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情况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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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4 15:00:0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监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ān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情况报告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情况报告一篇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2023年上半年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欢迎阅读!

  上半年,公司纪委坚持以XXX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监督执纪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总结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监督执纪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二是夯实工作责任。与下属14个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部门与部门内中层干部逐级签订责任书,督促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夯实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及时提醒、协调组织等方式,加强对公司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党组织生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等的监督,上半年参与并监督党委会议4次,党政联席暨总经理办公会议3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5期。

  (二)强化监督执纪。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上半年,按季度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开展常规监督检查,通过查看资料、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各部门对中央出台的各项规定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走访检查过程中,认真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经营业务开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和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座谈,就加强改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多频次的基层交流,及时掌握各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查找日常管理漏洞,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实现抓早抓小抓常态。

  二是加强节日专项检查。推进节前专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明确专项检查内容,围绕公车使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公款接待和公款购买高档白酒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车辆的现场核对,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与签到册的核对,财务凭证和报销发票的查阅,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使用和人员不假外出情况。今年五一期间,纪委牵头,抽调监察室、财务部、资产部、人力资源部和党政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召开检查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检查要求和检查组成员的分工情况,通过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接受举报、查阅账目和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下属的22家单位以及总公司机关开展节日期间工作纪律、作风问题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去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让员工时刻保持警醒,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三)强化干部管理。一是组织定期廉政谈话。纪委书记坚持每半年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5月,纪委书记分别对公司22个下属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集中廉政谈话,谈话主要重申各项纪律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并听取各部门是如何开展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中,各部门“一把手”也表示会继续加强部门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谈话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逢提必考”。严格按照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考试试卷结合年初公司纪委下发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更新考试内容,使得更加贴合工作实际。

  上半年提拔任用干部4名,共组织4次任前廉政考试,其中有一名干部考试不合格,暂缓任用,在后面安排的补考中,廉政成绩合格后进行任用,通过严格考试纪律,进一步增强新任干部廉洁自律和继续坚持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廉洁勤政意识和法纪意识。三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情况,推进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制定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上半年为47名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为干部的晋升提供直接参考依据。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严”的不均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层层衰减;二是有效的民主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三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等有效的氛围约束机制还有待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围绕公司全年工作目标,把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廉洁工作机制贯穿到全年各项工作之中,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监督。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全程参与公司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活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明确职责定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精准监督、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协助公司党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开展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突出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工作纪律等问题,加强廉洁过节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加强廉政教育,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弘扬廉政文化,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三)落实“一岗双责”。各下属单位的“一把手”既要承担业务经营工作,又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竞争不断加剧,在履行“双责”的时候总是倾向于业务经营的一侧。为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另一方面要认真探索党建和业务经营的有效融合点,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模范效应,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岗双责”。

  (四)深化专项整治。要以“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排查相关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重点查处公车私用问题、违规收送礼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正个别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加强常态化检查,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

  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情况报告二篇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XX队纪检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顺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学促干、边干边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实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尤其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层层压实责任

  督促党组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到每名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防范风险点。协助党组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一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正风肃纪,常态化、多样化开展集中约谈、暗访督查。督促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约谈,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纪检组约谈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责任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为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学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检通讯》等。组织干部到四川锦江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财务岗位财务活动的监督。重点是对政府采购、培训会议开支情况、物品购置情况进行纪检审核。同时,督促财务每个季度进行账务公开。二是坚持对党组及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的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推荐、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主动积极参与全程监督,做到从酝酿、讨论、表决到执行的全程跟踪。三是对重点工作尤其是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业产值、粮食产量等数据评估工作进行监督。

  三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积极作为。坚持监督与惩治两手抓、两手硬,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具体。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期。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整治统计造假问题。

  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要求,聚焦数据质量、执法能力、执法规范三个方面,认真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及聘请的辅助调查员的意见建议,逐一开展排查,检视问题。督促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对《意见》《办法》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坚决维护统计数据质量这个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实打实、硬碰硬。

  (二)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资金管理、工作作风、考核监督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以吹糠见米、滚石上山的劲头,把工作做好,把承诺履行好,将纪律监督贯穿于“精准扶贫”始终。

  (三)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督促班子成员对照《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自查登记表》所列项目逐项对照自查,查看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是否存在靠数吃数、以数谋私的行为并填报如实填写自查登记表。

  (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深刻剖析成因,健全相关制度。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问责利剑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责任不力,严肃问责。

  (五)整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问题。

  要求全队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敢于同涉黑涉恶行为作斗争。

  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情况报告三篇

  2023年,天台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赢“两战”工作大局,

  对标“重要窗口”,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重要抓手,持续强化“一个统筹、三大职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天台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23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23年度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合”调解打造“三治”特色村居”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一、2023年特色亮点工作

  1.深化复议应诉“三色预警”品牌建设

  为规范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降低行政败诉(被纠错)风险,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我局创新并深化打造复议应诉“三色预警”品牌,力争行政争议发生率和败诉率“双下降”。该制度实行以来,共举办案件分析讨论会52场,梳理出9家单位28个行政执法风险点,并将风险记录信息作为对政府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材料。截至目前,已对52件行政案件试行“三色预警”制度,共发出7期专报,其中2期专报获县委书记批示,暂无因承办单位执行该制度不力而导致败诉案件的发生。

  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

  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创新“提案式、伴随式、带案式”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我县被列为全省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重点地区,法治监督科被台州市司法局推荐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每季度以交流座谈方式向12名县政府执法监督员通报全县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新动态,并向其征集本季度执法监督主题,已向7个行政执法部门发送选题建议书8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提出监督意见12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

  3.引入全流程心理矫治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明确台州二院为我县社区矫正提供全方位的心理矫治服务。精心选聘26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心理治疗师组成“心理矫治专家库”,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个别谈话、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团体课等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调节情绪,消除心理障碍,完善人格。今年以来,累计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8期,心理测评200余人次,个别谈话20余人次,开展小组团体课8场次,提供心理矫治、心理辅导15人次,该模式已在全市推广。

  4.探索实施“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

  在全市范围内首创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并积极探索实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好一个互动交流平台、开好一次联合审查会议、做好一套三色预警标准、写好一份法律意见书、定好一套责任体系“五个一”联审流程开展合法性联审,主要围绕主体权限、适用依据、作出程序、具体内容、合法性等五方面,全面分析事项风险隐患,科学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红橙黄”三色分级,具法律意见书。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由单位主要领导做出最后决定,并做好结果运用。我局将选好典型案例,做好制度调试,推动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不断完善、成熟。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落实依法抗疫,法治保障有新提升

  1.法治保障党委政府防控疫情。出台《应对疫情惠企惠民9条意见》,调动法治资源、保障涉医权益、减免法治服务费用,为防疫和复工“两抓”提供法治政策支持。成立“防疫法律顾问团”,联系县防疫指挥部8个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涉法事务处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96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29条。强化法律供给,编印《防范疫情政策法律知识手册》分3期推送,指导全县部门、乡镇(街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法雨春风”护航企业复工复产。聚焦“六稳”“六保”,抓好“五减”政策、“两直”资金,清立改废涉企规范性文件12件。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统筹“防疫法律顾问团、公益律师服务团、驻企服务员专班”服务力量,明确“法治宣传、公益服务、暖心助企”三大任务,综合运用电话、短信、浙江政务APP、微信等平台,组织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册1万余份,刊登《条例》广告740条、发布典型案例13个,免费解答线上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惠及企业300余家。疫期抽调9名干部,组建4个驻企专班进行“点对点”服务,累计收集用工、政策等“七难”问题182个,帮助解决175个,办结率为96.1%。

  3.畅通渠道解决群众涉法需求。联合公检法等20家单位进驻县级矛调中心,疫情期间专设“涉疫绿色通道”,定人包案解决各类涉疫纠纷。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乡镇调解分会、四个平台,建立专兼结合、联动联防的矛盾隐患排查化解队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80次,调处纠纷2786件,调解成功2786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开设“抗击疫情法律”专栏,创新推出为期一周的“蜗家学法防疫”有奖竞答活动,87384人次参与竞答。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证“非接触式”服务、矛盾纠纷线上调解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服务和普法宣传5628次。

  (二)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有新进步

  1.全力推进法治天台建设。细化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印发《2023年法治天台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天台县责任分解表》。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台《天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三个一”考评机制抓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通过“联合考核”“现场述法”等方式对53个部门、15个乡镇(街道)、4个国企、395个行政村(社区)进行“法治测评”。加强法治督察,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计划》《天台县法治监督员工作规则》,选聘法治监督员45名,制定了3项专项督察工作计划,已对5个部门、6个乡镇(街道)进行实地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建立“巡察+法治”工作机制,目前已完成对13家单位的法治巡察,共提交巡察报告13份,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法治相关问题9个,完成整改8个。

  2.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天台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100项指标进行责任分解到县各相关单位。积极培育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5个。做好督察整改落实,协调各部门、乡镇整改落实中央、省提出的23项督察内容。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目录300项执法事项已按要求划转到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公示行政执法主体79家,审核执法证2600本,清理退休、调岗等人员证件比例达98%,执法单位持证率高达97.12%,开展重大具体行政执法决定网上备案769件。扎实推进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11件,发现问题16个,均已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政府依法决策,配合省厅、市局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制发《天台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将16件事项列入,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清理规范性文件368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合同1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82条。

  3.全面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加强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完善软件设施,通过省行政复议规范化评估。完善行政错案分析总结制度、行政错案约谈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共开展案件集体讨论19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规范行政复议调解,今年以来,和解、调解撤回申请而终止的14件,和解调解率为37.8%;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77件,败诉案件16件,败诉率为9.04%,低于省定10%最低控制线。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和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加强安全治理,平安建设有新成效

  1.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切实抓牢疫情期间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以100%日常信息化核查为主,实施“信息登记、每日核查、实时跟踪”流程闭环,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重点开展“涉黑、涉恶、涉枪、涉赌、涉毒”5类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工作,确保及时掌握底数。推进矫正衔接,出台了《天台县关于患精神疾病易肇事肇祸的社区矫正对象联防联控帮扶救助等工作的办法》,确保特殊重点矫正对象信息互通。做好换届资格联审工作,共对2480多名候选人开展了资格联审。推进了“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已开展特殊时期视频会见41场次,开展各类专题教育28场次。推进政法一体化工作,已调查评估27件,执行协同案件数157件。县检察院开展专项执法督察1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42份,发现各类问题86项并落实整改。以“十个一”活动高质量抓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深化诉源治理解锁“一地解纷”新模式。建成县级矛调中心,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县联调中心、行政复议(应诉)窗口等成建制入驻县矛调中心,并从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时效以及矛盾纠纷的解决率、时效率和满意率等方面入手,推动中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配置专职调解员5名,金牌调解员22人,律师5名,行业性调委会23个,设立专门接待室5个、窗口2个,进行法律事项服务。通过融合推动、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127件,调处成功5112件,涉及调处金额29382.7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71%;实质化解行政争议91件,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达47.3%;诉前纠纷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达88.61%(全市第一),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3.做实做强“和合调解”服务。将“和合基因”植入“大平安”“大调解”体系,打造了“寒山劝和工作室”“平桥“金钥匙”、赤城“老施”等7个“和合调解”品牌工作室。深化和合调处共解机制,升级“专业+草根”组团调解模式,创新“四劝和”“四色图”等矛盾纠纷化解法,推动矛盾纠纷清零见底。全力服务村级换届选举,组织排摸村级矛盾纠纷90次。强化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处置,38件非正常死亡案件均成功化解。

  (四)夯实基层基础,基层治理有新进展

  1.全面深化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出台《天台县全面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设实施方案》及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法治事务目录化管理等配套制度,明确乡级审核规程,确保基层政府法律事务及应审事项“两个底数清”,着力构建党政办或司法所审核、法律顾问服务的多元审核机制,已实现审核机制全覆盖,审核率达92.92%,处于全市前列。

  2.全域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召开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制发《县级单位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将53个县级部门纳入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管理,编制个性化法治宣传项目25个,编发《全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6期。8月18日,“七五”普法顺利通过台州市普法总结验收组验收。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法治天台”栏目持续推进,形成以案释法品牌,该栏目被评为2023年度浙江省“新闻名专栏”二等奖。积极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学习和宣传。

  3.全方位开展基层法治实践。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8个、市级法治宣传规范化乡镇(街道)2个。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抓好乡村领导干部普法学习,发挥“法律带头人”示范作用,实施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共评选出法治带头人505人、法律明白人840人、学法用法示范户5017户。推出“守法贷”“守法代”“守法办”等系列“守法惠”活动,释放学法用法红利,打造“普法也是生产力”品牌。

  4.全力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分梯次、分层级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共培育申报“枫桥式”司法所1家(白鹤司法所)。助推司法所改革发展,认真总结路桥区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推进司法所积极承担起合法性审查职能。目前,全县已有15个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核。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

  1.精准发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工业行业协会公共法律服务站,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和律师行业“扬帆行动”,修改、废止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12件,备案审查14件。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120场次,开展企业经营环境检视112次,提出法律建议257条,律师参与排查涉企矛盾190起,惠及企业179家。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学习全覆盖、普遍化。

  2.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职能。全面推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法律援助无纸化平台已投入运行。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全城通办”、点援制等制度,成功协助申请人申请域外法律援助1件,提供一次性法律帮助314件,实现“最多跑一次”。1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优秀案例。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7件,公证案件1792件,回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8%。

  (六)强化素质提升,队伍建设有新活力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促队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八个排头兵”指标体系建设贯穿提升年活动始终,重点研学了《选编》《纲要》《党章》等规定书籍,组织实施全员政治轮训、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季度“亮晒比拼”,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政法干部专题轮训2次。

  2.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积极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共梳理出各类问题256条,同步制定整改措施274条。评查社区矫正案卷58件、法律援助案件41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整改率达99.22%。持续推进司法队伍规范管理,推荐年轻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五线历练赛马达标”行动3名。以专业能力提升为抓手,出台系列激励机制,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以《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宣贯活动为契机,通过专题业务培训、线上答题竞赛等举措,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素养。

  3.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钉钉”考勤打卡,强化效能检查和廉洁自律监督工作,深化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2023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约谈工作制度,开展提示约谈24人次,警示提醒约谈5人次,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2-3次。

  三、存在问题

  1.公证体制改革暂未落地。经多次邀请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公证体制改革会议、共同论证,当前相关部门已初步同意拟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该方案仍未经正式通过。

  2.“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存在先天不足。当前,司法所作为基层四个平台之一,其业务用房多数依靠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司法所没有独立的业务办公用房,受乡镇(街道)限制,很难达到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要求。

  四、2023年工作思路

  (一)奋力推动法治天台建设。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天台”为主线,全力推动法治浙江、法治台州建设考评,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力争在打造法治先行区中创出天台特色。全域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各项指标,倒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推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平桥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重点治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考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三)提升法律事务服务能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和审查备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考试、制证,推进县府办常务会议学法。推动“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预警制度”创新项目见效。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复议应诉案件“三色预警”品牌建设,落实复杂疑难案件专家咨询会商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库。

  (四)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建设。做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在《社区矫正法》框架下,打造“天台模式”升级版。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面启动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单轨制运行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机制并加强实战演练。加强监地协作,规范调查评估的项目内容与工作程序,做好监狱委派民警管理。落实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系列文件,加强政府购买专业社团服务力度,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指引和过渡性安置。

  (五)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筹调解资源,坚持综合调解、全程调解,构建“一案一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推动出台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错案约谈、府院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等制度,加强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实现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工作对接机制,引导行政部门联合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六)全域推进全民普法。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调研。推进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完善“报、刊、网、端、微、视、台”一体的融媒体公益普法矩阵。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开展法治宣传规范化单位创建。推动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模范户”培育工程。

  (七)强化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争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规范村(社区)调委会工作流程,强化专业型品牌型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注重人民调解大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加强行政调解指导和工作对接,引导行政部门聘用专家型调解员从事民事纠纷调解。做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管理、选聘和初任培训,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补缺选任。

  (八)升级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援助全域一体化改革,推行申请类案件全域无差别办理。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强化入企指导、优化举措,真正把法律服务精准高效地落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急需处。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青年律师扶持培养,提高律师万人比。推动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抗疫法律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提升律师职业的社会美誉度。

  (九)抓实司法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提升支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创建示范党支部。开展党员律师轮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强化执法执业监督,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落实作风监督制度,开展廉政约谈,全面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积极营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全面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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