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考勤管理规定(精选16篇)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1、目的:加强商场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商场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商场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 请假单 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商场,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 出门单 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 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 出门单 。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 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 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 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 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商场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商场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订,20xx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1.总则
1.1考勤是本商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商场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商场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商场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商场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商场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 看病 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商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商场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商场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商场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3为了员工能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
员工上班时间一般为两班,分为早班和中班,一个星期倒一次班,上班时间为:
星期一 ~ 星期六:早班:8:00~12:00 17:00~23:00
中班:12:00~17:00 18:00~23:30
星期天:早班:8:00~11:00 12:30~16:30 17:30~23:30
中班:8:00~12:30 14:00~17:30 18:30~23:00
二:打卡:
1;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代打卡者罚款50元。
3;员工考勤以打卡为依据。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打到卡,如加班、请假、外勤、工休、打卡机出现异常情况等,当天或隔天必须经主管证实上下班时间并签名,若无主管签名事后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4;如有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者视为旷工。
5;如证实无迟到或无早退而未打卡者当天必须找主管签名,每个月不得超3次,第4次起视同旷工。
三:迟到:
1;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处理。
2;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
3;每月累计迟到达20分钟者不予处罚,累计超20分钟者,第21分钟起每分钟罚款2元,
四:加班:
1;除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的上班时间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商场业务繁忙或人员不足时则需要加班。
2;实际加班数未满0.5小时不予计算,满0.5小时以上者以每加满0.5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费以工资表中规定为基准,法定节假日为平常加班费的1.5倍。
3;如需加班而不愿加班者,罚款20元。
五:旷工:
1;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罚款80元,法定节假日、星期天旷工罚款150元(注:上全班共3个班次,一个班次罚款50元)。
3;两人以上集体旷工每人每天罚款200元,情况严重商场将予以开除。
4;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商场将予以开除。
六:请假:1;因故无法正常上班的员工,应提前1天书面向上级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状况的应于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主管,事后补单;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
2;请事假、病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时间、事由,经主管同意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如果当天因特殊情况未能填写《请假申请单》,则事后必须补填《请假申请单》,以做为请假和结算工资的依据。
3;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病假按请假天数扣除100%工资。
5;请假事由必须充分、真实、不可捏造,如经调查发现请假事由不符将视为旷工处理。
6;《请假申请单》中 事由 一项必须注明请假具体事项,只填 有事 一律不准批假。
7;请长假必须在假满后准时上班,不准廷长请假时间,如在假满后不准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8;若因商场业务繁忙、人员不足或因请假事由不充分、不真实,商场有权不批准其请假,若商场不同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将视为旷工。
9;节假日、星期六、日不允许请假(病假除外),如需请假者扣双倍工资。
10;每月每人请事假不可超3次。
11;除紧急事情、生病,其他事项一律不准电话请假。
12;请假须由本人向主管申请,请同事代为请假无效。
七:全勤:一个月内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无旷工者视为全勤,全勤者奖励30元/月。
八:辞职
1;由于员工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此类情况称之为辞职。
2;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向商场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以便商场增聘人员填补其岗位空缺。
3;《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商场主管批准后生效。
4;如员工即时辞职或辞职申请未满1个月而辞职,员工应向甲方赔偿200元作为经济损失的补贴
5;辞职申请期间员工必须正常上班,勤劳工作,服从管理,不得怠工。
九:辞退、开除
如员工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商场规章制度行为者,商场予以开除处理。商场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按规定予以辞退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不适应或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3;因商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以致人员多余的;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不服从商场正常工作分配或不服从转岗安排的;
6;偷窃或贪污公、私财物,有具体事、证者;
7;屡次违纪,经处分、教育仍不能改正的;
8;一年三次严重过失处分的;
9;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损商场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法定节假日: 元旦:1月1日至2日
春节:农历一月初一至初三
劳动节:5月1日至2日
国庆节:10月1日至2日
十一:促销人员:商场促销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的考勤制度,如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商场将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其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4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7:30-17:45
第三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第四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填表,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填表。
第五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填表,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六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填表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累计3次以上者每次扣20元。
第八条:病,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请病,事假须提前一天报请,并安排好工作.请假理由不充足或影响公务的主管可不予准假,及不予请假。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达1次者扣发全勤奖10、0元,达3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双倍扣除工资,单月连续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并不给于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5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 7:00~15:00点;中班 15:00~23:00 点;大夜班 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
第八条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
第九条
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
第十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
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6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厂区、车间、办公场所、设备使用等各类标示,使各类标示处于良好状态并充分发挥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及保障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厂区、车间和办公场所、设备使用等。
三、职责
1、企业管理部负责联系标识牌的制作、核对和取回,确保标识的合理使用。
2、ISO办确认标识制作标准,监督标识的现场保管情况。
3、安环部负责对安全环保类标识的使用规范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各类标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办负责标识牌申请制作的审批。
四、工作程序
1、标识牌的申请制作
国标类安全警示牌(PVC材质)统一采取采购申请,对外制作的标示牌严格按《申请制作作业指导书》要求申请制作,能够采用自制的统一用A3以下纸张打印过塑张贴。
2、标识牌的管理
1)标示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示。标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2)现场安全标示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
3)现场安全标识,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更换场地时,须报ISO办备案后进行更换。
4)市场上购买或视野制作到厂的标识标牌由ISO办和企管部现场确认后录入金蝶K3系统形成区域物品管控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各类标示的保管与维护,市场部采购或视野制作的标识标牌保管期限为6个月,公司自行制作过塑的标识标牌保管期限为1个月,各部门标识标牌在以上规定期限内出现破损、变形、褪色、丢失等情况按照本条处罚规定执行。
6)各部门区域物品现有的标识标牌出现破损、变形、褪色、丢失凭借标识标牌申请表进行申请,ISO办对现有标识牌规定使用期限进行核实后进行依旧换新,ISO办做好各类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的归口管理并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由ISO办负责人确认不能利用的,可按《固体固废物作业管理》文件要求进行处理;新购买或制作的标识牌按照《标示牌制作指导书》流程执行。
7)在 6S 检查时应对现场的标示牌进行确认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通报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3、处罚规定
对所有检查发现标识标牌出现污损、丢失等情况,按原价的130%赔偿并予以50元/处的罚款。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文件
《申请制作标示牌作业指导书》 MR/ZX-553/02-ISO 《公司标识标准手册》
七、相关记录
《标识牌制作申请表》 MR/ZX-553/02-02
标识牌制作申请表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7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
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 保管人员登记表 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部门负责人签字 保管人员签字 领用设备 归还时间 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2:《贵重物品责任人汇总表》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81 目的
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促进员工遵章守纪,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2 范围
明确值班管理职责,规范值班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级值班人员。 3 职责
3.1公司值班领导负责夜间各级值班人员的管理工作及考核。
3.2根据各级工作职责范围,做好夜间生产管理,行使生产调度职能,负责夜间生产的组织、落实,负责生产、设备故障的组织、抢修和对外工作联络。
3.3负责生产、设备、质量、安全等事故的指挥、组织、处置,并逐级上报。期间有权调度公司人力、物力等资源。
3.4加强夜间巡查,全面掌握生产运行状况,督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程和劳动纪律,纠正违章违纪并进行考核。
3.5对值班过程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做好防范和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3.6与岗位员工交流、沟通,了解员工的思想动向,宣传公司文化及经营理念。
3.7调度会上通报值班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
4 值班体系
4.1公司级值班领导一名。
4.2部(工段)级值班人员一名。
4.3电仪维修、机械维修工员各二名。
4.4高压电力运行工一名。
4.5物资供应及仓库值班各一名。
5 值班时间:
当天白班下班至次日8:00。
6 值班巡检频次
6.1公司级:白班下班 23:00;凌晨1:00 4:00;凌晨4:00 7:00;在生产系统范围内各巡检一次。
6.2部、工段值班:每运行班全面巡检至少两次以上;主控室、丙酮贮槽区等重点区域、部位,每运行班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安全巡检。
6.3机械、电仪维修工:生产系统范围内每运行班至少巡检二次以上。
6.4高压运行工:生产系统范围内,每运行班至少巡检二次以上。 7 管理人员值班规定
7.1 值班巡检应持 巡检卡 逐岗巡查,并由岗位操作工在值班巡检卡上签名确认。
7.2发生生产异常情况,视具体情况该上报应迅速上报有关领导。
7.3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并将值班情况汇报至单位主要负责人。
7.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单位负责人安排其他人员代替。
7.5值班期间禁止离开厂区,因故需离开必须经公司值班领导批准。 8 维修人员值班规定
8.1电、仪、机械维修人员,做好巡检发现问题的记录和处置记录。
8.2每晚10:00前值班人员在生产现场或维修室,10:00后可到宿舍休息。
8.3电仪、设备出现故障,由值班长负责通知相关维修人员,维修工10分钟内必须到达检修现场。
8.4高压运行值班人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巡检、保障、服务工作。
8.5物资供应和仓库人员夜间值班,随时做好物资供应或领用准备。 9 考核
9.1未尽值班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受到影响,给予50 200元处罚。
9.2未按值班规定要求,给予10 50元处罚。
10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9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壮大,为方便市场部业务经理更好地开展工作,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xx年4月起公司统一给市场部业务经理配备办公手机及手机卡(业务经理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为了规范管理,有效工作,现将公司办公手机使用管理规定3范文如下:
一、手机的所有权 办公手机及手机卡属公司办公物品,持有人只有使用权和维护权。
二、手机的使用保管 使用人要爱护和妥善保管手机,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凡是人为损坏的,一律由本人负责。
在使用期间,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生产商提供维修。
如发生手机丢失,则由使用人赔偿。赔偿标准如下:使用半年以内按原价赔偿,一年以内的按原价的50%赔偿;使用一年以上的按30%赔偿。
三、手机的业务使用 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公司随时安排抽查,如出现拨打不通或不接电话现象,一次罚款50元。
办公手机只用于公司的业务开展,不得拨打私人电话或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不得随意产生恶意欠费现象,违者视情况酌情处罚。
四、手机的上交回收 办公手机使用人如调整工作岗位或无论何种原因离职,使用人必须将手机及手机卡上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凡不交者按手机原价(1000元)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五、此规定自20xx年2月1起正式执行。
附件:手机、手机卡领用登记表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0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 银行账户审批权限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 分公司管理企业、子公司所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上一级企业审核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统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 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 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
第八条 开立银行账户只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集团公司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同时须满足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体系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认可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第九条 银行账户必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第十条 各企业原则上只可开立两个账户:一个基本账户(即支出户);一个一般账户(即收入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开立专用账户。需要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和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第十一条 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均统一纳入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为满足结算要求,须选择同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电(热)费结算一般账户。网上银行可以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
第十二条 银行账户核算内容
(一)基本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支出;
(二)一般帐户(收入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电(热)费收入;
(三)纳税、还贷等专用账户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资金;
(四)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第十三条 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一)申请开户。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需要提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文。
(二)审批账户。集团公司根据各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批。
(三)开立账户。各企业按照批复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网上银行登记。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各企业银行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底,各企业对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银行账户填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见附表1),集团公司根据审核情况签发年检结论和年检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各企业银行账户存款限额。
第四章 银行账户管理责任和监督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统一管理各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情况,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各企业主要领导、主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银行账户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办法的规定,作好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各企业须明确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正确办理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建立健全本企业账户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以下处理:
(一)责令限期纠正错误;
(二)给予通报批评,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违纪单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
(三)有关人员如有循私舞弊、贪污受贿、纵容违法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xx年6月10日发布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申请表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 特殊党费 。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发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度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2工作进展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计划原则
(一) 工作计划必须完整,不能缺项和漏项;
(二) 工作计划必须确保先进性,不能瞒报和虚报;
(三) 工作计划必须准确,条理清晰,节点明确。
二、 计划构成
计划主要包括计划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间和考核标准。
(一) 计划内容:是指具体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具体、明确,与实际一致,不得含糊其辞;
(二) 责任人:每项具体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
(三) 完成时间:每项工作均应有明确的完时间,完成时间必须与公司总体工作节点一致;
(四) 考核标准:每项工作必须有明确可考核的标准,不得模棱两可。
三、 计划节点
(一) 年度计划:
公司在每年11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布次年公司年度计划,各部门据此编制部门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时间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年度计划考核周期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止。
(二) 月度计划:
1、 每月25日 前公司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部门次月重点工作内容,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的工作计划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于每月的28日完成,交分管总经理审批,被修改一项扣1分,增加一项扣2分;
2、 各部门员工根据部门负责人的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于每月29日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3、 工作计划审批后,主管级(含)以上在每月最后一天将计划交行政人资部,以便监督落实和考核;各部门员工由部门统一存档,行政人资部实行抽查;
4、 每年的二月份,月计划的发布和提交日期均提前2日。
(三) 节点计划:
项目于公司确定之日起5日内,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和行政人资部通过会议形式制定倒计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 计划编制
(一) 公司实行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公司所有人员均需要制定个人计划;
(二) 部门负责人计划等同部门计划;
(三) 工作计划采用统一的格式编制(见附件)
(四) 工作计划必须按以下要求编制:
1、 主要内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分解及项目节点计划,公司阶段性重点工作,部门(岗们)职责内容,公司会议决议所形成的工作事项,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事项;
2、 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某项工作事项的具体日期,跨月度的工作事项要明确本月应完成比例;
3、 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到个人;
4、 目标设定:重点工作事项必须设定达成目标,跨度工作应设定阶段目标,并在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汇报;
5、 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计划的重点内容,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工作计划中具体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五) 在编制月工作计划时,上月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须纳入下月工作计划。
五、 计划调整
(一) 由于公司经营计划、重点工作、经营策略发生调整,各级人员相应进行工作计划的调整;
(二)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的,应书面报请计划审批人批准同意,并将审批文件交行政人资部备案。
六、 管理职责
行政人资部负责监督各部门计划制定与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分解、监督本部门计划的实施与考核。
(一) 行政人资部主要职能
1、 负责督促实施、跟踪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向相关领导反馈信息;
2、 负责建立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二) 部门负责人职责:
1、 负责组织编制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
2、 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3、 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计划的实现;
4、 负责建立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并对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强、分析和评价;
5、 负责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七、 计划考核
(一) 考核方式:上级领导对直接下级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考核,与每月5号前将考核得分报与行政人资部;行政人资部对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对重点工作进行抽查,对各部门月底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进行双倍扣除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得分;
(二) 考核标准:
1、 工作未完成,该项工作得零分;
2、 本项权重分数,扣完为止。
八、 计划得分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计划得分也将做为年度考评重要参考依据。
九、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由行政人资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如有特殊情况,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按特例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3中小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办管理制度
第一节、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第二节、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节、公司人员的聘用
第四节、职务任免
第五节、职、辞退
第六节、教育与培训
第七节、考勤办法管理
第八节、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第九节、物品采购、入库、出库、归还管理办法
第十节、奖罚制度
第十一节、档案管理
第二部分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
第三节、资金管理
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节、结算与审批制度
第六节、出差管理制度
第七节、财务纪律
第三部分 销售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销售部岗位职责
第三节、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分、公司考核制度
第一节、核目的、原则和实施
第二节、合办工作考核标准
第三节、务室考核
第四节、目部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综合办管理制度
第一节、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1、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管行政、人事、后勤、财务、文秘、档案、保卫并负责公司办公财产的调用、管理等工作。
2、 主持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公司本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
3、 负责对公司领导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协调、完成。
4、 代表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监督、检查、落实目标管理完成情况。
5、 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全面管理。
6、 负责组织开展对新员工的招聘工作,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定。
7、 负责公司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将接待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 制定并实施行政管理费用计划,力求节约开支,讲究实效。对各部门申报办公用品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9、 认真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1、 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实行一人一档制,随时向主管提供人事档案资料。
2、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3、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新聘员工的招聘工作。
4、 认真做好公司内员工的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人事的具体事务。
5、 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公司员工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6、 做好各类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档、保管工作。
7、 做好公司的文秘、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二节、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印鉴管理
1、 本公司印鉴由综合办主任负责保管。
2、 综合办要对需盖印签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出具的任何公文,都要仔细核实,并有详细的登记记录。
3、 公司内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开具时,应经综合办主管签字后方可开出。
二、办公财产管理
1、 综合办要严格审查、核定各部门申报的办公用品购置计划,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2、 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置、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购置(特殊情况例外)。
3、 综合办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领用手续,厉行节约,遵循领用定时、限额、限量原则。领用者应妥善保管并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4、 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领取物品,并在领取单上签字,由综合办登记造册保管。
5、 各部门办公用品或财产要认真管理,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办公财产在保修期内如有损坏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后如因部门原因或个人原因损坏、丢失,由部门或个人负责。
6、 单位任何办公用品及财产不得流失或据为己有,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因工作需要配备给个人的用品,在工作调动或离岗之前,必须归还单位。
8、 综合办要将公司所有财物分类记入台帐,定期盘点、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
三、会务管理
1、 综合办须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向与会者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目的以及与会人员须携带的文件材料和其它相关事项。
2、 综合办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到会议结束后的文件退收工作,会议文件的立卷归档,会议文件汇编,完善会务工作。
3、 对相关部门执行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督办,并将其执行结果注册归档。
4、 内部会议必须做到保密。
5、 若举办大型会议,必须事先开好工作人员会,让其明确与会者的各自分工,以便各负其责,相互衔接,密切配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6、 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任何人不得将会议室的桌椅、茶具、烟缸等财产带出去。
四、公司日常支出的核准
1、各部门办公费由综合办严格参照年初预算支出计划中的数额核定,差旅费用标准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2、各种费用的报销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会计审核票据,然后由综合办主任核准、签字,最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支付。
五、公司小车的使用规定
1、对车辆使用的要求:
(1)凡提供公司使用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车辆,驾驶员
必须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并由专职司机驾驶。
(2)、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险。
(3)、员工购买车辆不准以公司的名义领取牌照。
(4)、综合办每年需要在车辆使用开始时,对车辆的手续、保险费等加以确认,并记录车辆的总里程表读数,作为车辆支出计算的基准数据。 2、小车司机的费用报销:小车司机只能报销本人的旅差票据。
第三节、公司人员的聘用
一、 填写本公司新聘职员履历表。
二、 各部门在年初须将人力资源计划表、部门年度增员计划说明表上交综合办主任,综合办整理综合后,将人员招聘计划表上报总经理。
三、 应聘人员应有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表、甄选报告及招聘录用通知单。
四、 新员工应有职前介绍书,员工试用表,试用协议书,试用人员任用单的留存。
五、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因情况特殊经总经理核准者外,不得任用。
1、 剥夺公民权利尚未复权者。
2、 受有期徒刑公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4、 身体缺陷、患传染病或健康欠佳者。
5、未满十五岁者。
第四节、职务任免
一、各级主管任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两种。
二、职务的任免:各管理层的任免由总经理依照应聘上岗制度任命并签发相关文件,交综合办备案。
三、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自任职之日评定工资后加发职务工资,数额依照《公司薪金规定》执行。
第五节、辞退和辞职
一、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的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之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4日或月累计旷工4日及以上者,全年累计旷工14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酬金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生产秩序者。
7、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有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财物及文件资料等行为,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它公司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露业务秘密,情节严重者。
13、为个人利益虚报工单、冒领各项费用者。
14、年终考绩不合格者。
15、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者。
16、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17、严重损毁公司形象,影响恶劣者。
三、本公司辞退员工时,应于事前七日内告之,并由其所在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
四、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报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综合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员工调整通知单》。
六、公司各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综合办备案,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七、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综合办索要《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综合办审核。
八、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九、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填写《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十、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综合办应向其发出《辞退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十一、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有关部门应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六节、教育与培训
一、 本公司举办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教育与培训,为公司打造高绩效的团队。
二、 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等按《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办理。
三、 本公司为了教育与培训的顺利执行,需指派有关人员担任讲师,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而应认真备课,认真讲解。
四、 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综合办统筹办理,具体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的讲解。
(2) 业务特点、作业规定及工作需求的说明。
(3) 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就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提交书面报告,开课讲授,使本公司同事共享其利;或邀请专业学者来本公司做系列专题讲座,以增进员工专业综合素质。
五、 员工培训待遇及义务
1、公司委派专职人员学习,其学费、旅差费按公司规定给予报销。
2、凡参加各类短期培训者,需由本人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根据公司需要,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参加。
3、员工参加培训其计划表、记录表、考核表如实填写后存档。
第七节、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公司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凡本公司员工的出勤管理,均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工作日上下班时间规定:
公司本部员工:
夏季:上午:8:30 11:30 下午:1:00 17: 00
冬季:上午:8:30 12:00 下午:1:00 17:00
二、公司员工周工作天数规定:
1、公司员工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与40小时。
2、公司本部员工周工作天数需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而定,通常为五天制。特殊情况下具体工作天数由综合办公室拟定,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一般出勤规定:
1、迟到:上班后十五分钟内未进行指纹签到,视为迟到。上班后半小时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有偶发事件迟到需报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次数的计算以月为限。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不满六次按旷工半天计,累计迟到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计,以后每迟到三次按旷工半天计。
2、早退:下班前十五分钟内进行指纹签退。提前二十分钟指纹签退,视为早退。月早退累计超过三次,未满六次按旷工半天计,累计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计,以后每迟到三次按旷工半天计。
3、旷工:请假未批准或假期已满未续(续假需请部门主管呈报总经理批准)而擅自不到者,视为旷工。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加倍扣发。连续旷工四天或全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者解聘。员工旷工不满半天按半天计。
四、公司员工加班: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当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务,必须在上班时间外完成,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在下班前半小时送交办公室主任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加班,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不按要求送交《加班申请单》视为自愿无偿为公司服务。因故不能加班者,应填写请假单,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对所属人员的加班申请事项应认真核实。员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且完不成任务,除不核发加班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加班结束后,要在加班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内的工作内容。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日加班,由总经理酌情考虑。
五、哺乳期间女员工上下班规定:
哺乳期间女员工上下班时间:上班前可晚半小时签到,下班前可提前十五分钟签退。
六、公司所属员工的考勤,从已聘用并通知上班之日起开始,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呈报总经理,总经理核准签字后交财务主管,依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节、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请假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员工请假,均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执行。
一、请假手续
公司本部员工请假,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单》,填妥请假日期、请假事由及相关项目,报请部门主管核准,综合办公室记载、汇总、存档。工程项目部员工请假到项目经理处领取《员工请假单》,填制完毕后,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离开工作岗位。项目经理需将员工请假单存档。
二、请假权限
公司本部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之内 部门主管批准,四天及四天以上向总经理请假,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三、请假须知:
1、 公司本部员工请假单交由综合办公室存档管理,公司员工如遇急重病或突发事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必须在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口头请假,假满返回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得超过两天。
2、 员工请病假五天以上,必须附有医院证明于当日或次日交部门主管并呈报总经理处,办理病假手续。
3、 员工请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开展,部门主管可酌情不予准假、延期给假或缩短假期。
4、 请假未核准而先行离开或假期已满且不到勤者,以旷工论处。
5、 员工若发现请假记载有误(只限当月),应即时向部门主管查询更正。
四、请假管理:
1、 公休假依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期休假或推迟休假。
2、 事假需本人亲自办理,提前申请,一般一次不超过三天,全年一般不超过二十天。超过规定期限按旷工论处,且假期内不发工资。
3、 工伤假: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准请工伤假。
4、 婚假:公司员工结婚,给假十五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5、 女员工分娩,给假1个月,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假期,假期内工资照发。
6、 员工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一般给假五天,假期内工资照发。超过五天后的时间段,工资停发。
合办,凭此结算薪资。
第九节、物品采购、入库、出库、归还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使公司在物品采购、使用方面节省支出、降低消耗、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的采购:
1、 凡公司购买的工作所需用品,原则上均纳入公司年度购物计划,并填制年度购物呈报表,经综合办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备签字后,方可购买。
2、 临时急需购买之物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要低于或等于市场价,不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物品。公司本部物品采购人员在购买物品前要填写购物呈报表,经综合办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购买。项目部采购人员采购物品,也要在采购前填写购物呈报表,报经项目经理、综合办核准,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并作为到财务部报账的原始凭证之一。
3、 物品的采购原则上由物品采购人员和出纳(会计)一起购买,不得由一个人购买。
4、 如所购物品属瑕疵产品或伪劣产品,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采购人员照价赔偿。
二、物品的入库与出库:
1、 采购人员将物品购回后要填写物品入库单,凭销货发票和入库单到财务部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入库单上必须要有经办人、物品保管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和综合办主管的认可签字。物品入库后,保管、会计要及时填写台帐。
2、 出库:物品出库时,项目部经理或综合办主任签字后,物品保管员和领用人员要在物品出库单上同时签字。领用耐用品,要在出库单上注明出库物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新旧、完好程度等情况,同时注明领用事由,归还时间等内容。领用消耗品数量较大时,物品保管员和物品领用人员均需在物品消耗单上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公司本部报综合办主管签字认可;项目部报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
三、物品的归还:
1、 领用人将所用的物品归还时,物品保管员要对物品的完好状况,损毁程度仔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计入物品归还记录单,报综合办主管或项目部经理复检,同意入库后方可入库。
2、 如果所归还的物品损毁情况严重超出正常使用时磨损、折旧的范围,物品保管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权要求物品领用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并将情况上报综合办主管或项目部经理。
四、如领用之物品价格昂贵,物品损毁程度严重或丢失,要将情况如实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做出处理。
第十一节、奖罚制度
一、奖励机制
公司每年年底将成立评选小组,评选本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有特殊贡献者,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部门或员工获得的奖励将记录存档。
1、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公司内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
2)评定原则:
(1)能够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
(2)部门内部员工工作协调,员工团结、互助、友爱,员工行为文明礼貌。
(3)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节约财资等方面做出贡献的。
(4)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5)办公环境清洁、整齐、文明。
(6)与上级管理部门及公司各部门工作关系配合和谐。
2、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公司内部全体员工。
2)评定原则: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2)在工作、生产过程中有发明、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的。
(5)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作用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救人,事迹突出的。
3、其他奖励
1)奖项内容:杰出贡献奖、发明创新奖、勤俭节约奖、劳动竞赛优胜奖、合理化建议奖、精神文明奖、见义勇为奖、进度奖、质量奖、管理奖、。以上各单项奖由部门提名申报,办公室评定。
2)评定原则
(1)工作中对公司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得到社会或公司认可的。
(2)有发明创造的、被社会或公司认可并能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在工作中能廉洁奉公、积极负责、节约能源的。
(4)参加社会或公司内部竞赛获奖者。
(5)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6)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获得社会或公司认可的。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得到社会或公司的认可的。
(8)能够提前完成任务,在质量和管理上获得公司或业主嘉奖的。
二、惩罚机制
1. 违纪过失
1)评定原则: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上损失的。
2. 处理办法:
(1)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送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2)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名誉上损失的,罚当事人200元。
(3)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上损失的,罚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10%。
(4) 凡在公司证实有偷盗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5) 凡在公司酗酒失态者,罚款50元并按旷工一天处理。
(6) 凡在公司吵架,多次调解后不改,双方罚款50 100元。
(7) 凡在公司打架者,双方罚款100 200元。
(8) 凡单方打人、骂人,对方不还者,对其罚款200 300元。
(9) 凡在社会上打架者,罚款200元。
(10) 凡在公司没有请假者而不上班者,每有1日扣1天考勤。
(11) 凡在公司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每1日扣1天考勤。超假无特殊原因而不回者,每1日扣其2天考勤。
(12) 严禁在公司做私活,发现将按市场价双倍对当事人处罚。
(13) 严禁将公司的财产据为私有,发现后将追回并对当事人罚款100-500元。
(14) 对于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吃回扣,克扣工人工资,将钱财据为己有者,发现后,除了将其所得追回,还要视情节轻重,由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定给予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15)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当事人处以损失的10%的罚款。
(16) 对于在开工卡、收料、购物、伙食采购或其他结算中加方加量的,除追回同等金额赃款外,罚当事人2倍于赃款的金额。
(17) 对于虚拟工卡或收料卡、购物收据的,除退回赃款外,并罚2倍于赃款的金额并除名。
(18) 对于招待、差旅、购买原料中所发生的同类事情也适用于以上条款。
(19) 凡其他责任过失者,公司根据责任过失轻重进行处罚
第十二节、档案管理
一、 档案管理要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二、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照规定销毁,必须由综合办主任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填写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二部分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的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管理,反映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执行财务纪律。
3、 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5、 对政府财务、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6、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
7、 完成公司交予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定期报帐,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交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完交总经理。
2、科学地设置会计核算程序,正确使用会计帐簿,合理运用会计科目,按时完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内容真实,帐面整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日记月结。
1、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不合理的未经批准的单据,弄虚作假的单据不予开支与报销。
2、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及时整理入档,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3、 把好报支关,报支手续不健全一律不予支付和进帐。
4、 帮助各工地保管建立健全实物台帐,定期进行盘查。
5、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财务室的机密。
6、 加强支金的管理,负责对出纳的监督,定期对库存现金,银行帐户金额进行盘查,写出盘查表报总经理审核。
7、 每月、每年度终结时,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会计报表,并且对费用,成本进行分析,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