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1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区供销社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中心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中心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1.抓好部署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部署,在制度上、人员上、经费上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积极参加宣传部门组织各项活动,扎实推进本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管理团队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1.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和学习型管理团队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年内,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2.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廉政政策法规等内容,提升和推动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按要求完成好《党课参考》等书籍征订任务。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1.深入推进本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全面系统地进行阐释解读,引导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三个倡导”内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医疗服务,积极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患者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以“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4.充分利用“五一”、“五四”、“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庆,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
(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速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在。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导考核
(一)在市卫生计生委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保整改落实。
(二)督办要把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行问责的重要内容。
(三)要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宣办发〔2023〕1号),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形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心聚力。
二、工作任务
1.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2.加强市政协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3.妥善处置市政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积极应对相关舆情;
4.加强政协网站、政协内刊、社情民意信息和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
5.团结引导服务各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主要措施
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坚持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能,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意图的实现。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宪法法律法规,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学习贯彻政协章程、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和职能作用。
3.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加强政协网站、政协内刊、社情民意信息和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净化网络环境,筑牢思想防线。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重大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有清醒认识,明辩是非,敢于斗争。
4.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坚定信仰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党员上岗戴党徽”活动,大力弘扬当代宣城干部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主流思想占领机关意识形态阵地,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
5.促进党派团体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搭建更多更好协商平台,加强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更好发挥其在协商活动中的自身优势和重要作用。密切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交流沟通,带动和引导他们支持改革事业,投身发展实践,促进社会和谐。
6.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培育政协情怀、激发工作热情、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来打造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教育中共党员委员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珍惜荣誉、规范言行、扎实工作,切实维护政协形象。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协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示范推动、研究谋划、统筹协调实施方案落实。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注重实际成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提升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效。
3.统筹推进工作。把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与履行政协职能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促进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好作为,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3篇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根据我办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我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办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办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上级汇报。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刘晓雄;责任股室:办公室)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领导:刘晓雄、张书清;责任股室:各股、室)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领导:刘晓雄、张书清;责任股室:各股、室)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支部批准,报上级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责任领导:刘晓雄、张书清、郝翔;责任股室:办公室)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领导:刘晓雄、胡宜需;责任股室:各股、室)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支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办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责任领导:刘晓雄;责任股室:办公室、党支部)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刘晓雄;责任股室:办公室、党支部)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刘晓雄;责任股室:办公室)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刘晓雄,郝翔;责任股室:各股、室)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责任领导:刘晓雄、郝翔;责任股室:办公室)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9)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1)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