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报告一篇
2023年,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我区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年度各项任务,齐头并进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治土清废三大硬战,年度任务基本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环境质量稳步提高。现将我区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情况2023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6.9%,较2023年上升1.8%;
全年XX区PM2.5平均浓度28μg/m3,较2023年下降4μg/m3。马家桥、汶溪、广源桥、游山断面均为Ⅲ类,贵驷断面为Ⅳ类,市控断面浓度均值功能区达标率为100%,Ⅲ类以上达标率为80%,与2023年持平。XX区生态环境满意度为83.02%。
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一)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制定《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3-2023年行动方案》和《2023年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新改扩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新增排放量实行区域内排放量减量替代。完成落后产能淘汰12个、“散乱污”整治101家(市级任务100家)。完成落后产能淘汰19家(市级任务15家)。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1家。
(二)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按规定时限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化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有色、铸造等12个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持续推进有机废气治理,提前完成市级工业企业VOCs治理年度整治任务(18家?)。继续在70余家石化化工企业推行LDAR工作,已完成224万个点检测,泄漏率0.35%,按要求开展修复工作。2023年至今累计削减有机废气约4000吨。组织开展并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核查。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提标改造,已完成28台(市级任务19台)。开展有色金属、铸造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已完成16家(市级任务16家)。
(三)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实施《XX区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开展“三尘”(工地扬尘、煤尘和道路扬尘)防控,突出抓好拆除作业、建筑施工、道路施工、露天堆场、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等各类扬尘污染源综合治理;
全区各地建设工程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的扬尘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措施,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对煤场实施作业管理、设施维护、场区管理、卡口管理等全过程监督监控,同时结合整体规划开展整合搬迁;
强化道路保洁作业,全区城市主干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平装率100%,最大限度抑制道路扬尘。协同推进“四气”(工业废气、垃圾秸秆焚烧烟气、餐饮烟气和车船尾气)治理。运用城郊烟气监控系统,实现闭环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垃圾秸秆焚烧现象。实施废弃矿山整治,完成年度任务7家(市级任务7家)。年度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督查5次。
(四)开展机排废气治理。开展重柴车辆路面执法检查。多次联合交警等相关部门在辖区内不同道口、分时段开展重柴车辆尾气排放检测,累计出动54人次,人工检测158辆,整改处罚58辆。自5月份开展机动车年检数据审核4235辆,审核率96%。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64辆(市定任务),已完成297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审核工作,本年度完成881辆。
(五)强化应急联动和监控。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更新工作。按要求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强与气象、建交、综合执法和经信等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督促企业按上级指令落实相应减排措施。截止2023年底,已投用企业常规废气在线监测点位49个,VOCs排口117个,VOCs厂界54个;
环境在线监控网格化扬尘61套,有机特殊因子区域站4套。基本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了镇(街道)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三、水污染防治行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一)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投资18100万元,新建污水管网17.3公里,雨水管网4公里。完成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试点建设5个(市级任务4个)。6个镇街道和2个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部通过市级考核验收。1800余家工业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北区污水处理厂、XX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下降5.5%,总磷浓度下降16.7%,高锰酸钾指数浓度下降17.7%,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深入开展行业整治。制定《XX区金属表面处理等5个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推进5大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完成涉水行业整治76家(市级任务73家),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5个。8家电镀企业电镀线整治已完成6家;
推进蛟川电镀污水处理站废水提标异地迁建工程。
(三)继续加强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的规范整治提升,所有入海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设立标志牌,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定位;
督促乐金甬兴、海德漂染(南洪)完成废水排放去向更改,停用入海排污口。开展直排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对原有在线监控设施加装总氮监测指标工程,全区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并稳定达标,达到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验收标准。推进入海河流污染总量控制,对主要入海河流进行常规动态监测。
(四)多管齐下,确保治水工作不反弹。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开展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加快油罐更新改造进度,已全面完成加油站油罐更新改造任务(市级任务8个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改造34个(市级任务34个)。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完成美丽河湖创建1条,100%完成市定任务。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15万吨/日扩建及二期提标工程启动,华清环保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XX污水处理厂类四类提标改造工程可研初稿完成。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完成1条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1家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区已全面完成。
四、治土清废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一)制定完善管理制度。编制《XX区工业固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固废底数摸排、处置通道疏通、规范化考核、信息化申报等四个方面工作;
疏通了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渠道,与城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定由中科绿电、华清环保为企业提供填埋和协同焚烧处置服务;
统计并上报一般工业固废申请,最终我区36家单位,每年2670吨一般工业固废焚烧需求获市垃圾应急办同意。
(二)推进固废处置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固废重点项目的建设,督促并协助XX亿星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7万吨/年一般工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XX格林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5万吨/年一般工业污泥干化项目、XX甬力环保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桶综合利用项目、XX市XX新东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七水硫酸锌(1万吨/年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XX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60万吨/年水泥缓凝剂项目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
(三)开展规范化考核和专项整治。完成省厅开展的2023年度XX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考核;
完成2023年度69家重点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
印发《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检查企业67家;
完成33家单位工业固废核查;
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责令9家进行整改;
进行紧固件企业废矿物油规范化处置协调,下发《告废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书》、《企业废矿物油规范处置及整改情况说明》和《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承诺书》,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进行整改;
对44家重点废油单位开展摸排,约谈22家。开展污泥行业提升整治,要求在2023年底前,全区10家年产1000吨以上工业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低于60%。
(四)协助小微产废单位危废处置。联合各镇(街道)环保所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议,由大地环保危废综合经营单位开展“公交化”拼车转运服务,并提供现场管理、台账制作、系统申报指导等延伸服务,截至目前已提供拼车转运服务140余家次;
与区教育部门协商,委托大地环保为区内中小学提供实验室废液处置服务,截至目前已安全处置废液298公斤。
(五)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完成14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完成2件单位采样方案编制;
完成全区5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自行监测;
完成XX区污染地块名录内6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调。完成7个功能调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调查工作部署;
完成庄市华美线业宿舍区域、骆驼老棉纺厂等其他土地功能变更地块调查工作;
完成22个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消号工作。
(六)进行土壤治理修复。督促九龙湖政府开展九龙湖吕岙山塘受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该项目已通过效果评估。完成金甬腈纶厂退役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结论要求属地加强该地块风险管控措施。
(七)开展重金属减排。督促辖区内重金属排放单位采取工艺提升,排放提标,转型升级等措施,到2023年底前全区重金属排放量在2023年的基础上减排10%。
(八)加强地下储罐监管。开展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排查,完成4家单位地下储罐信息备案。
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报告二篇
2023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现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x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下铁心、出重拳、求实效,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标,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果。
(一)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改善民生福祉、落实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政治、技术、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标准,突出系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二是突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50余次。建立提示单和四清单制度,向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110份,公开约谈7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
率先制订《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
出台《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全面提高问题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23〕36号)目标任务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求较2023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23年下降36%;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达到省考核标准(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较2023年增长7.2%;
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要求达到90%以上:1-1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3个国控断面优于国家考核要求;
劣v类水体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内:已完成;
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
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
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
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学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较2023年减少17.9%: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
氨氮化物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7.6%: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
化学需氧量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减少8%: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
氨氮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计减排量达到14.24%,预计年底可以达到减排目标;
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较2023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规模以上煤炭消费总量较2023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华电三号机组);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3%目标左右:已完成;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0%: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已完成;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要求达到4.95%:已完成。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35%以上,现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5.84%,尚未完成。
(三)突出攻坚克难,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水清、岸绿、天蓝、土净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系统施策“治水”,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与三峡集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探索的“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推动42家港口企业、63座码头、10家港口服务单位进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计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三是努力实现“天蓝”,累计投入1亿元,建成投用镇(街)空气监测点74个、激光雷达2套、移动走航1套、机动车遥感和冒黑烟抓拍设备19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1套,“技防”和“人防”优势互补,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准。四是着力推动“土净”,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78个问题,问题点位49个,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联合执法“禁捕”,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全面打响禁捕退捕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退捕渔民1159户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转产就业率达100%。六是持续修复“生态”。近年来,x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3全国宜居宜业城市”等称号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建成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2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南陵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湾沚区获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七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目前我市绿色矿山27家,其中8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设计产品7种、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省级绿色工厂2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
一是柴油货车攻坚战联动合力不足。“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现象多有发生。二是工地扬尘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弹。在各类工程复工复产后,因抢抓工期,项目单位“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所放松,土方作业方式粗放,特别是轨道交通等线型工程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投诉增多。三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占比过高,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
(二)碧水攻坚战方面
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环境短板突出,管网设施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我市内河水系沿线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地势低洼、地基容易塌陷、水网密布、汛期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大,黑臭水体问题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困境。当前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进,但工程效益存在滞后性,环境治理效益尚需时间检验。
(三)净土攻坚战方面
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体系不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缺少固废集中处理中心,全市缺少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固废处理基地。污染源普查显示,x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5.16万吨,涉及种类27种;
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0万吨。目前我市仅有海创环保一家上规模的危废集中处置企业,处置种类仅17种。尽管x海创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也仅能满足目前的污泥、飞灰处置需求,其他一些种类工业固废处置尚需依靠跨境转移处理。
(四)环境治理体系方面
近年来,虽然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体,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调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漳河、青弋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开展龙窝湖、奎湖、惠生联圩等沿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系贯通工程,使水畅其流、生态涵养水源成为常态。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长江x段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建成智慧长江(x)综合管理平台,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早日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土壤安全利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利用短板,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四是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科学编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具体包括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市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2023—2030),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智慧环保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努力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展与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着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生态名城。
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报告三篇
2023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现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x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下铁心、出重拳、求实效,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标,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果。
(一)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改善民生福祉、落实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政治、技术、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标准,突出系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二是突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50余次。建立提示单和四清单制度,向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110份,公开约谈7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率先制订《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出台《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全面提高问题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23〕36号)目标任务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求较 2023 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 2023 年下降3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达到省考核标准(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较2023年增长7.2%;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要求达到90%以上:1-1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3个国控断面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劣 V 类水体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内:已完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学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较2023年减少17.9%: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氨氮化物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7.6%: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化学需氧量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减少8%:2023年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氨氮要求较2023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计减排量达到14.24%,预计年底可以达到减排目标;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较2023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规模以上煤炭消费总量较2023 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华电三号机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3%目标左右:已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0%: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要求达到4.95%:已完成。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35%以上,现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5.84%,尚未完成。
(三)突出攻坚克难,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水清、岸绿、天蓝、土净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系统施策“治水”,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与三峡集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探索的“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推动42家港口企业、63座码头、10家港口服务单位进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计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三是努力实现“天蓝”,累计投入1亿元,建成投用镇(街)空气监测点74个、激光雷达2套、移动走航1套、机动车遥感和冒黑烟抓拍设备19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1套,“技防”和“人防”优势互补,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准。四是着力推动“土净”,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78个问题,问题点位49个,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联合执法“禁捕”,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全面打响禁捕退捕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退捕渔民1159户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转产就业率达100%。六是持续修复“生态”。近年来,x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3全国宜居宜业城市”等称号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建成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2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南陵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湾沚区获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七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目前我市绿色矿山27家,其中8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设计产品7种、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省级绿色工厂2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
一是柴油货车攻坚战联动合力不足。“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现象多有发生。二是工地扬尘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弹。在各类工程复工复产后,因抢抓工期,项目单位“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所放松,土方作业方式粗放,特别是轨道交通等线型工程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投诉增多。三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占比过高,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
(二)碧水攻坚战方面
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环境短板突出,管网设施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我市内河水系沿线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地势低洼、地基容易塌陷、水网密布、汛期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大,黑臭水体问题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困境。当前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进,但工程效益存在滞后性,环境治理效益尚需时间检验。
(三)净土攻坚战方面
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体系不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缺少固废集中处理中心,全市缺少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固废处理基地。污染源普查显示,x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5.16万吨,涉及种类27种;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0万吨。目前我市仅有海创环保一家上规模的危废集中处置企业,处置种类仅17种。尽管x海创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也仅能满足目前的污泥、飞灰处置需求,其他一些种类工业固废处置尚需依靠跨境转移处理。
(四)环境治理体系方面
近年来,虽然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体,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调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漳河、青弋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开展龙窝湖、奎湖、惠生联圩等沿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系贯通工程,使水畅其流、生态涵养水源成为常态。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长江x段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建成智慧长江(x)综合管理平台,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早日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土壤安全利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利用短板,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四是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科学编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具体包括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市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2023—2030),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智慧环保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努力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展与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着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生态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