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通过广泛宣传,开展培训指导,加强协调处理,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紧张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XX年1-6月份工作总结如下:
一、任务完成及基金收支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XX年1-6月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共计109676人,参保率为92%。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87559人,缴费金额共计1023.79万元。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22117人,累计发放金额为759.36万元。
2、基金收支情况:截止XX年6月我市中央基础养老金补助收入1967万元,省级个人缴费补助收入350万元,市本级财政补助收入64万元。养老金累计发放759.36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757614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504.96元)。截止6月3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097.32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全面完成XX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全省“金保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各级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XX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共完成115888人。其中采集16-59周岁缴费参保人数为91884人(城镇居民4105人,新型农村87779),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数为24004人(城镇居民4372人,新型农村19632人)。全市已参保缴费无法导入共计39人(含重复参保缴费无法导入38人,身份证有误无法导入1人)。已按照省厅要求在5月20日全面完成任务,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今年3月份,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开展了全面审计工作,审计期间对我市基金帐户的管理计息及养老金的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审计组要求:一是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系统上线后,为每位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信息;二是及时将基金账户转为定期存款,以确保利息收入;三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将收缴的保费上缴入库,并做好核对工作;四是做好养老金待遇发放及死亡退保等支出业务的核对及拨款工作,避免重复参保及发放现象的再次出现。
3、切实做好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资料的稽核工作。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是维护参保人切身利益,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常健康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工作要求高,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为此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进行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同时我局在配合审计组对享受待遇人员稽核过程中,清理出一批家属工、小集体及失地农民等重复享受待遇人员共计369人,并按审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停止发放基础养老金。经统计,自XX年7月我市试点工作启动以来,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的累计发放人数已达107571人。
4、全力推进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将1500个档案盒及2500套档案封面发放给各乡镇(街道)农保所,并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张村乡、黄柏乡、乡、新营街道办、香屯街道办等乡(镇)街道办农保所协助整理XX年度参保人员资料,对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引导各农保所配合我局积极做好参保人档案资料的上架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参保档案,确保全部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准确,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每位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的安全,也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截止6月20日,已按要求完成XX年度参保人员档案资料装订归档工作的乡镇有:镇、乡、街道办。共2页,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