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城市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积极探索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 基本情况
市城区社区卫生大部分归属市卫生局管理,属船山管理的有6个,其中通过省卫生厅验收合格4个,分别是高升、南强、灵泉、育才,在建2个(广德、凯旋),社区卫生服务站 1个(顺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占地面积8930.37m2,设备总额102.9万元,开设床位122张,有人员175人(其中执业医生64人,执助18人,注册护士25人,医技人员18人,公共卫生18人)。基本建立起了以城市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二、主要成效
1、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区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制定了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加大了财政投入,近3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健全规章,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局也下发了《遂宁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服务实施准入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做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同时还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内容》、《社区医务人员道德规范》、《社区双向转诊制度》等规章制度,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保障。
3、合理布局,科学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及时出台了配套文件及政策,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整体规划。
4、加强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近两年,先后举办和参加省市社区卫生管理及技术培训学习,培训30人,有效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5、完善服务,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全科医师为骨干,将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精神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融为一体,积极开展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医药咨询、免费体检、慢性病管理等,普遍为辖区内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对老年人实行上门服务,对慢性病人定期检查、跟踪服务,构建起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了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存在问题
社区卫生自建立以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管理体制不顺。社区卫生设置、规划、管理由市卫生局负责,目前船山所辖的6个街道办事处仅有高升街、育才路、凯旋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我局管理,其余镇江寺、介福路、南津路的社区卫生属市局管理,不属我区管理的广德、灵泉、富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又归我局管理。
2、业务用房困难。尽管政府要求街道办事处为社区卫生机构提供优惠政策和必要投入,如免费或低价提供业务用房,但从我区目前管理的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看,无1个是由街道投资或无偿提供。
3、缺乏全科医疗服务人才。社区卫生服务需要合格的全科医疗人员。现在的20名全科医生是专门负责到社区居民家收集信息人员,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全科医生。
4、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障不足。一是预防保健经费不足。社区卫生机构一方面要为自身生存获取收入,另一方面还要承担社区公共支出,出现了预防保健做的越多,垫付经费越多的现象,使社区卫生服务难以维继。二是保健教育经费缺乏。目前健教、保健咨询等宣传材料费用均由社区卫生服务承担,因费用短缺,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于两难境地。
5、有关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尚不配套。由于现行医疗保障制度限制,公费、劳保、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尚未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围,许多病人因报销问题,而不能参加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许多可以在社区中得以治疗的病人,只能滞留在大医院,加重了病人的医药费开支。
6、保健意识淡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知识了解较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健康投入意识差,给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精神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八位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专项经费投入。市、区政府要建立稳定的筹资和投入机制,应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定额补助工作经费,适当给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经费,对其设备更新和业务培训给予适当的补助,并将以上项目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尽量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用房。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公开招聘全科医学、护理学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对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从编制、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按照《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川编办[XX年]4号)给予落实,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给予奖励;鼓励医务水平较高的离退休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并给予相应待遇。 共2页,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