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淳安县审计局:我局收到淳委审办行报﹝2023﹞2号审计报告后,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防疫物资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自3月中旬收到消毒液使用不及时的审计意见后,我局结合自身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与管理的职能,积极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建议其加强消毒液使用调拨,陆续向县应急管理局、屏门乡、教育局等单位发放剩余消毒液,并于7月初全部出库。
二、关于物资采购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疫情期间测温枪因供货极度紧缺,售价明显高于正常价格,供货商为规避风险,均不愿签订协议、开具发票。为完善采购手续,我局持续与供货商加强对接,不断跟进合同补签和发票补全事项,于7月24日将测温枪购货合同、发票全部补齐。
三、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领取发放调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根据《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下,申请使用救灾物资可先口头报告,后补办书面申请手续”,执行“先调用、后补办”的程序。文文昌镇已于3月底补齐物资申请、调用相关资料,我局协助县防控办采购和运输的5000只口罩,隶属于县级疫情防控物资体系,一经抵达千岛湖即调运至防控办,购销合同、发票及发货清单等相关资料已于7月中旬补齐。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物品性质特殊,关系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我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接到上级通知以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做好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及时进行院内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一、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查物资采购及领用明细,特别是对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及捐赠物品的领用情况进行核对,并且建立台账。二、认真贯彻上级省、市、县《关于做好社会捐赠物资使用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款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查看疫情防控物资及资金使用是否合理,重要紧缺性物资,是否优先供给何家庄子隔离区、预检分检点等。
三、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单规章制度,确保管理严格、手续完善、凭证齐全。对于资金使用及物资领用,必须经过院领导签字确认,保证物资被充分利用。
四、查看台账,是否有不合理处,是否有明细,每笔资金及物资使用流向是否明确。
五、查看资料是否完备,是否有出入库证明并签字、支出凭证等。 经院内自查,我院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及捐赠物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执行,并在以后,定期自查,保证绝不出差错!
疫情防控资金和捐助物品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要求,承德高新区财政审计监督室派出1个审计组,组织对高新区财政局、城管局、社会事务局、社区办、上板城镇、冯营子镇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专项审计。在财政资金方面,首先汇总各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摸清各级专项资金的来源、规模和结构等情况。其次,梳理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在社会捐赠款物方面,重点检查捐赠款物登记入账、捐赠款物管理和分配使用等情况。
截至目前,高新区财政审计监督室已按规定完成疫情防控资金及捐赠款物的审计调查,共审计了469万元财政资金,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针对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