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保养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工程现场内的施工升降机实施保养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 9个月。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270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因保养不当停工,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辆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辆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材料费。
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七、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车队保养合同范本2
1、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适当承担保养中电梯零部件的单件费用。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承担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协议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_协议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本协议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协议。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费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2、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半包保养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人员(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并提出问题或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维护保养标准或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要求乙方重新进行维护保养。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协议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 产品合格证;(2) 使用维护说明书;(3) 电气原理图;(4) 电气敷设图;(5) 安装说明书;(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 故障及事故记录等;(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任何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8、确认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
9、应当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相关保养、维修的工作环境。
10、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1、应当对因电梯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丢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配套的维护保养工作环境及相关的材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抵达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 30 分钟。
3、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的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对因现场作业人员维护保养不到位或技术处置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或直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10、应当妥善保管电梯的图纸及相关材料,并在协议终止后交给甲方。
11、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协议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任何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工作,应当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五)由于乙方维护保养责任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按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部位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修理造成电梯延期交付的,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2、乙方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不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相关规定的,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3、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除
第十五条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修、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八条 附则本协议自 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订确认,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车队保养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根据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江西省_《江西省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同意由乙方对其使用的一台货梯进行日常保养工作。双方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遵守政府相关法规、合理负担的前提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做好电梯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协助乙方保养好电梯。
2、严格按电梯的管理使用要求正确使用电梯,避免电梯人为造成的事故。
3、电梯交付乙方保养后,禁止他人擅自处理电梯出现的问题,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电梯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非自然损坏和增加服务项目的人工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支付乙方的电梯维护保养工时费为每台每年¥1600元人民币,每季度付一次款¥400元人民币,不得拖欠。(备注:乙方结算电梯维护保养费时,凭每季的维护保养单至甲方财务进行结算,维护保养单必须有门店第一负责人店长和资保课长签字,方可生效。)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国家保养规定对甲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等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电梯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乙方定时定期对甲方电梯的所有部件和相关构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电梯在正常运行,杜绝因维护保养不当或不及时而出现的故障。
3、乙方定期(每季)给甲方的货梯保养一次,费用为400元一次,如需换配件,则配件另收费。每季底付清当季的维保费,甲方升降机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注:晚上另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达现场,扣罚乙方100元/次。并做好维修记录,以便双方查验。
4、电梯保养填写保养单一式二份并由甲方代表签字,以便双方同时掌握电梯维护保养和运行状况。
5、乙方在进行维护保养电梯时,按规定施工外,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维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6、协助甲方做好质监部门的年检工作。若在维护时间内因乙方违反质监部门的本关规定,受到处罚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维保服务电话:
8、三: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一方均需遵守。如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