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文明和进步,公共安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学校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场所,学校安全工作就成了社会公共安全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校外活动中,更应该加强青少年的安全,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必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现制订我校实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的规定,希望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职责,主动工作,扎实搞好对学生的校外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一、成立学校校外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光珠
副组长:陈旭升
组 员:王娜、李盘杰、俞跃、各班级班主任。
二、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内容:
1、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运动会、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一切校外集体活动,班主任等责任人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有安全预案。特别要强化纪律要求,做好组织管理。学生要在专人带领下,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不得动用危险物品。
2、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等责任人应事先详细了解沿途交通(含交通工具)状况,活动区域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如危坡危坎、悬吊物坠落、防触电、防雷击、防溺水等),消除隐患,并针对实际情况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校外活动必须在学生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3、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三、学生校外活动安全处理措施:
1、接送车辆发生故障及事故
如车辆发生突发性事件,应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及“110”指挥中心,如有人员受到较大伤害时,同时即刻通知“120”救护中心。活动负责人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处理,并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
2、活动时出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活动时如出现碰伤、扭伤、跌伤等轻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中止该学生的活动,并根据“就近”和“就高级别”原则派教师即刻送至医院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家长。
发生比较严重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通知“120”救护中心,由活动负责人火速护送至医院,并向区教育局进行汇报。
3、活动结束返程后发现人员遗漏
立即通知该活动场地有关人员进行巡查,如该遗漏学生确在该处,叫其原地等候。速派人员快速赶赴该处,把学生接回。如活动场地没有发现该遗漏学生,要速组织人员寻找。
4、活动时如碰到恶劣天气
活动前应预先掌握气象信息,活动时遇大雨应调整活动及参观行程,尽量安排室内活动。如活动时碰上暴雨、雷电、狂风等恶劣气候时,应立即集体合队伍,果断中止活动返程。或疏散到安全地带,待气候有所好转时返程。
5、学生晕车晕船
预先向学生提醒,有晕车晕船的要吃预防药。对有此现象的学生应安排在前排座位,不要剧烈活动,注意休息。自备塑料袋防止呕吐。
6、学生队伍要横过马路
必须列队过马路,并有一位老师负责带队,一位老师负责站在道路中央指挥,其他老师随队行进。严禁学生私自横穿马路或奔跑横穿马路。
四、学生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的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的范围:分管领导、各部门责任人和班主任、搭班老师等。
2、责任追究的处理:
⑴虽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了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但敷衍了事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⑵不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的,作为一次教育事故处理。
⑶不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而又发生了安全事故的,作为安全责任事故予以追究。
开发区第十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