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小区智能化系统维修保养合同
工程发包单位: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单位: 洛阳安田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就其所管理的XXXX小区智能化弱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维修保养服务的地址和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小区位于洛阳市 路 号,小区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单体建筑 栋 个单元 住户;
2、甲方委托维保项目包括:楼宇门禁对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车辆道闸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对讲系统。
二、 维修保养的期限
本合同自2023年 月 日 时起至2023年 月 日 时止,有效期限为一年。
三、 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 );
2、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 ) 剩余款项在维保期满后经甲方对设备运行状态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单项维修项目材料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次月5日前划拨至乙方账户。
四、 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1、例行保养:指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养护范围定期对甲方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包括检测、调整、清洁等。
A、每周电话寻访,向甲方值班人员了解各子系统运行状况;
B、每月对机房设备巡查一次;
C、每季度对摄像头清洁保养一次;
D、每半年对系统主机拆机除尘保养一次。
2、突发及偶发的故障维修:指乙方技术人员在例行巡检时发现的故障或者甲方自行报修的故障。
A、乙方在例行巡检中发现故障,应及时会同甲方现场确认,并做好相应记录,提出维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维修;
B、乙方在接到甲方自行报修的故障通知后应在6小时内赶到现场,与甲方人员沟通确认,提出维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维修;
C、维修时限:常见故障维修应在4个小时内完成,较为复杂的故障维修时限及维修方案由乙方向甲方作出说明,由甲方进行书面确认;
D、对于重要子系统的关键设备,如果超过72小时仍然无法修复的由乙方提供替换备机,以维持系统运转,待原故障设备修复后再还原。
3、维修备件、耗材、设备的更换
A、乙方在提供维保服务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换设备、配件或耗材时需
将设备、配件或耗材的性能参数及价格报经甲方书面确认;
B、在更换设备或配件时应优先选用原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品牌、型号,
如遇市场缺货需要更换其他品牌代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持
新安装设备的性能参数不低于原有故障设备或配件;
C、乙方对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从更换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
D、乙方在维修故障过程中向甲方收取材料费,50元及以下的维修材
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5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双方以当时市场价
格为准,维修过程中的拆装、调试及其他人工费均予免除;
E、乙方每月就其提供的例行养护及维修服务以及系统的运行状况,零
配件的更换等情况及时汇总形成报表交由甲方签字确认。
五、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维保设备详细清单、系统设计原图纸、变更图纸、竣工移交技术资料,线路路由图纸、设备随机说明书、光盘等;
2、甲方须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安全、正确地操作使用各项子系统;
3、甲方人员在使用各项子系统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工作异常应立即停止该系统的运行,保护好现场,并将故障情况通知乙方;
4、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须拒绝非乙方授权人员对系统进行与维保相关的工作或单方面变更系统结构;
5、甲方人员要积极配合乙方技术人员的例行巡检及故障维修,为乙方人员开展作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后在回执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六、 乙方责任
1、甲方报修故障后,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维修任务,如系非乙方的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维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或推迟保养和维修时间;
2、如果因为乙方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或保养,由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由乙方承担;
3、接到甲方报修后,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甲方有权从未付的维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50.00元
4、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疏忽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作出相应赔偿;
5、乙方在维程中,由施工及使用材料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害的,由乙方无偿维修更换。
七、 不可抗力的情形
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避免、不可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空中飞行物坠落、中国政府新出台法规政策等对本合同行为的限制或禁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完全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前就已经发生的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除外;
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中的一部分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免除相应的责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期限内达成进一步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费用和支出,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事件对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八、 其他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对系统升级、更新及安装其他附件等非乙方维保项目时,乙方在能力许情况下应尽力满足甲方,不收取人工费,但甲方需要另行支付所需的零配件、设备及材料费;
2、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尊重业主及住户的生活习惯,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提供的报修电话要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要承担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延误维修而造成的损失;
4、为保持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调整专为甲方服务的客户经理、技术人员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九、 关于合同、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共5页,其中正文3页,附件《维保项目明细表》2页;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洛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 方:洛阳安田电子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2023年 月 日 日 期: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