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十二五司法行政工作优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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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13 23:30:55 发布时间:302天前

  区司法局十二五司法行政工作优秀总结(合集14篇)由“i乐德范文网”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区司法局十二五司法行政工作优秀总结,欢迎阅读!

区司法局十二五司法行政工作优秀总结1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年及“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年及“十三五”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迅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讨论,现将我局20**年度及“十二五”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同时注重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了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岗位津贴待遇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全面改善办公条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激发全体司法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建设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验收》的要求,我局积极部署安排,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市检查组对我区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区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并能结合实际工作特点开展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2、建成全市首个高标准矫正中心。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着力打造“一流平台,彰显特色”的矫正中心。今年5月在全市率先建成了集警示、教育、培训于一体的高标准的社区矫正中心,中心设置了包括用于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培训的集中教育室、用于告知服刑人员权利、义务的宣告室,用于接收服刑人员的警务室,用于公、检、法、司召开例会的联席会议室,用于工作人员学习与监督的教育管理室和监督管理室,用于对特殊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的心理咨询室等。

  3、打造信息化监管新模式。今年我局率先在全市试点新一代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系统(俗称“电子脚环”)。利用防拆卸、设备关机提醒、gps定位和北斗卫星双重定位等技术,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人机合一,预防脱管失联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7月7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期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悍卫,市政府副市长秦仲鑫等各级领导实地观摩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监管等执法流程,听取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4、认真贯彻执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和“两院三部”《关于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犯罪的决定>的办法》,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准确把握特赦的适用条件,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及时上报拟特赦人员信息,确保“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

  5、稳妥推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一是重点参与劳资纠纷和农名工维权,今年以来共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9件次,挽回损失100余万元;二是在公、检、法分别设立公调、检调和诉调对接中心,主动参与调解工作;三是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调解员,调处涉及征地拆迁方面的矛盾纠纷;四是成立了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多名有法律背景或卫生背景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在我市县、区司法部门尚属首例。

  6、全市率先建立法治“e”站。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引导村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更好服务基层。我区曹老集杨湖村立足实际,强化社会管理,在整合村级调委会、普法领导小组、特殊人群管理小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小组等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推行“公民法治e站”工程,建成了我市首个“法治e站”,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基层群众学法、知法、用法能力的全新平台。

  二、“十二五”工作完成情况

  (一)法治宣传成效显著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高标准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及“六五”普法启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始终把目标聚焦在“和谐、法治先行”的战略定位上,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推进,融入“平安”、“和谐”建设实践。区委、区政府于10月18日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于月31日作出《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决议》,《规划》和《决议》明确了我区“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2011年11月21日,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了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并提出了分层次开展普法的工作要求。会后,区委及时充实、调整了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成立了有学者、法律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领导干部等在内的37人组成的区“六五”普法讲师团。各镇、社区、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按照区“六五”普法规划的整体要求,认真部署,广泛发动,高标准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

  2、强根固本,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区始终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紧紧围绕强化基层组织服务能力这个着力点,着眼于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建立并实施了《村民议事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听证和质询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区共有5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2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77个村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全区“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100%。

  3、以“六五”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区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网络;突出普法重点,注重普法实效;确定试点单位,实行以点带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1年以来,全区共开办各类培训班500余期,受训人员达5万余人次。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近200场,接受法律咨询达57096人次,受理办结法援案件240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培训法制宣传骨干500余人,法制文艺演出5场次,法律知识竞赛10次,各类法律知识讲座100余场次,参加人数9.5万人次,制作宣传展板600余块,征订发放“六五”普法教材5000多份册,放映法治电影200多场,印制法制宣传扑克牌份,制作宣传横幅标语1500多条,编印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0余万份。普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普法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区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我市唯一受表彰的县(市、区)级政府。

  4、加强依法治区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依法治区及“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求,将开展学法用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依法治理等各个法治实践环节中,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20“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区以总结验收为契机,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的“六五”普法成果。6月份,组织考核组对全区镇(社区)、区直各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8月7日,成功接受了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组的考核,市考核组对我区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

  1、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狠抓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使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显著,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11年以来,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司法所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工作制度、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标识,为各司法所设置了统一模式的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统一装配了司法徽标,制作了门牌标识、桌牌、公示板等,要求基层司法所做到统一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办事流程等。

  2、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在确保每个司法所都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与各镇(社区)党委、政府协调,又增加1名司法助理员。目前,全区司法所助理员已达19人。为使各所人员更加优化,今年我局对全区6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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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1、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镇(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组纠纷信息员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全区现有各级各行业调委会112个,调解员620人。

  2、稳妥推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与卫生部门联合成立了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多名有法律背景或卫生背景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在我市各区尚属首例。

  3、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在全面总结“吴夕品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功经验,积极在各镇(社区)推广成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11年以来,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9000余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6%。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力消除影响和妨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1、深入贯彻中办发5号和皖办发22号文件精神,依托沫河口司法所原有基础,积极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过渡基地建设,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的安置问题。目前该基地拥有业务用房12间,学员宿舍6间,劳动实践基地约1亩。同时,基地还与安徽鑫泰有限公司、安徽迅启有限公司、安徽佰瑞特日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达成了就业安置协议,对无着落、无资金、无技能、就业难的特困刑释解教人员,按照其本人的特长和就业意向填报就业意向登记表,基地联合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后,安排到相关企业工作。

  2、规范衔接安置,防止脱管漏管。为帮教对象建立一人一卡的人员档案,对帮教对象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年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各司法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走访摸底帮扶活动,对家庭和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对象要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对有不稳定苗头的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2011年以来,全区开展走访服务对象2000余人次、落实责任田683人、组织职业培训2200人次、推荐就业298人次。

  (五)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中,我局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监督长效机制。以对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楚、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清楚、对执行机关监管矫正情况清楚的“三清楚”为目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逐一建立档案资料,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体系。对社区服刑人员根据矫正期限分为初始矫正、常规矫正、解除前矫正三个阶段,在不同阶段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公德教育等,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原则合理安排公益劳动,实行公益劳动记分制,并作为奖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思想悲观、消极情绪严重、抵触心理较强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质量。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把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医疗上的困难,帮助办理银行贷款、减免税费,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目前全区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67人,按期解除社区矫正643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计224人,其中缓刑205人,假释13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管制3人,手机gps定位88人,电子脚环定位4人,2011年以来,全区共开展集中教育300余场次、组织公益劳动2000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00人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2100人次。

  (六)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涉农案件的法律援助门槛。针对侵害贫困群众权益、征地拆迁和土地整治引发的合同纠纷、农民工追讨工资、交通肇事等相关案件积极介入,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我局还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社区)等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及便民服务窗口,全区村(居)均建立了法律援助便民联系点,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基本实现了“十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2、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按照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标准,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每年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了一次执法执业检查,对发现的跨区域执业、违规收费、办理业务不规范问题等进行了查处。通过执法检查,经一部规范了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目前全区共有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3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度注册,具备执业资格。

  2011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95件,其中刑事案件331件,民事案件2355件,行政案件9件,来信、来访咨询3066次,来电咨询147次,网上咨询40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45次。

  (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提升区级中心服务功能。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努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同时,以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为抓手,着力建设以区矛盾调处中心、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区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

  2、拓展镇级中心服务内容。抓住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挂牌扩容的有利时机,以镇(社区)司法所为依托,加快建设镇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镇级法律服务中心的骨干作用。目前全区6个司法所都已建有具备基本功能的服务中心。

  3、延伸村级服务触角。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整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点、法律顾问等力量资源,为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区73个行政村已完成建立67个司法行政工作室。

  (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是高度重视,每年年初就进行安排,分解任务,与基层司法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增强司法行政人员廉洁自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五年来,全区司法行政干部无一人违法违纪。

  2、弘扬朱儒玲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开展向朱儒玲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宣传朱儒玲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发广大政法干警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好的工作成效来要求自己,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九)党委政府群众评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我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教育等职能作用,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效,获得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赞誉,五年来多次受到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表彰,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11年,吴小街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曹老集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我局连续两年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20被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所建设示XX县区”,获得全省“六五”中期普法先进集体,马权、刘云、单标、吴夕品、沈鑫、朱儒玲等人先后被评为 “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先进个人、“全省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应用能手”、“XX市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省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等荣誉称号。

  回顾“十二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经验:一是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有效抓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职能工作,为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二是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度,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事件,发挥在创建和谐的作用。三是始终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深入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四是始终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全区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各行业依法治理进程。五是始终按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2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xx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xxx为组长的普法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xx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xx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召开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大会,认真落实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民主法治示

  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工作。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工作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工作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其他各项工作进展

  一、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工作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工作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工作

  (一)、稳步推进“148”专线工作。推出“三好”、“三心”服务承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142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847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疏导上访近百人次。受理全程办事代理案件2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继续在《xx报》开办《“148”说法》专栏,做好“148”简报的编撰工作,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扩大专线的社会影响。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 ”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工作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工作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发《政府法制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牵头成立“xx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xx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工作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量化工作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工作,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工作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工作,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工作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工作,为全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工作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总结、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五五”普法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工作,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

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4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XX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XXX为组长的普法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XX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XX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召开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大会,认真落实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工作。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工作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工作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工作进展

  一、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工作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工作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工作

  (一)、稳步推进“148”专线工作。推出“三好”、“三心”服务承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142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847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疏导上访近百人次。受理全程办事代理案件2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继续在《XX报》开办《“148”说法》专栏,做好“148”简报的编撰工作,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扩大专线的社会影响。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 ”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工作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工作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发《政府法制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牵头成立“XX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XX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工作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量化工作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工作,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工作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工作,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工作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工作,为全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工作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总结、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五五”普法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工作,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篇5:司法局本年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关于司法局本年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6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xx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司法局行政工作上半年总结6

  今年上半年,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关心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区委政府工作大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今年5月,按照市依治办的安排布署,我区紧紧围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主题,广泛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活动期间共送给农民《农村普法简明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

  2、认真组织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考核验收工作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就省市安排的五五普法验收准备工作,局领导专题向区政府做了汇报。对照考核验收标准,进行了任务艰巨而繁琐的台帐资料准备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所辖社区(村)的民主示范村(社区)进行走访和检查,指导并督促他们进一步完善各项检查验收任务。

  二、基层基础工作

  (一)立足人民调解职能,为我区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我区衡州大道、步行街、湘桂复线、船山大道扩宽等多项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均涉及大量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加之两年来遗留问题重复叠加,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给我区维稳工作带来压力,我区司法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主线来抓,各司法所、调解组织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降低不安定因素。上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通知》,我局对该项活动的开展做了一系列周密的安排部署,一是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在重要时期、政治敏感期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重点排查活动,乡镇(街道)、社区村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如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局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工作的通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着重围绕社会热点、难点,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各种因素引发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纠纷报告制和信息预警。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竞赛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市局及人民调解在基层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中,充分采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等工作手段,全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纠纷,坚持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调解优先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为立足点,改进工作方法,依法调解和以德调解相结合,形成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格局,年初我区出台了《衡阳市蒸湘区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蒸湘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蒸湘区卫生局、蒸湘区公安分局、蒸湘区司法局四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区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室。我局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成功调处两起刑事和解案件,通过建立“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参与信访、治安、交通事故、医患、消费维护、劳动仲裁等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各乡镇(街道)司所法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调解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矛盾纠纷信息,对排查出来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村(居)社区,各乡镇(街道)梳理汇总,在区政法委纠纷隐患排查例会上及时汇报,及时提出预防和解决矛盾的可行性办法,发挥了司法所、调解组织在纠纷调处中的指导及调处职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3、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内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三月份对全区调解组织内务管理进行一次摸底造册,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上墙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卷宗的管理,并提供了标准化人民调解文书范本,把人民调解委员会卷宗管理情况与调解案件补贴、奖励挂钩,现全区调委会调解文书制作、管理得到更好的改观。

  (二)、立足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

  1、年初按照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衡阳市蒸湘区加强司法所建设实施细则》。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了上墙内容和流程图。如201*年我局给红湘司法所、蒸湘区司法所拨专款8万元,对两所办公用房进行装饰,添置了新的办公桌椅、文件柜、打印机等,统一上墙各项制度、流程图。4月28日衡阳市基层基础建设维稳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到会领导及兄弟单位对红湘司法所、红湘街道调解委员会、雨母山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一致的好评。

  2、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立足基层工作实际,注重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社区等部门工作联系,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发挥好基层司法资源。抓住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注重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化解矛盾,不断提升了司法所业务建设。

  3、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依托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等活动,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进行摸底造册,逐一走访,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处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难处和重点问题,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协助申请低保,采取措施与有关单位、村积极协调,使刑释解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确保各项工作方法落到实处,年初并出台了《衡阳市蒸湘区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

  (三)、立足法律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服务职能

  法律服务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窗口之一,为了提升案件代理质量和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我局积极组织有意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参加四月二十日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工作者上岗培训,参训人员现均通过了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继续发展壮大了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法律援助工作

  201*年是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的一年,是全省将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考核的一年,上级分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件。围绕这一主题活动,我区在上半年开展了下列法律援助工作。

  1、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成立了“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抓齐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局领导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等有关领导进行汇报,以取得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

  2、制定方案。为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活动,制定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主题活动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3、加强宣传。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坚持把有关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广大百姓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4、部门联动。我们针对法援中心公职律师少、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坚持从法援工作的实际出发,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坚持法援中心与其他法律服务部门相结合,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从而有效地解决了法援工作办案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较好地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行,形成了一个中心、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全方位辐射的工作格局。

  5、竭力服务。为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工作,紧密联系我区的实际,坚持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阵地,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设立的援助工作站,向基层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律问题和受理法援案件;在社区、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制作、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方便群众法援需求;坚持以“文明、热情、优质、高效”为准则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文秘法律文书60余件。

  20_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争取各方面协调,将区司法行政办公房纳入国债资金第一批计划。搞好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活动。:

  2、继续深入开展以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区工作,抓好20_年度的普法考试工作。

  3、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和业务竞赛活动”。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强化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完备运行机制,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支持。

  4、力争区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解决人员编制、提供经费支持,解决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局面。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完成上级分配的140件法律援助案件,竭尽全力搞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这一主题活动,确保在全省的考核中名列前茅。篇7: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机关效能年”为契机,扎实,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5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制定了指导性的要点,明确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积累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延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赵双利为组长的验收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验收实施意见》、《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召开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部署大会以及“四五”迎检协调会,确定县内分组检查验收方案并将在6月13日至24日全面进行检查,为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立足发展,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进展

  一、安置帮教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

  (一)、稳步推进“148”专线。推出“三好”、“三心”服务承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142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847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疏导上访近百人次。受理全程办事代理案件2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继续在《延庆报》开办《“148”说法》专栏,做好“148”简报的编撰,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扩大专线的社会影响。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会议,制发《政府法制思路和要点》;牵头成立“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延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绩效考核细则》,量化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推动了整体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抓党风建设促进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为全局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

  一、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整改。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四五”普法验收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立足发展,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进展

  一、安置帮教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

  (一)、稳步推进“148”专线。推出“三好”、“三心”服务承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142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847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疏导上访近百人次。受理全程办事代理案件2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继续在《延庆报》开办《“148”说法》专栏,做好“148”简报的编撰,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扩大专线的社会影响。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会议,制发《20政府法制思路和要点》;牵头成立“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延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绩效考核细则》,量化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推动了整体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抓党风建设促进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为全局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

  一、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整改。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四五”普法验收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8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延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前期准备工作。

  (二)、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工作。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工作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工作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工作进展

  一、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工作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工作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工作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 ”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工作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工作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发《政府法制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牵头成立“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延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工作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量化工作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工作,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工作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工作,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工作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工作,为全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工作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总结、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四五”普法验收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工作,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参考9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机关效能年”为工作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到5月底,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23件,防止矛盾激化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开展法律宣传162场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72场次,办理各类公证7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件,受聘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101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多元。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延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信访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前期准备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赵双利为组长的验收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实施意见》、《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召开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部署大会以及“四五”迎检协调会,确定县内分组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并将在6月13日至24日全面进行检查,为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工作。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工作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工作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工作进展

  一、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工作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工作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工作

  (一)、稳步推进“148”专线工作。推出“三好”、“三心”服务承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142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847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疏导上访近百人次。受理全程办事代理案件2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继续在《延庆报》开办《“148”说法》专栏,做好“148”简报的编撰工作,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扩大专线的社会影响。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 ”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工作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代理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工作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发《201x年政府法制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牵头成立“延庆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延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队伍建设工作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量化工作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工作,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工作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工作,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信访“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五、其他方面

  在信息、外宣、调研工作方面,通过明确考核责任、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上半年全局共完成调研文章6篇,各科室、司法所撰写上报信息248篇,被县、市等信息刊物采用69篇。新闻发稿量总计为275篇,其中省市级14篇。在社会上有力的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做好车辆、财务、档案、文印等项工作,为全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下半年工作部署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做好县内自查阶段的总结、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督促职能,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做好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促进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竞赛,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掀起普法高潮,确保“四五”普法验收取得好成绩。

  二、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推广、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模式,重点探索访前调节机制,谨慎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矫正中心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研究工作,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四、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程,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全面提升“148”专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年度总结10

  20xx年,xx村行政司法工作在xx镇司法所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认真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人民调解、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正协办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现将全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的司法队伍

  村司法行政工作是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担负着千家万户的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责任重大。所以我村紧紧利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机会,要求村内每一位工作人员认真、深入、系统地进行政治思想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同时写学习心得,对照要求自我整改,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坚定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理想信念,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急,想群众之想,同时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按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起,调解成功23起.受理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2、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镇20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村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每月安排1-2次学法时间;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3、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社区矫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们结合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社区矫正分类矫正方案,家访、谈话、定期汇报、集中劳动教育等规范运作,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全面实施季度考察、考评。同时,针对每位矫正对象成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2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从管教,生产生活稳定,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多措并举、深化管理,打造我村整体形象

  xx为了服务社会大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不断地细化我村司法行政工作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

  二是精心谋划明确工作内容、流程,对村内实行分工细化,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效能;

  三是强化村司法工作服务职能。今年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交通赔偿、土地流转、等各类矛盾纠纷,涉及金额上百万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使司法行政工作真正“为政府排忧,为人民解难”。

  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工作不够均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地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充分发挥职能,谱写宁墩村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年度工作总结11

  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十二五”期间工作情况、20XX年工作总结、“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队伍和物质保障“三项建设”,基本实现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两个提升”,构建了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十里铺乡、海口镇和石化司法所先后被授予省级示范司法所,龙山、山口等5家单位被评为市级示范司法所,玉琳司法所长徐玉龙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服务1小时便民服务圈”,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法律门诊”。20XX年,我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分别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五大业务服务板块,开设“菜单式服务”模式,群众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获取服务。开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群众可在各司法所的触屏一体机上直接查询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人员和电话,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全覆盖。

  人民调解工作。乡镇(街道)和村(居)调委会实现了“六统一”,楼栋和村民组设立了调解小组,重点敏感领域设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5大调解中心,设立了16个不同类别的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建立健全了三级矛盾预警、“5+1”联动调解、公诉检“三调联合”机制,围绕“快、细、稳、准、实”五个字,加强排查,及时化解,做到预防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海口和龙山调委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大调解”、警民联调等典型做法在全市政法工作大会上多次作经验交流。

  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和乡镇街道两级都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了XX区新程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每年集中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见面谈话、落实帮教责任人,在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实施帮教,五年来共接茬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206名,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扶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法律服务工作。近五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助发展、促改革、保民生”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推进法律服务纵深化发展。从严治理和整顿全区法律服务市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对法律服务队伍实行教育与监督管理并重,法律服务收到了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五年来,我区现有5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工作者23名,担任法律顾问147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1000余人次。

  二、基层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矛盾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专项调解活动。组织全区调解员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和清明期间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我区人民调解、警民联调工作先后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据统计,全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9起,调解成功18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四是开展“调解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据统计,20XX年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9起,调解成功1823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二是积极参与全市“人民调解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我区菱湖新村报送的案例经网络公开投票荣幸获选。我区结合这次评选活动,组织广大调解员学习典型案例中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共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社区合并后,地点和人员都发生变化。我局以社区社会维稳工作站建立为契机,先后到全区各街道和社区指导和规范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对照“六统一”的要求对全区社区调委会进行全面的调整。调整后,各街道都对下辖调解主任进行分期培训,促进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四是落实调解个案案件补贴。制定了《XX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试行办法》,将补贴个案分成简单、一般、复杂三个级别,按照50、100和200元三挡予以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司法所建设工作。 一是示范建设带发展。我们以省级示范所复评和创建工作为契机,制定《XX区省级示范司法所复评与创建工作指南》,加强对复评和创建所的督查、指导,面对面帮助解决问题。通过开展基层司法所业务、队伍和物质保障“三项建设”,基本实现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综合素质“两个提升”。11月份,石化司法所成功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十里、海口司法所顺利通过复评验收。玉琳司法所徐玉龙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二是信息建设抓保障。我们将信息化建设和年底司法所综合考核相挂钩,和年底拨付司法所业务经费相挂钩,月通报、季考核,对个别执行力度不够的单位,请他们到司法局来录入工作数据和信息,并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三是队伍建设保根本。为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能力,推荐新招录的司法助理员到市局进行脱产初任锻炼, 组织乡镇、街道的司法助理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培训和全市业务培训。区局还多次举办各项业务培训,举办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开设“菜单式服务”。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区分别在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五大业务服务板块,在全市率先开设“菜单式服务”模式,为群众实现便民服务。二是开发公共法律服务查询系统。我们统一为各司法行政服务站购置了触屏一体机,将司法行政服务项目、人员和电话公布与众,群众有法律需求时,可自行在触屏一体机上直接查询,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全覆盖,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做法被市政府《今日信息》登载。

  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刑释解教系统信息化建设。我局每季度对服刑人员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这项工作的推进,全年服刑人员信息动态排查率达到了99.5%。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帮教责任,实行以“三包”为主的帮教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与法制宣传、思想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到了实处。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素质教育,我们举办了法律工作者执业年检考试,将管理规定和新颁布法律纳入考试内容,组织全体法律工作者集中统考。建立了法律工作者诚信档案,在互联网上向群众公示执业经历、违纪记录和监督电话。二是加大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参与力度,组织法律工作者认真参与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等领域案件办理工作,逐步完善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值班法律工作者多次陪同区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

  三、基层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

  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首任,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跨跃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奋斗目标。法律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层次和质量有较大突破,基层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得到完善。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区局机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全国平均线以下,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大观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中发挥更大作用。

  主要措施:一是努力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十三五”期间,力争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二是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展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引导广大法律工作者做好诉讼代理工作,组织法律工作者为维护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壮大优化法律工作者队伍,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区法律工作者的总数增长20%。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提供高素质的法律顾问,三是努力构建基础扎实、规范长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调解委员会,不断壮大调解队伍,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每年实现“四无”(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村居(社区)达80%,实现“四无”的乡镇数量逐量增多;到底前,全区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四、工作打算

  20XX年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平安大观、法治大观、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全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做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力求服务多层次、多领域。开发更多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方便的法律服务。二是突出司法所建设。认真总结开展省、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功经验,逐渐将省厅建设新标识、新规范引入司法所建设中,完善、落实司法所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严格加强对正式人员和公益岗人员的管理,将司法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

  2、做好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倡导“一线工作法”,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各乡镇、街道要着力打造至少1个以上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形成具有大观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开展集中授课式和互动式培训,充分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升司法所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通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区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12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我们xx区司法局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队伍思想建设

  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配合“双争”活动开展的服务理念教育,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的“两个务必”教育等,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三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并特别增设“每月一法”课程,对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由分管领导或对口科室长备课宣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组织走访慰问、参观考察等形式,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坚持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开展警示教育。经常利用正反典型组织开展系列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持党性教育。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和党外民主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强队伍组织建设

  我们是区级机关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较早的单位之一,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我们没有仅仅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形式上,而是运用这一改革,通过抓干部队伍组织建设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一是在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同时,既注重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和专业结构,还注重干部的工作经验和岗位交流。二是在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的同时,注重把干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等纳入全面管理,防止出现任用盲区,造成用人失察失误。三是注意对年轻干部的使用和培养,积极推荐年轻干部参加组织部门的培训考察。

  三、以“双争”活动为动力,加强队伍行风建设

  如果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先觉条件的话,那么、深入开展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重点的“双争”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就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近年来,我们把建章立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使之不断健全完善。目前已有四大类二十项280条规章制度,保证了全局干警有了一套高度统一的行为准则。

  2、抓作风纪律整顿。通过行风评议、思想作风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年度公务员考核和“两个务必”教育等专项活动,不失时机的抓好作风纪律整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

  3、推行公开办公,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公示栏、专题宣传栏,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共产党员岗。建立局长接待日,实行挂牌上岗、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行风监督小组,认真贯彻市局系统“五不准”规定。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文明办案。本网版权所有

  四、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

  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集体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任何无视学习的个人和组织,都将被未来所淘汰。鼓励干警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支持个人参加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定年龄层次的干警进行法律专业学习深造。目前有3人参加自学法律本科在读,1人参加法律专业研究生学习,3名参加专升本法律学习人员明年也将取得毕业证书。现在全局干警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本科文凭在一半以上,5人具有双学历文凭。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科技知识、WTO知识、计算机应用、英语和普通话学习、培训和轮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xx区司法局思想作风建设总结13

  20,我们坚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一个重点、四项特色”,积极开展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奋斗目标。 一、主要成效: 1、领导重视。成立了由局长邹建东任组长,各分管局长和办公室、政工科及工会有关人员参加的思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除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整顿外,还定期开展思想作风建设教育整顿,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加强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优秀典型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党性教育。制定了关于开展“两个务必”和“双争”活动(即:“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政干警)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行风评议活动,调整补充了局行风监督员队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邀请并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我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到好评。我局参加全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评议获得第六名。 2、坚持制度。一是坚持局领导干部值班接待制度,对当天出现的问题,特别是群众来访投诉认真接待处理。二是坚持首问负责制和错案追纠制。三是坚持公开办公和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坚持法律援助案件跟踪服务及受案律师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五是坚持人员工作考勤、作息及请消假制度。六是坚持周三政治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七是坚持机关内部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 3、扎实工作 (1)、抓住三个普法重点,努力推进“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以机关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普法对象,以《传染病防治法》和《选举法》、拆迁条例等为重点普法内容,以“两会”召开、抗击非典、城市拆迁、社区改选和“12.4”法制宣传月等为重点普法时期,全面深入地开展各项普法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展。 一是继续抓好机关干部学法和青少年普法教育。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委党校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每月一个学法日制度,举办了区委学习中心组和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继续与区委党校联办政法系统、行政执法系统干部法律本科、大学学历教育。建立xx区依法治区网,组织机关干部300余人次参与法治网谈和法治征文活动,获市优秀组织奖。10月份由区委宣传部、区人大、政协、政法委有关领导带队,组织对全区十个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及驻区单位进行了“四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进一步推进了全区普法宣传工作。坚持以创建“无青少年犯罪、无侵害青少年权益”学校活动为载体,制定落实《xx区年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意见》,指导各学校、社区广泛开展法律讲座、知识竞赛、心理咨询、辩论会、少年模拟法庭和暑期“五个一”活动,会同区教育局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实现了连续两年在校生零犯罪的目标。市里对我区创建“双无”学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向全市推广。 二是适应社会需要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在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四个一”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驻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实际工作生活中迫切需要什么、关心什么,有针对性地选拔专长律师组织开展社区广场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全年先后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书籍4600余本,张贴“12.4”法制宣传画500余张。为街道聘请法律教员,指导社区普法学校先后为居民上法制课90余场,制作法制宣传橱窗板报近100期。防非期间编印发放《传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宣传提纲1万余份,发放防治“非典”普法宣传资料700余本、挂图1000余张,制定下发《关于在我区农村开展防治“非典”法制宣传的实施方案》,组织10余名干警深入社区、建筑工地、医学隔离点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三是把握有力时机大张旗鼓营造全民学法氛围。围绕“12.4”全国第三个宪法月,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法制宣传月五大系列活动。在区政府驻地和各街道分别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组织法制宣传黑板报巡回展;成立了xx区法制小记者采访团,举办全区法制小记者培训班;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万张邮资答题纪念封形式,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市法制诗歌散文朗诵演出;开展大型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0人次。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共完成信息70余篇,调研文章14篇。其中《xx区成功化解一起因非典引起的纠纷》作为省、市重要信息上报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认真做好法律拥军工作》在南京市xx区现场会上介绍并刊登专刊。 (2)、落实严密防范措施,巩固民调和安置帮教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一是夯实基础,切实加强街道司法所建设。按照市里关于切实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配齐配强了司法所长,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在市局和区政府的关心下为每个司法所落实了电脑、专用电话、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室,经市局验收全区9个司法所全部合格,达到了先进司法所的要求。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科室配备合理,经过竞争上岗,科级干部和司法所长结构进一步改善,初步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帮教措施。为促进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区政府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会议,出台了表彰先进、结对帮教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力度。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电子档案数据库和网上电子邮箱,堵塞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和失控现象。进一步健全各司法所通报、协查制度,深入各社区了解排查情况,掌握信息,核对户籍资料,对全区262人刑释解教人员逐一进行排查、核对,走访慰问十余名特困回归人员。组织回归人员开展学雷锋回报社会和“爱我家园”看南京活动,通过“控岗制”等方式扶持回归人员就业,帮助他们重塑信心、安居乐业。本年度316名回归人员全部落实帮教措施,安置率在90%以上。重新犯罪率为3%,重新犯罪率不超过5%的标准。 三是健全民调组织网络,依法调处矛盾纠纷。进一步充实调整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成立了民调组织。督促指导各街道成立调委会,做到调解室、印章、台帐、调委会标志四统一,实行了首席调解员制度。全区共建立调委会281个,调解各类纠纷1716起,成功1685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7%,为基层创安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主动参与政府公益事业,确保法律服务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坚持把服务于“富民强区、跨越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服务稳定社会和服务经济目标,开展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做好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和法律保障工作。全年组织律师24人次定期参加政府信访接待,从法律角度解答市民问题,化解党群矛盾,减少越级和重复上访。先后组织干警和律师、公证人员60余人次参加拆除违章建筑、“三小车”整治、老城拆迁改造、FLG人员转化等各类联合执法活动,为确保区域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截止12月20日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办案1019件,创收373万元。 二是认真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统一安排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人员,承办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和当事人普遍赞誉。今年共接待电话咨询283人次,接待来访860人次,解决19件纠纷,受理援助案件34件,结案29件。江苏电视台先后两次对我们开展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是加强公证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采取多种便民措施,优化办证程序,坚持周六上班,深入关键地区拆迁现场公证和办理证据保全,为60多名退伍军人现场办理相关协议公证,尤其在“三小车”整治过程中,为政府分忧,现场免费办理公证案件1500余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此外,我局还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及其公证工作,共完成新办企业投资额500多万元。 一年来,通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创造性的工作,我们先后被评为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防治“非典”集体三等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获区先进基层党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先进集体称号。 二、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思想作风教育整顿力度,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党性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要重视对党员先进性的教育。 二是切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把“富民强区”、“执政为民”和“为民服务”的口号喊响亮,工作做扎实。

政工科 张建平

元月18日

区司法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总结14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服务中心工作的实绩作为检验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大局中定位,在服务中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为广安区转型跨越发展服务,为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保证质量,全员培训。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抓好培训质量,教出成绩,训出成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创造人人皆受培训、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努力保障每个干警接受培训的权利。重点抓好了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做到了优秀人才加强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后备人才超前培训。

  (三)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坚持联系队伍建设实际,把握干部成长的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当前所急需学习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增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我局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培训理念,根据形势要求,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创新模式、内容、方法和机制,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生机与活力,确保了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扎实抓好干部培训

  按照中、省、市、区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干部培训。

  (一)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人民”为标准,着力增强干部队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着力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应用、拒腐防变“五个能力”。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握。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并根据业务工作开展的实际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组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

  (三)加强对时事政治的学习把握。结合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活动以及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等活动,采取专家学者授课、领导干部作辅导报告等形式,更加全面地理解时代背景,跟上时代步伐,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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