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安装总资金为人民币四万陆仟元(46000元);
二,甲乙双方签定协议,甲方支付预付款贰万元(20000元)作为乙方采购设备和材料之用。 三,设备安装完笔调试完笔,验收合格无故障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余款资金贰万陆仟
元(26000元);
四,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款项,款未按协议程序支付,乙方拥有设
备所有权。
五,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讲解,以便日后的设备管理和使用。 六,设备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结束,在预约过程中遇到不可
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七,设备安装完笔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免费保修,人为损坏和遭遇地震,雷击损坏等
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乙方需与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派人前往维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章或签字生效,约见附件或传真件与正本协议书一样有效, 十,合同期限从签定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