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计划
一、计划简介
为配合中国科学院“发展中国家科教合作拓展工程”的实施,支持我院海外科教基地建设,培养“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华、友华高层次科技人才,特设立中国科学院“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计划(“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该计划由国际合作局统筹管理,20xx年拟资助120名奖学金计划获得者到xx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xx大学招生专业详见《2023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硕士生项目招生简章》。
三、资助内容与期限
(一)资助内容
1.xx大学免学费和报名费。
2.提供生活费(含伙食、住宿、交通、保险及各项杂费)。参考标准4000元/月,其中1000元由培养单位提供。
(二)资助期限
本奖学金计划的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不可延期,学习分阶段进行:
1.在xx大学完成集中汉语培训和课程学习,累计最长1年(12个月),包括为期约4个月的汉语、中国文化课及部分专业课学习;
2.在培养单位完成部分专业课程学习,并参加科研实践,完成学位论文。
四、申请条件
1.来自“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
2.身体健康,在申请当年x月x日前未满30周岁;
3.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4.学习成绩优秀,热爱科研工作,品德优良;
5.获得导师和培养单位推荐;
6.熟练掌握英语或汉语:若申请者母语非英语,则要求:a)本科阶段主要课程为英文授课,且在成绩单上明确标注;或b)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或IELTS成绩不低于6.5分;或c)新HSK等级考试五级(200分以上);
7.满足xx大学硕士生入学申请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步骤
1.申请人确定符合申请资格。
申请人需确定本人满足本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联系并获得xx大学一名导师接收。
招生导师信息可通过国科大英文网站(点击链接)查询。
申请人找到与自己科研兴趣相符的导师后,需向该导师发送个人简历、研究计划和其他申请相关材料,说明自己要申请xx大学“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计划。
3.申请人提交网上入学申请
登录xx大学国际学生网上入学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材料。国科大申请系统将于20xx年x月x日前后正式向申请者开放。申请人需上传以下材料到网申系统:
1)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须2年以上);
2)两寸个人护照照片近照;
3)个人简历(需包含科研经历简介);
4)学位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明;申请人如为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预毕业证明,获得学位证书后需补交。
5)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
6)英语或汉语水平证明;
7)详细的研究计划;
8)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最多5篇学术论文题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的扫描件(如有),请勿提供未经发表的论文。
9)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
推荐人应为熟悉申请者研究工作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推荐人不应是拟接收该生的导师。推荐信需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的纸,并需推荐人本人签名、注明日期。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4. 提醒导师完成导师意见页,并在截止日期前寄至xx大学。
申请xx大学:申请人需请导师将签署好意见的入学申请表及奖学金申请表导师意见页,经所在研究所/学院提交至xx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向xx大学的一名导师提出申请;
2.请慎重选择学习专业和研究方向,应在与导师沟通一致后再提交申请。学生入学后,xx大学将不再受理此类型的变更申请;
3.申请本奖学金时未接受其他奖学金资助,且在本奖学金资助期间不得接受其他奖学金资助;
4.申请人必须确保网上入学申请系统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和上传的文件均真实、有效,否则所有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申请所需的各种证明、证书如为中、英文以外的语言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6.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申请不予受理。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7.申请人请勿直接寄送申请材料给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六、申请截止日期
20xx年x月x日。
七、录取及入学
xx大学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录取。申请结果将一般在五月或六月公布。《录取通知书》、奖学金资助证明等相关材料将通过培养单位邮寄给奖学金生本人。
奖学金生请持申请奖学金所用的普通护照、xx大学《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类签证。请保存好录取通知书及JW202/201表原件,以供入境后申请居留许可使用。请勿免签或持其他类别的签证入境。
注意事项:
1.若被录取,应按照xx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未能按时报到的,应事先征得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的同意。
2.奖学金生报到时,须向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3.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4.奖学金资格保留期限自注册截止日算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5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国科大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当月15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6.奖学金生来华后须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参加资格考试等各种考核、考试。经考核、考试不合格者,将按照国科大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7.奖学金生在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需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培养单位,并注明“SponsoredbyCAS‘theBeltandRoad’MasterFellowshipProgramandCASPresident’sInternationalFellowshipInitiative(PIFI)”。
八、联系信息
xx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Email:
电话/传真:
网站:
研究生奖学金计划
各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
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关于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如下原则:
①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
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③注意以考察综合素质为主,参考课程学习、中期考核成绩;高年级要充分考虑科研和论文情况;
④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二、种类和等级
1.综合奖学金:奖励各方面均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设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奖励金额视当年奖学金设立情况而定;
2.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奖学金、研究生社会工作奖学金等。单项奖设2-3个等级,奖励额度低于同等级的综合奖学金;
三、参评范围和资格
除新生以外,在我校正式注册、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均有权向所在院(系、所)申请奖学金,提前攻博的学生或有特殊规定的奖学金可以不受新生不能参评的限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四周(含)以上者;
3.上一学年度学位课考试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4.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或必修环节社会实践考核不通过者;
5.导师或院(系、所)认为不宜参评者;
6.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四、评选标准
(参照《xx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2008年7月修订)》)
五、组织管理
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的最高组织,具体评定工作(研究生)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执行;
各院(系、所)成立奖助学金管理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财务或教务副系主任、研究生组组长和各研究所(教研室)主管所长(主任)组成,负责院系的奖助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评定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研究所和导师的意见,注意调动他们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
各院(系、所)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六、注意事项
1、各院(系、所)评定小组应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总金额和具体要求,制定本院系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详细计划和具体规则。
2、关于参评范围的特殊说明:
①在我校正式注册,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生和港澳台侨研究生,均可申请xx大学奖学金;
②xx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部分研究生不在各院(系、所)参评,学校单独拨划名额,由xx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选,具体在院参评名单请见本邮件附件;
3、上一学年度获得“xx大学先进集体(研究生)”荣誉,每个获奖集体奖励两个三等奖名额;上一学年度获得“xx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优秀研究生分会”、“优秀研究生团总支”等荣誉,每个获奖集体奖励一个三等奖名额;“xx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与“xx大学先进集体(研究生)”重合时,不重复奖励。奖励名额(详见附件1)原则上应分配给指定集体,建议用于奖励给在集体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
4、为了使有限的奖学金资源鼓励或资助更多的同学,每人每年最多可获一项综合奖学金,同一种类的单项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若每人所获奖、助学金总额超出当年特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超出部分金额将自动捐给学校,仍作为评选奖学金或助学金使用。
5、所有校管奖助学金(包括提前评定的奖项)的申请及提交均要求通过xx大学研究生奖助贷系统完成,否则视为申请无效。
6、部分奖学金对评选条件或提交材料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2: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特殊要求汇总表),请各院系特别关注。
七、材料提交要求
各院系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应坚持奖项评定与育人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获奖同学的思想教育。各院系应加强对所有获奖同学申请材料和感谢信的审核,既表达对设奖单位的尊重和感谢,又引导同学在此过程中学会感恩、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1、所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除在研究生奖助贷系统上完成网上申请外,还应提交以下纸面版申请材料:
① xx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均须提交,1份);
② 感谢信(所有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均须提交,1份);
③ 专用申请表、论文、照片、成绩单等特殊申请材料(个别奖学金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2)。
奖学金申请材料将存入获奖人个人档案,申请人应如实、完整、详细地填写各项信息;所有获奖同学的申请材料和感谢信经院系初审、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部,如研究生部审核不通过,将扣除10%的奖学金捐做助学金(限期修改再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获奖(助)资格。
各院系应按照如下审核标准对获奖同学提交的纸面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经研究生部二次审核不通过,将影响院系第二年的奖学金名额。对于材料不合格的同学,将扣除10%的奖助学金捐做助学金(限期修改再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获奖资格。
2、申请材料审核标准(同时符合以下三方面要求,方视为合格):
① 在申请材料中应如实、完整、详细地填写各项信息;
② 申请人自我评价应从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科研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在700-1500字之间;
③ 感谢信应符合“xx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感谢信书写要求”(详见附件3)。
3、院系提交材料清单:
奖学金汇总表(按学号排列);所有申请人的申请表(按学号排列)、感谢信;有特殊要求的申请材料(按奖项分类)。
联系人:
邮箱:
xx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xx年x月x日
研究生奖学金计划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3〕19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xx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部署会(x月x日16:00)
各基层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
二、 宣讲会(x月x日12:00前)
基层单位自行安排
三、 基层单位公示评审细则(x月x日17:00前)
四、 学生申请(x月x日17:00前)
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附件2),并将本人参评材料交至所在基层单位。
五、基层单位初评、研究生院审核、基层单位公示(x月x日17:00前)
(一)各基层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报组织工作,制定评审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对初评中有异议的申述及时进行研究与答复。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二)各基层单位请于x月x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1.评审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基层单位盖章);
2.评分细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基层单位盖章);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基层单位盖章);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3年)(附件3、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基层单位盖章);
5.《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人信息采集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基层单位盖章);
6.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基层单位盖章);
7.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基层单位盖章);
8.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上交的所有纸质材料要求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齐全,时间按要求填写。
(三)各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在本单位内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六、校级评审(x月x日18:00前完成)
研究生院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召开校级评审会,报请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七、校级公示(5个工作日)
八、上报市教委(x月x日)
研究生院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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