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下面是i乐德范文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1
一、2023年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开展工作:
1、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昭苏县养老服务质量专项提升工作,我县成立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卫建、应急、市场监督、消防救援、老龄办等单位分管同志为成员,并在各自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职责,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全面开展我县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
2、出台文件
2023年,昭苏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昭苏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昭苏县关于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协调单位权责义务,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适度普惠、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策衔接、强化服务、城乡统筹、和谐共融的基本原则,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促使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取得实效。
3、排查整治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单位具体实际,重点加大风险隐患防范、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全部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向州民政局上报工作情况;中心敬老院积极整改落实,于2023年9月17日抽派2人参加消防安全初级操作员培训,取得消防安全员资格证书,投入5000元资金新建一座微型消防站,改扩建消防通道房屋,安装房间救援窗,购买灭火器、消毒柜、防护服,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聘请县、州两级消防安全管理员,重点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应急预案检查评估、应急操作规范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应急综合演练工作进行专业指导,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切实提高了老人自救互救能力;坚持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工作,点加强对老人住居区域的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设置吸烟房,教育宣传安全知识,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保安人员力量,定期进行巡逻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置,重点加强对入住人员的锐尖器具物的排查与管控工作,做好防摔倒、防触电、防拥挤等工作,确保人身安全不受伤害。
4、检查督导
县民政局专门指派1名党组成员为县中心敬老院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导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局领导坚持每周1-2次进敬老院实地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征求保安、护理员、餐饮员和“五保”供养人员意见和建议,并听取工作汇报,传达政策、法律、法律和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的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有针对性地督导工作开展;政法公安系统、辖区警岗、消防安全、质检、应急管理、卫健委等部门不定期检查督导,针对值班备勤、维稳工作、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督导落实整改,及时化解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县中心敬老院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制度要求督导保安部、护理部、餐饮部开展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权责义务,压实责任,责任到人,做到了“三不出”,推进各项工作正常、持续、健康、高效的向前发展。
5、政策支持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是昭苏县唯一一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承载着全县5乡5镇“五保”人员集中供养任务,得到了县委政府、各乡(镇)、村(居)和县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与昭苏县人民医院签订了住院治疗“绿色通道”,极大方便了“五保”供养人员的就医问题,优先解决病床,先治疗后结算,简化程序,精心医治;县供电、供水、供暖部门给予了关心与照顾,确保正常供电、供水、供暖;县委政府、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汇演、物资捐赠等慰问活动,带来了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
6、资金投入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现有干部员工28人,其中26人为聘用人员,9月份新聘用护理人员7人,目前正在进行岗前培训。每月聘用人员工资、社保金均由县政府财政负责解决,水、电、暖、有线电视费、基础设施设备维修费等费用均由县政府财政负责承担。
(二)取得成效:
1、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情况
围绕伊犁州民政局年初会议精神要求及《关于在伊犁州直民政系统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伊犁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效:
(1)强组织领导,促进高效工作。成立了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博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把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健康、高效的向前推进;
(2)落实主体责任,严厉追责问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司其责,责任到人,压实责任,确保安全,重点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每天安排专人,全面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械设施、用电用火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查看水、电、暖、气是否畅通与正常,线路是否有裸露与老化现象;
(3)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督查管理。继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规范消防疏散通道,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明厨亮灶;着重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执行;
(4)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在醒目处制作火灾危险性警示牌,楼层道道处指示安全逃生路线,指明安全出口的具体方向;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邀请专业人员讲解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教育遇到火灾等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利用晨会、例会、集体活动、板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大家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到防范于未然。
2、《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情况
(1)出入院服务
建立健全《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出入院流程》,①本人及监护人申请;②村(居)委会入户调查,进行研判;③乡(镇)民政办核实,上报当地政府,由主管领导签具同意入住意见;④入住时需携带体检表、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五保证等,重点查看有无传染病,接纳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⑤评估。由入院评估人员对入住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向本人或委托人了解身体状况、病史、生活习惯、特长爱好等;⑥确定护理级别。根据入住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情况及护理需求,确定护理级别,并向本人及委托人告知其护理的内容、风险预防、双方责任,随身心状况的改变来调整护理级别;⑦签订入住合同书;⑧发放生活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水杯、碗筷、洗脸洗脚盆、香皂、洗头膏、拖鞋、垃圾桶等物品;⑨安排入住。指定楼层护理员协调安排入住房间,向本人及委托人告知养老院环境、生活作息时间、规章制度,贵重物品需要保管的,由本人及委托人、护理员共同签字保存,并建立个人档案;⑩出院要征得委托人和院方同意时,办理好规定手续后方可离开。
(2)生活照料服务
①个人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洗脸、洗手、洗头、洗脚,协助整理个人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等。
②衣着服务:包括协助穿脱衣裤、帮助扣扣子、更换衣裤、整理衣物等;
③修饰服务:包括梳头、化妆、剪指甲和协助理发、修面等。
④饮食服务:包括协助用膳、饮水,或喂饭、喂水、管饲等。
⑤如厕服务:包括定时提醒入厕、协助如厕,使用便盆、尿壶等。便
⑥溺护理服务:包括大小便失禁老人的照护,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等;
加强对入住人员在生活上的精心照顾,提供优质服务,居室做到了清洁、整齐,空气清新无异味。
(3)膳食服务
①聘用5名餐饮员,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院民委员会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②充分听取院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时令季节制定每周食谱;餐饮部主任负责餐饮员工作分配,按食谱配制院民每天的菜肴;
③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④做好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按时供饭菜;
⑤认真做好食堂的室内外卫生和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做好腐烂变质食物;
⑥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及时治疗,暂离工作岗位,以免感染,确保食品安全;
(4)清洁卫生服务
①每栋楼层配备1名护理员,负责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居住房间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
②每位院民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
③加大教育宣传和监管督查力度,引导院民到指定吸烟室吸烟,不随地吐痰;
④室内外卫生区坚持每天上午下午打扫,门窗每天擦拭干净,食堂常打扫,餐饮具早、中、晚3次清洗消毒,生活用品放置有序;
⑤每周一次洗衣服,半月一次洗被子、床单、枕套,平时经常凉晒衣裤等,防止防潮与霉变;
⑥每月对院民组织一次卫生评比活动,悬挂流动红旗,奖励先进,查找不足,确保居住环境整洁卫生。
(5)洗涤服务
为规范衣被洗涤,做好消毒工作,确保院民清洁卫生,有效预防交叉感染,保障院民、员工的健康安全,严格执行洗涤服务制度。
①加强工作人员对预防感染、消毒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②严格区分污染衣被和清洁衣被;
③严格操作规程和分类洗涤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分机、分批洗涤:有色与无色分开、棉化纤维分开,染性衣被先消毒后洗涤,且与一般衣被分开洗涤;
④收回的污染衣被,及时分类消毒、洗涤、干燥、折叠分类放置,做到被服无破、潮与不洁;
⑤洗衣房的保洁工作:每天上班时打开窗户、保持良好通风,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面、地面,保持清洁;下班时关闭门窗,减少灰尘和风沙,地面用清水拖擦干净。
(6)医疗与护理服务
①设立了医疗护理室,根据院民病情,按时发放药品,指导用药;
②药品、器械分类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检查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药品。
(7)文化娱乐服务
①设立了文化娱乐活动室,提供了书籍、报刊、杂志、扑克、象棋、跳棋,添置了3台6副麻将、冬不拉等;
②成立了院民兴趣活动小组,根据各自爱好、特长,开设了歌咏组、舞蹈组、朗诵组、美术组、书法组等,由浅入深,循循善诱,开展适老化文化娱乐活动。
(8)心理精神服务
①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详细了解院民的基本情况、病史情况以及所需与所盼;
②充分掌握院民生活习惯、特长爱好、喜怒情形等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院民的需求;
③加强与院民的交流交换,及时掌握院民心理动态和精神变化,提供精神支持服务;
④精心组织开展户外活动,走进大自然、城镇乡村、文化体育馆、风景名胜古迹区,陶冶情操,放飞心情,使其精神愉快,心情愉悦;
⑤组织观看红色电影、生活伦理电视剧,让院民珍惜生活,感恩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⑥开展干部员工与院民结对子活动,畅开心扉,直面人生,崇尚科学,崇尚自然,乐观、积极、向上生活。
(9)安宁服务
①针对临终病人进行心理疏导和陪伴,满足所需要求;
②了解临终院民所思所想,耐心倾听未完成的心愿与想法,让其得到最大满足,感受温暖。
3、备案管理和综合监管情况
县民政局认真做好县中心敬老院各项项目申报、备案、上报工作;对财务事务、人员聘用、矛盾纠纷处理、制度管理建设等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立即整改;对实施的项目建设,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院内事务处置均通过县民政局党组会议,听取意见与建议,待通过后组织实施。
4、标准化建设成效
①规范了出入院流程;②不断健全了《院民守则》;③完善了规章制度;④规范了工作人员行为规则;⑤加强了财务管理;⑥投入资金加强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方面
①出入库管理不规范。对索证不及时、食材检查检验不过硬、记录不全面;
②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院民吸烟存在不去指定吸烟区吸烟现象;
③安保值班执行不严格。院民有私自夹带酒入院情况,造成饮用后滋事吵架;
④班巡逻巡查不仔细。对院民喝酒情况了解不清、作息时间未很好执行;
⑤餐饮员安全意识淡薄,晨检不正常、不规范;
2、《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方面
①居室适老化造改水平低;
②公用标识缺乏;
③应急呼叫设备缺乏;
④电梯未安装;
⑤评估康复设施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1、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县中心敬老院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狠抓工作的具体贯彻落实;
2、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加强与干部员工、院民交流沟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力度,推进工作不断发展;
3、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力量,按规章制度管人管事;
4、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5、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狠抓干部员工的学习,逐步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2
自2023年开始,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来,我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经过四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管理,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在养老机构自查的基础上,联合食品、消防等部门对各养老机构上报的有关数据逐一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出的普遍性问题采取技能培训、完善制度、改造提升等方式解决;对个性化问题,采取一院一策、明确责任等方式,分别研究解决;对难点问题及时反馈县委、县政府,督促解决。各养老机构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115项检查要求,对入住老人全面进行建立健康档案制度,专人专管,防止老人信息泄露,保证老人的隐私及安全。同时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在院老人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改造,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推动存量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在消防、规划、设计部门的配合下,我县对露水河镇、松江河镇两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了消防改造。改造后的养老机构在功能定位、规模设施、服务质量、现实作用、安全管理上实现了转型升级。
(三)撤并机构,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水平。我县原有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4所,由于建设久远,存在很大安全隐患。2023年,根据《省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吉民发﹝2023﹞30号)和《省民政厅关于上报“四个一批”开展情况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保留2所设施比较好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将其余12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供养的老人,集中安置在新城医养中心。由于管理存在问题,2023年10月,又将安置在新城医养中心的142名老人转移到松江河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供养。
(四)开展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确保完成培训任务。近几年共举办全县养老护理员培训班4次,培训养老护理员236人,持证上岗率达到87%。
(五)加强学习,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大力宣传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厅法规处组织的标准化建设培训班,引导养老机构迈向标准化发展。
(六)发放补贴,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按照《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放机构运营补贴和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2023年-2023年共发放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26.13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32万元,推动养老机构提升管理服务技能、合理均衡膳食、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服务质量。建立了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贴考核机制,结合上级检查、日常考核、暗访督查等服务管理情况,与年度下拨补助资金挂钩。
(七)严格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通知精神,聚焦养老机构防控重点,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第二版)的通知,指导养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隔离室,制定隔离室管理制度,做好隔离记录;按要求启动封闭管理模式,坚持日测温、日消毒,日上报。解除封闭后,严格执行出入人员扫码、测温、消毒程序,认真做好出入人员登记,新入住的人员必须持有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短缺,影响服务质量;院内配备的社会工作者、护理人员、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未达到要求;养老院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养老机构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不严谨。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1.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2.联合公安、卫计、市监、消防等部门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大检查工作,重点对欺老虐老、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养老、政策落实、关爱服务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具体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公众支持。认真进行经验总结,持续巩固活动成果。
关于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3
一、总体目标
对照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工作,到2023年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具体目标如下:
1、新增床位
全市新增养老床位3300张以上。
2、公办民营
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率65%,其中,六城区90%,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60%,溧水区、高淳区40%,全市民营床位占比80%。
3、医养融合
深度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占比40%,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80%,各区应至少建有一所护理院或康复医院,护理型床位占比65%。
4 、队伍建设
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 ,中高级以上职称养老护理员占10%以上。养老机构负责人安全培训率100%。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500人。
5、评估体系
全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覆盖率100%,第三方评估率100%,建立起机构自评,政府委托第三组织评估的综合运营补评估体系。
6、等级评定
全市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机构达8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在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基础上结合市情制定《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评估组织作用,全面排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
(二)全面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推行阳光透明评估,放大等级评定效果,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实施差异化补贴。通过微信、微博、网站及传统媒体公布等级评定结果,为市民养老消费提供指引。
(三)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服务,各区应至少建有一所护理院或康复医院。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对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四)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安全设施改造和设施配备,支持和鼓励养老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安全防护网。完善安全应急应对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立在牢固的安全管理基础上。
(五)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构建市、区两级机构分级培训体系,持续发放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制度。支持养老机构引入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支持养老机构不断提高持有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比例。
(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走访活动。组织协调省、市主要大众新闻媒体、行业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针对性宣传,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培育“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对于服务质量好的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服务质量较差,存在欺老、虐老等现象,群众反应强烈的养老机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暂停市、区各项补贴。
(七)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作为“敬老文明号”的重要创建内容,对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养老机构,以及组织工作得力、推进有序的部门,优先纳入“敬老文明号”推荐范围,广泛培育并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争取先进、力创一流的气氛。
三、实施步骤
本次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专项行动,从2023年4月份开始,2023年分为动员部署、核查阶段、督查整改、总结等四个阶段,2023年3月至6月为提高拓展阶段,共五个阶段。本方案中所提到的养老机构是指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的养老机构。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至4月中旬)
1、细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
根据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因地制宜制定《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合理确定分值、强制性项目、达标与不达标的评分标准。(4月10日前已完成)
2、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老龄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并委托有资质的代表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成员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召开全市业务科长培训班。(4月15日前已完成)
3、召开启动大会。
组织召开启动会。进一步转达“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细则重要内容,明确我市专项行动“五查五改、对标达标”的工作要求和检查意义。(4月20日前已完成)
4、开展专题培训。
针对此次检查细则分区分片组织专题培训班,由市福利协会评估委员会、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分层次对全市参与评估民政局监督人员、被评估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解读,确保专项行动有效落实。(4月25日前已完成)
(二)核查阶段(4月下旬至5月底)
5、进行全面核查。
工作委员会和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代表组成评估检查组,从4月下旬开始至5月15日对本市各区进行检查。
(三)督查整改(6月至10月底)
6、督促全面整改。各区要根据核查结果,明确监督整改的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于服务质量优秀,群众反映良好的养老机构,要通过各类渠道予以宣传表彰,并在重点项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面优先支持。对于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要认真加以整改:
(1)对于证照不全的养老机构,要对照《养老机构许可办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符合《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苏民福[2023]3号)中建设要求且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各区民政局要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国土、规划等部门,在养老机构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协调申领证件,必要时可由区级政府牵头督办,研究解决方案,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迅速整改整治,确保养老机构老年人生命安全。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在妥善安置入住对象的前提下,坚决予以关停。
(2)对于服务质量较差的养老机构,要指导养老机构对照《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要求,逐条逐项,对标找差,细致整改。在服务人员方面,确保全院持证护理员不低于护理员总数的90%,养老机构应逐步配备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在标准化服务方面,所有养老机构应制定本院的服务规范,并根据入住老年人实际做相应调整;在医疗服务方面,所有养老机构都必须通过内设医疗机构、签约附近医院等方式,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心理慰藉方面,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坚决杜绝虐老、欺老现象的发生。(8月底前完成)
7、开展抽查督导。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工作进行督导,根据各区上报整改情况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方案不力的区和机构通报批评,对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的养老机构进行集中曝光。(10月底前完成)
(四)总结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
8、总结工作成效。各区要认真总结地区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根据上级领导机构确定的2023年度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五)提高拓展阶段(2023年3月至6月)
结合今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检查组根据打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各区按照方案进行逐一落实。在2023年第四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我们根据今年前期检查结果,后期核查情况,提出2023年度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区民政、公安消防、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要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明确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中的部门职责。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权限负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和整治,对违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各级公安部门依法对养老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欺老、虐老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的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推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民政部门共同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的研制、实施,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推动服务质量对比提升,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认证进行监督管理。??
(二)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各区民政、公安消防、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巡访制度,加强对问题集中、隐患突出地区的督促指导。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体系的动态管理,各区要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区域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平台,保障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基本权益。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将强化宣传贯彻到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的全过程,有针对性的确定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的宣传重点,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的开展背景、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取得成效等;要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深入到辖区养老机构,特别是服务质量还不够高的养老机构进行帮扶,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得到真正提升。
各区民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牵头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并于10月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