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环境保护工作述职报告
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县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注重环境保护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措施落实,夯实安全环保基础,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环保工作责任。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关系长远、关系民生、关系稳定的大事。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学习宣传,营造环保良好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我局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广泛开展宣传。为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利用微信、qq群、宣传栏等向局干部职工、管辖企业人员进行环保宣传. (三)狠抓工作落实,遏制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我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对直管企业进行检查140余次、发现隐患210余条、立案调查19家企业、责令停业整顿2家企业、罚款64万余元,切实推动企业依法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基本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意识,每月定期组织直管企业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生产技能和素质;
进一步落实安全环境责任制,建立健全事故环保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所负责的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不发生环保事故。
(四)政企协同出力,烟花爆竹控制成效显著。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许可。为减少空气污染,我局严格按照《xx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点规划》文件要求,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准入门槛,不断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同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产品药量,鼓励企业销售新开发的污染程度低的产品,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明确规定禁放区域要求从2023年1月1日全面实施 城区禁放,目前禁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对烟花爆竹的治理,我县的大气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空气污染指数进一步降低。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我局积极结合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提高粉尘涉爆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要求粉尘涉爆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规程,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完善防火、防爆、防雷等设施和措施。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并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严格动火等作业审批制度,强化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严格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以及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监测仪器等的检查巡查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粉尘等危害因素符合职业卫生和环保标准。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环境保护意识还需加强。虽然我局作了大量的环保工作,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环保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足。
(二)硬件基础设施难以满足环境保护检查。一是我局非煤矿山监管人员仅有2人,环境保护检查次数较少;
二是环境保护检查设备缺乏,非煤矿山企业大部分分布在县偏远乡村,检查效率低。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不断提升全县环境质态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联合有关部门、乡镇积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措施,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准备工作,不断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注重“安全监管”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严防企业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促企业以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健康安全型”企业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环保技术改造,加大工艺、设备技术革新,深入开展安全污染隐患整改治理,加强环保救援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强化环保救援演练,提升事故环保处置能力,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一是利用各种主题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结合每月安全工作例会、执法检查,精心策划、协调联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凝聚社会共识,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氛围。二是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表扬和宣传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典型,曝光一些企业、个人环境违法行为,使 “保卫蓝天”深入人心。
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环境保护工作述职报告
今天,我们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暨县安委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持之以恒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和安全环境。前面,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围绕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作了发言,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0个部门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各部门的发言准备充分,对各自承担的工作通报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措施计划到位;会上,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签订了《通渭县生态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2023年度)》和《2023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焦国华、田耀宏、苟建军同志分别就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河湖长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作了总结,可以说,工作总结客观、问题分析准确、任务安排到位,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视差距不足,高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中央和省市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持续巩固。但工作中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的问题更是不容忽视。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和部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认识还不到位,主动抓、亲自抓的力度还有差距;一些部门对工作推诿扯皮,特别是整改环境问题时各自为政,存在牵头部门一家干、配合单位旁边看的现象。一些河(湖)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仍停留在到河边转一转、随便看一看,盯办整改河湖“四乱”问题不够有力。二是监督管理不够有力。主要是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落后,自动化监控程度不高,存在执法不严、心慈手软的现象。有些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一些环境问题屡改屡犯,比如,个别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出现反弹,城区燃煤小火炉取缔不彻底、部分餐馆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冬季牛谷河城区段污水管网破裂或堵塞导致污水外溢河道,等等。三是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一些部门对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时限不明确、台账资料不规范,存在整改质量不高甚至虚假整改的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行业主管部门督查考核不到位、问题移交不及时、问责问效不严厉,对《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执法不严格,倒逼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
2023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年,也是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年,大气环境质量要在202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全面完成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在今年全面落实,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治理整体战、绿色发展持久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抓实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从今年1月份开始,省委、省政府把县区空气质量纳入考核,实行“红黑榜”公示。考核采取每月与上年同期比较排名,各项空气质量指标不降反升排名后五位的县区列入黑榜,连续三次列入黑榜的将进行组织处理,这对我们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排查、管控、整治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持续加大煤质管控力度。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快推进煤炭供销体系机制建设,在煤炭经营秩序整治、煤炭质量提升、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煤质抽检频次,对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煤炭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确保煤炭市场规范有序运行。要有序推进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二要严格落实建筑扬尘管控措施。县住建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对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开展检测。对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要加大物料堆场密闭贮存和道路洒水降尘,避免二次扬尘。三要大力排查整治危险废物。要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单位实行清单管理,依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要严格落实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统筹做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形成焚烧、填埋、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置系统;要认真排查工业集中区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四要着力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要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年内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加快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同时,要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加大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力度,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抓实抓好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中央第一二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省级整改“回头看”及复查复核、市级专项巡察和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执法岗位大练兵反馈我县的79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有12个(6个重复)没有整改到位。各整改主体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紧盯时限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67个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6个问题,加快措施落实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今年10月底前整改清零,切实以问题整改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同时,要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执法检查,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三)抓实抓好水生态环境改善提升。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河长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扎实推进全县河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提升水生态环境。一要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渭县河流污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大牛谷河、义陇河、牛洛河、常家河等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力度,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河流污染源,全力推进河流污染专项综合整治。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县级河长每季度至少专题巡河督导1次、乡镇级河长每月至少专题督导1次的要求,全面开展专项巡河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工作台账、确定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推动整改,确保年内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实现全域水质达标。二要持续推进“清四乱”专项治理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河长要对标“清四乱”重点领域整治标准,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和支沟排查,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达标一处、销号一处。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河湖管理,在关键河段、砂厂设置视频在线监控,提升日常监管效率。三要持续做好水域岸线统筹规划和保护。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和县水务局要持续推进与河、湖、库环境有关的“多规合一”规划,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牛谷河、义陇河及锦屏水库的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年内完成常家河、苦水河、安逸河、清溪河、牛洛河、金牛河等6条县级河流的确权划界。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在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要坚持保护、开发、治理并重,充分留足河湖管护空间,不仅要满足防洪抢险安全的基本需要,更要满足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的生态需要。四要持续抓好地表水质达标治理。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要对城区排污口全覆盖排摸,确保管网全接入、污水全收集,彻底解决牛谷河出境断面水质不达标问题。同时,要结合拆危治乱“百日行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督导乡、村两级河长落实治理责任,持续抓好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重点区域清淤疏浚,确保农村水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四)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争取。由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牵头负责,注重长短结合,精心编制好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全县未来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好任务书、编排出时间表、划清楚责任田。要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按照以县城和乡镇污染治理为根本、河道水质净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流域水源涵养和清水补给为基础、流域管理和监测监控为保障的思路,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认真谋划符合渭河流域(通渭段)实际的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项目,争取纳入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支撑生态环境加快改善。
二、紧盯重点领域,全方位落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边组建、边防范、边应急”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积极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应急指挥和救援能力持续提高,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全面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责任落实不够。一些乡镇和部门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一线查隐患、解难题、疏堵点不及时,脱节断档、脱管漏管现象比较突出。二是隐患治理不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违章行驶等现象屡禁不绝;一些商场、超市、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不畅、消防器材不齐备;一些企业对隐患熟视无睹,鸿兴物业公司原物资公司站的蓄热罐十多米深的基坑,无任何防护且无人看管,存在严重隐患。三是宣传教育不深。面向企业一线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载体不多、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效果也不理想;一些复工复产企业安全基础不牢固、技术保障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监管责任落实缺位等现象非常突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复工复产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同安排、同落实。各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分散用餐和通风消毒、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传播。县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单位,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指导”相结合,积极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中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加强对涉及生产消杀类、防护物品的企业、保运转企业和其他高危企业的服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去年,我县境内发生了多起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损失。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从严从细抓好本辖区、本行业的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因监管不到位发生灾害事故。一要持续抓好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品、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六查六看”工作法(查安全风险,看是否有效标明;查责任制度,看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查设备设施,看是否安全运行;查经营资格,看是否合法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管用有效),扎实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任何盲点、不留一个死角。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管措施,采取约谈曝光、挂牌督办、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坚决做到隐患全消除、问题不反弹。特别要注意的是,去年全县降水多,黄土崖体土体含水量基本饱和,今春土地解冻后,有些地方极有可能再次出现黄土崩塌,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措施落实,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对仍处于易崩塌危崖体下和滑坡地带农户,逐家逐户宣传安全防范和防灾避险知识,组织动员及时疏通、改造水路,降低灾害风险;需整修的危险崖体,要动员群众集中整修、消除隐患;需拆除的废弃房屋,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坚决予以拆除;对因灾受损和年久失修等新增的危房,要及时纳入改造范围进行改造。二要高度重视各领域风险防控。县应急管理、公安、交通、教育、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点领域不出任何问题。要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载人、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客运站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一监管”措施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预防事故。要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突出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非法运输等行为,从严整治前店后宅、下店上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要从经营、运输、储存和经销等各环节着手,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和用火等特殊作业的升级管理,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和爆炸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2023年12月31日县鸿兴供热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确保运行安全;要加强对用电、加气站和燃气使用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触电和爆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扎实开展对小微企业、小加工作坊等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粉尘爆炸之类的企业要重点管控,督促加强设备检测检修,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特别要把“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牢牢抓在手上,严防发生事故。三要持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县应急管理、住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交通、公安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火灾防控和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宗教场所、文物建筑、餐饮场所、农村麦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对象,逐行业、逐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查处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以及“三合一”等突出隐患,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查封、关停、强制拆除等硬性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四要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加之气候干燥、清明祭司,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更加严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甘肃省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联防联保“四条防线”,坚决查处森林草原防火区烧荒、烧秸秆、烧枝桠、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坚决禁止野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各乡镇要将防火责任靠实到村、社,靠实到山头地块、林区小班、林缘村庄、坟头户主,确保预防、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缝隙,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防人为火灾事故发生;要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安全用火常识以及违法用火法律责任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能力。
(三)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补齐各类短板,全面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工作体系。一要健全责任体系。县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以构建“大应急”格局为目标,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压紧靠实乡镇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二要筑牢预防体系。县安委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做到精准发布预警、精准治理隐患、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要健全完善社会共治体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着力构建群防群测群治新格局,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要健全完善宣传教育体系,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三要强化保障体系。县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大练兵和应急演练活动;要加快县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全面提高监测预警、指挥决策、救援实战能力,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响应处置水平。各乡镇要整合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防汛办等各方力量,着力构建灾害防御、安全监管、宣传预警、值班值守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应急协调管控中心;要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领队,以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帮扶队员、村组干部为骨干,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全力构筑责任到户、联系到人的乡村预警预防保障体系。
三、强化履职担当,着力推动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敢于担当,切实扛起辖区内、本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亲督亲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环委办、县安委办要加大对全县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督查,加强跟踪问效,狠抓一批破坏环境、忽视安全生产的反面典型,对消极等待、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下发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