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全委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提升攻势,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在做好全部人群普惠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高老年人就医满意度,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到20xx年底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医院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担任,办公室成员为相关科室主任,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日常工作。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三、创建内容
(一)构建老年友善文化
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将关心爱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尊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纳入机构文化建设体系,加强老年友善文化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文化氛围。
(二)加强老年友善管理
通过建章立制、业务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老年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优化老年友善服务
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情况,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注重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和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在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四)营造老年友善环境
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加强对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维护与完善,加强老年友善环境整治,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升老年患者就医感受,确保老年人就医舒适和安全。
四、创建标准
根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制定《青岛市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20分,老年友善服务30分,老年友善环境35分,加分项目最多加至20分,总分最高120分。
五、创建安排
20xx年,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在医院全面展开。20xx年底,成为第一批市、区两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1.全面创建。20xx年x月—x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任务。
2.自查自纠。20xx年x月,对照创建标准,梳理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
3.创建申报。20xx年x月,申报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成为胶州市择优推荐单位参加市级评选。
4.市级评选。20xx年x月,通过市卫生健康委专家的评选。
5.挂牌推广。20x年x月底前,成为第一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挂牌,对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医院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将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与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开展安宁疗护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在“敬老文明号”推荐评选活动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将作为优先条件。
(二)广泛宣传,提升医院整体形象。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中的突出亮点、优秀事迹和创新举措,提升老年患者的就医感受,打造我院新形象,营造尊老敬老、“智慧助老”的良好氛围,弘扬尊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二篇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院:
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促进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xx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2023年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20xx年老年友善医院创建范围包括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三年内有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未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院不得申报。
二、创建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构建老年友善文化,在全院形成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在全院形成尊老、爱老和孝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医护人员能用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文字或图片与患者、家属及其照护者沟通。
3.向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就医指导与健康宣教,应用老年人及其家属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服务信息的公示。
4.向老年人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建设的制度和机制,具有相应的经费支持。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对员工进行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教育与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医联体和医养联合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优化服务流程,开设老年特殊门诊,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
2.通过老年综合评审服务,对跌倒、误吸、坠床、压疮等高风险因素早期干预,给予患者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保障医疗安全。
3.注重对常见老年综合征和照护问题的评审与干预,开展多学科整合管理服务,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为患者提供具有老年特色和连续性的医疗照护服务,如用药咨询、营养干预、老年护理、急性医疗、中期照护、长期照护和临终关怀等服务。
(四)老年友善环境
1.交通安全便利,通道无障碍,方便老年人就医。
2.标识系统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整体环境优美整洁,病房设施温馨完善,卫生间和浴室宽敞明亮。
4.设施设备齐全,家具、电梯等稳固与适老。
三、创建标准
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四方面创建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标准(试行)》(见附件1),采取百分制,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15分,老年友善服务40分,老年友善环境30分。
老年友善医院等级评定分为A级、B级和C级,总分≥90分的为A级;80分≤总分<90分的为B级;70分≤总分<80分的为C级。
四、创建程序
(一)医院自评
各医院对照《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标准(试行)》进行准备,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并自评。于9月底前,自评分≥70分的有一个,填写《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申请表》(附件2),向辖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区级创建申请。
(二)区级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委收到辖区医院创建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区级评估,于10月底前,区级评分≥70分的医院,在《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区卫生健康委公章后,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市级复核申请。
(三)市级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于11月底前对区级评估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确定为“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并对社会公布。
五、结果应用
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对老年友善医院进行宣传,同时将老年友善医院优先作为市级和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单位进行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质量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并做好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确保老年友善医院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全面推进,加大老年友善医院推广力度
全市各医疗机构要以老年友善医院创建为契机,以老年患者为中心,改善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各区要加大老年友善医院推广力度,逐步扩大创建范围,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及照护需求。
(三)强化动态管理,建立老年友善医院长效机制
老年友善医院分年度实施,实行动态管理。老年友善医院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区卫生健康委要对已创建成为老年友善医院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市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抽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动态调整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名单。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院”资格。各区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工作步骤和要求推进工作,并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创建成果,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院示范效应。
附件:1.xx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标准(试行)
2.xx市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申请表
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xx年x月xx日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三篇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就医环境,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在县内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先政策,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环境,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维护和保障信息化时代下的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满意度。
到2023年,5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3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创建范围
2023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圣和老年病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到2023年,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三、具体措施和创建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各医疗机构要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
2.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3.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村(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确保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
3.县内各二级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有条件的二级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3年,县内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要积极开展老年专科门诊、用药咨询、营养评估、护理门诊等特色服务。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县中医院要以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或老年病科为依托,综合性医院要以中医科为依托,加强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村(社区)、向家庭、向养老服务机构延伸。
5.大力发展老年照护服务。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健康扶贫、老年健康管理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失能评估、医养结合等个性服务。鼓励县内各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
6.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7.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老年友善环境
1.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便利性、适老性,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陆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5.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四、创建标准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由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印发后另行印发。
五、创建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各医疗机构对照本方案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医疗机构,填写《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2023年3月底前向县卫生健康局申报。
(二)县级初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上报。
(三)市级复审。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复审。2023年7月10日前,对复审合格者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复审合格者作为“敬老文明号”等评先评优重要参考的基本条件。对达不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的单位,将适情况取消“敬老文明号”等相关荣誉称号。
(四)省级审核。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复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确定为“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质量。
(二)强化监督,动态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对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此项工作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