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个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我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统战部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维护社会稳定、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等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天全“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兴业乡“和谐兴业,业兴民富”作出了贡献。现将今年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确保我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顺利推进,我乡先后成立了以主持乡党委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和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副组长具体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负责联系村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乡、村两级责任制,确保了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乡党委、政府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听取他们对乡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整合了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关系,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活动计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促进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建章立制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加大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采集、上报力度,推动兴业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工作上新水平。不断探索和深化对新时期、新形势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拓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有新突破,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新发展。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加强了对各村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县对我乡目标考核要求,将年度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对村的年终目标考核。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了政治引导,为召开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凝聚了共识。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看齐,更加坚定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指导推动了全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
(二)发挥优势作用,为我乡发展振兴、脱贫攻坚凝聚了力量。组织、引导乡内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围绕实现县委提出的“绿色发展、特设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兴业乡“和谐兴业,业兴民富”的目标建诤言、献良策。凝聚力量,做好了统战部所联系我乡贫困村——复兴村的脱贫摘帽工作。积极引进茶叶加工企业入驻该村,建设村集体茶叶基地,使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摘帽要求,今年实现了村摘帽。同时,通过示范带动,也引导该村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增收。
配合市、县委统战部开展林竹产品加工、玄武岩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引进项目,推动乡域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乡域内民营企业向上游和下游产业发展,开展以商招商。其中,玄武岩矿业生产改制,扩大了生产规模和生产范围,为群众增收、脱贫攻坚创造了条件。
(三)维护了团结稳定,抓好了民族宗教领域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要求做好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了我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我乡境内主要是彝族)。继续开展纠正针对少数民族群众歧视性做法的工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自主移民和生活困难的彝族同胞纳入了脱贫攻坚管理。
切实强化宗教工作。抓好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我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宗教工作乡村两级工作网络,落实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落实处置宗教问题工作预案,狠抓工作落实。没有乱建寺庙、乱塑神像、私设聚会点等宗教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宗教秩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统战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级联系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新时期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和服务乡域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大多数乡统战干部很难静下心来学习统战理论、统战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氛围不够浓厚。
二是工作效率不够高,特色亮点工作不显著,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方法点子不多,缺乏工作特色。
三是协调沟通不够,工作运行困难,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联系、协商、沟通工作不够,工作运行还存在一定问题。
四、下一步的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进一步顺利推进兴业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下一步我乡将从一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对我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化领导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队伍建设,解决更好的有人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问题;
三是加强对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知识的宣传,进一步解决为什么要和怎样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问题。
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个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全县宗教工作专题会精神,我办对宗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落实学法
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部门做好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并结合“七五普法”、“法律七进”工作做好法治宣传。
二、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工作
一是20xx年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民宗局各类行政职权3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事项5项)。二是要求各部门对所承担的行政许可项目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和受理单。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四是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
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个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对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报告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民族经济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为主线,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和宗教“四争创”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乡镇有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专干,行政村有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管理组织,确定有政策法规宣传员和信息员,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每年年初镇政府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XX镇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镇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三是建立和落实民族宗教五项工作机制。即: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了镇抓村、村抓户的纵向工作机制和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文化、科学、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横向工作机制;建立培训教育机制,镇、村开设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课程,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镇民族宗教办加强对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培训与教育;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消除机制,镇、村每月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研究和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
镇政府每年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民族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镇民族宗教事务局每年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和爱国宗教团体建设。
一是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档案,由民族宗教界人士协商、推荐,确定了全镇民族宗教界重点代表人士,定期走访、慰问,加强联系。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多层次的培训和教育,定期召开学习会、座谈会,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做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登记、备案。加强外来传教人员的管理。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依法进行房产权属登记。教育、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四、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一是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传教、家庭私设聚会点、乱塑神像、乱建寺庙等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现象,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对全镇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促进了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健康和谐。
三是建立了村管小组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每月例会制度和重大问题应急处理机制,乡镇、村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每月进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五、切实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宗教活动整治工作,会同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以及自封传道人、非法传道人等各种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