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农业办发[2023]133号)和县农业局《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23]48号)文件的要求,我站及时组织检测人员,紧紧围绕种植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科技之春和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让农业工作者熟悉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容。二是在**农业信息网站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通过网络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23年,组织宣传培训活动16场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在**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上发布信息70多条,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等发表信息3条。
2、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一是加强对单位检测人员培训。多次举办检测人员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二是加强企业检测人员培训,4月19日,对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检测员进行了一天集中培训,在实际检测操作中有问题随时培训。通过培训,检测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为今后正常开展检测奠定了基础。
3、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协助编写认证材料,编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6个,完成“三品一标”认证取样3份,还有两家企业2种产品等待抽样,推广无公害标识26万枚。做好到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复查换证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二是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对全县西瓜、茶叶生产等7家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管理是否规范,产地环境状况、生产操作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三品一标”标准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健全规范,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三品”标准,是否存在使用禁用药物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违规行为等。共监督抽检茶叶、大米等样品3个。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积极推进“入市验证、无证抽检、信息公示、安全承诺、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五项制度,严格农产品市场调入调出管理,对有“三品一标”证书或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的外省市农产品实行免检,其它无证产品须经市场自检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后方能进入本地市场销售。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增加检查频率。重点检查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主要检查市场准入五项制度落实及内检室工作开展情况;生产基地、认证企业主要查看生产记录的建立、产地环境保护、投入品使用及关键技术环节的应用等情况,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等。同时对当季上市蔬菜、水果进行抽样检测,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制作了
7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示牌,悬挂在农贸市场、超市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一是对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获证单位、批发市场、超市进行摸底调查,弄清农产品生产现状,指导重点市场、超市的内检室开展日常例行检测工作,每天公布检测结果,每月将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县农检站备查。二是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定期对城区五大超市、农贸市场和陈丁村、河坎村等蔬菜生产基地产品进行农残抽样检测。今年以来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571个,样品合格率达97.3%以上。
6、注重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在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参与农药、兽药、种子联合大检查3次。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与上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对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方面:农业生产单家独户,比较分散,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还不强,生产过程中盲目使用、超范围使用、超剂量使用、不规范使用农药等农资产品,甚至不注意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造成一些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例如有些用于花卉、育苗、园艺、林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却被部分群众用于蔬菜瓜果生产上。
2、监管方面:我县是农业大县,每年粮食播种45万亩,油料15万亩,蔬菜复种17万亩,中药材10万亩,茶叶4万亩,柑桔20万亩,生猪饲养量100多万头;全县有大中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7个,农贸市场26个;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生产周期长,环节复杂,监管难度较大。
3、检测方面:检验检测基础相对薄弱、高层次专业人员匮乏;主要检测设备配套的附属设备不足,配件、试剂、耗材、标准品消耗大,检测费用高。
4、服务方面:尽管目前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已成立,但还没有通过“双认证”,不能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快机构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检验检测各项制度,提高检测队伍素质,加快“双认证”步伐;按照“**模式”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级机构、组建乡镇监管站、落实村级监管员,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3、加强检测人员学习培训。加大检测人员培训学习力度,熟练操作设备,提高检测准确率,逐步提高检验检测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溯源,查找原因,分析症结,采取措施,既要保证产品安全,又要保护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创建。
5、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项目争跑力度,不断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克服检测机构运行过程中试剂、标准品、耗材消耗大、费用高等困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部党组2023年重点工作部署,我部将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大中城市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主产县为重点,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克百威、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主要措施: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一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特别是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三是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台帐记录、溯源管理。四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尤其是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病虫害防治组织技术骨干的培训,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施药,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等农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行为。(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突出肉牛肉羊养殖重点地区和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生猪养殖大县、屠宰场,以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各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增加牛羊养殖场户抽检数量,异地拉网监测向牛羊养殖重点地区集中。二是继续组织实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计划,加大牛羊屠宰场监督检测力度,严厉查处屠宰环节注射、饲喂“瘦肉精”违法行为。三是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加大工作薄弱地区督查力度。四是加大突出问题溯源督办力度,建立屠宰与养殖环节“瘦肉精”溯源信息通报机制,对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进行案件专项督办,督促产地追根溯源,消除问题死角。五是继续组织开展“瘦肉精”速测产品质量评价,强化对基层监管的技术支持。(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切实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切实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强化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宣教兽用抗生素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生素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劣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规范线上发布兽药信息和销售兽药活动。逐步摸清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销售兽药特别是抗生素的基本情况,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信息、假劣兽药信息以及无证经营信息的网站、电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网站。(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整治重点: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私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措施:一是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屠宰监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二是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落实检疫检验出证制度,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胴体及生猪产品,要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是严把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关口。继续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要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审批管理,严肃查处屠宰企业出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等违法行为。(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六)“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大菱鲆、鳜鱼、乌鳢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为重点药物,在山东、辽宁、江苏、河北、天津等大菱鲆主产区和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等鳜鱼、乌鳢主产区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在“三鱼”主产区,督促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完善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档案,推进行业自律,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督促“三鱼”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鼓励养殖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实施良好养殖规范(GAP)体系,并开展相关认证。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强化“三鱼”养殖企业(场、户)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让养殖户深知使用“两药”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三是开展健康养殖模式试验示范。引导养殖户适当降低养殖密度,提高养殖动物抵抗力,控制或减少病害发生。四是加强监管责任落实。生产区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情况执法检查,指导检查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和销售产品标签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者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的行为。强化产地“三鱼”产品监督抽查,加大“三鱼两药”的抽检数量,掌握养殖环节“三鱼”质量安全状况。积极推进检打联动,确保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加强渔政执法工作,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依法销毁不合格水产品。五是优化养殖条件和环境。加快编制出台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通过池塘循环水工程改造降低病害发生和水产养殖用药使用。(此项行动由渔业渔政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在互联网领域,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在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格控制过剩类农资新批生产企业数量,着力从风险评估、绿色环保和持续存限等方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二是狠抓案件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对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调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双查;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及时搜集案件线索,线上线下互动,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兽药及其他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完善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检测三方机构职能与工作机制。将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快信用建设。在本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并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农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管力度。五是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3月份,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精神,印发《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2023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公布2023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3―4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
3―8月份,派出6个检查组对有关省的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4―9月份,组织开展农药执法专项行动、肥料监督抽查。
4―10月份,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各地推广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力争全年培训渔民20万人次以上,总站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等技术资料5000册以上,各地编印相关技术资料30万册以上。
5―10月份,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药材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开展罚没农资销毁处理活动。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5―10月份,开展肉牛肉羊“瘦肉精”突击抽查行动。根据掌握线索组织1―2次对外调活畜问题多发地区的突击抽查,督促地方加大“瘦肉精”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问题反弹。
6月份,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普及农药管理、科学安全用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出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地方加大执法力度。
6―11月份,会同地方兽医部门、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和兽药协会组织,联合开展兽用抗生素“放心产品进村、科学知识入户行动”,引导养殖者购买使用安全放心兽药产品、科学认知兽用抗生素,提高兽用抗生素规范用药水平,把好源头使用关。
7月份,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7―10月份,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百日行动”,从生猪屠宰与市场监管两端发力,联合打击生猪屠宰和肉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10―11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检查地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行动深入开展。
11―12月份,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
12月份,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023年1―2月份,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措施有力、要求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跨部门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分别于2023年7、10月和2023年1月的10日前报送截至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3年7月和2023年1月的10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0日前报送上月农业部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2),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2023年12月15日加报一次1―11月份的整治情况统计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请于3月22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担。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请将整治信息按时报送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抄送有关业务司局和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将与绩效考核挂钩。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今年以来,商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净化源头”的工作方略,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商洛农产品监管模式,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紧紧围绕农业投入品、蔬菜、鲜活农产品等开展市场专项治理,重点监控种养、生产、流通三个环节的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以及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着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基地、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生产指导服务能力、品牌创建示范能力、全程综合监管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一、总体情况
开年来,我区紧紧围绕“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机制,强化依法监管能力”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全程监管理念,以全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载体,扎实开展“农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队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完善、监管队伍不断壮大、监管实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区农业局充分整合全区农资和农产品监管资源,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处罚权,组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监管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手段;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执法程序,着力打造一支反应迅速,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监管队伍。目前,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人员达到60多人。
(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区农业局逐步整合全区检测资源,提升检测效能,为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逐步建立了高效科学的农残检测室,配备50余台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培训了4名业务精通的专业检测人员,可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指标进行检测。加快了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站)的建设步伐,突出发挥现有检测设备作用,有针对性选派检测人员到省市检测机构深造学习,提高检测人员实践操作能力。日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类农产品例行抽检工作稳步进行,全年共完成农产品抽检样品3000多个,检测品种达50余种,半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开通“商州农业信息网”,加强了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农资推介、工作交流”的网络化。充分发挥农业执法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规范了农产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商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相关工作人员准确、及时、科学地做出反应和研判。
(四)农业品牌发展迅猛。经过近年的不断努力,全区现已建立高标准设施蔬菜示范园五个,大棚蔬菜基地达17个3000亩,完全按照无公害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逐步推进,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迅速成立,各蔬菜基地正在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品牌意识已在基地(企业)逐步树立。
(五)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区按照建立长效化机制、规模化基地、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现代化建设,为提升农产品档次、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开辟崭新途径。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逐步发展形成;全区已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7个,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正在建设之中,带动了全区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种植、养殖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格局,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六)监管制度不断健全。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先从重点批发市场或大型农贸市场抓起,建立健全了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逐步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健全了农资和农产品监管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加强了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务实切入。XX年,我们认真贯彻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区政府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区农业局针对全区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发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网络的作用,形成部门参予,各级联动的监管工作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区政府成立了由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
(二)开展农产品综合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针对全区农资市场实际,区农业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抽调精兵强调组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队,明确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市场及农产品经营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充分发挥监管车辆的作用,定期辖区内农资市场农药、化肥、饲料、禽蛋、果蔬、水产品样品等进抽检化验,共对市场100多个农产品进行检验抽查,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区检测中心坚持每周一次和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例行抽检制度。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共出动监管车辆达50余次,开展农资专项检查整顿达5次,大型宣传活动8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3次,受训人员达XX余人;电视、广播宣传2期5次;发放农业专业书籍1000本,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强化涉牧市场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关注。近年来,发生的“瘦肉精”事件,为我们加强涉牧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面对严峻形势,我们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抓行业整治。对全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从业人员及经营条件依据《兽药经营管理规范》进行了审查,并对审查通过的55个经营门店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二是夯实监管工作责任。为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确保监管目标任务落实到单位,职责落实到个人,按照工作要求,并将各乡镇(办)畜牧站具有执法资质人员以派驻的形式开展辖区内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壮大了畜产品监管执法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目前,全区共设立动物检疫报检点25个,制作报检告知牌81个,依法报检制度得到规范,以产地检疫为基础,严格执行动物流通环节检疫,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以城区和16个镇畜产品检疫监管为重点,联合招商服务局(定点办)先后对黑龙口镇、牧护关镇、北宽坪镇、黑山镇等地开展屠宰市场整顿,规范屠宰场(点)经营行为,并严格市场检疫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四是强化市场监管。以“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涉牧投入品监管开展集中整治,先后检查兽药及个体诊所73户,检查兽药248个品种31408盒(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48种5826袋。查处不合格兽药17种141袋;饲料5袋,400公斤,均做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生鲜牛奶整治,确保城区人民饮奶安全。
今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城区生鲜牛奶源头治理工作。一是抓好技术指导。奶牛养殖环节是确保牛奶质量安全的前提,我区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养殖场户,在饲养管理方面进行技术指导的同时举办了商州区首次奶牛养殖技术及生鲜乳安全生产培训会,并印发《商州区生鲜乳监督管理制度》30余份,开展技术培训2期,培训80余人次,指导养殖户推行标准化科学饲养技术;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制发了包括养殖档案、防疫档案、投入品使用登记册、疫病诊治登记册、卫生消毒登记册、饲养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牛奶销售登记册、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登记册等9种档案表册,档案资料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对全区奶牛饲养场户落实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到户,开展奶牛养殖投入品及鲜奶质量突击检查,确保奶品质量安全上市。
(五)完善检测网络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是我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机构。今年,我们按照省、市规划要求,改造和新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区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在全区重点乡镇及大型农贸市场及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置快速测定仪,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同时分期分批对全区30余名检测人员进行专业检测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发证上岗,逐步形成了一支覆盖市、区、乡的农产品检测队伍,为提升全区综合检测能力奠定了基础,强化了综合检测排查能力,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六)开展法律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手册及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向生产者、销售商和消费者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介绍农业“三品”的识别方法和生产规程,公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积极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尽管我区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法律的要求和广大民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的差距。
(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坚巨。
(二)农业检测体系还不够完善。由于县级财政紧张、投入不足,部分设备因为缺少经费、缺少试剂、缺少技术人员会操作而闲置,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问题。
(三)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执法范围、内容还不够了解,农业执法的机构队伍还有待健全,因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难度较大。
(四)由于工作经遇等问题,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现有条件基础上,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确保全区群众农产品食用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