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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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4 19:12: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i乐德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简政放权方面

  根据省民政厅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XX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对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轮梳理,共取消了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审批和成立、变更、注销和全州性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审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4项,分别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事项;因公牺牲审批;假肢和矫正器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事项;州级建设殡仪馆服务站、骨灰堂事项。

  对照州民政局权力责任清单,我局共有行政事项65项。其中,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监督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制度。取消了州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下放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登记流程,对12家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至XX年底,全州查处注销了8个“僵尸”组织,对不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不合格的结论。3月13日至3月30日,我局社会组织专项组办公室在全州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专项行动。

  2、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全部完成了对全州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2023年,将全面完成全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依托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州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评估、督查等信息化管理,改进了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3、不断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优化治理环境。按照国家、省州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求,我局对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共有29名兼职公务员退出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提前完成了第一批3个脱钩任务,另外又超额完成了2个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不存在社会组织脱钩进展缓慢情况;XX年,我州对本地区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一次性清理工作,科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全部退出了社会组织领导岗位。通过完善社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日常监督、诚信建设、等级评估与执法监察有机结合,加大了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组织内部稳定。

  4、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工作。根据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联合下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方案》,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2023年度xx州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办法》,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鼓励全州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

  针对有的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费用的情况,我局于2023年4月,按照《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全州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整顿,对格尔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作出了停发会费发票6个月的行政处罚,目前全州社会组织票据使用情况逐步趋向规范。市场准入方面

  州民政局无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生产经营设置壁垒现象。(五)公共服务方面

  我局派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为财政供养正式人员,且比较固定,一直未曾更换,其年龄低,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我局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严格按照《州行政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事项办理规则》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办结的流程进行办理,不存在“两头跑”和“体外循环”现象。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近期我们要求其加强政府简政放权有关政策的关注和学习,进一步熟悉业务知识,从而全面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将对全州个别脱钩进展缓慢的行业协会发出了督办通知,计划至5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力度;对州本级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州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调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第三方评审委员会,申请项目执行经费后,进行立项评审,正式启动实施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对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改进、优化和设计,简化审批环节。上报件、承诺件的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提高办件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办事群众。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自治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㈠《自治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等领域准入。(州发改委)

  2.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州人社局)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方式。(州市场监管局)

  3.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开“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州市场监管局)

  4.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注销登记便利化。(州市场监管局)落实自然人破产制度。(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5.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优化流程。(州住建局)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州自然资源局)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州生态环境局)

  6.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州财政局)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州发改委、财政局)治理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7.实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州司法局)

  8.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快“两库一单”建设,对一般监督检查事项实行“清单之外无检查”,抽查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州市场监管局)

  9.重点监管重点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落实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发改委)

  1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11.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12.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相关政策。(州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州市场监管局)

  13.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不见面”抵押登记办理系统、“一窗受理”系统全覆盖。(州自然资源局)推动14大类57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系统应用。(阿拉山口海关)推进“三检合一”检验。(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程。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州市场监管局)提高办税服务水平。(州税务局)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州税务局、阿拉山口海关)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申请材料。(州司法局、民政局)

  14.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3年6月底前,推动实现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自治州“12345”平台。(州行政服务中心)

  15.提高社会领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州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提升商业银行服务水平,开展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和接诊就诊制度。(州卫健委、医保局)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州医保局)开展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州人社局、医保局)协调推动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城区改造与托幼、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社会服务能力同步推进和提高。(州住建局)抓好教育信息化应用建设。(州教育局)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政策。(州公安局)在养老、社保、医保、就学、就医、低保等民生领域,大幅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州民政局)

  16.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推动公用事业服务进大厅。(州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办电流程,推进“三省”“三零”服务。(州发改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优化水气报装、供暖服务。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州住建局)

  ㈡《自治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⒈开展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理、压缩设立登记时间、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企业档案“容e查”的情况。(州市场监管局)

  ⒉开展客户用电线上报装、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的情况。(州发改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⒊开展纳税“最多跑一次”、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情况。(州税务局)

  ⒋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权籍调查数据信息融合互通、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的情况。(州自然资源局)

  5.开展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通关提前申报、海关内部核批“一步作业”、口岸分类验放、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的情况。(阿拉山口海关)

  6.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的情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开展数字化联合审图、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理的情况。(州住建局)

  8.开展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建立诉讼服务平台的情况。(州中级人民法院)

  9.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阿拉山口市)

  二、督查方式

  ㈠县市人民政府。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

  ㈡州直有关单位。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日程安排

  实地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组成员

  组长:李鸣豹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赵大文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党剑亭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陶峰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杨娟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

  杜辉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副科长

  郝新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五、相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安排,建立完善25项任务台账资料,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㈡认真自查。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请于6月25日前报送自治州政务服务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州政办/政策法规科∕郝新梅。自查自评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40%。

  ㈢督查通报。督查结束后,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下发督查通报,全面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不重视、自查不彻底、应付差事的单位将进行全州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3月16日下午,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彤同志与社会救助调研小组成员一行深入清和街道,为推动《长春市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知》落实,按朝阳区民政局“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对社会救助“放管服”的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及指导,并召开座谈会。

  本次调研重点是了解街道的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和管理服务功能,指导街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清和街道自“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极大的提升了低保申请审批流程时间,承诺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切实解决申请人的急难问题,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彤同志表示:要做好常规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针对急难型、支出型、突发型进行救助,做到快速反映诉求,及时调查认证,做到全区一盘棋。

  下一步清和街道将在把握政策的前提下,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把好“责任关”,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切实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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