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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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3 11:28: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一般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即“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i乐德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本人自20**年4月调任定南县委书记以来,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各项法规政策,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和程序,坚持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现将本人两年来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坚持“三个标准”,牢固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为政之要、在于用人。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三个标准不动摇。一是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的政策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加大党管干部力度。凡提拔的干部必须以相关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为前提,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为依据,研究干部有关事宜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干部使用上坚持“两个重视”和“三个重用”的用人导向,重视基层锻炼、重视工作实践,重用想干事的干部、重用敢干事的干部、重用会干事的干部,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营造良好的用人氛围。三是坚持面向基层、注重一线锻炼的选拔标准。关心关注基层干部,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重视关怀长期扎根基层、埋头实干的干部,注重在“三化”一线锻炼培养干部。2023年4月以来,共举办离岗考察培训班5期,其中3期,全部安排到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招商引资一线进行锤炼,促进干部的成长成才。在基层一线锻炼和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占到提拔干部总数的71%。

  二、畅通渠道,接受各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本人积极拓宽和畅通各种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开展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一是执行规定,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研究调整干部前,按照干部选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拟调整配备方案。表决时,进行充分酝酿,实行票决制。同时,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进行整改。二是尊重民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拟提任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通过将任前公示拓宽到电视台、党建网、报纸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网民的监督。三是健全制度,切实加强自我监督。近年来,从提名、考察、任用等环节入手,完善了全程记实、重要情况审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制度,有力地保障了自我监督。在换届期间,按照要求及时冻结了干部调整事宜。

  三、积极探索,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为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县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新机制,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实施好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第一、探索完善提名机制。根据省、市组织部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完善我县干部初始提名制度,县委在认真总结2023年“三推三考一票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定南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试行)》,首次通过文件方式规范了初始提名的提名范围、完善了提名程序、明确了提名责任,形成了规范的初始提名制度。建立了以基层党组织—县级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干部个人—干部群众或社会团体为提名主渠道,以动议—公布提名职位—民主推荐—主体提名为提名程序的层级式非定向提名机制,每一层级实行差额提名,确保择优目标的实现。同时,全面推行提名责任制,对提名主体责任及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

  第二,全面实行任免干部票决制。县委研究出台了《中共定南县委常委会议干部任免票决暂行办法》,规定了科级干部任免经常委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严格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同时,延伸票决范围,研究制定了《县委常委会议决定离岗学员票决办法》,对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离岗考察培训人选进行了票决,使干部在任职前就进入了票决的竞争环节,充分发扬了民主,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2023年,等额票决产生第四期离岗学员18名、第六期离岗学员22名,差额票决产生第五期离岗学员8名。

  第三,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试点工作。作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综合配套试点工作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试点县,为强化对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监督,做好试点工作,2023年8月,我县开始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研究制定了《定南县干部任用全程记实试点工作方案》,出台了《干部任免工作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记录,建立了干部任免全程记实档案,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通过全程记实制度,使我县干部选拔任用每个程序得以明晰化,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运行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我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加大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两个重视”和“三个重用”的用人导向,围绕“三化”建设,挑选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等“三化”工作一线锻炼,突出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培养使用干部。2023年来,县委先后选派3批次9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三化”工作一线离岗考察培训锻炼,其中,选派第二期53人到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招商引资一线锻炼10个月,选派第四期18名县直机关干部到新农村建设一线离岗锻炼8个月,选派第六期22名县、镇两级优秀干部到征地拆迁一线离岗锻炼2个月。一线锻炼使我们的干部在实践锻炼中磨练了意志、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有效提升了我县年轻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通过一线培养锻炼,变“封闭式”选人为“开放式选人”,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让干部凭实绩提拔,做到了竞争、择优。

  四、围绕机构改革要求,配齐配强科级领导班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县委紧扣服务机构改革要求,按照“有利工作、稳定队伍”的原则,结合2008、2023年度科级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结果,把全县各单位科级干部,均纳入到机构改革中统一调配,精心制定了《政府机构人事安排工作意见》,并及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顺利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工作,配齐配强了科级领导班子,做到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了机构改革人员思想的稳定。2023年8月按照纪检监察系统机构改革要求,县委专门研究了改革办法,制定了调整原则,提出了按纪检监察系统改革的需要,举办了第五期离岗考察培训班,定向培养纪工委(监察分局)班子成员。机构改革中,共调整干部158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32人,正科级干部重用9人,副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18人,副科级干部重用14人,提拔担任正科级职务16人,提拔担任副科级职务10人,领导职务转非领导职务9人,机构改革重新任职正科16人、副科34人。

  五、扩大选人用人民主,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

  根据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县委研究制定了《定南县关于开展科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了文化馆馆长、定南三中副校长职位面向全市进行公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产生文化馆馆长1名、定南三中副校长1名。县委根据竞争选拔岗位特性,积极探索竞争性选拔模式,对县纪委宣教室主任、县法院基层法庭庭长等5个专业性较强的科级领导职位,采取了在单位系统内差额比选的方式进行选拔,并从14名建议人选中差额产生7名正式任职人选。对县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镇司法所所长等4个科级领导职位,采取面向全县差额遴选的方式进行选拔,经提名推荐、资格审查、岗位匹配度测试、考察、差额票决等环节,最终从35名提名推荐人选中产生6名正式任职人选。竞争性选拔的开展实现了我县选人用人机制上的重要突破。

  六、突出重点,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

  第一,理清和纠正干部工作的违规行为。为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县委研究制定了《清理和纠正干部工作中有关违规行为的工作方案》,成立了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清理纠正,按照“三定”方案,对照有关政策,对我县历年来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自查自纠,25名低职高配人员全部得到清理纠正。

  第二,构建干部监督网络。研究制定了《定南县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启动了干部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设立县级12380干部监督电话,受理有关干部工作的监督举报,及时收集、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群众呼声,建立了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

  第三,切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1月,县委从纪检、组织、人事、政法、宣传等部门,抽调37名干部,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县111个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采取了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掌握全县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并对股级干部考核分优、中、差三个等级分类,对考核为优秀的股级干部,在提名推荐中予以优先提名推荐,对违反干部政策的行为,坚决要求单位进行了整改。

  第四,做好一报告两评议的整改工作。结合我县2023年度“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我县对测评结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在2023年的干部选拔任用中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23年5月份、7月份,召开了2次县委新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工作,对全县新任用的5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收集社会各界对县委干部任用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促进了我县干部工作水平的提高。

  虽然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在干部考核中,县委出台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文件,但对于干部平时考核、经常性考核做得还不到位。在干部选拔责任追究方面,责任追究制度已经建立了,但还没有启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对存在的问题,我将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

  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一、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情况

  任职期间,我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至2023年2年时间内,共选拔任用干部2批次,共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正科级非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分别是:***同志,由***选拔任用为**科科长;***同志,由***副主任选拔任用为***主任;***、***两位同志,由******选拔任用为区物价所主任科员;***同志,由***岗位选拔任用为***副主任。

  二、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两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严格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任人唯贤,注重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两次选拔均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严格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与区委组织、人事及编办的沟通联系,制定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不存在事前应报不报和事后不按时报送任选情况的问题。二是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区***局结构性干部培养锻炼计划》,科学合理地培养锻炼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进一步加快我局年轻干部成长步伐。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保证群众享有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

  三是关心关爱,注重培养。积极支持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省市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安排各级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党建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回顾任职期间,我在干部选拔工作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对照“一条例八制度”的要求,对照兄弟单位的做法,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干部竞争择优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干部交流轮岗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

  以上是我担任***局党委书记、局长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情况,不当之处、不足之举,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20__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__年,我局今年提拔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1名,都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做到条件符合,程序规范,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局党组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五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防线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我局每次对干部做出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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