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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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25 09:39:0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报告(精选3篇)

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报告 篇1

根据鲁财基【20xx】8号《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的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共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我县接到文件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项目资金和补贴资金监管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领导。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基层局业务科长、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且根据文件精神整理有关财政资金监管文件,按照文件的主题归类,分别统计以“政府”、“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股室”名义下发的文件。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三是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监管。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清理预算外收入,按照“乡财县管”相关规定办理收支业务。日常支出按照定额、定项、专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对临时性、突发性和大额支出或调整,要经集体研究后方可安排支出。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对纳入乡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乡财政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好项目公示,对工程项目做到及时验收决算,并就项目运行效果定期或不定期向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

五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明确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重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各项涉农资金要做到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各项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

卡通”发放,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以电脑为平台建好各项补助的分类台帐,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六是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完善“村财村用乡镇代管”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

一、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发现有很多的资金虽然用于我县农民补贴和项目建设,但是分散在县直各职能科局,监管没有跟上的情况下不利于统计,原因为县财政拨付其他部门后,其他部门用于基层的补贴和项目建设,有很多资金没有经过乡级财政,乡级无法监管。

针对近几年首次在我县乡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我县建议:第一、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第二、针对近几年财政资金项目较多,对每一个项目的公示、信息传递、巡视巡查在正常的工作中注意收集材料。第三、加强项目的巡视巡查,资金的跟踪检查。

20xx年9月19日

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大力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工作的制度建设,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包括局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增强了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要求,我局将行政执法职责按照各科室的职能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健全政府公共预算等制度。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防止了执法的随意性。

三、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不违反法定程序;全面建立和落实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

准制度;不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实行“罚款月票”等乱处罚问题;不存在对违法行为选择性检查、对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置之不理、“以罚代管”等不作为问题。

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报告 篇3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督查室:

一年多来, 县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党委牵头抓总、人大依法监督、 一府两院 依法行政的强大合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巩固,建设 科学发展示范点 和 创先争优示范点 的扎实基础进一步奠定。

一、加强党的领导,切实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我县按照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的原则,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1、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县委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人大有动作、党委有支持。在市委《意见》出台后,我们及时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全县人大工作,制定了《中共 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委 [ ]58号),建立完善了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任免干部事先征求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并得到认真落实。县、镇两级党委主动了解和掌握本级人大工作动态,及时研究答复人大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我们坚持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特别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和主体优势,让其更多的参与全县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一是注重发挥人大的职能优势。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如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 年全县6个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要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与全县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已有6位人大领导参加了每月 15日的领导信访接访日活动;在专项工作推进机制中,安排2名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担任城市建设和 两新 工程推进组的牵头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有1名人大常委会领导担 县 两分两换 工作督查组组长。二是充分发挥人大的人才优势。借助人大领导、干部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各项中心工作把好关。在去年的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安排1名人大巡视员和1名中层干部参加县委指导检查组;今年 创先争优 活动中,安排1名人大工委主任担任指导检查组组长;先后选派3名同志下基层开展为期3个月的蹲点服务。三是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优势。县委始终重视全县626名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党委、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汇集民力的重要渠道。

2、更加积极地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一年多来,县委积极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 一府两院 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做到 三个支持 :一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县委支持人大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等方式,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县委书记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对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提出要求;县委副书记、常委等兼任政府职务的领导,既从县委角度重视、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又能从政府角度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为人大行使监督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多来,县人大在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议大事、定大事,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等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决定权。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建议,凡涉及对县委的建议,都能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属于 一府两院 办理的事项,县委也主动过问,促其研办。三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县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把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统一起来,切实尊重和维护选举、任命干部的严肃性。在重要干部人事任免研究之前,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在向人大推荐重要干部任免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推荐和提名,充分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的 把关 作用,切切实实把那些德才兼备、为群众所信赖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真正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3、更加主动地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关心和支持人大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推动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间相互交流,不断优化人大的队伍结构。在宣传上,要求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人大工作和人大制度,督促新闻宣传部门在经常性的宣传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人大工作的认知和了解,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在全县形成维护人大权威、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县委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作为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年的科局级领导干部、第十期中青年干部等培训班上都安排了若干课时进行培训。在组织建设上,加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 年,通过公开选拔,来自县公安局法制办、县经济开发区的两名 70后 同志分别担 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和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两个岗位,增加了人大机关中经济、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进一步优化了人大机关的年龄结构。在机制保障上,切实改善各级人大机关的办公条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去年7月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着力健全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全面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并有6个镇(街道)配备了人大副主席(工委副主任)。人大主席、副主席均列席党委会议,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提升 一府两院 工作水平

县 一府两院 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政治责任和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的大事来抓,采取有效举措,确保人大监督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进一步贯彻执行人大有关决议决定。将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转型升级、统筹城乡、改善民生、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等方面作出了5项决议决定, 一府两院 认真贯彻执行,有力地推进工作落实。如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两新 工程融资贷款的议案》,县政府认真落实,严格规范 两新 工程的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为加快 两新 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的城乡统筹工作。同时,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 一府两院 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迅速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邀请代表审议县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参加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等活动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畅通了民主渠道。根据县人大各代表小组对县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梳理了38条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县长、副县长亲自领办17件,加快了各项工作的步伐。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 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 年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97件,办结率为100%,一次办理满意率为90%,解决了一批关系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此外,法院还建立了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制度,由法院院长、党组成员分别与所在辖区内的人大代表联络沟通,每年主动联络人大代表不少于2次,其中走访不少于1次。今年以来,还组织了4次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40余名大代表参与旁听。

3、进一步健全重要事项汇报征求制度。凡是 一府两院 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活动、重大问题、重要举措、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及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参加。邀请县人大领导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使人大监督从传统的对行政结果的一般程序性监督延伸到行政执法过程,进而拓展到对政府决策领域的实质性监督。对人大代表涉及职务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提请人大许可, 年度,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2 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县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逮捕许可。今年以来,法院、检察院共组织活动7次,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检察院召开工作汇报会,向人大代表作有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题报告,法院专题向县 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报告 年以来法官队伍建设的情况等。

4、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把接受人大监督贯穿于决策、执行、评议的全过程,充分征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认真采纳,把人大监督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同时,密切配合县人大做好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工作,要求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虚心听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正。今年以来,检察院启动2次人民监督员工作程序,对2起案件开展评议。法院聘请了9名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县人大代表为法院执法监督员,主动邀请他们到现场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树立了良好形象。

5、进一步形成参与人大事务的良好氛围。对于人大组织召开的会议, 一府两院 相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参加或列席,报告工作情况,回答询问或咨询。在人大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过程中, 一府两院 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如实汇报相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

三、坚持正确方向,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人大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实践。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人大在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和能力。

1、坚持统一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坚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心实施;认真贯彻好县委的重要决策,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在行政区划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改善民生等工作上,自觉贯彻好县委的意图,坚决执行县委的决议、决定,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优势,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汇报或请示,并按照县委的指示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履职的统一。

2、加强依法监督,提高服务发展水平。县人大常委会自觉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在 一府两院 工作监督方面,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或采用集体表决方式进行测评;组织县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审议县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并将审议意见面对面向政府反馈。在计划和财政预算工作监督方面,将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10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经常委会审议批准。在法律监督方面,选择若干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组织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联动视察;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制度。在代表小组活动方面,开展代表进社区接待选民日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审议、评议活动。组建了企业家代表、 三农 代表、教科文卫代表等3个专业代表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经济、文化、 三农 工作方面的专业优势。在议案建议办理方面,落实主要领导领衔制度、现场交办制度、重点议案建议督办制度,采取 网上公布、网上交办、网上答复 措施,加强交办督办,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在指导镇、街道人大工作方面,组织开展了镇级预算监督工作试点,在街道组建了部分人大代表工作室,取得了成效。

3、积极履行职能,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意图,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免干部的监督。 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2人次。其中,任免政府及政府组成人员27人次,任免 两院 干部和陪审员77人次,任免人大机构干部8人次。切实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从 年起,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县法院、县检察院副职负责人,每年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将自己一年来依法履职、联系群众、改进作风、办理建议、意见等情况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书面述职,接受监督。

4、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努力发挥核心作用,坚持每年召开二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每年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人大工作,每二个月组织一次学法报告会。加强对人大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及反腐倡廉建设,党组成员坚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坚持每周学习一次的制度,开展了创先争优、争创 五型 机关活动;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人大代表述职和机关干部定期到镇村蹲点服务活动,提高了人大机关的服务效率;抓好人大宣传工作,每年召开会议进行总结部署和表彰奖励,不断拓展人大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如四次人代会期间,常委会主要领导与网民互动,反响很好; 人民权益 和 嘉善人大 等栏目、刊物常办常新。

5、围绕全县大局,形成强大助推动力。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县委的中心工作,对县委提出的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两新 工程、行政区划调整、工业项目推进等重要工作,加强联系指导,认真组织督查,协调抓好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今年围绕 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 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了一批调研报告,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集中交流,并向县委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认真做好联镇挂村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各镇、街道,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助推县委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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