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创业享受优惠政策并非吸引人才的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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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07 11:54: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留学生创业享受优惠政策并非吸引人才的长久之计留学生创业享受优惠政策并非吸引人才的长久之计

面对入世挑战,我国近年来采取种种措施吸引人才,尤其是海外尖子人才。记者日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地调研时发现,优惠政策固然能在一定时间内起到一定作用,但在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国民待遇呼声渐高的背景下,我们已经不能再过分依靠提供优惠政策,也就是开“小灶”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当务之急,是建立遵循国际惯例的创业环境,确立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正确关系。 留学生园区“热”遭质疑 继1994年南京在全国率先创办“金陵海外学子科技工业园”后,全国陆续诞生了一批专门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的“特区”——留学生创业园。统计表明,目前全国各地这样的“特区”已达60多个,仅山东、江苏等地就各建了9个,个别县级城市也建起了留学生创业园。 作为专门孵化机构,提供了良好小气候的留学生创业园已成为国家吸引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有效形式。许多学有所长的留学人员带着知识、技术和资金在园区里兴办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和孵化后,投身社会大环境中,搏击在市场经济的峰顶浪尖,涌现出一批杰出的留学生企业和机构,如亚信、UT斯达康、华大基因等。 然而记者在调研时发现,包括留学生在内,不少人对目前的“特区”和“小灶”政策提出了质疑。常年做留学生工作的中国科学院赵汐潮处长就深有感触,“国内什么东西都喜欢炒作,前几年炒院士,去年起又开始炒园区,每个省都建留学生创业园区,难逃形式主义之嫌。” 人事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季家萍介绍,某地发过一纸文,要求下面区县在一个期限之内都必须建园。人事部俞家栋副处长说,“这么多园区,留学生就那么多,创业的更少。这块蛋糕就看你怎么抢。” “像独生子女一样呵护留学生” “有时候,我们像独生子女一样呵护留学生。”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夏颖奇说。 一些城市和创业园纷纷擎起优惠政策的大旗。首先是启动经费上。深圳每年拿出3000万支持留学生创业,资助分8万、10万、12万三个档次,截至去年11月已资助37家,还有20家在申报。“我们对留学生也有特殊政策,只要创业,就给启动经费10万元,已给了三、四十家企业。”分管留学生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林元和说。 其次是提供一定的创业场地,一定时间内免受租金或者少收租金。在北京国际孵化园,入园企业免除60平方米的租金;在广州,一旦入园,提供免租金的办公和研发场地两年。 最大的优惠政策是税收。据广州市高新区负责人刘悦伦博士介绍,创业园基本上将17%增值税(地方留成占25%)、公司所得税(地方留成占40%)的地方留成部分在3至5年要返回给留学生企业。 “这实际上是开小灶。对政府来说,‘成本’也不大,几万、几十万。”这位留洋博士诚恳地说,“短期内,为了让留学生走得更好,实施一些优惠政策可以,但从长远来说,优惠政策肯定要取消,因为WTO规则不允许。留学生企业如果只是靠开小灶,就经不起风雨。” “不能引进了女婿,气走了儿子” 给留学生优惠待遇,甚至不惜大幅度拉开与国内人才的距离,也可能引发负面效应。 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夏颖奇说,“政府安置留学人员,一些政策和资金缺乏在市场经济下的公平、公正原则。现在社会要讲公平,我在国内熬了这么多年,他花了国家不少钱,出去了,现在回来你又高看一眼,又是免费办公室,又是钱。我在国内创业为什么不给钱?” 一些研究人员反映,中科院实施的“百人计划”每3年资助经费200万元,资助强度较大,吸引力也不小,但是因为只针对海外留学生,使一些国内科技人员不得不走“曲线救国”之路,先想办法出国呆上一年多,再回国应聘。 中关村硅谷联络处主任范瀛说,“不管是哪种资源,政策、房屋、资金、孵化器,都应该择优扶持,而不是根据是否留学这个‘出身’。过分强调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会出现人才的‘双轨制’现象。同是高技术企业,为什么不一样?”据了解,新加坡等地在人才大战中吸引人才时,只是针对高科技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中科院人事局副局长杨星科说:“人才光靠引进解决不了问题,不能引进了女婿,气走了儿子。随着留学人员回国高峰的逐渐到来,一些优惠和倾斜政策要逐步进行调整。否则将来会出现新的问题,出现国内人才如何稳定的问题。” 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还要以环境留人。这位副局长说,适当提高待遇可以,但仅靠待遇是留不住人的,必须靠事业和良好的环境氛围留人。为此,中科院正在大力建设创新文化,抓园区、实验室建设,倡导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尽量使人际关系简单化。“我们更需要雪中送炭” 记者在调研时有一种强烈感觉,修公路容易,建立规范市场难,在各地“小灶”大同小异的情况下,“小灶”的吸引力会逐渐弱化,大多数留学生更加看重市场、文化、融资等环境问题。WTO本质上强调公平竞争,发展中国家依靠“小灶”吸引人才本身固然无可厚非,但是关键在于创建一个良好的法制、政策以及管理环境,建立一个高效、透明、公平的政府。 深圳律师陈建讲的故事让人深思:一位留学生到工商局注册“生物工程公司”时,工作人员让他先去找建设局批,因为是“工程公司”。政府公务员的素质正面临挑战。 工商、海关等权力部门更需要直面挑战。深圳一家生物公司的总经理讲述了亲身经历:2001年初公司进口的一套设备在海关被卡几个月,跑了几十趟,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最后给人的感觉就是故意找麻烦。广州李强远博士则对国内市场秩序表示担忧,“假冒伪劣横行的秩序既给违规者孕育了机会,更会给规范化的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深圳市甚至是国家,都应成立一个专门的留学生领导机构或协调小组。”深圳留学生创业园总经理张滨龙博士认为,体制的篱笆不破除,行政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婆婆”太多,很多问题即使是地方长官有时也无可奈何,“对我们留学生来说,不仅需要锦上添花,更需要雪中送炭!” 陈建指出,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经济,应该减少政府干预,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在留学生资源的开发上,应该更多的运用市场这支无形之手。 筑得梧桐树,不愁凤凰来。人事部人才研究所所长王通讯认为,政府要抓紧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完善,尽快建立健全更加符合国情、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新闻背景:人事部15年拨款2亿元资助留学人员为国服务 “祖国的召唤、良好的服务,使我感到了家的温暖……”一位归国赤子表达出许多海外留学人员回到故土创业的感受。为吸引人才为国服务,我国政府努力完善留学回国工作服务体系,帮助留学生回国后真正能够实现抱负。 记者从人事部获悉,仅在科研经费上,15年来人事部就拨款2亿元,择优资助4000多名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工作,资助3000多位在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在服务机构上,人事部设立了留学人员与回国专家处为留学人员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还专门成立了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在各级人事部门设置了20多个留学人员工作站,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也成立了许多留学人员服务咨询机构。 为发挥出留学人员的最大人才价值,人事部开通了“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在全国20多个省市人事部门成立了留学人员联谊会等组织。同时,还遵循学用一致、人尽其才的宗旨,运用行政和市场两个手段,积极帮助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专家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多年来,人事部门帮助分配、调整工作的留学人员近万人次。 新闻背景:深圳靠哪些政策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 在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的大潮中,深圳颇具代表性。深圳留学生创业园实行六项优惠政策: (一)每年从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市留学生创业园,对留学回国人员在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予以适当资金支持,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二)驻创业园的企业,可一次性获得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三)进驻创业园从事科研开发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可一次性获得科研启动经费10万-15万元的无偿资助。 (四)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除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外,还提供一系列资金扶持,对进驻创业园龙岗孵化中心并在龙岗区注册的企业,由区政府无偿资助10万元;区政府设立了经济发展基金2.1亿元;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区科技三项经费逐年增长,到2000年已达2500万元;区政府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 (五)进驻创业园龙岗孵化中心的企业,除按市场价的一半收取房租外,第一年还免收100平方米的房租。 (六)创业园的企业享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与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新闻背景:国家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归国政策概览 为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近年来,我国制定了有关吸引留学生归国创业的一些优惠政策和鼓励办法,各有关部门设立了一些针对留学人员的资助项目或招聘计划,吸引了一大批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 国家留学政策的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1992年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留学工作中许多重大政策问题。 关于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2000年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事部印发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中的高层次人才,在任职条件、工资津贴水平、科研经费资助以及住房、保险、探亲、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较过去有较大的突破。引人注目的是,用人单位可聘任或委任其担任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领导职务及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导职务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以担任司局级职务。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经一定时间任职并放弃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 2001年5月,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等共同拟定下发了《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规定海外留学人员可以兼职、合作研究、委托研究、创办企业、人才培养、从事中介服务等多种适当方式,为国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服务,为祖国发展服务。 在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方面,我国有关部门设立了若干资助项目,包括由教育部设立的“春晖计划”,主要资助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留学人员。中科院设立了高级访问学者计划,主要资助来自中科院以外的高级访问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B类资助的主要资助对象为海外优秀青年学者。人事部短期回国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优秀留学人员到非教育系统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开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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