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帮扶
1.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对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符合农村低保的农村生活困难户,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持,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农村五保供养覆盖到位。逐步提高五保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三无人员,根据《XX县农村五保供养实施细则》,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加强社会敬老院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确保对农村五保等贫困人口实行托底保障。
(二)开展了养老保险帮扶
倾斜养老保险政策。为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二女结扎夫妇代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
(三)完善了医疗保障帮扶
1.推进贫困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使贫困对象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
2.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贫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交部分由政府出资缴纳。
3.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补偿。
4.农村二女结扎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人口和计生委代缴。
5.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可较一般参合对象下降50﹪。
6. 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等重点对象,实行医疗救助全覆盖。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做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间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对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儿童两病”、“妇女两癌”等8种重大疾病实施免费救治,对耐多药肺结核、肺癌等15种重大疾病实施大病救助,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的发生。
(四)健全了临时救助帮扶
1. 积极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在“救急难”试点中积极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运行机制,依托镇 (街)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开设“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开通了12349救助热线,使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2.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修订完善《XX县城乡低保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落实县临时救助配套资金。统筹和整合社会各类救助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扶持救助力度,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五)加强了灾害应急救助帮扶
争取上级救灾资金,积极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自然灾害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灾害应急救助,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减少因灾返贫现象发生。
(六)开展了慈善救助帮扶
1.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积极开展“中福在线”和中国福利彩票“苏区·荣光”即开型彩票的发行活动。增设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所募集的公益金县留存部分主要用于扶贫济困,对扶贫对象给予专项资助,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问题。
2.大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对困难群众积极开展慈善救助,争取中华儿慈会到我县开展“光明行动”,切实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困难。争取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农村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孤儿等人群实施帮扶救助。
(七)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扶贫帮扶
1.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帮扶贫困村工作机制,引导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在贫困村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2.开展人才智力扶贫活动。引导有关社会工作机构重点为贫困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帮困济困、就业指导、产业发展等服务活动。
培育发展本地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我县五保对象失能、半失能患者的增多,给敬老院管理带来新问题,特别是缺乏专业用房及护理设施和人员。二是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深入宣传和“救急难”工作的全面铺开,临时救助资金和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尤其显得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手机报和宣传车、宣传栏等,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使之人人皆知。
2.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紧扣“一个协调机制、一套工作制度、一个核对机构、一个核对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核对机制建设。
3.筹集资金兴建县社会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养护大楼。针对县社会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实际困难,兴建一栋养护大楼,并争取在我县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
4.进一步推进“救急难”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标准化建设,在乡镇(街道)全面建设规范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进一步加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建设,畅通救助热线,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有人受理,转介迅速,救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