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队伍中辅警队伍现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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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15 12:10: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刑侦队伍中辅警队伍现状调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侦队伍中辅警队伍现状调查报告

   随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不断推进,加强辅警队伍建设、规范辅警管理已成为当前公安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在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中,存在着大量辅警。刑侦队伍中的辅警与其他部门的辅警有所不同,他们更贴近刑事执法办案,相对而言工作时间更长、工作强度更大、工作任务更重、工作危险性更高。

  一、刑侦队伍中辅警现状调查本次调查采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715份,内容涉及刑侦队伍中的辅警现状等31项内容,通过SPSS22.0软件对问卷进行了信度、效度的分析;访谈对象包括刑侦队伍中的辅警、正式民警和科所队长等。在回收的715份有效问卷中,从事综合服务类内勤工作的有215人,占30.5%;从事外勤工作的有105人,占14.4%;从事刑事技术类岗位的有285人,占39.8%;从事警犬训练工作的有65人,占9.2%;从事汽车驾驶工作的有45人,占6.1%。从学历分布上看,有大学学历的126人,占17.6%;有大专学历的298人,占41.6%;有中专学历的251人,占35.1%;有高中学历的40人,占5.7%;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0人。从性别分布上看,男性405人,占56.9%,女性310人,占43.1%。从在目前岗位上的工作年限看,工作时间少于1年的的179人,占25.5%;1年到3年之间的196人,占26.3%;3年到5年之间的99人,占14.4%;5年到10年之间的146人,占20.7%;10年以上的80人,15.1%。

  二、凸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大多数辅警在工作期间能够认真履职、爱岗敬业、勤勉尽责,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小觑的问题。

  (一)政治素质不强,易出现违法犯罪问题经课题组走访调查,刑侦队伍中辅警人员的进入门槛比较低,人员成分较为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部门对业务工作抓得紧,对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规范执法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弱化了对辅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辅警的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责任意识不强,“四风”问题突出。受多种因素影响,刑侦辅警队伍比其他辅警更容易出现违法犯罪的问题,有的辅警利用接报警为开设赌场的人通风报信,有的在看管嫌疑人时接收其财物,有的甚至盗窃公民个人信息和在逃人员信息等。因违法乱纪而被处分的辅警不在少数,如河南省商丘市自2023年以来共开除辅警46人,清退违规违纪辅警18人;温州市近年来也有先后2批10余名刑侦辅警因通风报信徇私枉法被起诉判刑。

  (二)工作动机不纯,队伍的稳定性较难保证问卷结果表明,刑侦辅警离职率高的原因从高到低依次为:福利待遇底、工作任务重和发展空间少。此外,辅警人员的工作动机不纯,也使得辅警工作连续性差、流失率高。如有些人为了谋取私利而加入辅警队伍,他们盲目认为刑警“很威风”,能管人、有人求,能帮人办事,甚至有人为了私利而做出一些超越自己职权的事;有些人存在“骑驴找马”的思想,因为暂时没有找到更好的工作而委曲求全,把这一工作当作谋求更稳定职业的跳板,而不是作为自己的事业来对待,导致其工作愿望不强、效率不高;还有些人受不良思想影响,为了接触公安工作中的一线技术或秘密而寻找捷径进入辅警队伍,这部分人不仅严重危害了刑侦工作的严肃性,也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业务素质不高,工作积极性有欠缺绝大多数辅警没有接受过公安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多数辅警的工资来源为单位自筹,自身缺乏职业荣誉感,对所在单位缺乏归属感;个别辅警有自卑心理,认为自己是非固定编制,工作中畏手畏脚;部分辅警工作上斤斤计较,安于现状,不敢挑重担,不愿担责任;有些人官僚习气严重,公仆意识淡薄。除此之外,基层刑侦队伍普遍采用“战训同步、以战带训”的业务培训模式,岗位教育缺乏针对性,辅警能力素质很难提升。再加上辅警岗位设置较分散,交给辅警人员的日常事务性、临时处理性工作多,难以设计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指标对其进行统一考核,这就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严重影响了辅警工作的积极性。

  (四)规章制度不完善,职责权限不够明晰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出台任何一部关于辅警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或者制度性文件,对辅警的管理使用,全部由使用单位全权处理。在辅警的现实工作中,除了带队民警的“传帮带”教育,也不像公安队伍一样有整套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保障,一旦辅警人员因公受伤、牺牲,甚至没有可供参考的条款条例来解决其医药费、丧葬费、抚恤金等问题。而且,辅警处于行政助手地位,是在公安民警的指挥监督下,为警察执法提供从属性行政协助。

  由于辅警执法权的争议,导致辅警在辅助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的过程中经常身处一种“中间地带”。例如在协助执法的过程中,辅警行使着权利来源并不明晰的“准执法权”,这就很容易导致一些类似于非法盘查、非法拘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五)地区差异显著,区域发展不平衡刑侦队伍中的辅警情况在不同地区差异很大,有的地方辅警能发挥巨大作用,但有的地方又没有辅警,总体上呈现出南方好于北方,东部优于西部的态势。这主要源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与经济发展的程度相同,我国辅警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这些地区不仅有条件招录辅警,而且在硬件设施上也能提供相应保障,辅警对工作也更为积极主动。有些地方的刑侦队伍辅警人数甚至与民警接近,如陕西神木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有130人,辅警目前就有110人。而在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资金等条件限制,很难招到合适的辅警,如云南昭通水富县的刑警大队仅有的1名辅警在2023年辞职后,至今没有招录辅警。

  三、完善刑侦队伍中辅警工作的几点构想辅警在刑侦工作中起着独特作用,是刑侦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特殊队伍。在目前警力紧张的条件下,规范管理和使用辅警很有必要。

  (一)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增强辅警队伍的向心力要有针对性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升辅警队伍的整体道德水平和职业认同感。充分利用发生在辅警身边的典型素材和反面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辅警的政治鉴别力、思想敏感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防止违法乱纪发生;构建人性化的关怀体系,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辅警与正式民警之间的合作交流,组织心理健康专家定期进行心理辅导讲座;积极在辅警队伍中发展党员,鼓励其参与党组织生活,增强归属感。如在辅警管理改革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义乌,于2023年8月成立了辅警党支部,解决了辅警入党问题,有效助力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以科学管理为依托,增强辅警队伍的执行力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以勤务制度和日常管理为重点,构建一套符合辅警特点的制度体,如2023年10月南通全市辅警以统一授衔为契机,设置从三级辅警至一级高级辅警长三等九级的职业层级,构建了涵盖辅警招录、教育培训、职责任务、层级晋升等方面的辅警管理制度体系,使辅警有为也有位。二是制定系统詳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明确辅警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细则及执勤纪律标准,避免辅警当做民警用的不良现象。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可参照公安督察队伍的组织方式设立监督机构来监督队员的工作和遵守纪律情况,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通过互联网开设投诉信箱等,接受大众监督。

  (三)以健全录用机制为支撑,增强辅警队伍的战斗力辅警准入要考虑到各地在辖区实有人口数、治安刑事案件发案数、公安警力编制上的不同等,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已具备完善而又严格的准入制度,而我国由于正规化建设起步较晚,在辅警准入制度的建设上还不是很成熟,表现为招录主体混乱、准入标准过低、招录程序随意等,直接导致辅警队员的质量良莠不齐。

  因此,规范辅警准入制度是公安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招聘辅警前,要结合招考岗位需求,及时制定完善招聘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招聘录用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严把招聘录用关,对各岗位辅警应严格统一准入条件和招录程序,确保招录质量。

  (四)以完善业务培训为抓手,增强辅警队伍的创造力辅警人员在进入具体工作岗位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再教育。一是职业道德教育。要统一制定切合辅警职业的道德规范,明确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当如何规范自身的言行,并与公安刑侦队伍保持一致,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二是职业技能教育,要积极为辅警创造学习培训机会,强化辅警队伍法律法规知识和公安机关各项禁令的学习;三是纪律作风教育,要进一步明确辅警人员的职责范围、执勤标准、工作纪律和要求等,约束日常行为,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四是突出保密教育,规定保密职责,明确保密任务,坚决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同时,要保持辅警培训的常态化,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培训师资队伍,进行辅警教育培训体系研究。

  (五)以改革考评机制为突破,增强辅警队伍的凝聚力要实行规范考核,科学制定辅警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奖勤罚懒,积极营造公开竞争、相互激励的氛围,切实提高辅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考评方式上,采取领导负责、群众评议、辅警互评、年度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辅警队员在岗位履职、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确定考评等次。要实行人性关怀,及时听取辅警对工作的意见建议,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开展评优活动,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进行隆重表彰。

  (六)以从优待警为保障,增强辅警队伍的影响力要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政府财政下拨的人头经费,通过内部整合和勤务调整,逐步解决僧多粥少的问题,提高个人实际工资水准。适宜的工作条件和必需的装备用品是从事刑事技术的辅警开展日常工作的物质基础,应当参照公安民警装备配备标准,配齐外勤辅警的应有装备,同时规范装备使用、管理和着装标准,防止管理无序化。要按照“谁招聘、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为辅警人员配发工作证件和服装。如北京市在2023年为辅警配备了有别于正式民警的辅警服装,由帽徽、肩章、臂章、编号等专有标识组成,统一配发证件、统一着装样式、统一服装标识,不断提升辅警队伍的影响力,让辅警人员共同分享公安改革红利。

  刑侦队伍中辅警队伍现状调查报告

  辅警是指经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同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招聘,有财政保障的警务辅助力量。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并非正式的人民警察,也不是一般的志愿者;是一种职业,与公安机关的法律关系为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合同关系;是社会治安辅助力量,而不是一个新警种。公安辅警队伍的建立弥补了警力不足,在辖区社会治安、综合防范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公安队伍不可或缺的“绿叶”。辅警的出现可以说是时代性的必然产物,他们大大缓解了警力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巡逻、维稳和安保等各项警务活动中承担了大量繁重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他们的作用日显重要。由于辅警队伍成立不久,在制度上和日常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盲区,出现的问题也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如何对辅警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最大效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支管理规范、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辅警队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    我县公安局辅警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南华县公安局聘用辅警200余人,在县局党委的协调努力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财政的支持,努力改善辅警薪酬待遇,2023年州级保障下拨交通协管员经费:65600.00,县级财政预算经费:3120000.00,县级财政预算特警人员经费:1446000.00,县级财政预算交通协管员、接警员经费:477568.00,县人社局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费补贴:237457.54,合计拨款:5346625.54;2023年支付辅警工资、五大保险费、管理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服装费、装备费、被装费:5476957.19,超支10万余元从我局办公经费中开支。

  目前,我局实有辅警19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辅警12人,派出所辅警84人、交警队辅警42人、其他辅警59人。已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未购买住房公积金,随着保险基数的提高,五大保险费也不断增加,202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7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180元,辅警月工资1273.44元,月缴纳五险1126.56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2400.00元,202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8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180元,辅警月工资1400元,月缴纳五险1326.87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2626.87.00元,202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8.7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350元,辅警月工资1500元,月缴纳五险1580.22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3080.22元,辅警工资虽然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但仍然赶不上当地经济消费水平,大多数辅警觉得工资较低,工作与收入相差太大,辅警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不利于开展工作。

  我局在关爱优待辅警方面,政府文件未对辅警薪酬标准作明确规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1350元,目前我局辅警月工资1500.00元(不包含五类保险费),我局制定了《南华县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从2023年5月起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女辅警的生育产假与女民警一致,凡在辅警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发绩效奖1200.00元,指挥中心的接警员工作满一年的发绩效奖3600.00,目前我局辅警工资构成由州级、县财政、县人社局拨款,不足部分从我局办公经费中开支。我局为每位辅警购买了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未购买住房公积金,从2023年5月起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为辅警争取更多待遇,但由于经费有限,未能给予辅警更好关爱优待,特别是工资待遇方面,从而未能发挥辅警的更大作用。

  二.我县公安局辅警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辅警队伍综合素质不高。一是招聘的对象主要是文化程度不高的无业人员,这些人员自身素质比较低。二是岗前培训时间短,后续培训教育跟不上。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人员分散在各基层所队,难以再集中进行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培训不到位,没有形成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方案,队伍中仍有部分人员业务不熟,作风不过硬,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达不到要求,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辅警在工作和生活上不注重自身言行,出现违法乱纪现象,不但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形象,也容易造成社会群体对辅警队伍的不满。

  (二)队伍稳定性不够。一方面,有些辅警缺乏对职业的热爱,工作没有热情,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跳板”,一些素质较好、业务精通、工作认真的辅警,都通过各种渠道,另谋出路,这使得辅警频繁进出,人员不断流失,队伍不稳定。另一方面,辅警待遇偏低是流失率增大的主要原因。

  (三)职业认同感差。辅警不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但他们面临的职业风险、精神压力、工作强度等同,甚至高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然而辅警没有实际执法权力,在一些执法执勤工作中身份尴尬,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辛勤付出往往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社会的认可,使得“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心理在部分辅警中慢慢滋生,工作效率低下。

  (四)辅警招入把关不严。由于辅警的地位和待遇低,不可能吸引高学历、素质好的人员加入。之前尚未建立严格的辅警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招聘、使用存在临时性,去留随便,致使辅警人员思想不安心,临时观念重。

  (五)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在辅警管理上,缺少激励机制,不能有效激发辅警队伍的活力,导致辅警积极性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辅警队伍虽然不是在编民警,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一样不容忽视,而如何在辅警队伍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是基层用人单位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存在只重使用,而不重视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的现象。

  三、强化辅警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学习教育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前提。抓队伍管理和建设,首先要抓好对个人的思想学习和教育,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文化引导人。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落实辅警队伍日常学习教育训练制度,保证辅警每周不少于2个小时的学习教育训练时间,组织队员学习政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组织辅警开展队列、擒敌拳、警棍术、盾牌术等体技能训练。通过学习,使辅警时时了解政治,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公安中心工作,懂得辅警工作的性质是什么,做好辅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辅警的思想认识,增强辅警做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在坚持日常学习教育训练的同时,还要密切掌握辅警的思想动态,随时针对队伍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认真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辅警认真的讨论和查找工作学习、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从而增强辅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辅警的奉献意识和奉献精神,稳定队伍。

  (二)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就是队伍建设的规矩,也是抓好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在抓好辅警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上,我们严格按照辅警招聘的条件,规范辅警的工作和行为,使辅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做到积极工作不越权,认真工作不违法。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把辅警的进入关。对新招聘的辅警进行严格的政审,保证新招聘的辅警不带“病”进入辅警队伍;二是严格辅警的管理,对工作中不遵守制度和纪律,工作消极疲沓,甚至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辅警,坚决及时的予以辞退,防止传染他人,出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三是按照制度和规定规范辅警队伍的管理。目前,辅警队伍管理的制度办法正在酝酿之中,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按照市局制定的管理规定建设队伍;二是加强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对没有按照队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及时认真的加以整改,保证辅警队伍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三是在具体管理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首先,每月评选巡防之星、服务之星等先进典型,用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带动和引导其他辅警,向他们学习,向他们看齐;其次,对绝大多数辅警在管理上采取教育引导为主,对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以批评教育促其改正为主;三是对极个别素质较差,经多次批评帮助仍然我行我素的辅警,及时给予辞退,不能让其形成气候。

  (三)是强化用工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警辅管理责任追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丰富“一岗双责”内涵,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实行警辅管理连带责任制,确保每名警辅都有责任民警,也有相应的责任部门和领导予以管理监督。同时,健全日常督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警辅用工单位及管理人员进行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实行人性化管理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重要环节。俗话讲,人心都是肉长的。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美德,也教育人们养成了知恩图报的思想。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了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把这些思想融入到队伍管理和建设中,对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确实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我们在按照辅警队伍的制度和规定对队伍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辅警队伍的人性化管理。在安排要求辅警认真做好巡逻防范等各项工作的同时,也要关心关爱辅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使辅警能够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能够在温馨、舒心的环境下愉快地工作。可以在工作之余,结合辅警实际,经常性的组织辅警开展一些篮球、乒乓球等一系列有益身心健康的比赛活动,让大家互相之间有一个交流的平台,拉近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距离,寓教于乐。通过这些关心关爱辅警的具体举措,一是增加了感情,拉近了与辅警的距离,进行和谐管理、愉快管理;二是使辅警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心情上自觉遵守制度和纪律,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促进辅警之间交流,增进团结,工作上互相支持,相互帮助,促进辅警队伍管理和各项工作开展。

  南华县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

  关于全县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调研组)

  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许庭波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对全县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3月21日,调研组实地调研了伏岭派出所、交管大队、特(巡)警大队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关于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参加座谈。调研情况如下:

  一、全县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现状

  (一)辅警队伍已成规模

  目前,县内辅助警力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县政府公安机关聘用管理的公安辅警192人(截止2023年2月3日),其中男性 149人、女性43人;按照岗位职责划分,勤务辅警 151人、文职辅警37人。公安机关各业务警种、各基层所队均有分布,但相对集中在交管大队(67人)、特(巡)警大队(23人)、华阳派出所(28人)。该部分辅警自1989年开始陆续入队,人数与正式干警人数基本持平。二是县监委使用、县公安机关管理的留置看护中队辅警12人,全部为男性。三是县人民法院聘用、管理的聘任制司法警察9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2人。该部分人数是正式干警的1.5倍。

  (二)发挥作用不可或缺

  县公安机关辅警在街面巡逻防控、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和治理、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窗口服务、报警接转等岗位上为我县公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持,部分警种辅警人数是正式干警的3倍,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

  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弥补了正式干警年龄断层,缓解了用警矛盾,是目前法警队伍的重要力量,在审判辅助、案件执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近年强化案件执行工作中,促进了案件执行高执结率成绩的取得。

  (三)建设管理逐步规范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23]72号),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了《绩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推行了以定编制、定岗位、定保障和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辅警招录“三定二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改革,基本扭转了以往公安辅警招聘上的各行其是、使用上的各自为政;各用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如伏岭所的《辅警月工作清单》、《积分制考核》等制度,特(巡)警大队的《队员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辅警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等制度,促进了招聘、使用、管理逐步规范化。

  县人民法院制订了《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法发[2023]23号),按照正式法警有关要求管理聘用制法警,目前正按司法改革相关要求,衔接辅警的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辅警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各单位辅警招聘工作不规范,学历层次有高有低,少数人员自身素质比较低。二是岗前培训时间短,主管部门培训不到位,缺乏系统正规的职业化学习和训练。三是后续教育跟不上,部分人员业务、作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队伍思想不够稳定。

  因为待遇保障等原因,部分素质较好、能力较强的辅警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临时岗位”,一有机会就另谋出路。同时,因为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积极进取的导向功能缺失,部分辅警缺乏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三)队伍活力有待增强。

  在优秀人才留不住的同时,一些需要及时更替人员的岗位,没有形成有效更替机制,已有淘汰机制“形同虚设”,队伍竞争氛围不浓,岗位危机意识不强,少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辅警仍在聘用中,弱质人员难消化,长此以往影响队伍活力。

  三、几点建议

  (一)做好“进口”文章,夯实人员素质基础。

  一是要科学设定进人计划。人数规模既要满足当前警务执勤的需要,也要用发展的眼光科学测定需求趋势,严格实行员额管理;要考虑人员年龄结构,分年度按比例进人,确保队伍力量基本保持均衡;要从严执行进人计划,定期进人,坚决防止随意进人、临时动议进人。二是要合理拟设进人条件。要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确保所进之人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要完善按岗位职责要求分类确定进人条件,确保所进之人适应岗位履责需要。三是要精心组织招聘。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所进之人符合岗位履责的基本素质要求。

  (二)加强教育管理,提高队伍能力水平。

  一是要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要依照《人民警察法》有关警察义务和纪律的规定,以必要的形式加强辅警的言行约束;要善于发现队伍中的不良苗头和思想倾向,运用积极的、正面的引导方法,帮助辅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健全长效培训提升机制,加强队伍工作业务培训。要按依法履职、依法执勤原则,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经常性培训,不断提高辅警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不断完善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量为主的原则,促进辅警履职尽责。四是建立完善必要的岗位轮换制度,避免辅警公权私用风险。五是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力量执勤时处辅助地位的规定,结合各单位实际健全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加强依法用警管理。

  (三)加强勤务保障,确保队伍基本稳定。

  县人民政府应统筹县内各部门辅警队伍的用工员额、保障标准和用工要求。相关部门要按规定的分工,积极发挥作用,平衡各部门的辅警用工薪酬和基本福利标准,共同促进全县辅警队伍的健康发展。一是健全完善适应岗位特点、满足用人需要、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工资报酬标准体系,建立岗位、履职与报酬相关联,注重工作绩效的、呈梯级晋升的薪资办法,逐步减少报酬与岗位要求不相符的矛盾。二是用工费用要严格收支两条线,由县财政科学预算定额保障。三是要保障相关装备条件满足工作执勤需要,确保规定的包括统一着装在内的警务装备按时按质配发。四是各用工单位要落实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辅警的人事管理工作,及时关心他们在思想、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并尽力解决。

  (四)畅通人员“出口”,保持队伍活力。

  要探索健全适应岗位需要的淘汰机制。一是完善用工合同,按合同用工。对工作表现差、思想漂浮、作风不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人员,充分运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依法解除用工合同。二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触犯党纪国法、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一律予以及时清退。要探索建立优秀人才荐用晋升机制。对符合条件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的,予以支持和必要的推荐;积极汇报争取出台从优秀辅警中选录正式民警政策。要探索符合辅警实际的退养机制。针对辅警中一些岗位的特殊性,积极研究争取老、弱辅警作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等政策;探索建立符合政策规定、对年轻辅警起激励作用的内部退养机制。

  刑侦队伍中辅警队伍现状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目前,巡特警三大队共有辅警1人,刘XX,男,25岁,中共预备党员,毕业于XXXXXXX,专科,未婚,2023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

  二、主要工作巡特警三大队辅警主要负责协助勤务部门,做好执勤区域安全检查,登记进出办公区域人员信息及随身物品等事项。

  三、存在问题(一)岗前培训时间短,缺乏系统正规的职业化学习和训练。

  (二)后续教育跟不上,作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因为待遇保障等原因,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临时岗位”,一有机会就另谋出路,缺乏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四)因为目前只有一名辅警人员,岗位危机意识不强,队伍竞争氛围不浓。

  四、对策措施(一)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依照《人民警察法》有关警察义务和纪律的规定,以必要的形式加强辅警的言行约束;

  要善于发现队伍中的不良苗头和思想倾向,运用积极的、正面的引导方法,帮助辅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健全长效培训提升机制,加强队伍工作业务培训。依法执勤原则,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经常性培训,不断提高辅警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不断完善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量为主的原则,促进辅警履职尽责。

  (四)安排专人负责辅警的人事管理工作,及时关心他们在思想、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并尽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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