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报告1篇
局党组:
根据局党组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宝市建质党字﹝xx﹞xx号)文件要求,通过集中学习,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结合本人所肩负的工作任务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相关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及时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传达中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以及局党组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通过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所属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使全体党员干部对违规收受礼金、名贵特产等谋取私利的行为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党员拒腐防变的意识。同时,我更加深刻的意识到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是推动党风政风改进的重要举措。增强了廉洁自律和法纪敬畏意识,
使自身常怀律己之心,坚决严守底线,抵制歪风邪气,保证自身清廉。
二、带头自查,做好表率
作为质监站一把手,结合近期开展的“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我时刻进行自省。通过梳理,本人没有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没有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没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没有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没有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三、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按照《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公开对组织作出承诺,并签订《领导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公开承诺书》,坚决做到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贵重物品谋取私利,自觉接受党组
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坚决做到率先垂范,从严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把一切违规收送礼金行为杜绝在高墙之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有关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报告2篇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教书育人本心,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按照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武功县教育局自2023年12月至2023年2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召开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下发了《武功县教育局关于“双节”期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内容,局纪委成立了7个督查组,对全县教育系统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宣传警示,营造廉洁氛围。通过武功教育微信公众号、武功教育微信群、教育局机关微信群、QQ群和机关报栏媒介平台及时宣传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公布上交违规收送礼金账户及举报电话,及时警示提醒教育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是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县纪委监委下发的提醒函,公开了承诺并及时公布。同时,局纪委与机关各股室、各学区、校(园)负责人签订了“廉洁自律,拒收节礼”公开承诺书48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落实拒收节礼、廉洁过节相关规定精神。
四是自查自纠,筑牢廉政防线。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反思,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局班子成员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及时上交县纪委监委和局纪委。同时,及时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会,认真学习传达了《省纪委监委负责人就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有关问题解答》的文件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筑牢廉政防线,力促教育系统形成廉洁过节守初心,风清气正育桃李的良好风气。
县局七个督查组还在节前期末考试和节后开学检查下乡期间,对全县教育系统工作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填写了《“双节”期间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内容表》,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紧抓实抓好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维护了教育行业的风清气正。
有关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报告3篇
经县委同意,延长县决定于2023年12月至2023年2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省市纪委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把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作为改进党风政风、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整治活动抓出成效。
整治范围:
全县党员干部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
整治内容:
1、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借职务或职权影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2、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人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3、借职务或职权影响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甚至借机敛财;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
5、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6、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高档烟酒、贵重首饰、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7、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高档烟酒、贵重首饰、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注:整治内容中涉及的“礼品”指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消费卡、高档烟酒以及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礼金指200元以上。)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把本次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明确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措施和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全面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广告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媒介,在广场、商场、加油站等人口密集场所进行宣传动员,提升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电视、电子屏以及手机信息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举报电话、上缴礼金专用账户等内容,形成立体化宣传格局;充分利用政府公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强化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抓好自查自纠,作出公开承诺。各镇(街道)、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专项整治重点,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领全体干部深刻反省并全面自查自纠,主动清退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领导干部对以前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礼金,要如数上缴,于2023年2月底前,将所有违规收受的礼金均上缴至省纪委监委公布的全省统一专用账户,违规收受的高档烟酒、名贵土特产或其它物品均上缴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镇(街道)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含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对组织作出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自查自纠报告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管理权限于2023年1月底前报镇(街道)纪委和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由镇(街道)纪委和派出纪工委审核后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问题。要切实抓好问题线索的受理,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和移送问题线索渠道,建立专项台账,对涉及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核查,坚持“收送一起查”。在专项整治期间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并上缴礼品礼金的,县纪委将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从轻处置;对于专项整治期间故意隐瞒、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从严惩处;对于“零上缴”“零报告”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一经查实,坚决严查快处;对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推进。要紧盯2023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采取事前提醒、随机抽查、情况说明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督;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斩断用公款送礼的资金渠道。健全监督体系,充分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对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严格、精确、有效监督,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组织领导:
(一)畅通举报渠道。县纪委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将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和举报电话在新闻媒体平台播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镇(街道)纪委和各派出纪工委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紧盯问题线索处置、核查调查质量、审查调查力度等,传导责任压力。县纪委各常委要对分管的纪工委和镇(街道)工作情况加强督导检查。
(三)总结报告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镇(街道)纪委、各派出纪工委每月14日和每月底报告前两周工作进展,重点是主动上缴、线索处置、案件查处、明察暗访等情况。2023年2月28日前,各镇(街道)纪委、县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要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并形成报告报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