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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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4 17:26:1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意识形态,哲学范畴词汇,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意识形态不是人脑中固有的,而是源于社会存在。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一篇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一、我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1、认真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内涵。县纪委向全县172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总*)书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发《学思践悟》读本,并采取集中学与自我学、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学习,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体干部悉心领会、领悟中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干部,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2、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自2023年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吃拿卡要”、“中梗阻”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信访举报工作方面,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3、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切合工作实际、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每年初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安排检查考核60余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在2023年年初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会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会点评。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出台《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试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腐*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出台《县委反腐*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人员37人,县纪委向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三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30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3件),目前查结27件,正在初核2件,1件由检察院介入调查。202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169件,立案204件,结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

  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阻力

  尽管我县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遇到了一些难点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致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

  二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从认识层面来看,“两个责任”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从机制层面来看,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责办法,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缺乏体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执行难的问题。从效果层面来看,县委和县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有的党组织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层层递减;在监督责任落实上,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还没有完全理解,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三、对如何更好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针对践行“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和阻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努力在“四个新”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当前,要以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形势,提出对策举措。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全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深入推进派出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把派出机构的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

  四是“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二篇

  近年来,解特阿热勒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理论武装,突出服务经济发展抓舆论引导,突出抓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优化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抓阵地建设,各项工作在建设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在管理中完善,为推进解特阿热勒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舆论保障和文化条件。

  一、充分认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性

  新疆地处祖国西部边陲,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和人文环境,新疆历来就是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重点。国内外敌对势力为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不惜利用一切手段,在进行疯狂的暴力恐怖破坏活动的同时,通过非暴力手段加紧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裂活动。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际斗争形式的变化,国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相勾结,妄图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离出去的阴谋活动正在加紧进行,我们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面临着严重挑战。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提出,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要切实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始终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提倡世俗化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在精神和情趣上向世俗化、现代化靠近。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由此可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在新形势下尤为重要,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关系到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

  二、解特阿热勒乡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理论塑形,奠定坚实思想合力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主义理论体系、中国梦、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等,使领导干部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增强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的能力。同时,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撰写理论文章,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截至目前,今年党委中心组已开展集中学习10余次,在地区级媒体刊发调研文章9篇。

  (二)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我乡根据群众特点和自身优势,结合“一乡一特”文化宣传工作,积极借助宣传文化平台,利用网站、报纸、微信及各类比赛,大力推荐宣传哈萨克族民族音乐和民间歌手。同时,组建哈萨克族文化活动队伍,在全乡开展流动演出,逐步形成一支规模庞大有民族特色的农牧民文化宣传活动队伍。利用村民一年中农闲时间,我乡于2023年3月举办了“共建平安共享和谐”、2023年3月举办了“百姓齐欢乐、共筑中国梦”两届村级文艺竞演,参与群众人数达3000余人;2023年我乡举办的的“那吾热孜”乡村大舞台文艺汇演系列活动,真正做到群众娱乐,政府“买单”,让越来越多的人体验哈萨克族传统文化的魅力,体验民族文化的风味,从而喜欢它、热爱它、传承它。

  (三)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培育先进典型载体。大力挖掘、培育、宣传民族团结的典型,弘扬社会正气,以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和先进经验去教育人、启发人、激励人,以榜样的力量感召和凝聚人心。今年五月,我乡就举办了第一期道德讲堂,大家“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县道德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带动群众提升道德水准,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2、积极争创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乡、村、单位等。

  3、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干部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解决各族干部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等与贫困学生、贫困家庭结对帮扶活动。

  4、不断探索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新路子。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宣传从孩子抓起,以开展座谈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民族宗教历史、民族团结知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文化等;继承发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打造哈萨克歌声文化之乡,引领全乡各族人民走现代民族文化之路,以增强吸引力、凝聚力。

  5、加强学习促能力。加强党干部双语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基层工作能力;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深化道德建设,筑牢精神家园

  1、精选载体,丰富内涵,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公民道德建设月”、“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参加“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活动,充分发挥了楷模的风向标引领作用,在全乡形成了一场规模宏大的学习道德模范热潮。

  2、广泛开展“中国梦”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农家书屋”读书比赛,参赛选手畅谈农家书屋对农牧民实现“中国梦”发挥的积极作用;举办各行政村文艺竟演活动,参观我县“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展板等,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的乡镇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3、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规范志愿队伍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传播“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今年1月24日,县永安路社区与我乡喀拉毕村联建,为喀拉毕村的妇女做免费的血压测量、妇科检查,参加体检有40余人;1月28日,乡民政办联合团委与乡青年干部一起去桑孜拜阔克铁列克村探望了残疾老人李奶奶,并为李奶奶清理门前积雪;2月12日,,在喀拉塔合尔村党员、三老人员的带领下、20多名党员、群众共同清除小区路面积雪;2月26日,博孜塔勒村组织21名党员,来到萨比老奶奶家清扫积雪;4月3日,住解特阿热勒乡阿勒玛巴克村工作组身体力行,带领该村两委班子、党员等共计20余人,走上街头,为百姓修补便民路,深受群众称赞。

  4、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切实开展好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在各行政村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模范”评选表彰、“推荐我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讲述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演讲比赛等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开展以“爱我中华,心系国防”、“热爱人民军队,共筑钢铁长城”等国防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国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今年的3月16日,乡机关干部、退休干部,及各行政村的四老人员、农牧民代表等各族群众共400余人,着节日的盛装,载歌载舞,共享“纳吾尔孜饭”;5月9日下午,博孜塔勒村村委会、住村干部们组织村民举办首届“民族团结”知识竞赛。

  5、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坚持把道德教育融入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团队活动中,组织未成年人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争做“民族团结好少年”、“中华经典诵读”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以来,已经在乡寄宿制中学及乡中心小学各开办了一期道德讲堂,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模范,做有道德的人。开展文明礼仪进校园活动,以“学弟子规,做文明人”为主题,引领学生积极开展背《弟子规》、解《弟子规》、行《弟子规》等系列活动,践行孝德教育。开展“五心”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爱国精神。

  三、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活动

  1、联系实际,正面教育,以理服人。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活动,应与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干部职工、群众进一步学习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等;以面对面宣讲活动的方式,从正面宣传,把反分裂斗争与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等活动相结合,结合“访汇聚”活动,在各站所、行政村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自查整改活动,查找出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存在的认识不足、责任不清、态度不明、机制不全等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制定切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整改措施。与此同时,在学习教育、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一套全面、长效的反分裂斗争教育机制。通过抓管理、建机制,不断深化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的各项工作。

  2、广泛动员,全面覆盖,务求实效。要把宣教与抓好基础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双语”教学,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这对增进各民族相互了解、凝聚共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做好宣传教育普及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把宣教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还要同实现各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要着力加大村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乡村文化站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文化阵地。克服哈萨克文学习资料匮乏的困难,通过在金山党建、昆仑网及远程平台下载资料,请汉语水平高的哈萨克族同志进行文件传达和报纸阅读以及开通手机报等方便快捷的方式,切实解决农牧民信息闭塞,学习资料匮乏,教育普及力量薄弱的实际问题。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构筑防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维稳工作新形势,明确乡、村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职责、任务,使联系干部做到与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两个面对”,有效解决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和流于形式的问题。同时将马克思主义“五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荣辱观、无神论教育等作为乡村农牧民群众学习日及各民族之间教育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采取包村干部、住村干部走访宣传,利用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使“三个离不开”、“四个高度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以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祖国大家庭好、社会主义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为主旋律,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活动等,营造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良好氛围。加强学校管理,严格禁止教师、学生信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有效增强了青少年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研报告三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纳入考核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精心组织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宣传,通过书记上党课、集体讨论、集体学习等方式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建设工作提供理论保障。

  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及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同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管理,扎实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搜集、研判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单位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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