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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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2 21:17: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本站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报告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报告1篇

  自去年**月**日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广泛动员和全力支持下,全市上下秉承“为民创建是硬道理、创建成功是硬任务”工作理念,树立“首战当决战”战略决心,全力以赴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去年**月份的**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我市首战告捷,在**个非全国文明城市中勇夺全省桂冠;在**年度国家测评中更是取得了“全国第*、全省第*”的骄人成绩,为**最终创成一流的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借此机会,现将今年以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向各位委员汇报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机制先行,持续掀起创建热潮

  一是坚持“一把手”抓创建。我市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市委“归零翻篇开新局”的一号工程,以“首战当决战”的创建决心强势推进,力争**年一举夺魁;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超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月初*、新年**第一天,市委市政府就召开了全市创建千人誓师大会,展示了市委市政府对文明城市创建志在必得的坚定决心,全面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和集结令。

  二是持续坚持“周检查、月点评、季测评、年考核”工作机制。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创建专项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每月召开点评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一月一主题、一月一点评”,切实点出压力、点出责任、也点出创建成效,今年持续推出了“排队守序”、“微笑丽水”、深化打造“最礼让城市”、“洁净城乡我奉献”、“整治不文明行为我参与”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确保了创建工作月月有载体、每月见变化;委托国调**大队作独立测评调查,系统评估了全市一季度创建工作成效;组织完成对**家责任单位的一季度考核并在全市通报,对排名末三位的单位进行了约谈,确保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持续深化全民动员创建机制。按照《市区领导联系帮扶社区(城中村)工作方案》和《市直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段包干”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市四套班子领导已累计调研创建工作**人次,市直部门到联系社区、包干路段开展创建工作累计达**多次,机关干部和广大市民群众累计开展各类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多场,服务时长达**余万个小时,我市“高屋建瓴、以上率下”的创建态势得到持续强化,“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的创建氛围日益浓厚。

  (二)坚持品牌打造,不断拓展城市特色亮点

  一是打造最整洁城市。严格落实网格化保洁、常态化“飞保”、“无死角”巡查等机制,精准聚焦群众最直接、最关切、最可感的城市环境卫生问题,从一个小烟头入手,营造爱国爱乡、共建文明、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实现了城市环境大变样,“捡不到烟头城市”成为了响亮品牌。

  二是打造最礼让城市。从“礼让斑马线”着手,在全国率先出台《礼让**行为规范》,开展常态化“礼让斑马线”文明劝导活动,设立“文明交通曝光台”,实现城区不礼让抓拍系统全覆盖,开展“微笑**”文明礼仪普及行动、“你好**”文明用语推广行动和“万朵鲜花送文明”活动,创建以来累计送出“礼让鲜花”**万朵,曝光不礼让行为**多起,处罚**余起,约谈党员*余人。经抽查,全市公交车礼让率稳定在*,出租车礼让率达到*以上,社会车辆礼让率在*以上,“最礼让”的城市品牌日益凸显。

  三是打造最有序城市。从“排队上下车、排队乘电梯、排队办事、排队游览、排队购物”等细节抓起,深入开展“排队守秩序我最美”推进行动,确定“排队推动日”(每月*日),评选“排队守序示范窗口”。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大整治,重拳整治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十大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三乱两驾一牌证”,打造畅通有序的市区交通。建立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系统,目前已投放电动汽车*辆;实现全市域公共自行车租赁“一卡通”。

  四是打造最有爱心城市。出台《*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做到常态化开展“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志愿者**、“*帮忙团”等一大批最美好人、最美群体;建立月月评选“*好人榜”、行行打造“最美人物”、*年一届评选表彰市级道德模范制度,共表彰“*好人”**多人、市级道德模范**多人,上榜“*好人榜”**人,“中国好人榜”**人;出台《*市道德模范待遇保障若干规定》等文件,发放“关爱好人”基金共计*余万元,在全社会树立“好人有好报”的鲜明导向,努力使*这座城市既“山清水秀”,又“充满爱心”。

  五是打造最平安城市。协同推进文明共创与平安共建。去年护航*期间,*万名平安巡防员、志愿者协同作战,形成了全社会讲文明、创平安、促和谐的生动局面。我市连续*年成为省级平安市,在全省率先夺得“平安*鼎”。

  (三)坚持创建为民,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工程。坚持为民导向,对老百姓呼声强烈、对民生有重大影响、和创建工作关联度高的工作实行项目化运作,纳入创建重点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来实现常态长效。全面实施人车分离、市区新增停车泊位、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个创建重点项目建设(包含港湾式停靠站改建等*个市区循环交通项目),目前,社区(城中村)设施修补、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提升、公交线路优化增密等*个项目已实现开工建设(其中,**停车场和新增城市人行道停车泊位等*个子项目已完工),其余*个项目按节点要求稳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推进城市环境提升工程。一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城中村)六乱、出租车营运秩序、老旧小区外墙脱落等*类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市场、疏导点及周边环境、经营性公共场所、公共基础设施、消防通道等*个整治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余*个整治项目正按节点要求持续整治中。二是对整治不到位、群众关注度高、对国测有重大影响的实地点位,开展分批次集中挂牌整治并限期销号,目前,第一、二批*个挂牌整治项目已全部整治到位并实现销号,第三批*个挂牌整治项目中,**小区南侧国有收储地块环境秩序整治项目已整治到位并实现销号,*学院扩建工程二期收储地块环境秩序整治项目已提前完成整治并准备验收销号,其余*个项目正按节点要求持续整治中。

  三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市区领导联系帮扶社区(城中村)工作方案》,分别设立市级网格*个,**区网格*个,实现了社区(城中村)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开展社区创建“擂台赛”,建立网格化管理自查、问责、通报、处置等制度,形成“统一领导、网格负责、层层落实、社会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网格化管理水平。

  (四)坚持播种文明,确保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德育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过典型培育、以点带面,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市级文明校园*所,计划*年前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投入资金*余万元,落实运转经费*余万元,自建乡村学校少年宫*所,实现全市乡镇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全覆盖。

  二是深化公益广告宣传。连续两年举办全市公益广告征集大赛,围绕“理想信念、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等*个主题,征集作品*多件,评选优秀作品*余件,在商业街区、社区、公园(景区)、公交站台等*类重要节点广泛刊播优秀作品*篇次,营造了文明向上的城市风尚。

  三是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楼道”等系列创建,聚焦春节等*大传统佳节,组织“乡村春晚”等各类活动*余场,吸引老人、学生、工人等社会各阶层人士**余万人参加,在全社会营造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深化“美丽楼道、文明小巷、示范社区”系列创建,计划创建“美丽楼道”*条,目前已完成*条;计划创建“文明小巷”*条,目前已完成*条,*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并建成一批示范文明社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硬件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与其他城市相比,**特别是老城区的硬件基础设施,如背街小巷、城市管网、图书馆等方面建设相对滞后。

  二是城市管理还不够精细。主要表现为社区(城中村)“六乱”问题还比较突出,交通秩序、市容秩序管理仍有待提升,集贸市场管理还不到位等。

  三是市民素质有待提高。*撤地设市时间短,部分市民尚未从农村生活习惯中转变过来,在参与城市活动中反映出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秩序意识与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市民素质的提升仍任重道远,还需要各位委员帮忙去呼吁,需要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为新引领,以本次市政协界别对口协商为新动力,以“决战决胜行动”为主抓手,全力补齐创建各项工作短板,以最好的状态迎接国家测评。

  一是抓项目推进,补齐“硬件设施不足”短板。硬件基础设施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硬指标、硬任务,也是我市先天不足的短板。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进一步加大*个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改善城市形象,普遍惠及广大群众。

  二是抓整治提升,补齐“城市管理粗放”短板。坚持建管并举、严字当头、严格执法,把创建过程作为改进管理的过程、提升品位的过程、优化形象的过程,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三是抓群众发动,补齐“市民素质不高”短板。坚持“软硬兼施”,既抓硬件,又抓软件,以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志愿服务推进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三大行动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四是抓品牌建设,补齐“城市形象单一”短板。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因地制宜打造*“**之城、**之城、**之城、**之城、**之城”,不断凸显**的**底色、城市特色和人文特质。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篇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锦江区城管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创建工作,针对薄弱环节,找差距,添措施,现将前阶段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委提出的“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工作目标,经过局党组认真研究,区城管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杜朝伦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迟立松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的“锦江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宣传联络、督查督办、综合协调、现场处置4个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创建工作。

  二、强化目标管理。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难点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科室和责任人,同时,与各科室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按照网格管理划分,落实分管领导、片区责任人、日常巡查责任人、监督员责任人,主要承担市政、市容、环境、园林、广告、水域等日常巡查管理,厘清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对标整改。

  三、创新工作机制。按照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了问题抄告制度,制定了《城市管理督办通知书》、《城市管理整治移交通知书》、《“扬尘”污染督办通知书》、《“扬尘”污染整治移交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街道“一对一”进行抄告,提出限期整改时限要求,近期,先后发出“扬尘”整治督办通知书23份。

  四、强化创建宣传。制作《锦江区城市管理手册》、《锦江区“扬尘”治理手册》等宣传品,散发到广大市民和工地业主手中,增强他们自觉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三圣街道办事处水景广场举办“创全国文明城市,城市法规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和投诉,主动拉近城管与市民之间的距离。

  五、实施专项整治。一是组织人员对全区市政、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据统计,全区有破损垃圾桶115个、果屑箱263个、破损盲道6853.5平方米,约6.9公里、需粉饰的建筑立面83890平方米、未设置无障碍设施16处、需补栽树木1248株、补植绿地115804.4㎡等)。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已向区文明办、区财政局报送整改方案,待区政府批准后,赓即组织实施。二是整合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管理力量,加强对出摊占道和流动摊贩的清理整治,联合公安集中开展对新疆人占道经营烧烤行为进行整治,共出动城管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50件次。三是强化“扬尘”治理,每晚安排执法人员及成员单位,对全区所有在建、待建、拆迁工地进行查处,对沿途洒漏、冒装运渣车辆实施暂扣,并每天安排6台洒水车,对全区范围实施洒水降尘。四是强化绿带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对绿化带垃圾进行清捡,安排园林绿化所对行道树、小游园缺株断带进行补植。

  六、厘清管理职责。按照市、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区城管局对创建工作中涉及的指标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使工作标准和技术措施得到进一步明细,管理职责得到进一步厘清。

  (一)基础卫生工作。依据(成府发〔20xx〕41号)要求,街道办事处是清扫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清扫保洁公司和社区是实施主体。区城管局是垃圾运输、压缩、掩埋的责任主体,区环卫清运中心是实施主体。

  1、按照《锦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督促保洁公司做好合同段面清扫、洒水降尘、绿化带废弃物清捡工作。(1)实施路沿石清洗1次∕周,人行道清洗1次∕15日,车行道洒水降尘2次/日。(2)城区商家店铺门口油渍的清洗坚持“谁受益,谁清洗”的原则,每日清洗,水篦子表面油渍清洗由制污商家或单位清洗,水篦子下的垃圾清理和清掏由保洁公司实施。(3)对未纳入保洁公司清扫的小型街道或公共通道区域,按“门前五包”的要求,由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工作者协调落实。(4)城郊结合部的散居户垃圾全部袋装化,相对集中居住的实施集中收集,垃圾桶由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按需求足额购置。(5)督促作业公司强化垃圾桶、果屑箱内垃圾的收集转运力度,避免垃圾满溢,加强对果屑箱和垃圾桶内的药物消杀,减少蚊、蝇密度。(6)督促保洁公司、社区单位、居民院落清理街头游园、绿化带、院落绿地内的各种垃圾。(7)督促社区对具有物业管理的院落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基础卫生工作。(8)领导社区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院落进行基础卫生的清理,引导院落门卫按规范标准实施清扫、适度清洗及杂物、小广告的清除工作,探索长效管理的办法。

  2、区城管局合理安排好收运机具和作业时间,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收集点垃圾随产随清、日产日清。

  3、区城管局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和清扫保洁公司清扫保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对不认真履约,清扫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公开淘汰。对因垃圾收运不及时、群众反映大、媒体曝光多的问题,区城管局承担具体责任。

  (二)市容秩序工作。依据(成府发〔20xx〕41号)要求,街道办事处是责任主体,各城管科和城管执法中队、社区管委会是实施主体。区城管局是监管主体。

  1、动态秩序。对露天烧烤、出摊占道、越门经营(含大型商场越门促销)、牵绳挂物等违章行为,按照锦城管〔20xx〕52号要求,由区城管执法局印发《关于禁止违法违章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通告》,区、街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组织联合整治,整治后交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

  2、静态秩序。(1)“牛皮癣”:报亭、岗亭、电话亭、电线杆、信号灯杆、分车隔离杆(隔离桩、隔离墩)、人行斑马线、街沿石、路沿石上“牛皮癣”清除问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与保洁公司协商,由保洁公司清除,对未纳入招标范围的区域由属地社区组织清除。(2)大型卖场,个体商家店铺的立式店招和促销广告: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按“门前五包”要求组织力量对一楼小广告和二楼以上条扁式店招进行清除覆盖。覆盖颜料的色泽要尽可能与立面主色调保持一致。(3)户外广告:已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的广告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予以保留,其余应全部清除。(4)区城管局对生活垃圾运输车、保洁公司对人力三轮车进行全面检修,喷漆翻新,达到密闭运输,每天进行1次冲洗,不符合垃圾转运要求、非全市统一的垃圾收运车、转运车全部取缔。(5)对果屑箱、垃圾桶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补和喷漆,保持功能完好,不能使用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提前预定,按原标准全部更换。

  (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1、车行道路及配套设施:依据《关于研究城市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区政府办<议事纪要><第87期>)予以落实责任。区城管局负责对区管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破损的区管盲道进行修复,协调市级部门对市管道路进行日常管护;区交通局负责区管公路边沟(阴、阳沟)的清理和公路设施的完善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对尚未移交的道路、桥梁、排水及设施进行日常管护。

  2、人行道的整治: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⑴对人行道破损严重的进行改造,提高人行道承载力标准,避免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而造成人行道砖松动、沉陷、碎裂。⑵对部分人行道因机动车停放损坏的,在交叉口、进出口的人行道上设置路障,禁止机动车上人行道。⑶对于部分人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残缺、设置不恰当的,进行整治和完善。⑷对于设置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栏杆、座椅等公用设施,按照“谁设置,谁管理”原则,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督促落实日常的清洗保洁和维护工作,保证栏杆完好和整洁。

  3、公厕:由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固定公厕的所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修,确保功能设施完好,并对墙面进行粉刷,同时加强药物消杀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对未设置无障碍设施公厕和设施达不到二类以上的公厕进行全面改造,6月1日前全面实施免费对外开放。对移动公厕由区城市管理局按标准实施维护与检修,由各街办按需求进行设置。

  4、其它设施:设置单位是责任主体,属地街办是监管主体。窨井盖、水篦子、护栏、照明设施、指引(示)牌、各种铭牌、信号灯等,依据设置主体应承担的责任,由属地街办实施监管。

  (四)园林绿化工作。依据《成都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已建成游园、中小街道行道树、出入城通道两侧绿化带,区城管局是责任主体,区园林绿化所和管护公司是实施主体,街道办事处是监管主体。由区城管局负责,对全区区管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小游园、小广场坐椅、雕塑进行修补完善,对绿化缺株断带进行补栽补植,完成区管绿化带树池浮土高于路沿石提档或绿化带浮土降土工作。对市管绿化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与市级部门衔接,由市级管理单位按要求整治。对整理出的土地和已征待建工地,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锦府办〔20xx〕31号)要求协调区国土分局督促土地业主或项目业主,按规定进行植绿或覆盖,在规定时间未进行的,由各街道办事处实施,经费由业主单位支付。游园内破损健身器材由区体育局实施修复或更换,驻区单位和居民院落内的绿化管护,由街道办事处按属地进行监管,有物管小区的绿化由物业管理公司派人员进行日常管护,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委派人员进行日常管护。

  (五)河渠日常管护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锦江区实施河道日常维护长效管理方案的通知》(锦府发〔20xx〕76号)要求,由区城管局负责,对沿河渠两岸定点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组织力量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拆除沿河违章搭建和直排式厕所,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日常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由区环保局负责,加大对沿河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达标排放;由区建设局负责,对新建项目排污口按规定进行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所辖区域内河道实施日常管理,组织专业环卫公司对河堤保护区两侧进行清扫保洁,对河渠漂浮物实施打捞。

  (六)“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扬尘”整治是大气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按照成府发〔20xx〕41号、成府阅〔20xx〕110号、349号会议纪要以及市“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锦府办〔20xx〕31号、锦府办〔20xx〕32号的要求,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对监管对象负监管责任,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扬尘治理负具体责任。区“扬尘”办已将全区扬尘污染源整改治理进行了目标分解,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全区65个重点污染源整改治理。

  七、严格奖惩逗硬。开展效能督查,严格考核,对城市管理监督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被媒体曝光和上级机关发现的点位或部件事项,第一次扣奖金10元,第二次扣奖金20元,并作不良记录,累计三次有不良记录的,予以除名处理。对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网格内有履职不到位,对应发现而未发现,限时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被媒体曝光或市、区创建办通报批评,影响工作开展的,第一次扣奖金50元,第二次扣奖金100元,作告诫处理,第三次扣奖金200元,作不良记录,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等次。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报告3篇

  我市8月31日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后,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学习,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对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分解,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及合法权益保护、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牵头职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

  我局于9月1日专门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盛建国任组长,所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面上抓,责任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市文明办下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台账任务与责任分解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任务与责任分解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台账任务与责任分解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地考察任务与责任分解表》要求,我局专门制定了《丹阳市民政局落实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任务中所有涉及我局的工作指标名称,测评内容、标准、方法等一一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牵头科室、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时限,做到事事有人过问,件件有人落实。同时,建立了创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整改,确保任务及时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动员、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局大楼电子显示屏中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关标语,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机关大楼每层均建立了廉政文化长廊,以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局下属单位结合各自特点,充分利用公开栏等形式,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宣传。

  三、结合实际,积极发挥创建工作职责作用

  围绕《丹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纲要(2023-2023)》,我局将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相关民政工作快速发展,力求人民群众得实惠,民政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一)认真落实《丹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纲要(2023-2023)》。加强了该《行动纲要》的学习,围绕主要任务中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内容进行了研究分析,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建立了组织领导、项目管理、督查推进和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

  (二)今年落实《行动纲要》工作计划

  1、实践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围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政治学习,采取开展读好书活动和“民政论坛”相结合的形式,以“民政论坛”为重点。开展读好书活动主要是在精心读好局党委下发的《担当》一书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活动,积极营造“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学习氛围;

   “民政论坛”主要采取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近年来新出台的有关民政政策法规,结合实际进行解读分析,对照“全省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创建指标体系,就如何全面完成重点和难点类指标进行举措讲解,使机关政治学习寓教于乐,民政干部学习入脑入心。二是进一步发挥我局党委作为全国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的优势和作用,力求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等方面拓展和深化,不断提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继续实行局机关人员全员信访接待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有效的来访回复处理机制。

  2、公共环境提升工程。重点是保持主城区主次干道路牌功能设施完好,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用字规范,符合国家标准。目前我市的地名标志牌基本完好,我们将动态做好损坏地名标志牌的修复保护工作。

  3、文明素养培育行动。一是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好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配合开展“资源循环利用行动”,动员社区居民将废旧衣物送到社会捐助站点、慈善超市等机构,提倡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积极参与“一张纸献爱心行动”,配合市慈善总会,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家庭收集废纸张和书刊,将售卖所得款项捐赠给“一张纸献爱心行动专项账户”,用于救治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患病儿童;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9·22无车日”等,依托社区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广泛普及节水知识,宣传节约能源、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二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民政为民”蒲公英志愿者民生服务进社区活动、“机关干部每周奉献一小时”志愿服务活动、民政“窗口”单位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深入推进“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长效化,培育志愿服务工作品牌。三是深入推进城乡文明共建活动。继续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金融等“五下乡”活动;

   继续与开发区车站社区结对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积极开展丹阳市阅读关爱行动。

  4、“平安丹阳”深化行动。一是扎实推进特困群体托底保障。深入推进“一门式”受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查询和社会救助微信“四大平台”建设,提升社会救助科学化水平。加强对城乡低保、五保、特困、遭遇突发性重大灾祸群体的保障和救助力度。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镇江确定的低保标准,及时进行调标。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定期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今年再创建成2家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认真开展灾情信息管理,妥善做好灾害应对。二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更多关注困境儿童的成长,今年集中养育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30元和1140元,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和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功能。三是加强社会治理。深化“政社互动”、“三社联动”,推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巩固和发展社会治理创新成果。进一步深化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完成1个城市社区的创建任务,力争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100%以上。创新社会组织培育管理,重点发展城乡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不断壮大专业社工队伍,加强社工人才建设。加强“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建设,发挥社工的带动和指引作用,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四是提升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水平。继续依托市“光荣院”平台,为优抚对象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短期疗养”。要紧扣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慰问抗战老兵、烈士公祭系列活动。五是规范民政专项事务管理。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依法加强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提升婚姻登记窗口服务水平;

   全面实行收养评估制度;

   进一步拓展救助管理站服务能力,在城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工作任务,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再落实,做到事事有人过问,件件有人落实。二是继续搞好宣传发动。搞好八一建军节、烈士公祭日、重阳节等重点节日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公开栏、《丹阳民政》简报、丹阳民政网、微信、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三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确保民政部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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