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合同范本1
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出国留学合同范本2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PTE。LED。
公司注册号码:20_14442G
注册国家: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
电话:0065—91016629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院校外文名称,以英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出国留学合同范本3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付款:
受托人:suihiantradinginfoXXX.
公司注册号码:200XXXX4442g
注册国家:新XX
法定代表人:linhuirong
地址:111northbridgeroad#21-
电话:006XXXX6629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新XX院校外文名称,(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帮助委托人在新XX找好住所
4在委托人来新XX的时候接飞机
5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十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应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协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四条受托人未能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受托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可以自行销毁。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_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
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
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
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
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
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
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
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_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
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
出国留学合同范本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咨询服务人接受申请人的要求提供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申请人申请赴_________(国家),就读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等)。
注:申请学校名称及数量以补充合同方式约定
第二条咨询服务人向申请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学校的咨询、协助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缴付出国留学相关服务费,在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中申请人所缴费用均为留学服务费的构成。
1.申请人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留学服务费用:
方式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方式2:签约时先行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签订学校确认补充合同时,支付相应服务费。
2.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按缴费标准最高的国家收费,不按国家累加收费。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的,按申请博士学位的标准缴费。
4.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及以下学历层次的,按申请的学校综合排名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5.咨询服务人帮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学校提供的奖学金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奖学金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服务人缴付第一学年奖学金的15%。
6.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院校申请数超过咨询服务人合同内规定学校数量及标准的,按增加学校的层次和数量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二、咨询服务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咨询服务人承诺向申请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留学层次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咨询服务人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咨询服务人指导和协助申请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咨询服务人指导或协助申请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要求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未能拿到录取通知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方式1:申请人可自动免费获得下一期的申请服务。
方式2:咨询服务人按以下情况退费:
(1)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硕士及硕士以下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90%。
(2)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博士学位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50%。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但取得硕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的,咨询服务人在扣除相应的硕士申请服务费后,应当向申请人退回其余申请服务费的70%;如均未能取得录取通知书,则按上述第(2)款办理。
5.申请人的最终院校录取结果与申请人缴费标准不匹配,咨询服务人应当根据下述约定退还相应的申请服务费:
(1)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2)申请人按申请学校排名增加申请服务费,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院校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6.咨询服务人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报告办理申请入学的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申请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向申请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咨询服务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进行面试辅导培训。
第七条其他
1.如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相关服务费中标明。
2.咨询服务人收取申请人的相关服务费,应当为申请人开具有效发票。
3.咨询服务人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申请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咨询服务人代申请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申请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请人义务
第八条申请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咨询服务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与咨询服务人,或按咨询服务人员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申请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___四、违约责任
___第十三条咨询服务人和申请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咨询服务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退还相关服务费。
第十五条咨询服务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相关服务费外,还应按相关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申请人。
第十六条咨询服务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申请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咨询服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询服务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九条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申请人签约后,咨询服务人已按留学要求进行咨询、协办项目进行部分咨询服务,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务进展,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1)咨询服务人已开展申请人评估指导、留学全程策划、背景提升指导、语言考试指导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1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项服务外,已进行申请人个人简历指导、修改、写作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2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套磁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3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4)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3)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推荐信以及个人陈述写作、修改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8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已向申请人意向学校送交了申请人入学申请材料,申请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90%,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无论是否开展签证工作,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询服务人不退还咨询服务费。
4.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达到申请条件放弃申请或无法继续申请的,依上述第十九条的第1,2项办理。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_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___第二十五条如申请人未要求咨询服务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咨询服务人、咨询服务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服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范本5
甲方:华中科技大学
乙方:
家庭住址:
邮箱(Email):
丙方:
(出国人员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响应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甲方及丙方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批准,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学身份赴国(大学)师从老师研修,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及丙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三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略
第三条乙方须完成的留学目标任务为:
1.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追踪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回国后能用外语开设一门以上新课程。
2.同国外大学助理教授以上人员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回国两年内能有实质性项目合作或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
3.积极为学校举荐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优秀学者的有效信息给甲方及丙方。
4.必须完成本协议书第二条所确定的留学内容。
第四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甲方保证乙方在批准期限内保留公职及其他相关待遇,具体规定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XX〕37号)执行。
第五条乙方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出国(境)时间在一年以上离境前须办理临时离校手续,若在校服务期限的,应向甲方交纳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按期回校后退还本人。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XX〕37号),并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努力完成留学任务,并按期回校工作。留学期间每三个月口头向所在院系报告一次在国(境)外学习、生活情况。
3.乙方在外留学期间一般不得延长留学期限。确因特殊情况须延期者,在不改变原出国(境)任务和目的的前提下,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持所在国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经个人申请、院系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出国(境)期间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延期,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出国(境)前的批准期限,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书的内容。乙方留学期间,保证遵守国家以及所在国的法律,服从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甲方有关利益。
5.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同时提交书面的留学工作总结,并保证按学校规定在回国后至少在甲方服务二年,且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一般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国(境)申请。
第六条丙方承担如下义务:
1.在乙方留学期间,须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对乙方进行跟踪管理。
2.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协议相关规定。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未按期回国,自逾期之日起,甲方为乙方保留公职12个月,如保留公职期满仍未归,甲方将对乙方作不保留公职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留学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丙方
甲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甲方:__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_(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乙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单位
(姓名)为代理人,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留学,期限为年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五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国际旅费及支付办法:;
3、在国外学习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及支付办法:;
4、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发放制度支付工资。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七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科研工作,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九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国外单位的信件和资助证明。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
第十条乙方因故提前回国须退还多领取的国外生活费,退还数额按提前返回的天数计算。乙方未经批准逾期未归,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聘用关系,乙方需偿还所有出国留学费用及20%违约金,并偿还出国留学期间甲方发放的工资。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五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乙方回国后在甲方工作不足五年,须以每年递减20%的比例退还出国留学期间甲方支付的留学费用和发放的工资。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一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或代理人(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出国留学合同范本6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出国留学合同范本7
甲方:首都体育学院 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首都体育学院 学院学生
姓名: 性别:
学院、专业、年级、班
学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丙方:学生家长(或担保人姓名): 与乙方的关系:
身份证号: 电话:
现工作单位: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
留学单位: 台湾体育大学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交换留学,三方各自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为发展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能力,开阔视野,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甲方应积极开辟渠道,对申请出国(境)留学生出国(境)留学的学生进行管理,为学生通过交流项目出国学习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学校与接收我院学生出国学习的单位签署交流协议。在乙方自愿及有经济承担能力的条件下,甲方愿意推荐乙方赴台湾体育大学(单位名称)学习,期限为 20xx年02月至20xx年07月。乙方在留学单位学习过程中,甲方与乙方应定期联系,检查乙方学习情况,解答其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乙方在遵守甲方要求按期完成任务回国后,学校承认乙方在国外所修学分。
二、乙方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出国学习属于出国交换留学性质,按出国交换留学生办理一切手续。
2.乙方在出国前应没有任何欠费,同时须遵守学院财务处相关规定。
3.乙方在出国前,须办理留学手续,以保留学籍。乙方在留学期间,户籍不变,享受在校学生的伙食补贴。
4.按照学校学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乙方在回国后,须提交在国外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成绩合格者可由学校教务处审核后获得相应学分。
出国留学合同范本8
请仔细阅读本《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填写说明:
一、关于留学期限的填写和执行
乙方应按照甲方录取通知或甲方颁发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确定的留学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人条件、担保方式的填写:
保证人条件,担保方式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的有关要求办理。保证人须为:
(1)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4)保证人不得为留学人员本人配偶。
(5)保证人在乙方留学期限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否则应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四、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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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住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张秀琴
乙方: (留学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 ;邮编: 现学习单位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