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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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3 15:07:3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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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韩庄镇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韩庄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6个大方面、15个问题、42个具体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韩庄镇党委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组对我镇的巡察工作,既是对我镇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找差距、促整改、谋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韩庄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7月6日下午,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并安排部署工作;7月9日,镇党委召开了民主生活会,随后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认领,就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以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李昉同志为组长、镇长韩冰同志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7月16日,镇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制定了《中共韩庄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到各总支、支部、镇直各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明确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切实担起直接责任,坚持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问题、各环节都有推进措施,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做到问题线索核查不清楚不放过,法规政策研究不透、把握不准不放过,核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实化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着力推动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镇党委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照整改方案修订完善了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14项,规范了工作行为,严明了工作纪律,防止整改问题的反复和回潮。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9月28日12月31日对我镇进行了政治巡察。2023年3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龙坪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措施,逐个狠抓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整改责任

  龙坪镇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进我镇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龙坪镇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3月29日,针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并通过了《龙坪镇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草案)》。4月8日,召开班子会对巡察整改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每名班子成员领办任务,限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我镇第一时间成立了龙坪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方国平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彭俊同志任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进度。

  (三)及时制定方案。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3个方面22项问题及整改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列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部门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四)注重成果运用。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高山避暑特色小镇、南顶草原项目建设等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镇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狠抓整改,强化落实成效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主导产业长远谋划不力,科学发展观念不强。

  一是不定期召开蔬菜联系会议,科学谋划蔬菜产业发展;二是与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农田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政策,对土壤进行改良;三是逐村召开根肿病等病患问题现场会,讲解蔬菜种植技术和防治要领,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全程技术指导,主动对接农业专家学习咨询涉农科技科普知识;四是结合龙坪村杨家河美丽乡村建设,新建一家蔬菜加工厂和一座果蔬交易市场,解决农户蔬菜销售难的问题,提高菜农效益。

  2、解决民生问题措施不力,结合当地实际不紧。

  一是岩头溪水库项目已完成了科研报告,正在准备立项要件;二是按照保政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摸清高、边、远散居农户饮水现状和可利用水源情况,制定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动员组织实施,5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制定2023年“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水旱混合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建造技术。

  3、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力,稳定增收后劲不足。

  以村为单位,组建集体经济工作专班,实行党委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包村,深入各村调研、指导、督办,逐村确定集体经济项目,逐村审核集体经济规划方案。截止目前,全镇10个村,村村都有集体经济项目。

  4、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不力,过程跟踪监督不够。

  一是加快配套冯家岭、温坪村集中安置点工具房、猪圈等配套设施,彻底整治龙坪村集中居民点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现象,安排专人管理居民点公厕;二是加快推进居民点产业配套,全镇已建或在建三大配套产业:蔬菜加工交易产业园,林果采摘园,仁和旅游配套服务项目,为贫困户提供利润分红和部分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收入;三是对莲花村王军门前集中安置点一期工程涉及到的房屋主体裂口、大面积渗水、地平开裂等质量问题加强整改力度,对房屋内外及走廊重新粉刷和地平硬化,对门前墙坎进行重新包装,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针对跟踪监督缺位问题,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易地搬迁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莲花村支部书记进行警示教育。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摸排打击力度不够。

  一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推进会,对当前形势进行研判,确保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对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扩充人员实力;三是联合公安机关对村霸地痞进行打击治理;四是对当前我镇缠访、闹访户进行排查并成立工作专班,并与之见面,争取通过化解矛盾的方式取得群众理解信任。

  6、村级建设监管不力,举债建设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对莲花村、大阳坡村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二是督促两个村想方设法补齐工程欠款,目前,工程欠款已全部补齐;三是组织专班对大阳坡村委会建设项目、莲花村公路硬化项目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村级举债问题自纠自查工作,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7、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思想建设抓得不紧。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落实“一学一报”制度,按照《保康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要求,组织2次集体学习;三是开展一次支部述职活动;四是启动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8、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坚持不够。

  一是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任前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书面征求了纪检部门对2023年8月新提拔5名股级干部的意见;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使用专门会议记录本,完善过程资料,实行档案专审,建好档案专卷,严格对2023年8月新提拔的股级干部进行档案专审,完善干部履历表、任免审批表和学历更改表,完善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

  9、对基层党建重视不够。

  一是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针对党建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坚决把党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对2023年度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进行了汇总;三是2023年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配齐了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其中下派党组织书记两名;四是2023年规范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10、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力。

  一是实行党委书记亲自包保,组织委员具体负责,进一步细化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方案;二是通过2023年村支“两委”换届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班子建设;三是由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带队,实地督办软弱涣散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开展情况,从严督办党内政治生活;四是修改完善了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体经济发展规划,镇党委派专人实地调研指导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确保年底集体经济突破5万元。

  11、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丰富基层组织活动、调动党员参与积极性;二是对莲花村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要求不严格问题,由包村干部到村指导、督办,明确具体要求,莲花村规范了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程序,对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2023年“担当有为、狠抓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整改;三是由镇组织办牵头,就莲花村存在的问题,对全镇各支部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1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不扎实。

  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参加驻点单位(村)支部活动,督办驻点单位(村)从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二是镇组织办定期暗访督办各支部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倒逼干部讲规矩、守纪律;三是对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现象,由包村干部到村指导、督办,明确具体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莲花村党支部重新规范了2023年6月、8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部分同志重新撰写了“讲规矩、守纪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3、党委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填写不规范。

  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进行整改,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补齐印证资料,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14、一事一结制度执行不到位。

  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特别是从三人会签、月办月结上严格把关,力争做到一事一结,尽量提高结算频率,进一步提高公务开支规范化水平。

  15、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

  一是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反省,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向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申请-审批-备案,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认真学习《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管理流程; 三是严格执行管理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有序。四是收集完善车辆处置相关资料。

  1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一是对2023年违规发放4名公益岗位人员电话费进行清退,对2023年违规以误工补贴名义发放12名政府干部、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奖金进行清退,对下派干部重复领取工资报酬行为进行彻查,依规进行清退;二是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专项清理,并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17、白条入账依然存在。

  组织政府报账员、分管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三单一票一函”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凭证管理。

  18、报销审核不严、票据不符。

  一是对温坪村用加油票支付工程款问题进行彻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二是重新补办工程税票;三是严格按照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9、转嫁报销公务用车费。

  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报账管理制度,对各类开支严格审核并严格按科目列支入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伪造合同,列支费用。

  一是组建专班,对朱砂村伪造施工合同问题进行调查,摸清事实,朱砂村村支两委就此事专门召开一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会议,就此事对当事人提出严肃批评,各责任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举一反三,对各村财务档案开展自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同时对不规范的财务资料进行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签批制度和手续;四是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档案进行了核查,相关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的会议上做自我批评。

  21、挪用专项资金。

  一是组建专班对大阳坡村挪用河渠维修专项资金偿还村委会建设工程款问题进行彻查,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纪委正在调查处理中;二是回收10万元专项资金;三是在全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建立自查台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2、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对冯家岭村、莲花村居民点工程分段发包,规避招投标进行彻查。同时,规范镇工程建设招投标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肢解工程现象再次发生。

  三、抓好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我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治理工作,从严务实解决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我县高度重视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持续狠抓成果运用转化,持续促进全县政治生态修复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为了扎实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我县制定下发了《中共封丘县委关于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认真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和5个方面意见建议,梳理出专项治理、专项督查、专题整改三大类,41项整改任务;制定下发《中共封丘县委关于印发<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新乡市反馈的意见建议10大类,梳理形成我县52项整改任务,202条整改措施。按照省、市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迅速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委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多级联动抓落实”的整改责任联动机制,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专项治理事项(共6项)

  1.开展民生领域贪腐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财政下拨的社保、教育、卫生、水利、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基层贪污、挪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3月,成立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召开了全县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开展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23年以来的两年时间内,持续开展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亮剑行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震慑教育作用明显。2023年12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26个,处理2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人;2023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个,党政纪处分125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下发通报并公开曝光16期;2023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个,处理6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下发通报并公开曝光13期。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封丘县严格专项资金审计及支付制度》、《封丘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单位财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技能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事前防范效果明显。

  2.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公务用车超编制,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和公车费用畸高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公车改革。2023年6月份、9月份举行“一般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拍卖会,拍出车辆103辆,拍卖所得252.45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车改后,我县保留一般公务用车9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48辆。二是探索公车监管机制。出台了《封丘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封丘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监督举报线索处理办法》,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车身张贴统一化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充分发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作用。公车服务保障平台认真做好保留公务用车维护、更新、调换等工作;及时监测维护平台保留车辆,对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率偏高、耗油量大、车况不允许继续行使的车辆及时提出更换申请,杜绝“带病作业”;制定了《车辆值班制度》、《油料管理制度》、《车管工作“四个严禁”》等5项制度,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四是严查违规违纪问题。2023年12月以来,共查处违反公车使用规定问题25个,处理4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24人,印发通报14期。

  3.开展城市环境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城市交通秩序混乱、项目施工现场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常态化推进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一是开展私搭乱建专项治理。2023年,对照违法建筑台账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27份,强制拆除14处,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二是开展占道专项治理。实行专人专班,对市容环境进行网格化管理。2023年共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980余处,县城区占道经营情况明显好转。三是开展交通秩序管理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道路管控和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2023年,对468名酒后驾驶者实施一次性扣12分处罚;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2万辆次;在主要交通路口安装16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信息1.1万条;在黄池路南段、文化路南段、封荆路与封曹路交叉口以及两个浮桥附近均安装限高杆,确保大货车、渣土车禁行,形成了交通秩序严管态势。

  4.开展公款吃喝和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重要节点,定期不定期派出检查组,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一案双查。2023年12月以来,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9起、处理1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印发通报4期;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1起,处理1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10人,印发通报6期。二是健全规章制度。2023年以来,出台了《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5.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项治理。解决因干部档案材料收集、转递和归档不及时,造成档案材料内容不完整。并对干部档案中部分材料来源、真实性的鉴别和审核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精神,开展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了档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6.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信访积案,特别是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案件问题,加大问责和违法上访打击力度,切实消除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023年以来,在每月定期排查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大排查12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55起(次),化解率达到90%以上,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近两年来的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没有发生来自我县的干扰。二是开展积案化解活动。2023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疑难信访案件集中化解活动”、“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和“三年以上信访老户集中化解活动”,切实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消除了一批信访老户。目前,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7起,结案率100%。三是严厉处置非访行为和不作为行为。2023年12月份以来,依法对2名长期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的非访人员采取了刑事拘留,对28名缠访闹访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我县的依法信访秩序逐年好转。2023年,对11名信访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1人诫勉谈话,4人停职检查,2人行政记大过,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全县通报批评。

  (二)专项督查事项(共2项)

  1.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重点解决认识模糊,权责不明,监督不力,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中共封丘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封丘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和《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县委书记与各位县委常委、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督促乡、村两级逐级签订。二是开展督导检查。专门成立督导组,每半年开展一次“两个责任”督导,向被督导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每年终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三是严格追责问责。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以动真促真动,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23年12月以来,共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问题50起,处理5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39人;查处领导干部问责案件68起,处理1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1人、组织处理11人。

  2.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重点解决不敢担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标准不高、纪律涣散,缺乏进取精神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二是严肃处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印发了《封丘县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摊派费用”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2023年12月,查处问题39个,处理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0人、组织处理4人。2023年,查处问题131个,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23年,查处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下发通报9期。三是常态化监督检查。专门抽调人员,对全县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通报。

  (三)专题整改事项(共33项)

  1.县委办公室牵头的整改事项(共2项)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缺位,认识不深,权责不明,监督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清单。研究出台了《中共封丘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细化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梳理县委(党组)主体责任30条,责任边界更加清晰具体。二是狠抓以案促改。坚持常态化落实和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结合近几年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制定下发了《封丘县以案促改案例汇编》《封丘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对照检查资料汇编》和《封丘县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汇编》,2023年12月中旬,专门召开了警示教育千人大会,充分利用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李恒林,县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原中心主任院东明典型案件,开展深刻警示教育,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应跟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事前防范。2023年,先后组织干部参加全市廉政清风大讲堂活动3次,到省市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36批次,接受警示教育1500余人;针对李恒林、院东明和7起被严厉查处的农村干部典型案例,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和609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集中观看《猎与被猎》《岂因趋利忘初心》等警示教育片。四是加强廉政约谈。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县委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县纪委对新调整的乡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应跟进,“两个责任”压力穿透到全县基层股室站所和农村党支部。五是驰而不息纠“四风”。建立县委大督查、纪委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县委督查组,利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等对各级党政机关进行明察暗访。县纪委建立乡镇纪委互查、县直单位纪检组轮查等制度机制,重点在元旦、春节、五一、“9.3阅兵”、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进行集中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信访、12380举报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群众举报网络,开设“清风封丘”举报专区,公布党风政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使“四风”无处遁形。2023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处理2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6人,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六是“零容忍”惩治腐败。全力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问题,巡察利剑作用得以充分发挥。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4人,其中处理科级干部15人,震慑作用明显。七是加强自身建设。封丘县委在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中,带头加强思想建设,牢记党的宗旨,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动及时按照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有关工作、进行有关事项报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3年8月份,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市委的要求,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注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在“三重一大”问题研究决策中,存在民主与集中“双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封丘县委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了《中共封丘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等制度,修订县委常委分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党政班子联席会、四大班子会、县委常委会和党委口的工作推进会议都严格做到依照规则召开。2023年召开2次全会、49次常委会、9次党政联席会、13次四大班子会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如“123344”发展战略、“八项工程”建设、“走千村、进万户、访民情”活动的谋划实施等都是在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上征求意见建议,并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再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做出决策的;坚持和完善县委集体领导下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问题先由常委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并引入专家咨询、听证、风险评估等机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决策科学性;深入实施四大班子合力推进工作机制,所有重点工作分解到四大班子每位成员,并明确工作时限,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民主议事范围不断扩大,干事劲头空前高涨。

  2.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的整改事项(共18项)

  (1)关于违规向企业返还、出借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取消出台的使用土地出让金对企业进行奖励的政策,没有发生向企业返还资金的现象。二是2023年初我县将土地出让金列入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三是建投公司加大对出借资金企业的催缴力度,已对9家企业进行起诉,另外一家企业因有工程款尚未结算,商议由工程款扣除借款。起诉的9家企业中,5家已下达民事调解书,要求欠款企业按照民事调解书上的日期归还欠款;3家企业已下达民事判决书,下一步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1家企业已起诉并开庭审理,尚未下达判决书。截至2023年底,收回借款335万元。

  (2)关于未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挂账数额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预算外“暂付款”方面:一是加大“暂付款”催收力度,对欠款单位逐个下达催款通知书。二是严格控制新增借款,2023年以来没有发生新增借出款项。三是2023、2023、2023年,每年采取对欠款单位下发催款通知书等方式对借出款项逐笔进行清理,分门别类,有序清收。2023年清收36万元,2023年清收1305万元,截至2023年底清收514万元。四是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整改,确保借出款项逐年减少。

  关于预算内“暂付款”方面:一是由市财政局扣款“普九”化债资金419万元,基金会、农业综合开发、世行二期等三项资金累计358万元,已于2023年12月全部进行清理。二是对于超财力形成的3631万元“暂付款”已于2023年10月份列支。三是对于其他能收回的,如代付粮食风险金利息、股金、国债转贷利息、供销社、病害猪无害化管理资金等形成的“暂付款”264万元,已于2023年12月份进行清理。四是对于单位借款形成的“暂付款”(包括乡镇),已于2023年12月份向相关单位下达了催款通知书。五是对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周转金等应予列支的项目,已于2023年12月份报经县政府同意进行账务处理。其中消防队火灾事故借款22万元、力新电力公司借款40万元已于2023年归还。

  (3)关于财政收支不实、资金滞留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收支不实方面:对2023年的累计结存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59亿元,我们按照均衡入库的原则,已于2023年2月底完成入库。今后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

  资金滞留较多方面:一是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管理。自2023年起,专项资金直接下达到单位或者乡镇,实行额度管理,除上级明文要求外,不再对财政专户进行实拨资金;对长期结余资金和长期未实施的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盘活。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2023年共收回存量资金1.12亿元,已安排使用3360万元,剩余7826万元全部编入2023年部门预算管理。截至2023年底上述存量资金已全部列支。今后,将按照国办发〔2023〕70号文件和财预〔2023〕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持续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统筹使用工作。2023年盘活存量资金1.2亿元,2023年盘活存量1.03亿元,统筹用于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急需支出的重点项目。三是加强对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整改。根据县域内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合理安排科技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648万元;2023年以来,制定出台《封丘县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封丘县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封丘县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封丘县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保证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为提高科技计划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4)关于临时预算、超预算支出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起按新预算法要求,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编制我县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提请县人大审议批复后遵照执行。2023年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已于2023年年初提请封丘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已安排布置编制2023年预算和2023-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二是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外,不追加经费性质的支出,严格控制对税务部门的拨款,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发生。

  (5)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信息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会计基础培训方面,2023年4月份以来,举办会计基础培训2次,全县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针对会计基础工作监督检查方面,制定出台《封丘县会计信息基础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按节点有序推进;成立2个检查小组,在全县财政系统范围内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活动,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了会计基础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资金安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重点对“三公经费”实时监控。

  (6)关于李庄镇迁建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投标企业存在围标、串标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交易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重新修订《开评标室管理制度》、《门禁登记制度》、《专家抽取管理制度》,购置新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终端,实行了省内多地区抽取,避免同一地区专家相互串通,评审专家在两道门禁内独立评标,不受外界干扰,确保进场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二是设立项目交易电子化监督平台,在开评标区域安装多路高清电子眼,对交易活动实行无缝隙全程监控,率先在开标区域公开评审现场评审画面。增强了交易过程的透明度。三是逐步实现交易流程统一、交易文件统一、交易运行维护平台统一、交易监控平台统一,实现与省、市平台无缝对接,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7)关于李庄镇滩区迁建管理局违规向中标企业出借资金5000万元,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李庄镇滩区迁建管理局向中标人借出的建设资金5000万元,已从企业工程进度款扣除。中标企业借款时,该企业已实际完成工程量90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进度款7200万元,考虑到增加本地税收,双方一直协商企业所得税缴纳地点事宜,不能开具发票,影响了进度款的正常支付,而工地施工的材料款及民工工资又急需拨付,为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按省定时间节点完成迁建任务,按暂借款方式付给承包人工程款5000万元。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已扣除该笔所借款项。二是制定并严格实施了《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迁建工程财务管理。三是邀请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对工程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更好服务迁建工作。

  (8)审计范围没有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被审计对象项目库已建成。包含县四大班子在内的全县601个预算执行单位,按照2023年底资金收支规模分行业、分部门确定审计频次,以达到审计单位的全覆盖。二是开展了对重点资金、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等列入审计项目计划进行重点审计。目前达到了对全县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及重要领域的专项审计全覆盖。三是制定了审计项目信息共享办法。审计部门利用每周二集中进行业务学习,强化沟通交流,消除审计盲点,节省审计成本。

  (9)审计内容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专项资金全程监督。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严格做到“资金流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到哪里”,并要求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落实好上级审计机关“一审双报告”要求。二是强化对审计人员问责。开展“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审计监督的权责清单,并严格依照《国家审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审计责任的有关规定,对审计项目质量问题坚决严肃追究相关审计人员责任,决不姑息,切实把好审计工作质量关。三是健全完善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保密工作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实现了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审计处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正确履行审计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关于审计处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积极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了审计处理处罚行为。二是不断加大审计案件的移送力度。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相关要求,强化案件移送工作。2023年以来,共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6起,其中,2023年6起;2023年8起;2023年元至8月2起。通过不断加大案件线索移送力度,审计震慑作用明显增强。三是强化审计整改工作问责机制。审计项目实施时,把以往审计决定执行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列为主要审计目标,写入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进行重点关注。同时严格落实《封丘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有关单位90日内,及时检查和了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改报告。对于未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以全面整改。

  (11)土地整理方面,涉嫌借用资质投标,多个标段违规追加投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设立举报箱、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施工单位涉嫌借用资质招投标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发现部分标段结算时存在委托农民工去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工程款全部转入中标单位。为此,2023年3月,对查实的施工单位进行了严厉通报批评。二是针对多个标段存在违规追加投资情况。经调查,在项目区部分村委会的强烈要求下,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经市主管部门批复后,对部分标段进行了工程变更,增加了工程款。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规定各标段严格按照合同价进行施工,不准增加投资。三是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规定,强化人员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反馈问题得以长效解决。

  (12)扶贫开发方面,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力,信息造假套取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抽调相关人员,先后深入5个乡(镇)8个行政村,重点对2023、2023年封丘县“雨露计划”扶贫培训项目进行详实的调查核实,责令培训基地书面报告培训情况。二是在审核中发现部分参培学员,档案填写内容不全,针对在此问题,已下发整改责任书,限期予以整改。三是针对封丘县劳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9人培训时间不足,8人名字是亲属所用,教师、职工下乡补助过高的问题,对23400元违规资金已追缴完毕。同时将该校列入黑名单,取消该单位雨露计划培训资格。四是健全完善有关培训制度,结合省扶贫办出台的培训办法,制定下发了《封丘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乡(镇)级审核环节,村级全程参与培训,控制项目预决算费用,确保项目实施高质量推进。

  (13)保障房建设分配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阳光小区、幸福小区、范庄社区等三个保障房小区内悬挂横幅50余幅、每个小区的门岗处及服务中心均设有举报信箱,公开三个小区的监督及举报电话。同时在电视台、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保障房政策公告,引导群众准守法律法规,打击保障房违规对外转租转借等行为。二是完善手续。严格做到调查人、审批人背书签字,环环相扣。三是建立轮候保障家庭信息数据。结合县财政、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单位,做到轮候家庭信息详实,目前,已录入正在保障及轮候对象4494户家庭信息,定期对外公示,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处理了40户违规转租转借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封丘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消其配租资格。五是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所有保障房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做到事事公开、件件透明,确保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14)一些重要岗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抓教育。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教育。二是传导压力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等方式,层层分解了责任,传导了压力。三是问题导向抓巡察。紧扣“六大纪律”,亮出巡察监督“利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运用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等多种方式方法发现问题,通过政治巡察对被巡察部门进行全面“体检”,形成了有力震慑。四是关口前移抓预防。针对教育、政法、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违纪多发高发情况,县纪委向分管该领域的领导干部发送廉政谈话提示函8份,督促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分管领域的监管力度,查找岗位风险,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2023年,共对131个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23年以来,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2023年以来在“清风封丘”微信平台上对典型违纪具体案例曝光26期。2023年8月,对教育、卫生、政法、农林牧水、劳动保障、公安等9个领域分管领导下发廉政提示函,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15)机关事业单位存在违规进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进人管理、严把进人关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是县人社局、县编办联合对个别单位违规安排领导干部和职工亲属到下属单位上班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违规进入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清退。三是经县编委会研究,印发了《封丘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办事程序。

  (16)编制核定、管理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审核,严格入编手续,目前未出现新增超编人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动态调整,合理核定编制。三是积极引导县直机关人员向乡镇分流,解决编制比例失衡问题,促进乡镇工作开展。四是加强计生人员管理,做到了“只出不进”,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五是对事业人员工资套改行政机关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核查、梳理,针对具体情况逐步纠正和规范。六是成立调查组,对城关镇编外用人和教体局借调中小学教师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责成其进行梳理,分门别类拿出整改措施,该清退的清退、该返回原单位的返回,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城关镇已印发文件,通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编外的自筹人员进行了分流;县教体局申请,在有空编的前提下,为一部分借调人员理顺了人事编制手续,同时向学校分流了一部分借调人员。

  (17)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是经常性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各单位临时借调人员,严格控制从乡镇机关调入或借调人员到县级机关工作。

  (18)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使机构空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编委会研究,印发了《关于明确封丘县法学会等机构规格的通知》(封编字〔2023〕1号),明确法学会等单位的机构规格。二是为长寿办等5家单位选配了工作人员,目前机构均已正常运行开展工作。三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且办理了入编手续,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开设了独立账户,目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县纪委牵头的整改事项(共7项)

  (1)关于监督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每年初,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等方式,层层分解了责任、传导了压力;通过层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确保了主体责任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确保了监督责任有支撑、有权威。每年上半年结束,协助县委开展“两个责任”半年督导,对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半年督导,向各单位党委(党组)发送《督导发现问题反馈函》;每年年终,协助县委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2023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对落后单位进行了现场质询,并由参会人员当场进行了民意测评。二是大力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在节中抽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以及税务、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全县进行全覆盖式明察暗访。2023年12月以来,共出动300余人次,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0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个,处理106人。三是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坚持查办案件和通报曝光两手抓,在印发党内通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将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起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2023年12月以来,共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批次,通报问题46个,通报132人次;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批次,通报问题42个,通报76人次。

  (2)关于执纪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盯住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效形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警示威慑。2023年12月以来,我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个,处理10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4人、组织处理42人。二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3年12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26个,处理2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人。2023年,先后在全县开展了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利剑行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个,处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2023年,先后在全县开展了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脱贫攻坚战中两个“专项”和两项“整治”工作,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个,处理6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三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强化思想教育引导、优化服务环境、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过错问责为主线,大力整治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2023年12月,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39个,处理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0人、组织处理4人。2023年,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活动中共对131个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2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53人、组织处理83人;2023年以来,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9个,处理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9人,下发通报9期。四是实行纪律审查工作协作区制度和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制。引入案件倒查、错案追究机制,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规范案件管理。

  (3)关于纪检队伍素质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要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职能和定位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和问责能力进一步加强。二是2023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举办封丘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2023年4月、5月分两批组织36名县纪委监察局干部、22名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和11名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了在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2023年3月份,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别授课,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纪律审查业务专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4)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照《新乡市“公务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全县有公务灶的单位,全部严格实施公务灶管理制度,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加大查处力度。2023年12月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0次,共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起,处理106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2023年12月以来,共查处违规公款旅游问题1个,处理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10个,处理1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6人;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9起,处理1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印发通报4期。2023年1月份,县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三公”经费超支的单位,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5)关于存在违规摊派费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网站、“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搜集涉企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线索。对涉企违规乱收费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并追究有关单位的“两个责任”。2023年11月,下发了《封丘县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治理违规摊派费用等问题,在活动中共查处各类纪律作风问题22个,处理21人,印发通报5期。

  (6)关于领导干部监管体系不健全,致使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报告签字背书,各职能部门做到了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以县廉政教育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最大限度发挥了警示和廉政教育的作用。三是在全县党政机关中开展“学《党章》《准则》《条例》,谈理想信念担当”访谈活动,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赴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以学《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访谈活动。

  (7)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环节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将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到全县所有农村党支部。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对全县19个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党课活动,提高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三是进一步做好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围绕落实“五项监督、查究并举”机制,把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选配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员,做好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了《封丘县2023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封丘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与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县委主体责任清单、县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了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主体责任清单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了县直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个人、股所责任清单;积极探索乡村小微权力监管模式,2023年9月,《河南日报》民生民情板块专题刊登《封丘县王村乡小城村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探索》,对封丘县在规范小微权力方面的典型做法进行了报道。

  4.县委组织部牵头的整改事项(共6项)

  (1)关于干部调整缺乏系统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将县、乡干部调整配备作为“一盘棋”进行统筹考虑,对空缺职位及时进行补充。二是对空缺的乡镇长进行提拔补位,2023年11月已全部配备到位。三是对乡镇空缺的其他副职,结合乡镇长等干部的调整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缺职补位,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历、年龄、性别、来源等结构进行了优化。

  (2)关于干部交流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等法规。二是健全交流激励机制,鼓励县直单位干部到乡镇工作,畅通县、乡干部交流渠道。2023年分别从县直单位选派了24名40岁以下新提拔年轻副科级干部和4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黄河滩区迁建一线实践锻炼。三是推进县直单位干部有序交流轮岗,提升干事创业热情。

  (3)关于干部监督缺位,组织部门安排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不全面不及时,有的县直单位近20年没有安排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河南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规定,年初及时向审计局下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3至5年内对全县所有单位审计一遍,实现任中审计工作全覆盖。二是结合《年度财政收支审计计划》,下发了2023年、2023年《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共对12名县直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是结合干部调整情况,及时安排离任审计,做到凡离必审。

  (4)对基层存在的“干部兼职”、“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没有进行有效监督和及时纠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定期督查基层党员干部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干部在岗情况,工作状态等问题的清查清理,认真整改。二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倒查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和中央巡视“回头看”和中组部选人用人检查组反馈意见,对十八大(2023年11月)以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带病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倒查,目前,我县领导干部不存在“带病提拔”情况。三是针对“某初中教务主任不履行请假手续,长达13个月不上班,先提拔为校长,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县教体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5)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没有履行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程序,2023年以来新提拔的干部,均未核实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凡提必查”,在对有关人员进行考察期间,由考察组和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合对被考察对象进行了认真审查。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23年5月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组部2023年1月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的对象范围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乡科级干部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县参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做法,把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延伸到了乡科级新提拔干部,要求填写有关事项报告表。

  (6)关于超职数干部未完全消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来超职数配备的4名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限,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消化。目前已全部消化。二是对县政府机构改革新超配的14名干部,已经消化12人,剩余2人,结合干部调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再予以消化。三是今后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方案规定的机构规格和职数设置配备干部,杜绝超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发生。

  三、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敢转争”实践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敢转争”实践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通知》,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两个责任”等情况纳入“敢转争”实践活动大督查范围,对于督查中发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让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切实提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精气神,锤炼严实作风。2023年,经过明察暗访,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7个,处理1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12人,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干部普遍反映文山会海现象严重,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各类会议,根本没有时间推动具体工作。

  整改情况:2023年,在脱贫攻坚、滩区迁建、省市规定动作和有关活动开展密集铺排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发文,持续减少文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170号文件,比去年减少5个文号,在2023年度全市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评比中,取得先进位次;以县委名义组织召开大中型会议36次,精简压缩会议10多次,文风会风切实得以精简和改进,全县干部干事氛围风清气爽。

  (3)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是通过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目前,健全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29项,乡镇和县直单位相应跟进完善了工作纪律、财务管理等89条制度,全县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建立小微权力运行试点,梳理归纳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5大类29项内容,乡镇基层站所的权力清单9大类30项内容一并编印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用权为民”服务手册,把小微权力向社会公开晒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一系列制度层面的廉政风险漏洞堵塞,全县政治生态进一步廓清。

  (4)处置非法集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下发了《中共封丘县委封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的通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确保了全县大局稳定。二是摸排。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查化解非法集资类不稳定问题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丘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加大排查化解力度,确保不发生新的非法集资案件。目前,应举、黄陵、曹岗等乡镇8处翼龙贷乡镇服务网点全部关闭,县城1家服务网点规范整改,确保不吸储、规范经营。三是化解。对全县排查出的34家融资公司实行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家县直单位一对一分包,明确专人专班,强调化解责任,确保大局稳定。四是宣传。开展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明显提升。五是沟通。第一时间向群众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疏导群众急躁心理,防止群体性上访和极端个人事件发生。六是处置。目前,我县涉及集资群众12149人,资金54345万元。其中我县自立非吸案件22起,涉及群众8539人,资金30315万元,目前已判决10起,判刑12人。皇家珠宝案件资产处置兑付工作基本完成,155人集资群众,已兑付143人,资金548万元,兑付比例91%。

  (5)“四风”隐身变异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12月1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在“清风封丘”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积极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监督,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目前,发现隐匿列支烟酒招待费等“四风”隐身变异问题线索6个。

  (6)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中共封丘县纪委关于进一步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12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活动。12月25日至29日,专门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所承担的交叉互查乡镇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出问题线索5个,逐一登记,逐一销号,逐一整改。目前,已累计组织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员干部23批次905人到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召开专题警示大会20场次,播放廉政微电影27场次,讲授党课20场次,使9000余人次受到了廉政教育。

  (7)选人用人导向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前考察、部门专项考评等有机结合的全面考核评价机制,做到准确衡量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二是注重从滩区迁建、脱贫攻坚、乡村旅游等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干部,把综合素养好、能力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基层年轻干部选配到了领导岗位上来。三是继续推荐、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到扶贫、迁建等工作一线锻炼,形成了后备干部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退的机制。四是更加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方法和程序,提高干部选用工作的民主质量。五是全县范围内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组织了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抵制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干部档案管理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档案管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档案审核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审查干部档案,严格认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二是对涉嫌造假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研究,对涉嫌造假的材料不予承认,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重新认定并对有关干部进行处理。三是严格落实档案收集、归档相关管理制度,将新增材料及时归档。截至目前,我县共重新核查档案710份,补充材料571份,其中干部履历表419份。

  (9)党的组织生活和基层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切实规范党员领导民主生活会程序;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个下一级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严格把关、会中严格监督、会后抓好整改。二是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建立提醒制度,领导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人要在召开支部会议前,向领导报告,提醒领导按时参加支部会议;加大督查,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参加支部会议情况督查一次。目前,各级班子成员能够按照要求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每位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都有文字和影像图片等记录。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经常性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进行组织整顿;坚持党员领导干部送党课下基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四是强化党章意识。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加强对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将党章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将全县党务工作者轮训一遍;把专题学党章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范围,加大对党员干部学习党章的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尊崇党章的良好氛围。五是监督管理好“先进群体”。完善对先进群体的目标引导、规范约束、监督指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日常谈心制度,组织部定期与先进典型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树立正确荣誉观,戒骄戒躁,自我约束,不断成长进步;组织和鼓励先进人物到外地学习,查找差距,明确目标。截至目前,已开展村支部书记五星级评定、党员“聚心”培训等工作,先后组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116次,万场党课下基层1115场次,并对609个村支书进行了轮训。六是配优村两委干部。按照村干部职数1:1的比例,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致富能手、年轻党员、联户代表、退伍军人等能人队伍中推荐、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建立了2003人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档案;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工作,排查重点村95个,为制定“一村一案”的换届工作方案、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打下基础。成立49个软弱涣散整顿工作队,每个村下派一名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准备工作,正在入村开展调研活动,已经摸排后备干部151名,已对全县7个软弱涣散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

  (10)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制《封丘县乡科级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充分征求各单位党组织意见,综合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和思想状态,分类提出解决办法。目前,发放征求意见表85份,梳理出工作缺乏积极性、思想落后、不适应新常态,不敢工作、不愿工作、不会工作等问题干部5人次,共对十八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干部等四类人开展谈心谈话142人次,使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理清了工作思路,激发了工作热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干部多元正向激励的实施意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调动和保护好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四是贯彻执行省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坚决调整不守规、不作为、不胜任、不团结、不诚信的干部。

  四、保持定力,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

  今后,全县将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继续紧盯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以市委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突出在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上发力。切实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县委关于推进“123344”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在新征程中起好步、走在前,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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