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行文规范

述职报告 会员上传 下载doxc

更新时间:2023-03-14 16:49: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规范,名词意义上:即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如:道德规范、技术规范等。动词意义上:是指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某一行为或活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报告行文规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报告行文规范

  一、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审签的文件范围

  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金发”“金委”;以县委办公室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金办发”“金室字”。

  二、文稿起草的基本要求

  1.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指示文件精神,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精神相衔接。

  2.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3.要求公文做到篇章布局合理,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要精确简练,标点符号使用恰当,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行文等要准确规范。

  4.文稿的文种、格式使用恰当,符合有关规定。

  5.起草公文要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联合行文的,要征求各联名机关的意见或由联名机关共同起草。

  三、文稿的审核

  拟稿单位提报的需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稿,首先报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初审后,填写文件签批单,由拟稿单位履行前期公文签批手续,需部门会签及法制部门审核的先履行会签及法制部门审核程序。

  前期公文签批手续后,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单独行文的,送交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审核并履行签发程序;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行文的,先经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审核签字,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后,再送交县委办公室秘书科审核并履行签发程序。

  拟发文稿不宜或不需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报县委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后,退回拟稿单位另行处理。

  四、文稿的签发

  审核后的文稿送县委办公室分管领导阅后逐级送审。

  1.以县委名义发出的公文,应由县委书记签发。

  2.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发出的公文,须经县委书记、县长签发。

  3.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签发。

  4.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出的公文,须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

  五、公文的印发及归档

  经领导正式签发的公文,登记编号后,须送县委指定印刷地点印制,印制完成后送县委办公室秘书科五份存档,其余由拟稿单位自行分发。

  报告行文规范

  公文是机关的“脸面”,代表了机关形象,反映了一个机关的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直接展示了机关的作风——文风。如果出现错别字、漏字、词义表达不准确,甚至扭曲原意,可能对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造成重大损害,影响机关权威和形象,甚至对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和相关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掌握公文的行文规范,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公文定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定义: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公文具有权威性、政策性、针对性、规范性的特点,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要形成一份质量优、水平高的公文,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掌握涉及公文处理各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还要了解和掌握公文格式有关标准。

  二、管理制度

  中办、国办有关文件及国家标准管理制度有:

  1.基本制度:

  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②《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23年)。

  2.相关管理制度:

  ①精简文件和简报;

  ②规范文件报送工作;

  ③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

  ④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23〕80号)要求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制发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三、公文文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了15种公文文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决议、公报、议案等。

  公文种类按内在属性划分为6类:

  1.指令性公文: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适用于公布部门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指导性公文: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3.知照性公文: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4.商洽性公文: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5.报请性公文: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6.记录性公文: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四、行文关系

  1.上行文(向上级机关行文)

  文种使用:请示、报告、意见。请示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2.下行文(向下级机关行文)

  文种使用:决定、命令、意见、通知、通报、批复、函、纪要。

  3.平行文(向同级机关发函)

  文种使用:函、通知(会议通知)。

  一般不得发布指令性公文(如向省人民政府),确需行文,应经国务院授权。

  办文是机关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公文写作是机关干部的基本功,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各类文种,准确表达意见,在“看明白、听明白、想明白”的基础上做到“说明白”,用词准确,减少差错,共同努力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水平。

  报告行文规范

  公文的行文规则,按照公文的运行方向,公文可以划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类文种;

  还有一类泛行文的文种。

  一、上行文

  上行文,是指下级向上级领导机关发送的文书,即自下而上的行文;

  上行文的文种有:请示、报告、议案。

  二、平行文

  平行文,是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

  函,是唯一的平行文种。

  三、下行文

  下行文,是指领导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即自上而下的行文。

  下行文的文种有:命令(令)、通知、批复、意见、决议、决定、通报。

  四、泛行文

  除上行、平行、下行文,公文的运行方向实际还存在着第四个方向,如不确定受文的、公示性的、张贴性的事项性的文种。

  这种行文的受文机关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称其为“泛向行文”。

  泛行文的文种有:公告、通告、公报。

  另外,还有一个纪要文种,必须以其他文种为载体发文,依其发文载体的文种,可以上行、平行、下行;如《关于印发的通知》。

推荐阅读:

幼儿园教育教学自查报告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023三篇

2023抓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

疫情后农民工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摘要_某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14篇

小学党支部书记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述责报告

标签: 报告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