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负责。
沉管碎石桩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松福大道(福永码头至公明北环码头道路工程)土建工程(K0+120-K3+130)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桩工程施工部分,为确保,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
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
4.甲方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并根据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记录。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对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如达不到要求,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保证从进场试桩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总价的0.3﹪的损失费。
5.如因机械设备严重故障影响工期,乙方负责增加或更换机械进场补充。
6.乙方保证进场的'机械符合国家及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
三、结算及: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桩以每米 元的单价由乙方承包施工。
2.: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篇2】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施工地点:
4、工程量计量:
5、单价:
6、结算办法:。
二、施工工期要求
1、开竣工日期:
2、施工进度计划(天):
三、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
四、安全施工
分包人应遵守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保证细则,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职责权利
1、甲方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并负责合同的管理。
2、甲方统一管理,机械队伍的选择均有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技术指标、工程进度、质量均有甲方认可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废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并更换施工队伍。
六、乙方职责权利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管理,及时提供相关工程项目信息。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按期完成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有关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为保证施工工期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配备足额数量的施工机械及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负责。乙方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形象等方面,严格执行业主、监理、甲方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4、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标准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凡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工程质量低劣和不安全的人、机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工程项目施工中因乙方发生的债务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负责施工物料、机械和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技术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7、负责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乙方所发生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诉讼,独自承担相关责任。
8、维护企业形象,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9、工程竣工后,乙方做好竣工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地平整,达到甲方、业主和地方的满意。在未验收前,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失,自费修复。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施工进度和验评标准施工,所造成的返工修复费用及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用于该工程所赊欠材料款,拖欠人工费,设备租赁费等债务及经济纠纷,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自行从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款,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
八、其他
1、由于工程变更所增减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量兑付。
2、违背管理规定或不严格执行各项条款或不能保质按进度施工,甲方有权按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第一次提出警告限期纠正的指令,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合同要求,如乙方经过努力仍达不到合同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工程款付清合同自行解除。
4、双方因此工程出现的争议,发生纠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双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3】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XX江引水工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工程渠道衬砌总长为7.9km,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承包范围
1、高潮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排灌渠、高潮水库排灌渠等总长为7.9km及金竹垅蓄水调节池清淤护砌
2、相应渠系建筑物10处。
3、与上述项目有关的临建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要求在20_年6月30日前完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作调整,总价按实际工程量造价计算。有关漏项或新增项目单价则由乙方按标底价格书内相应的材料价格、预算定额组价,并按原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经监人审核同意后,作为该项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工程量:土石方按衬砌标准断面范围内实际工程量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
2、若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详图,变更设计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要求正确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则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整体转包、分包。否则乙方得承担本合同规定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详图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3207-82及其它相应的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到人,符合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委托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和浙江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乙方应服从甲方派出有关人员的有效监理,并积极配合甲方代表复验工程质量。对不符合合同符定的单项工程和材料,甲方有权拒发签订,直到下达“返工令”。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和甲方,三方按时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出具合格证书,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并自觉接受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和复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面采用搅拌机拌和混凝土及砂浆,严禁使用人工拌和,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改正。
5、乙方进场施工后,由甲方提供技术数据(如明渠中心线、水准点、控制点)及成果数据,乙方接到数据成果后,在三天内应复核签定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在本工程开工之后,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承诺施工技术人员到位,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天。
6、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出示下列完整资料。
⑴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⑵乙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⑶永久工程竣工图
⑷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⑸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⑹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⑺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录像资料),以及其相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第五条: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合同签定后,甲方提前10天交付给乙方施工图纸一式三份,如图纸出现修改,甲方必须在部位施工前通知给乙方。
第六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各种材料的使用,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出具材料质保单。
2、焊破器材的使用需严格遵照国家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先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操作,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工程安全监督和检查。在承包期内乙方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计总造价万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费性包死不做调整),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扣除备用金)的10%,第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40%(工程进场开工前5天内支付),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60%(工程开工10天即支付);当工程进度付款至合同价15%时,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扣除比例为月完成工程量应付金额的15%,直到扣完为止。
2、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款证书中的75%付款(于次月10号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款90%付款,财务决算审计后,总付款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
3、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第九条:工程试用保修期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一年为工程试用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工程进行积极维修保养,对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负责修复。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临时设施及进度统计
1、甲方仅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用地,乙方自行建设临时设施。
2、工地生产、生活用水及施工照明用电、施工道路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递交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量的统计表,并于每月的15日、30日报出。
第十一条:奖惩办法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标准为每天20_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提前完工不奖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隐患或不按施工规范及甲方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停工整改,并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3、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自行转让合同或将合同规定进入工地设备、材料、人员撤离工地、否认合同有效并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责令停工整改,最终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作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款项付清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甲方:乙方:
引水工程管理处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