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和新致贫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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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2 18:12: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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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和新致贫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近日来,肥东县认真贯彻落实xxxxx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机制的要求,坚持未雨绸缪,树立底线思维,用行动和实践探索防贫新路径,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基本情况

  肥东县现有14个贫困村(已于2023年全部出列),经动态调整后,截至目前,肥东县国办建档立卡系统内贫困人口8119户21610人(已脱贫户8114户21589人,2023拟脱贫5户21人,脱贫不稳定户3户9人),边缘不稳定户120户351人,贫困发生率已由2.36%降到0.002%。

  二、主要做法和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牵引点”,健全完善帮扶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县委、县政府统筹协调,县直部门合力推动,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包保18个乡镇和1个园区,55个市县两级单位,帮联14个贫困村和41个贫困人口较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对拟脱贫户,由所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结对帮扶,有未脱贫人口的非贫困村安排1名乡镇班子成员联系帮扶。

  二是抓好“支撑点”,积极研究出台帮扶政策。出台《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肥东县脱贫攻坚15个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东办发〔2023〕8号),强力推进“十大工程”建设,精心谋划部署年度工作重点,保持扶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出台《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东县疫情防控期间促进贫困人口就业扶持政策》等4个文件的通知》,大力鼓励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金融扶贫,千方百计抵消疫情影响,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出台《关于印发<肥东县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扶办〔2023〕2号)《肥东县边缘不稳定户动态管理与帮扶实施办法》(东扶办〔2023〕3号)《肥东县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东扶组〔2023〕14号),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个性化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帮困,全力遏制增量,严防边缘不稳定人口致贫。

  三是抓好“共振点”,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一是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已全部录入省办大数据管理平台。二是重点关注5户21人拟脱贫户、3户9人脱贫不稳定户和120户边缘户,在加强重点联系基础上,严格逐户包保、全程跟踪帮扶,持续加大政策保障、资金投入、项目配套和措施帮扶力度,确保未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在6月底前彻底解决,确保贫困人口如期退出。截至目前,5户拟脱贫户、3户脱贫监测不稳定户已全部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120户351人边缘户中有178人已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另有37人正在按低保申请走程序。我县边缘户已全部纳入医保,实现了边缘户参保率100%,其中对边缘不稳定户中属于低保、特困供养、社会散居孤儿的176人进行医疗救助代缴,个人参保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共缴纳4.4万元。三是开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边缘户专项帮扶行动,经村评议公式申报、县乡审核后,我县有42户边缘户符合享受合肥市扶贫济困慈善基金要求。

  四是抓好“监测点”,建立动态监管预警机制。我县坚持未雨绸缪,树立底线思维,用行动和实践探索防贫新路径,对120户边缘不稳定户和176户2023年人均纯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已脱贫户实行动态监管,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每月关注其产业、就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每季度关注收入等,对预计年收入低于4000元的予以红色预警、4000-6000元的予以黄色预警,严防返贫;对新增重大变故户及时予以关注,提前预警,跟进帮扶举措,严防致贫。

  三、存在问题

  我县部分边缘不稳定户因未达到医保办理条件,从而生病报销比例较低,自负费用较高,影响2023年人均收入,有一定的致贫风险。如白龙镇边缘不稳定户张道全户只有张道全一个健康劳动力,既要担负巨额医疗费用,又要担负子女上学费用,加上前期负担的外债,导致家庭负担沉重、收入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目前,我县正在研究针对边缘不稳定户的医疗保障政策,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致贫风险。

  四、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长效帮扶机制。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重大变故户加强监测。特别是对那些已脱贫但主要靠外出打零工、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要给予重点关注,逐户逐人盯紧抓实,鼓励和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帮助稳定就业,千方百计激发内生动力,增加收入,把返贫风险降到最低。

  二是进一步兜牢兜住保障底线。持续加大政策保障、资金投入、项目配套和措施帮扶力度,确保未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在6月底前彻底解决,确保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强化脱贫监测户和边缘不稳定户个性化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帮困,开展全面排查,逐个走访、逐类分析、逐项解决,全力遏制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

  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脱贫攻坚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集中党员群众,整合资源要素,实现抱团发展,推动群众致富、集体增收。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下派干部脱贫攻坚“主心骨”和疫情防控“守护人”作用,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做好复工复产“指导员”。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和新致贫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和新致贫长效机制工作情况汇报

  为扎实推进全县金融固脱贫防返贫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安排部署及全省开展金融巩固脱贫防返贫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脱贫减贫目标,持续推进“1236”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坚持金融精准扶贫和支持防返贫两条工作主线,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心向金融“输血”与“造血”并重转变,向支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并重转变。通过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把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实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金融精准扶贫功能,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功效。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信贷投放特点,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

  (二)重点扶持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激发产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优先支持具有带动脱贫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精准扶贫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原则。加强银行信贷与涉农保险的深度融合,扩大贫困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涉农保险的覆盖面,拓宽“农业政策保险+农业商业保险”保障服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

  三、目标任务

  各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服务。着力推动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对脱贫村、脱贫户实施“保姆式”跟踪服务,切实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坚决防止“数字扶贫”,力争使金融支持脱贫一户、巩固一户、富裕一户,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截至2023年末,全县涉农贷款(含各类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围绕重点扶贫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加强对全县重点扶贫项目工程的对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实施:北海子国家级湿地治理与保护项目;骊y文化产业园等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圣容寺至红山窑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乡村旅游项目;南坝寺儿沟滑雪场项目和全国生态乡镇及全省环境优美乡镇乡村旅游项目等;全县C、D级危房改造工程;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二)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加强可持续的信贷投入。坚持把发展富民多元产业作为扶贫攻坚的核心任务,支持全县高原夏菜、草食畜牧业、制种、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藜麦、中药材、油料、饲草、马铃薯、花卉等接续产业,加快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规模高效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不断调优产品结构,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使已建成的15个贫困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9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7个家庭农场、15个贫困村组的产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新型农业主体壮大发展与群众脱贫致富的互利共赢(计划对接时间:5月份)。

  (三)围绕普惠金融政策,开展多层次的金融宣传。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贷产品和服务宣传资料,加大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的宣传,切实把各项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带进村、交到户、传给人,真正使政策叠加优势转化为贫困村_发展难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强大动力(计划完成时间:9月底)。

  (四)围绕扶贫信贷政策,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县农商银行继续推进扶贫担保贷款业务,并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加大对贫困户、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支持;农发行要重点支持粮油收储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先支持__县金穗麦芽有限公司、甘肃三洋金源农牧公司等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围绕全县粮食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支持省、县两级储备粮增储,做好__县东盛粮油有限公司对贫困户收购小麦的信贷支持,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力度;甘肃银行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产业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兰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专项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力度(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五)围绕农业风险保障,开展广角度的保险服务。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固脱贫防返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继续发挥好能繁母猪、奶牛、玉米种植、马铃薯种植、森林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位一体的农业灾害风险分摊机制,提高县域保险机构的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加大对贫困户保险政策性优惠补贴,鼓励贫困农户及时参保,让更多农户享受到固脱贫防返贫中的农业保险红利(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六)围绕便民惠农政策,实现全覆盖的支付体系。农业银行要将电商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与“四融”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增设“四融”平台等便民金融服务点,大力推动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进程,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互联网融E购产品,把贫困区特色产业向外推广,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设银行要通过发放“商融贷”、“融易贷”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对贫困村所在地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贫困村惠民、便民服务终端的布设,力争实现全部贫困村支付结算设施的全覆盖(计划完成时间:上半年)。

  (七)围绕金融生态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县农商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推动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大力发展供应链核心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盘活应收账款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完成时间:全年)。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由县金融办牵头,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会议,形成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合力。各乡镇应加强对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扶贫信贷风险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互通机制。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及人民银行应建立扶贫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及扶贫信贷等信息。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报送扶贫信贷措施、服务、产品及信贷数据,并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人民银行应建立《金融支持__县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反馈工作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每月向人民银行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树立典型、宣传励志脱贫,营造有利于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测考核机制。人民银行应联合相关部门实时督查督办工作,不定期走访金融机构、企业及农户,调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情况,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降低返贫率。每半年对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金融支持固脱贫防返贫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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