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公司合同范本1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立方米;
合同价款:元(大写)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须按照*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件,并及
渣土公司合同范本2
.运距在 **(20立方)自卸车运输价人民币为 元/立方、每车运输费人民币为 125 元;**(25立方);每车运输费人民币为 元。若超过 公里,每公里需增加运费人民币 元/立方。以上价格不含税价,即税收由甲方承担。
.此合同价格受市场浮动而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以市场柴油单价元/升为基准,若油价上浮 元/升以内,价格不予调整,超过 元/升按市场价调整。
.乙方车辆进场到位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车的自卸车预付款,共合计 200000 元整。
.运输费用每天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日的次日下午5点前需向乙方支付该时段运输费用总额 100% 。预付款等工程竣工后从尾款中扣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结算时间或拒绝结算。若甲方延期付款,按实际延迟的天数支付给乙方所欠工程款总额的5‰/天的赔偿。
结算方式:甲方以现金结算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卡内。
渣土公司合同范本3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单价及计量方式
1、工程单价:______元/吨(单价已含税、材料、运输费用等),工程量______吨,合同总价______元;
2、计量方式:按实际拉运总吨数计算(每车以过磅的净重为准,过磅费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运后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数量及拉运日期,每月26号前汇总再次确认。
第三条、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第四条、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第五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渣土公司合同范本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项目而产生的渣土需要运输,甲方将该运输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运输费用:土方每车三公里之内每车 元,每超过一公里 加 元,以上运输税金由乙方负责,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三、工期
甲方制定合理进度计划,乙方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安排渣土运输车数量。
四、付款方式
施工过程中按完成工程量百分之五十付款,运输费用达到 万元开始付款; 年付运输费的 %;剩余运输费 年付清。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乙方进场前甲方代表向乙方技术交底,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栏。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负责和乙方理清运输变更价格,以背以后结账的依据。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运输车必须证件、保险齐全,具备营运资格,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运输任务包括施工期间的零星土方运输任务。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3、乙方必须配备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人员,保证甲方不间断运输作业。
4、乙方安排现场负责人保持和甲方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员协调,甲方需要加班时必须无条件加班,加班时间内运输单价不变,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
5、乙方负责并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包括交警部门、渣土办、路政大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罚款)。
6、乙方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不超限、不超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其它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本合同随工程完工而失效。
甲方:(公章)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渣土公司合同范本5
.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甲方通知乙方车辆进场到位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和添加条款,否则视为无效)。甲、乙双方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表,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及代表人身份证作为合同附件。
. 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直到合同工程款结清支付完毕之日自行失效。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幽幽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福州1234室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渣土公司合同范本6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根据《^v^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单价及计量方式
1、工程单价:______元/吨(单价已含税、材料、运输费用等),工程量______吨,合同总价______元;
2、计量方式:按实际拉运总吨数计算(每车以过磅的净重为准,过磅费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运后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数量及拉运日期,每月26号前汇总再次确认。
第三条、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第四条、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第五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