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_xx镇农村综合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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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1 20:04:5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引领财经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_xx镇农村综合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_xx镇农村综合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福利彩票公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规范xx州级彩票公益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根据《xx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xx镇及时开展了2023年农村养老服务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xx镇位于东南部,地处山区,海拔较高,有x个自然村xx个村民小组,2023年末有xx户xxx人。国土面积xxx平方公里,海拔1600米,年平均气温18℃,年降水量1200毫米,全村耕地面积2950亩,人均耕地xx亩,林地面积xxxx亩。主要以种养植业为主,适合种植玉米、薯类、苦荞、大白芸豆等农作物。

  二、项目实施情况(一)项目立项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023年实施的农村养老服务站项目1个,即xx县xx镇农村综合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2、实施依据。该项目建设,使xx镇拥有一个功能比较健全、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的农村养老服务站,给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白天入托接受照顾和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的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庭服务及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让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实现养老。满足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3、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该项目位于xx镇xxx村,项目地点交通便利,场地开阔。项目立足居民需求,按照建设农村养老体系、加强阵地建设、丰富村民文化活动的总体布局,项目建设集养老服务、村民活动、党员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楼。经资金整合后,目前项目已完成xxx,正在进行xxxx,预计2023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投入使用。

  (二)项目执行情况1、项目完成情况。xx镇xx村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预计于2023年1月正式开工,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2、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一是组织机构保障。镇老龄办成立了农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为加快该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推进情况的收集、各种数据、材料的上报等日常事务,由xxx同志负责,并明确了职责分工。二是管理制度保障。该项目建立了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对基建工作例会、工地巡查、用材管理、变更管理、资料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3、财务管理情况。一是资金筹集。该项目建设总投资额xx万元,目前实际到位资金xx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为了规范该项目建设基建财务管理,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对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加强报账支付和会计管理、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加强基建财务人员管理、基建财务的管理职责等若干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并贯彻执行。

  (三)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xx镇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亩,拟建农村综合服务站办公用房300平方米及挡墙、围墙、大门、绿化等附属设施,建成后能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发挥,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三、项目结果项目的建成,有效解决了老人活动、养老无场所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家庭和睦,倡导孝老敬亲的社会美德,增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深入推进和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得到了村民的大力支持和好评。

  四、评价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该项目建设的前期手续较多,前期准备工作涉及部门多,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繁琐,历时较长,影响到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是前期地勘、图审等需要大量费用,目前工程前期资金无法解决。

  五、相关意见与建议请求上级帮助协调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站项目)设施设备资金。项目完全建成后,将有效解决老人活动、养老无场所的问题,并将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_xx镇农村综合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23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对照考评标准,我局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分100分。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23]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2023-2023)》文件,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对我县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做了详细的规定。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省、市各项民生工程政策性文件出台后,我县结合实际,在县政府出台的《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23]59号)和《宣城市2023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基础上及时进行了研究,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23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民福[2023]107号)文件,为我县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效实施筑牢了制度保障。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2023]43号)文件,联席会议由财政、民政等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在“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上召开专门的联席会议,2023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系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2023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2023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23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资金落实情况

  1、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2023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8万元,6所居家养老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18万元,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万元)。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三)项目管理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维护政策知晓率。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程序申报审批,高龄津贴的人员档案及其他补助项目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了社会化养老体系运营管理水平。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23]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23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四)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23]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23]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23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主管部门开展了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五)项目产出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23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圆满完成华阳镇高迁村、板桥头乡下溪村、长安镇下五都村、伏岭镇北村、金沙镇38号桥村、扬溪镇楼基村等24所居家养老中心建设任务。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其中2023年新增床位100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我县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3595平方米,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1930平方米)。2023年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增24家,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70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92%。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2023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5743人,共发放高龄津贴188.646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大于90%,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81%,2023年养老补贴截止11月累计发放415人次(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338人),补助120元/月,累计支出48.828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826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304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2023年养老机构床位数共1726张,养老机构入住人数1328人,养老机构入住率达76.9%,失能失智老人入住养老机构390人次,失能老年人入住率达22.6%。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2023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六)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的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

  2、有效发挥资金的发放效应。我县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2023年,全县补助居家养老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18万元;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有序正常,发放运营补贴补助标准共拨付10万元。

  2023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二、主要亮点做法

  1、统筹规划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情况。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成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截止2023年11月,全县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1726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26张(12所农村敬老院646张,县福利中心180张)、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9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了45张,社会办养老床位数占总床位的52.1%;全县社区居家养老中心70个,其中县城区5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实现了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在公办养老机构全面落实到位。

  2、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做好审批、登记和服务相互衔接。二是明确牵头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工作,住房城乡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和验收办证阶段工作。三是实行并联审批,采取一站式受理服务,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在流程限定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四是简化准入门槛。对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县市监局办理登记后,到县民政局申请设立许可,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县民政局登记后,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3、出台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配套措施。一是抓好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落实,通过对本县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调研,编制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十三五规划,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绩溪县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绩溪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绩溪县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政策,为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二是编制好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把养老服务业纳入“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县的养老服务基础和资源优势,将养老设施布局规划与绩溪的交通环境、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紧密结合,形成全新的“绩溪养老模式”,着力打造“黄山脚下养生福地”。三是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体制改革,推行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的新模式,目前我县己有3所农村敬老院开展推进公建民营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按照“非禁即准”、“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医疗机构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享受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同等的扶持优惠政策,推进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之间的协同信息服务。如投资3.2亿的绩溪新安养老院项目,着力打造集养生、休闲、医疗、康复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可以满足养老中心入住老人及周边社区老人就近就医、康复保健等基本需求。

  4、注重养老服务发展能力提升。一是认真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整治2023年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开展自查和检查、限期整改、加强服务监管、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督等措施,使全县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改造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累计投入了150多万元,对全县敬老院的消防设施、食堂安全设施及其它设施的维修进行改造;三是落实了困难高龄老人的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及养老机构、居家养老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康复保健服务、膳食服务、精神文化服务、清洁服务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我县7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_xx镇农村综合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xx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强化举措,加大投入,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设施得到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有所提升,老年人获得感继续增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9.97万人,占总人口的14.3%。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0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0.2%;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 1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0%。面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养老服务多元化需求,我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等,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截止目前有区级福利院1所,乡镇敬老院24所,民办养老机构1所,入住对象71人。床位建设方面:全区有养老床位3002张,其中区福利院350张,乡镇敬老院2550张,民办养老机构102张。全区有城乡特困人员2060人,其中集中供养629人。全区已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94个,其中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6个,在建(改造)站点4个。农村84个。

  二、主要做法

  (一)不断出台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出台了相关文件和政策。2023年印发了《xx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区府发〔2023〕13号)。《实施意见》对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从土地落实、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二是今年出台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明确了至2023年我区“健全城市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快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康养产业以及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强化人才支撑、完善支持政策、保障设施供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等养老服务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二)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

  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投入资金280万元,通过“规划新建一批、小区配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等路径,加快推进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居家养老中心(站)6个并投入运营,还有4个站点正在建设。建成农村幸福院、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老年人协会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94 个;积极引进了深圳第一养老服务、等国内知名养老企业在我区开展连锁化、专业化养老服务。投资50万元的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已在2023年12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扎实推进养老机构改革创新。

  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创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1+N”模式,带动全区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我区福利院由深圳第一养老服务公司中标运营,已成功实现公建民营改革项目。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打造了集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娱乐、心理治疗、临终关怀于一体的赣县区福利院。(xx区福利院先后进行了三期建设,2023年全面完工验收。总投资3500余万元,建有5栋住宿楼,总面积13113平方米,总床位数350张)

  (四)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加强跟踪指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大力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新建的韩坊镇敬老院、沙地镇螺田敬老院建设已投入使用,2023年新建了大埠、湖江敬老院,2023年竣工装修、完善配置配套设施,力争今年投入使用。二是开展了农村特困失能人员评估工作,摸清了工作底数,全区共有特困失能人员268人,半失能人员271人,1-6月发放护理费276.42万元。区福利院的投入运营,全区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今年将实现集中照护。三是加快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做好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安排,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每个建成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按面积大小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并对运营1年以上的站点按面积大小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的运营补助。目前全区共建农村养老服务站点84个,逐步实现“四助五有”功能。

  (五)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开展了安全创建活动,在全区所有养老院实施“三推广两普及”,即推广微型消防站、独立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普及视频监控系统和应急呼叫系统,落实了消防安全管理、值班巡逻、应急预案等制度。开展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学习培训,举办养老服务培训班4期,参训人员达120余人次。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55项基础性指标中,我区积极开展问题整治,24所乡镇敬老院整治指标全部达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虽然由民政部门主管,但涉及部门多、层面多,养老服务工作没有形成有效合力,缺乏有力的统筹协调机构。存在职能分散,多头管理,机制不活的弊病,对政策落实和执行力度不够。如根据国家有关养老服务政策规定,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时,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须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民政部门全程参与”等,在我区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养老机构建设不够规范。一是配套设施简陋。大部分养老机构内没有无障碍通道和辅助设施,许多农村敬老院房间内无独立的卫生间,大部分农村敬老院设施陈旧,环境较差,无法配置行业规定的消防设施,无法通过改造提升来达到现在的养老标准,新改建任务重,但申报建设的话,区本级要承担的缺口资金较大,如新建的大埠、湖江敬老院尚有695万的资金缺口亟待解决;二是全区规模较大的敬老院缺乏必要的人员接送、物资采购等业务用车。

  3、养老机构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专业化管护人员缺乏。全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40人,但管护人员只有56人,且现有管理、护理人员普遍年龄老化,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没有标准、规范的护理程序。二是管理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突出。如有的敬老院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同时安排了其他工作岗位。三是消防设施不完备。全区境内只有站前广场老年公寓及韩坊敬老院两家养老机构取得消防合格证审批手续,制约对养老服务业相关扶持政策的兑现。

  4、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一是我区目前机构养老床位仅占老年群体的1.2%。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到2023年我区养老机构床位应达到4000张,目前仅有养老床位数3002张,床位数缺口998张。二是居家养老基础薄弱。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不足,公益性养老用房相对紧张。

  5、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尽管我区加大床位补贴力度,在省补贴每张床位1500-3000元的基础上,我区再补贴1500-3000元,但由于土地审批难、再加上养老产业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目前没有一家民办养老综合机构落地建设,全区民办养老床位仅占总床位的10%左右,远低于市政府要求的“建成2所示范性民办养老机构,使民办养老机构总床位数不少于600张”。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成立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协调、监管养老服务建设,并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指标体系。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眼大局,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敢于担当,对现有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消防合格证的办理),避免因不作为或慢作为,影响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一是以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精准发力。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对已建成居住小区也要通过多种方式完善相关设施。二是大力推进智慧助老服务建设。结合我区“大数据、大健康”战略行动,构建养老服务综合性信息平台。三是将福彩公益金和其他财政用于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的方向和力度向居家养老服务倾斜,统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养老人才入职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制度,激励更多的年轻人进入养老护理等专业学习,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稳定养老服务队伍,鼓励长期从事养老护理人员。二是加大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宣传、引导、培育和登记管理,培养壮大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社会力量。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一是着力推进公建民营模式,尝试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由民间力量管理经营。二是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鼓励资助力度,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标准。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我区生态休闲度假养老,大力发展我区休闲度假养老服务业。四是民政、财政部门扩大政府补贴的覆盖面,让更多参与养老服务的社会力量都能享受到政府的补贴。

  (五)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总体规划。根据我区老龄人口数量增长和养老需求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服务范围以及资金保障、用地安排等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同时,在各级社会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中,做到公益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整合和利用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的文化、娱乐设施及场地等现有资源,有计划地发展老年活动场所,为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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