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七)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违约,甲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本赔偿约定具有公证后的同等效力,双方一致认可。
(八)该合同一式两份,自定金交付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参照遵守。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为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