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费用合同范本1
委托(代理)缴费业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包括缴费等业务。甲方接受委托,竭诚为乙方提供此项服务。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办证业务实现规范、方便、高效的目标,本着互相信任、携手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以标准书面方式代办缴费业务,并同时将客户业务办理原件以专递方式送到甲方。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报税原始凭据、凭单。
3、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登记并全程跟踪服务,直到证实回执以后。
4、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票据如实进行帐务处理,并应对乙方的帐务情况给予保密。
5、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甲方提供完整的记帐资料,包括各种业务往来的原始单据、各种所经营商品的出库单及入库单、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和银行存款、现金收支的详细情况。如果由于乙方所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乙方负一切责任;由于取帐不及时逾期报税或记帐不严谨而导致处罚,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
6、乙方应留给甲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或税务、工商等部门指定的时限内,如需乙方协助提供资料、公章等,因乙方因素中断联系或未及时支付工资导致延误报税等其它情况出现,后果乙方自负。
7、甲方每月收取乙方 劳务费(不包括税务、工商部门所收取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因在受托业务中,遇到临时突变或重大问题,致使甲方增加缴费处理时间,乙方应在知情情况下,酌情增加代理费用。
10、支付方式:每季度的单据交接时,乙方应向甲方预付本季度劳务费 元(大写)。每年收取帐本费 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
2、甲方需保证不误时、不误事。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除采取一切补救措施外,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四、附件
1、一方如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变更,需提前一个月提前通知对方。
2、未尽事宜或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提出变更要求,则自动顺延一年,以后类推。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地址:
代表: 年 月 日
缴纳费用合同范本2
甲方(收款人):____省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__税务分局
乙方(付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____市支行(桐银字[XX]65号)《关于同意对地方税、费、基金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批复》,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乙方征收地方税、费、基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_税收征收管理法》、《_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的款项,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社保基金征收数据)经甲方确认后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上述款项,并委托开户银行在其结算账户内(含信用卡账户)由开户银行按甲方提供的收费金额自动划款,用户委托资料内容如下:
付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对象号码(用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单投递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缴纳费用合同范本3
付结算业务,并按其相关业务规定完成相关结算业务的资金清算工作。合格支付结算机构确保结算系统接收证联支付数据后,在传输和处理过程中数据的安全、完整和正确性。
一、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目前有三种观点,即:计入往来款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项收入是用于奖励单位专门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的,所以其收支应该通过往来款项核算。这种观点是不恰当的,因为单位取得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并不完全用来奖励具体办税人员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规定,手续费收入可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而并不是完全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同时,《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365号)也明确规定,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据此,该项收入不应计入往来款项,而应计入单位收入。
那么,该项收入是应计入“业务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呢?
代扣代缴手续费是企业提供了—定劳务后取得的收入。企业只要正常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该经济利益就可以确定获得。又由于手续费收入的比例是确定的,从而该经济利益也是可以计量的,因而它符合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基于此,笔者认为,对于手续费收入,企业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而非“营业外收入”。相应地,有关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对代办人员的奖励支出也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二、税务处理
手续费收入对于单位来说,主要涉及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流转税方面,该项收入实际上是企业捉供了一定的劳务而取得的收入,因此应按照营业税中“其他服务业”的税目,按 5%的税率交纳营业税;所得税方面,该手续费不仅在会计上应作为收入核算,在税法上,也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参考财行[20_]365号)。另外,《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31号)规定,对于储蓄机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照规定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当然,目前也有个别地区对手续费收入是免征营业税的,如黑龙江省就曾发文明确(详见黑地税发[]248号),对于税务部门委托代扣单位代扣税金取得的手续费免征营业税,但这只是适用于个别地区的规定。
如果企业将取得的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奖励给相关人员,那么相关人员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目前对于个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明确免税的只有两个方面(1)《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 20号)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2)《国家_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_]31号)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笔者以为,财税字[1994]20号的免税规定实际上只适用于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而在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时,不能适用该免税规定。同时,国税发[20_]31号的免税规定是针对特定主体的特定行为,即储蓄机构取得代扣代缴利息税手续费,因此该文的免税规定也不能适用于其他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将取得的手续费支付给相关人员的情况。当然目前在实践中,对于单位奖励给个人的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税务部门一般没有要求并入相关人员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在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个人取得的单位奖励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的免税处理是不恰当的。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_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_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_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按照《_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下列所得,按次或按期扣缴或申报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报告。
1. 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企业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所得并实行指定扣缴的。
二、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税法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并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 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的, 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适当延期。
四、 扣缴义务人不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将按《_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 本表中所称国家有关税收规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_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_、_税务主管部门根据税法制定的相关规定。
六、 本表要求中、英两种文字填写的栏目,应当使用中、英文同时填写。 七、 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1. 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扣缴义务人的全称。
2.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 3. 扣缴义务人地址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扣缴义务人的地址。
4. 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按企业的经济类型和税务机关确认的相应代码填写。
5. 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按企业的经济行业和国家_确认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编制的
《经济行业代码》(代码位数6位)填写。
6. 纳税人在其居民国纳税识别号:填写企业在其居民国(地区)的纳税识别代码。
7. 居民国(地区)名称及代码:填写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或来华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等的外国企业的总机构的居民国(地区)的名称和代码。
8.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的名称:填写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的全称。 9. 纳税人在其居民国名称:填写纳税人在其居民国(地区)的全称。 10. 纳税人在其居民国地址名称:填写企业在其居民国(地区)的注册地址。
11. 申报所得类型及代码:请按照如后的'类型及代码进行填写,股息红利所得―10,利息所得―1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转让财产所得―13,不动产租金―6,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所得、其他租金―7,其他所得―21。
12. 合同名称:填写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与我国居民企业签订的合同名称。
13. 合同编号:填写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与我国居民企业签订合同的合同编号。
14. 合同执行起始时间:填写合同开始执行的年月日。
15. 合同执行终止时间:填写合同执行完毕或终止执行的年月日。
16. 合同总金额:填写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与我国居民企业签订的合同上注明的应税总金额。
17. 本次申报所得的取得日期:按照合同规定取得所得的日期填写,填写支付日期或应支付日期。 18. 汇率:填写每1单位外币兑换人民币的额度,按国家公布牌价折算。
19. 扣除额:填写转让财产所得类型中允许扣除的金额及其他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 20. 适用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申报的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
21. 实际征收率:我国与企业居民国(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安排中对该项申报所得的税率低于10%的,填写税收协定或安排规定适用的税率。其他按税法规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填写在税收优惠期内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率。
22. 声明人签字:由扣缴义务人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人签字。 23. 申报日期:填写实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当日。
八、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缴纳费用合同范本4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