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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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0 14:44:1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三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一篇

  重庆河道纵横,水系发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工作。10月11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我市紧跟中央决策部署,赓即启动相关工作。孙政才书记、黄奇帆市长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年初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紧紧围绕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河长制基础准备工作,为2023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1.1抓法规体系建设,为河长制推行创造良好条件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和《水资源管理条例》,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突出河道保护和责任体系,扩大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市政府出台《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有关部门编制完成涉河事项验收、砂石资源开采可行性论证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初步形成推行河长制的法规体系。

  1.2抓河道空间管控,为河长制推行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做实管控基础工作。2008年以来,累计完成全市237条河流共2.4万km的岸线规划、城市规划区1300余条河流共1.2万km的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36条重要河流的采砂规划和全市河道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完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城市规划区主要河流8300km划界立碑,做到岸线和采砂管理有规可循。二是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完成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水功能区划定、纳污能力核定,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三是扎实推进评估工作。制定河流健康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完成綦江、小江等多条河流健康评估。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协调相关部门,严控涉河项目审批。认真执行《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落实长江重庆段禁采区监管,开展动态巡查、联合执法、跨区域合作监管,形成严格空间管控的高压态势。

  1.3抓试点探索创新,为河长制推行积累工作经验

  一是荣昌区作为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组建河长办,落实人、财、物,实施考核问责等制度,并统筹部门力量,制定“一河一策”整治管护方案,引入社会化服务负责城区河道保洁。二是璧山区秉持“与水共生,依水发展”理念,在璧南河综合治理中以联席会议为纽带,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以全民有奖监督为督导,以通报督查为鞭策,通过全流域、分段、分责任、全民监督管理运行模式推行河长制,使河道管护形成良性循环。三是在合川区和丰都县开展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将河长制融入供水安全保障、河道岸线保护、村镇控源截污、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管理中,河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陈雷部长讲话要求,及早谋划启动好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一是全面搭建框架,层层落实责任。着手起草《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监督考核追责相关制度,计划搭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段)长”体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内容,严格监督考核追责,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梳理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尽快全面梳理涉及河道管护工作相关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管护盲(难)点等问题,形成具体化、表格化的工作内容,将任务目标落实到各层级责任人。

  三是总结借鉴经验,阶段推广成果。充分吸收兄弟省市成功经验,结合我市试点成果,形成适应面广、推广性强的经验做法;并统筹规划制定河长制工作总体计划,分时段、分阶段推进污染治理、责任分段承包、河道“三权”分离等工作。

  四是全面宣传动员,形成共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

  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二篇

  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水岸同治、源头治理,建立了“三严四禁”工作机制。“三严”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侵占河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倒垃圾行为;“四禁”即禁止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禁止在河道范围网箱养鱼,禁止非法捕捞,禁止破坏河岸植被。

  为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形成治水合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河长制的良好社会氛围,该县建立了“民间河长”制。七江等乡镇在河流途经村聘了30余民问河长;在沿途村组聘请10余名环境卫生员,对河道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该县严格落实巡河制,要求县级河长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巡河,乡级河长每旬开展不少于1次巡河,村级河长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巡河。县、乡镇、村三级采取定时巡查、定点巡查和突击巡查的方法,联合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该县、乡镇、村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群众举报破坏河生态环境、偷采砂石、侵占河道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涉河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据统计,今年来,七江等乡镇共开展电鱼、毒鱼专项护河行动10次,查处非法捕鱼6起,涉案人员6人,没收电鱼机7套件,现场销毁7套件。

  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三篇

  日前,梅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一年来梅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市长、梅县区委书记、区第一总河长吴泽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梅县区2023年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区下一阶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肯定了全区河长制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生态环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写好梅县水文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市前列。要落实责任,加强巡河护河,完善考核办法,形成区、镇、村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要先行先试、打造样板,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高质量推进碧道建设作为落实河长制的重要抓手,注重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阶段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努力探索出一条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径。要加强宣传引导,推介治水好经验、好典型,要结合创文工作,开展护河志愿者活动,让爱河护河理念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营造人人参与、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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