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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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24 13:34: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比较 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比较 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比较 20世纪80-90年代(以下简称××年代,省去“20世纪”)以来,发展中国家为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持续发展,增加政府收入,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税制改革,其中的经验对我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具有一定启示。

一、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总体比较

(一)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共性

1.税制改革的背景。

2.税制改革的目标和趋势。

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有关国际组织提出了许多建议和原则。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议有:倾向于水平平等,提高税收的效率性,扩大税基,消除税收刺激,使通货膨胀对税制的影响中性化;尽可能减少税率档次,当收入难以界定和衡量时采用预提税和一次总付税办法,个人扣除不超过人均收入水平;用国内税收代替关税,增值税实行单一税率和广税基,引进各种消费税等。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推荐的税制改革标准是:从生产税转向消费税,例如引进增值税和消费税;扩大所得税税基,降低扣除额和税率的档次;建立简化而又合理的利润税,即税率数目少和中性;避免对股息的双重征税,因此利息和股息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处理所得税和利润税时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降低关税;改善税务管理等。从总体上说,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基本上遵循了这些建议和指导思想。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以“拓宽税基、降低税率、简化税制”为主要内容,力求达到减少扭曲、保证横向公平的目标。强调税收的中性,主张减少税收对资源配置过多的干预,税收激励措施的运用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在社会公平方面,更注重横向公平,一种“大致公平”取代了过去以高质量管理为前提的绝对的纵向与横向公平。由于统一税政、实现横向公平能被人们客观感受与接受,而纵向公平更多取决于人们的主观评价,因此税制改革阻力相对较小。

3.税制改革的内容。

改革集中在直接税、间接税改革与加强管理3个方面。

在间接税上,重点是一方面引进增值税,另一方面降低关税税率,以促进经济自由化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例如印度1991-1995年多次降低关税税率。

在税收管理上,包括通货膨胀指数化,计算机化的申报与管理,对于征收部门给予必要的机动权力与适当的激励,以减少征税成本及行政腐败,严厉惩罚各种偷逃税行为等。

(二)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差异

1.税制改革的直接动因不同。

有的国家由于外部经济条件变化引起了国内经济主要是财政状况恶化,在巨大压力面前被迫进行改革,如阿根廷、玻利维亚、土耳其、马拉维等。其中,坡利维亚是在世界经济衰退、国内农业遭到恶劣气候破坏、财政收入仅占GDP的3%、通货膨胀率为12000%的情形下,开始1986年税制改革的。而阿根廷1989年改革的经济背景是通货膨胀失去控制、经济生活实际上美元化、社会公众对政府经济政策失去信任。

有的国家则是将税制改革作为经济调整的一种有力手段加以运用的。如印尼是在政局稳定、财政收支平衡甚至有结余的情况下,为改变过度依赖石油收入、改进不合理的税制结构而改革税制的。韩国则是从长远考虑,为适应经济发展战略调整而对税制进行改革的。

2.改革的过程和步骤不同。

3.改革的效应不同。

无论是从宏观税负的高低、税率结构的变化,还是税制改革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看,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效应都各不相同。

二、拉美地区税制改革的基本特征

拉美国家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围绕税制结构合理化和税收管理现代化,陆续进行了大规模的财税体制改革。

(一)税种结构的合理化

1.全面推行增值税。

(1)增值税尽可能覆盖所有商品生产、销售和劳务活动。例如,智利和墨西哥等国,在由传统的销售税转为增值税过程中,实行了全面征收原则。无论什么行业,只要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劳务,就要缴纳增值税。智利1975年正式实施增值税时,仅仅对农业、矿业、基本食品暂不实行增值税,1977年开始对所有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都实行增值税制度。在劳务方面,拉美各国除教育、一部分卫生等部门外,绝大部分劳务都实行了增值税。墨西哥也从一开始就无例外地对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的劳务全部实行增值税。玻利维亚1986年规定初级生产、几乎所有服务、个人财产定期出售、个人财产与不动产租赁以及进口的增值部分,都要缴纳增值税。

2.所得税改革。

3.税收管理权限的改革。

在税制改革的同时,对管理权限也进行了调整,各国实行的措施包括集中税权和统一税收。例如,墨西哥国家法律规定,州政府可以征税,但经联邦和州政府协商谈判,后者放弃了流转税等主要税种的征税权,联邦事实上成为税收高度集权的政府。同时,对以前独立征管的关税体制也进行了改革,将其纳入全国财政税务系统,相应建立了纳税人进口自动报关和抽查制度。

(二)税收征收管理的现代化

1.降低税收时滞,减少通胀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2.实行严格稽查制度,加强税收征管。

在打击偷逃税方面,主要是建立纳税人单一注册体制,包括姓名、企业名称、地址以及应纳税种。为使所有部门都使用同一税码识别同一纳税人,一些国家的税务机关使税码与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一致,以便核对各种信息。其中智利的做法,首先是从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入手,从1960年起花3年时间建立了税号制度,任何买卖都要在发票上注明当事人的税号。其次,按照GDP计算出增值税税基,乘上税率后得出估算的理论税额,然后与实际征收额比较,根据其差额估算偷逃税情况。再次,通过计算机进行稽查,稽查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检查。

三、东盟国家的税制改革状况

80年代以来,东盟国家先后对税制进行了改革,建立起更加公平、有效和简便的税收制度。因为旧的税制不能有效利用资源,在运作中也常失之公平。一方面,这种税制高度依赖间接税,并采用差别税率;另一方面,直接税累进性很强,免税与特惠范围相当广,使税制体系错综复杂,难以有效地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另外,持续扩大的预算赤字难以通过增加财政收入来弥补,也迫切要求建立有效的税制。

(一)引入增值税制度,辅以选择性货物税,区别对待必需品和奢侈品

(二)降低所得税税率,同时削减优惠,扩大税基

(三)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协调一致,消除对股息的双重课税

股息的重复课税问题,表现在对公司所得课征公司所得税后,又在公司股东取得股息后课征个人所得税。这种重复课税使经济主体对企业组织形式和融资手段的选择受到扭曲,社会遭受无谓的效率损失。东盟主要利用差别税率制、股息扣除法、股息所得免税法、股息所得扣抵法等将股息与其他收入合并课征,来消除重复课税。

(四)亚洲金融危机后的税制改革

东盟国家在1997年金融危机发生后,纷纷采取各种政治和经济措施以挽救经济,在财政方面实行增税减支的紧缩政策,同时也对包括进口原材料、中间产品的关税和投资收益课税等降低税率。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并向IMF求助的东盟国家,税制改革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定的框架内进行的,其核心内容在于开放国内市场,减少政府对民族工业的保护。

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小、宏观和微观经济基本稳定的国家或地区的税制改革,偏重于通过减税优惠,扶持本地区家庭与企业渡过困境。

四、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发展中国家虽然经济社会条件差别较大,但其税制改革基本符合国际税制改革的总趋势。从总体上看,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目标是:不管公司的组织形式如何,都对利润征税;降低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实行综合税制;将资本利得并入所得税税基;接通货膨胀率调整所得税和利润税的税基;用增值税取代各种销售税;使利润税税率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相等;将利息收入也纳入所得税税基;协调所得税和利润税,以制止企业增加债务融资的倾向。

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在致力于改变税收结构,转向对消费课税;降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同时扩大税基;税收征管具有显著的变化;强调税收的效率和中性;在公平方面,更强调横向公平而不再是纵向公平;减小税收的扭曲;鼓励自由市场活动。在具体措施上,主要是开征增值税,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利润税的税率,拓宽所得税和利润税的税基,随通货膨胀率进行调整,建立税收征管制度,适当降低关税。这些税制改革经验,与我国前一阶段的税制改革相似,并对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具有重要启示。

——针对许多企业为偷税和避税而有意造成假亏损或转移资金等情况,我国可参照墨西哥等国经验,对企业开征资产税作为所得税的补充。以企业实际资产价值为税基,税率可定为2%,当企业因亏损而不缴纳所得税时,则缴纳资产税;当企业有盈利要缴纳所得税时,可以抵掉以前缴纳的资产税。或参考玻利维亚的做法,征收推定公司所得税,对公司净值征收,每年评估一次,税率可定为1%-3%。

——在扩大税基、规范税率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努力实现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的一致,使个人所得和企业所得负担大致同等的税收,并避免股利等所得的双重课税。在社会公平方面,更注重横向公平,以“大致的公平”取代绝对的纵向与横向公平。提高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减轻工薪收入纳税人的税负。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对外投资增加和跨国公司的发展,所得税应转向综合所得税制。

——建立在通货膨胀时期避免实际税收收入减少的制度。比如可以建立预付制来征收企业所得税;缩短评定期和纳税申报期,提高纳税的频率;实行税款支付指数化,在计算税款时,计账单位不用法定偿付手段,而是用一种可根据物价指数调整的财政或税务计量单位。通过这些财政保护制度,可避免在高通货膨胀时期蒙受税收损失。

——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实行全面征收原则。即无论什么行业,只要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劳务,就要缴纳增值税,以降低纳税人避税和逃税的机会,并尽可能减少增值税税率的档次。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增强增值税的中性,简化对小额纳税人的管理。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继续调整和优化关税,对主要出口商品的进口税实行抵扣,改进出口退税办法。坚持税收政策的统一,坚决不滥用优惠政策等。&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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