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椿购销合同范本(优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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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2 18:12: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香椿购销合同范本1

关于印发《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认定与监测办法》 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 进一步做好我省 产业扶贫工作, 规范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申 报认定与 运行监测, 现将《广 东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 监测办法》 印 发给你们 , 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 , 如遇到 什么 问 题, 径向 省 扶贫开发办公室 反映。

广 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 20_ 年 1 月 22 日

— 2 — 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

为 贯彻落实《中 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_-20_ 年)》、《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 《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 粤发〔 20_〕 2 号), 进一步加大产业化扶贫力 度, 规范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申 报认定与 运行监测, 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部门 联动、 企业自 愿、 社会监督, 按照公开、 公平、 公正、 择优和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 主权的 原则 , 引 进淘汰竞 争机制 , 培育发展一批有效带动贫困 农户 增收脱贫、 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 和科技创 新能力 、 经营机制比较灵活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支持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市场竞 争力 、 辐射带动力 ,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为 贫困 农户 提供产前、 产中 、 产后 服务。

二、 申 报条件及标准 省 扶贫农业 龙 头 企业 应 为 我 省 行政区 域 内 从事农产 品生产、 加工、 流通或 农业科技推广 的 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在粤东西北地区、 贫困 地区或 革命老区建立一定规模的 生产基地和在总 资产、 销 售 收入( 交易 额)

、 企业效益及信用 、

市场竞 争力 等方面达到 一定标准。

同 时, 具有社会扶贫责任感, 积极响 应当 地党 委、 政府号召 , 主动参与 扶贫济困 活动,带动一定数量贫困 户 增收脱贫。

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申 报认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

对符合认定标准, 总分达到 85 分以上的企业, 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 由 省扶贫办授予“广 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并颁发证书 。

三、 申 报与认定程序 ( 一)

申 报材料。

《广 东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申 报表》 ;

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明 ;

企业在粤东西北地区、 贫困 地区或革命老区建立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 或 与 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 生产设施使用 合同 、 协议等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 ;

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 上年度资产 负 债表与 损益表;

企业开户 银行出 具企业在日 常经济往来中 守 法、 诚信、 运行正常的证明 ;

县( 市、 区)

扶贫部门 出 具的带动贫困 农户 户 数的证明 ( 省定贫困 村内 或市、 县确 定的贫困 村内 贫困 户 均可)

— 4 —与 贫困 村所在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种养大户 、 农村经纪人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 购销 、 订单农业、 入股分红、利 润返还等形式带动贫困 农户 的合同 、 协议, 联结贫困 农户的名 册( 姓名 、 镇村址、 联系 电话)

或相关证明 材料;

8.

所在地税务部 门 出 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 ;

企业管 理制 度和财务制 度;

10.

产品 质量、 环保、 科技成果、 商标、 专利 等方面的证明 材料( 申 报企业据实出 具)

——省著名 商标证书 、 国家驰名 商标证明 文件复印 件;

——省名 牌产品 、 中 国 名 牌产品 证书 ( 有效期年内 )

复印件;

——获得“三品 一标证书 ” ( 有效期年内 )

复印件;

——企业质量管 理体系 认证、 环保达标评定证明 、 职业安全与 卫生管 理体系 认证等( 有效期年内 )

复印件;

——专利 证书 ( 有效期年内 )

复印件;

——商标注册证( 有效期年内)

复印件。

( 二)

申 报程序。

企业填写 《广 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申 报表》 , 并联同 相 关申 报材料向 所在地的 县( 市、 区)

扶贫工作主管 部门 申 报。

县( 市、 区)

扶贫工作主管 部门 对企业申 报材料进行审 查, 对符合条件的申 报企业, 在申 报表上加具审查意见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上报所在地级以 上市扶贫工作主管 部门 。

3.

地级以上市扶贫工作主管 部门 对企业申 报材料进行复审 , 对符合条件的申 报企业, 在申 报表上加具复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上报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审核企业申 报材料并征求省 发展改革、 财政、 国 土资源、 科技、 农业、 林业、 税务、 海洋渔业、 工商等部 门 意见后 , 将拟认定为 “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的企业名 单通过“广 东扶贫信息网 ” 公示 7 天。

公示期 满如无异议, 省扶贫办报请省 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批准后 , 由 该办授予“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称号,并颁发证书 。

四、 运行监测 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要于每年 12 月 30 日 前将当 年生产经 营 及带 动 贫困 农户 增 收情况报所在地级以 上市 扶贫工作主管 部门 汇总 确 认后 , 于翌年 3 月 1 日 前报省 扶贫办备案。

每两年对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实施运行监测。

企业如实填写《广 东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 并经所在地级以 上市扶贫工作主管 部门 汇总 审核后 , 报省扶贫办按以 下程序处理:

对于监测合格企业, 继续保留 “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称号; 对于监测不合格企业, 省 扶贫办报请省 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同 意, 取消 其“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称号,

— 6 —并注销 证书 。

连续两次监测合格的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下一监测年度免予监测。

五、 对相关违规行为 的处理 具有下列 行为 之一的 企业不得认定为 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已 认定的取消 资格, 并在 3 年内 不 得申 报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被税务部门 查实, 有偷、 逃、 骗、 抗税等违法行为的;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生命和财产重大损 失的 ;

——生产假冒 伪劣 产品 , 经工商、 质监等部门 查实并予以 处罚 的 ;

——环保不 达标, 经环保部门 查实并予以 处罚 的;

——省 农村、 财政、 审计、 扶贫部门 通过正式文件要求企业提供经营情况、 财务报表, 没有正当 理由 拒绝提供的;

——提供虚假申 报、 监测材料的;

——被省、 市、 县取消 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

——其他违反国 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

六、 附则

( 一)

优先推荐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申 报国 家扶贫龙头企业。

( 二)

符合条件的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享受《广 东省 人民 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粤

府〔 20_〕 130 号)

的相 关扶持政策。

( 三)

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 称, 应提供工商、税务部门 出 具的相 关证明 材料, 报省 扶贫办备案。

( 四 )

本办法自 发布之日 起施行。

( 五)

本办法由 省扶贫办负 责解释。

附件:

广 东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 监测指标

广 东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申 报表

3.

广 东省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表

— 8 —附件 1 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 内

指标 备注 指标及评分标准 总资产( 5分)1000万元及以上。

达不到不给分。

以 具备国 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

企业信用( 10分)1. 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含A级)

的计5分。

以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2. 企业不欠职工工资, 不欠社会保险金的计5分, 若有一项不达标的计0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 5分)

50%及以下的计5分, 高于50%低于70%( 不含70%)

的计3分, 高于70%及以上的计0分。

以 具备国 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

企业带动 贫困农户 能力 ( 35分)

1. 企业带动贫困农户 500户 的计20分, 达不到的计0分; 带动贫困农户 超过500户 的, 每增加50户 , 加2分, 最高加10分。以企业与贫困村、 贫困农户或 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或“订单农业” 方式为准。

2. 企业所带动的贫困农户 人均年增加收入200元的计15分, 达不到的计0分; 人均收入增加额超过200元的, 每增加100元,加2分, 最高加10分。

1. 种植养殖业企业:

有固定的生产基地, 其中种植基地在500亩以上, 水产养殖在100亩以上, 年三鸟养殖在50万只以上( 或年产种苗100万只以上), 年牲畜饲养牛在1000头以上, 猪在10000头以上。

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农产品加工企业:

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食品加工卫生标准的加工基地或生产设施。

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

3. 农产品流通企业: 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交易场地或农产品运输、 贮藏设施。

年交易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

企业生产基地 或经营情况 ( 30分)

以 企业的产权证明 或 企业与 有关单位签订的 土地或设施使用合同、 协议为准。不 在此项规定范围 内 的其他企业, 须提供与其生产规模相当的生产基地证明。

4. 农技推广企业:

经营农作物种子、 禽苗畜苗、 水产种苗的, 应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 并具有与企业生产规模相当的育种或推广基地; 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 应具有与企业生产规模相当的育种或推广基地。

企业产品竞争力( 15分)

1. 农产品原产地证明、 无公害证书、 绿色食品证书、 有机食品证书, 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没有的计0分。

以 企业提供的证明 材料为准。

2. 省著名 商标证书、 国家驰名 商标证明文件, 有其中一项的计3分, 没有的计0分。

3. 有省名 牌产品证书的计2分, 没有的计0分。

4. 企业能够按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生产或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计2分, 否则计0分。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保达标评定证明、 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 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 没有的计0分。6. 有专利证书的计2分, 没有的计0分。

7. 有商标注册证的计1分, 没有的计0分。

8. 有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计1分, 没有的计0分。

— 9 —附件 2

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申报单位:

( 盖章)

申报日 期:

— 10 —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申报表 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香椿购销合同范本2

件 _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Z XXXXX—20_

精准扶贫 大闸蟹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hairy crab project (报批稿)

20_ —

— XX 发布 20_ — XX — XX 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

录 目

录 ............................................................................... I 前

言 .............................................................................. II 引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项目条件 ........................................................................... 1 5 职责分工 ........................................................................... 2 6 项目组织与运行 ..................................................................... 3 7 项目预期成效分析 ................................................................... 5 8 项目评价与管理 ..................................................................... 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镇江市镇江新区大闸蟹产业典型案例 ................................ 7

GB/Z XXXXX—XXXX

II 前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江苏华优大闸蟹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海上宝食品有限公司、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华大(镇江)水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

黎锦良 郑敏 李建伟 徐军民 _青 白卫东 杜佳婷 夏良 朱志飞 王敏。

GB/Z XXXXX—XXXX

III 引

自上世纪八十年至今,大闸蟹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不但为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辽宁省和浙江省等主产区数百万从业者的脱贫提供了致富之路,而且口味鲜美的大闸蟹生产已成为当地农村地区的支柱产业。调研结果表明,我国的贫困县大部分位于偏远地区,上述地区的气候适宜、水质良好,非常适合养殖大闸蟹,产业发展的优势十分明显,若能将大闸蟹养殖作为精准扶贫的优选产业,将十分有利于广大贫困地区农户的脱贫致富。

大闸蟹养殖过程中需种植大量的水生植物来营造养殖生态以满足大闸蟹蜕壳与生长的需要,因此,发展大闸蟹养殖产业不但可以使当地的优良生态得到保护,而且该产业可以带动当地饲料产业、动保产业、电商平台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地方经济实力的壮大。

大闸蟹产业虽然具有经济效益好、见效快、市场前景广阔和生态效益好的特点,但气候因素的影响、养殖池塘底质和养殖水体调控技术的优劣对项目的顺利开展会有较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借助_精准扶贫的政策东风,并期望大闸蟹养殖技术在扶贫项目运营与管理中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效,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供政府扶贫管理部门、第三方机构、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帮扶对象等在扶贫项目运营管理中参考使用。

GB/Z XXXXX—XXXX

1 精准扶贫 大闸蟹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大闸蟹项目运营管理的项目条件、职责分工、项目组织与运行、项目预期成效分析、项目评价与管理的内容。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大闸蟹项目运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9783

中华绒螯蟹 NY 5361

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NY/T 5065

无公害食品 中华绒螯蟹养殖技术规范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大闸蟹

hairy crab 大闸蟹学名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s )又称河蟹、毛蟹、清水蟹。其外部特征、生长与繁殖、遗传特性符合 GB/T 19783

中华绒螯蟹。

4 项目条件 自然条件 大闸蟹生产养殖适宜水温为 15~30℃,22~25℃最佳,土壤要求偏碱性,适宜 pH 值 ~,最佳 pH 值 ~,壤土与粘土均可,水质符合 GB 11607 和 NY 5361 规定。

养殖场要求地势相对平坦,养殖场环境要求符合 NY 5361 规定。

设施设备条件

养殖场设置地点具备能进行产品运输的交通条件。

养殖场要有配套的电力系统、进排水系统及管理用房。

养殖场配置水泵、增氧机、船只、地笼网、电瓶车等设备及网具。

GB/Z XXXXX—XXXX

2 人员条件 养殖帮扶对象无传染性疾病,有劳动能力,能完成撑船、起网、种草、投饲等养蟹的相关操作。

养殖帮扶对象愿意从事水产养殖工作,能主动学习并接受必要的养殖知识和技术指导培训。

其他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更有利于大闸蟹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实施:

——产业发展区域(县、乡镇)具有一定的水产养殖传统; ——已有或能聘请(培养)到能长期在发展区域进行实地技术传授的养蟹能手、养蟹带头人等技术骨干; ——技术骨干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当地气候、土壤及水质情况,并具有一定的养殖经验,能根据当地特点开展大闸蟹养殖; ——区域内已有或组建、引进的蟹业合作社、蟹业龙头企业、蟹业协会等帮扶实施主体则更优。

5 职责分工 政府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摸底 产业发展区域(县、乡镇)政府(以下简称政府)需通过走访已有养殖户或邀请专家等参与当地情况的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养殖面积、池塘结构、渔需物资配套与供给、水草种类、土壤条件、全年水温变化、水质理化指标、当地养殖的种苗来源、放养密度、养成规格、饲料及渔药供给、大闸蟹亩产量、亩效益、当地的养殖规模、合作组织建设、企业或者其它与养蟹相关的专业组织情况。

如果区域内没有开展过大闸蟹的养殖,可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制定规划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县级(如乡、镇级应在县级政府指导下)大闸蟹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目标、规划产业布局、明确组织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和相关扶持政策。

政策和资金保障 政府加强对帮扶实施主体在组织管理建设、人员培训、产业加工、销售、品牌建设、质量安全监测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保障。

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服务采购、市场补贴、保险补贴等方式,对帮扶实施主体(企业、行业组织、合作社、村委会)等给予资金支持。

政府通过帮扶实施主体对帮扶对象进行实物补贴和技术服务。

政府通过与保险公司对接,对帮扶对象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

制定量化评价和补助机制

GB/Z XXXXX—XXXX

3 产业发展区域(县、乡镇)政府应设立大闸蟹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督促和检查项目落实和实施情况,督察政府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表扬先进,批评和惩罚违纪行为等。

政府组织对项目结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落实各项目实施主体的扶持政策。

帮扶实施主体职责 制定实施方案 针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条件,制定可行的帮扶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提供生产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规格,技术培训对象、内容、时间,服务项目和内容,产品收购、销售计划及合同等。

做好项目落地 积极做好政府与帮扶对象间的沟通工作,实现项目落地、资金政策到位,在生产资料设备供给、技术服务、标准化生产及质量控制、产品收购、市场开拓等方面履行主体职责。

产前及时做好水、电、路、蟹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采购蟹种、水草、饲料等项目所需生产资料。

产中及时提供水质调节、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服务,组织帮扶对象开展标准化生产,控制产品质量。

产后开展产品收购、市场开拓等方面工作,并持续做好养殖技术服务工作。

帮扶对象职责

提供适合养殖的场地 根据养殖场建设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蟹池的开挖与清整工作。

主动学习按规程操作 转变观念,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积极主动接受帮扶指导和相关的要求,认真学习、记录并最终掌握大闸蟹养殖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主动按照规程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养蟹的日常管理工作。

6 项目组织与运行

项目运行模式 养蟹产业精准扶贫涉及到产业链上的蟹种培育、商品蟹养殖、捕捞、销售和技术服务等环节,专业技术性比较强,实践表明“政府+帮扶实施主体+帮扶对象”模式是十分有效的组织运行方式。其中包含但不限于:

——帮扶责任部门是县级及以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和村两委; ——帮扶实施主体是养蟹企业、合作社等组织; ——帮扶对象是从事养蟹业的贫困户等。

项目合同签订 帮扶项目协议

GB/Z XXXXX—XXXX

4 政府、帮扶实施主体、帮扶对象等参与扶贫项目实施的各主体,共同签订帮扶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确定帮扶对象的数量; ——明确帮扶资金; ——帮扶对象的养殖面积与苗种数量; ——养殖生产所需物资到位时间和给付方式及各种财产物资的权利归属; ——技术服务内容、次数、方式和时间范围,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考核内容; ——规定产品购销主体、购销价格依据、购销方式等; ——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考核方式、方法、时间点、时间段及考核标准。

产品生产收购合同 帮扶实施主体与对接的帮扶对象就产品生产和收购事宜,应以合同(协议)形式达成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条款,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明确技术指导培训及目标、生产方式及病虫害防治等与大闸蟹养殖相关的要求; ——生产资料设备供应内容、数量及时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体; ——标准、产品收购价格、交货方式和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追责条件和标准等。

项目运行 准备 在确定开展大闸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前,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地理环境条件是否适宜于大闸蟹养殖产业的开发,并制定大闸蟹产业发展规划,并依照该规划确定帮扶对象和帮扶实施主体。

政府、帮扶实施主体和帮扶对象签订目标明确和可行的帮扶合同(协议)及产品生产收购(合同)协议。

帮扶实施主体根据帮扶项目内容和自身条件与能力,组建帮扶实施队伍。

发放种苗给帮扶对象前,帮扶实施主体要对帮扶对象进行基础性的养殖技术培训,使帮扶对象对大闸蟹养殖技术、预期收益、自身参与能力等有初步的了解。

帮扶实施主体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确定苗种发放时间,苗种发放的水温以 3℃-10℃为宜。

帮扶实施主体在采购养蟹生产设备、渔需物资、投入品及所提供的技术培训内容中应将食品安全作为主导思想,杜绝违禁药物的使用,药品应符合 NY 5071,饲料应符合 NY 5072 的要求。

生产 在整个养殖生产周期中,帮扶实施主体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指导、以老带新、互助互利、技术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扶。在苗种放养、春夏季生产管理、秋季捕捞等前期,进行对应的大闸蟹饲养管理、病虫害防治、产品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指导与技术服务,养殖技术按照NY/T 5065执行。

GB/Z XXXXX—XXXX

5 收购 帮扶实施主体应按产品的规格要求以及产品生产收购合同(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对帮扶对象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并按照约定,以保护价统一收购。在收到帮扶对象提出收购要约15日之内,完成验收和收购,并当场结清货款。收购过程中不应拒收、延收符合标准的商品蟹,且不拖欠货款。

项目监督 政府应对物资采购、技术服务、产品购销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帮扶实施主体在帮扶对象的养蟹生产过程中应随时了解生产情况,对相关的投入品进行质量跟踪与监督。

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一个周期(一般为1个养殖循环年)应及时总结,根据合同履行各项职责,进行绩效考核和兑现。

7 项目预期成效分析 政府资金投入

帮扶对象人均实物补贴金额 帮扶对象人均实物补贴金额按下述计算:

a) 每个帮扶对象人口需要配置的蟹种数,按下列公式(1)计算   BAC

...................................(1)

式中:

C——每个帮扶对象人口需要配置的蟹种数(只/人); A——当地脱贫标准线(元/人·年);

γ——原有的养蟹人口与新帮扶对象养蟹人口收入差异系数(根据大闸蟹养殖技术难度建议在~之间)

B——每只蟹种产值(元/只•年)(以政府调查当地原有...

香椿购销合同范本3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香椿购销合同范本4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香椿购销合同范本5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根据《_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 。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出卖人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三)其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

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计划金额 ___________(元) :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食用菌菌种管理条例》和《无公害江山白菇省级地方质量标准》标准执行。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方于菌种接种之日起10日内提出验收要求的,按前款规定的质量标准到买方种菇地验收。卖方自接到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验收要求之日起3日内未办理验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质量合格。

第三条.白菇菌种的交货地点、时间及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金:买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_____元。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_所有。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一投售点。 运输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菌种瓶的供应及回收和费用负担:菌种瓶由卖方提供,每个菌种瓶收取押金_______元,由买方于菌种出售后_______日内返还菌种瓶时按实际返还的个数退回。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 -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 式解决: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卖方必须做好对买方的售后技术指导服务。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指导操作而引起的损害,由买方自负。菌种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调换。

出卖人___________(章)买受人___________(章)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居 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和《_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本合同条款,双方自愿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方按照需方种植要求,向需方提供农作物种子,种子品种、数量、单价及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执行_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如下:

名称 :葫芦种子

规格___________(公斤/袋)

数量 __________(吨)

单价___________ (元/公斤)

金额___________(元)

纯度 (不低于___________)

净度 (不低于___________)

发芽率 (不低于________)

水份 (不高于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方责任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供种子质量符合_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要求。

2、供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交货。

3、供方开据种子质量保证单及发票。

三、需方责任和义务:

1、需方保证按时收货,及时付清货款。

2、需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规格,并对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进行复检。双方约定,种子品种、数量、规格在双方交接货物现场核对完毕,发现问题供需双方当场解决;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的复检,在需方收到种子后15日内复检完毕,复检如发现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的20日内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时处理。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供需双方即视本次供应的种子全部为合格品,以后由此发生的责任供方概不承担。

3、种植过程中,因土壤、水肥或雨雪天气、气温偏低等因素影响出苗,供方概不负责。

四、种子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接货时同时取样封存样品,以备日后种子复检、鉴定。供需双方派出的交、接货人为双方委托取样人,双方承认其所取样品真实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交易货物的全部数量。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和诉讼由种子种植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法院仲裁。

3、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复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同意,其它方式鉴定无效。鉴定、诉讼费用先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最终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五、交货数量:

以交、接货时,双方查验核对数量为准。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承担: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保证于_______年 ___ 月___日前,将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运至_________运费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供需双方遵循现款现货交易原则,签定合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额的_____%做为货物定金,剩余货款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止_______年 ___ 月__日有效。合同的补充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九、双方签字:

供方:___________ (盖章) 需方:______________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供方代理人:__________ 需方代理人: 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 年 ___ 月 __日

出卖人: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种子代销委托单位:_________委托书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县(市)_________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

根据《_种子法》、《_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二、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癣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

包装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______运输,运费由______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买方:_____________(签章)卖方: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种子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元;卖方交货后,买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方式: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卖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元由方承担。

3、买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方式:。

第四条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

第五条验收及检验、检疫

1、双方约定于卖方交货后日内对种子进行验收。

2、双方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4404、1—1996《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3、双方对种子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封存的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时为止。

4、其他验收及检验、检疫内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

4、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地点:

时间: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

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计划金额 ___________(元) :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食用菌菌种管理条例》和《无公害江山白菇省级地方质量标准》标准执行。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方于菌种接种之日起10日内提出验收要求的,按前款规定的质量标准到买方种菇地验收。卖方自接到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验收要求之日起3日内未办理验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质量合格。

第三条.白菇菌种的交货地点、时间及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金:买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_____元。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_所有。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一投售点。 运输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菌种瓶的供应及回收和费用负担:菌种瓶由卖方提供,每个菌种瓶收取押金_______元,由买方于菌种出售后_______日内返还菌种瓶时按实际返还的个数退回。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 -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 式解决: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卖方必须做好对买方的售后技术指导服务。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指导操作而引起的损害,由买方自负。菌种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调换。

出卖人___________(章)买受人___________(章)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居 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甲方(收购方):

乙方(种植销售方):

甲方为农产品加工企业,乙方为农产品种植户。经双方协商,乙方作为甲方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在甲方的技术指导下,为甲方种植农产品,甲方给予乙方技术指导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收购乙方按约生产的农产品。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_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条款:乙方有适宜农产品种植土地 ____在 处,已经甲方确定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度相应农产品收获收购季节结束,乙方在上述基地种植本合同附件一确定的农产品,由甲方按约收购。农产品的名称、品种、产地、规格、种植面积、收购数量、收购价格、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

二、种子种苗的供应条款:种子种苗的供应按下列第 项确定:

1、由乙方自行在市场上采购;

2、由甲方有偿提供;

3、由甲方无偿提供;

4、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由甲方有偿提供的,种子种苗的价格应当在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中列明,种子种苗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规定支付:1 在取得种子种苗时一次支付;

2、在取得种子种苗时支付种子种苗款的50%,余下的50%待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给;

3、取得种子种苗时支付种子种苗款,全部种子种苗款在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给。

甲方提供种子的,保证种子的发芽率达到 %以上,达不到 %由甲方补给种子,种子发芽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甲方提供种苗的,保证种苗的成活率达到 %以上,达不到 %由甲方补给,成活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

三、农产品的栽培和田间管理条款: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甲、乙双方应当在农产品的栽培、田间管理方面加强合作。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农产品的种植资料,指定技术人员定期到乙方田间进行技术指导。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按照相应农作物的栽培技术要求做好播种、肓苗、浇水、培土、除草、施肥、用药、除病虫害、收割和其他田间管理,并做好各项家事作业记录。

在种植过程中,乙方必须按规定施肥和使用农药,对农药的使用,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只能使用甲方规定的农药和用药要求。若出现确需使用甲方规定以外的农药的,应事先商请甲方技术部门,经甲方技术部门同意确认才能使用。如果未经甲方同意滥使农药和其他有害农产品质量的化学、生物制剂,造成农产品不符食品卫生要求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购乙方生产的该批农产品。

四、收割和交货条款:农产品的收割根据相应产品的播种期、气候、规格、品质要求等具体情况决定。临近收割季节时,乙方应当将农事记录和相关农产品的成熟情况告诉甲方,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田间指导收割,并向乙方及时下达收购通知。

收割后的农产品应当及时装筐装载运送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通常情况下在甲方加工工场,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需要运送至其他地点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因此增加运输费用的,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乙方应当清洁的运输工具运输,并予以固定,以避免挤压、污染。农产品需要暂时停放时,应当停放在通风阴凉处,以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农产品没失、破损、变质、污染等风险责任,过磅交货前由乙方承担,过磅交货后由甲方承担。五、收购及验收条款:乙方在基地上种植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应当全部交售给甲方,甲方必须全部收购。收购时,甲方应当对乙方交售的农产品即时进行验收,检验合格的按品级确定收购价,并向乙方出具收购单。检验不合格的,可以拒绝收购,但应向乙方说明理由。对于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品级不合格的,甲方可以降级收购,并与乙方协商后确定收购价,向乙方出具收购单。

对于需要作农药残留和理化指标检测的农产品,甲方也应即时检测。不能即时检测的,应当在收购后 天内检测。收购后不能即时检测的农产品,甲方应当分户堆放,以区别来源。由于无法区别来源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收购单价和价款结算条款:收购单价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在收购时协商确定。国家或者当地政府有收购保护价的,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购保护价。

甲方收购乙方交售的农产品后,应当即时付清价款。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购单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见单后应当立即付款,不得打白条支付。对于需要作农药残留和理化指标检测的农产品,价款在确定检测之日的次日支付;检测不合格的,甲方应将农产品交还给乙方,向乙方告诉处置意见,并可以拒付价款。

七、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事由,提供相应证明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产品的处理,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条款: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本合同要求种植和交售农产品的,按每亩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种植的农产品不交售甲方,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按每亩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而造成甲方另行临时采购的,临时采购价高于双方约定收购价部分为甲方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3)迟延交售造成甲方另行采购的,甲方有权拒收。因而造成甲方另行临时采购的,临时采购价高于双方约定收购价部分为甲方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4)因施肥、农药和其他生物、化学制剂使用不当和田间管理不当,造成品质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约定的要求提供种子种苗,造成乙方错过种植季节的,按每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提供的种子种苗不符要求的,应当及时补救,无法补救或者补救后,仍造成乙方绝收、减收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拒绝收购的,按每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另行出售农产品。乙方另行出售增加的费用和另行出售的价格低于约定的收购价的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4)延迟收购的,每延迟一天按延迟收购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进行赔偿;

(5)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按延迟付款部分价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进行赔偿;

(6)由于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种植要求存在严重差错,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条款: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的或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地点。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

住 所:

电 话: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种子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 元;卖方交货后,买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方式:

第三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卖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3.买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方式:

第四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

第五条 验收及检验、检疫

1.双方约定于卖方交货后 日内对种子进行验收。

2.双方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3.双方对种子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封存的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时为止。

4.其他验收及检验、检疫内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

4.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卖买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章): 买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月____日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_种子法》、《_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数量质量(%)单价(____元)金额(____元)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合计________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______运输,运费由______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买方:________(签X)卖方:________(签X)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_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生产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 结算方式、时间: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七条 担保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出卖人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

(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

(三)其他 。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香椿购销合同范本6

合同号:____________订单号: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同标的要求: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名称:奶粉品牌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吨数量________单价_________(人民币)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应付总金额(RMB):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辛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需方需在______月________日前按照合同约定账号付款,供方指定付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供方负贵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的地点(需方关联企业所在地);

五、交货方式:汽运,运费由供方承担;

六、交货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份开始交货,脱脂奶粉__—月底前交完,具体交货计划按需方需求量而定,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按需方的要求交货。如有逾期,每逾期一日,按供方应交未交货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若不按时交货,一次罚款__________万元。

七、质量保证:供方保证所出售的货物是全新的、未曾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和性能。

八、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损毁等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

九、货物验收标准:达到食品级、优级品标准,并符合供方企业质量标准(附件一:关于我司乳粉原料(含全脂、脱脂)的质量申明)。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需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要求退还该批货物降价处理。

1、需方要求退换货物的,供方应于需方发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换货(退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供方承担)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降价处理。,如需方发出通知后供方不处理,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并支付承担合同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引发的损失责任。

2、需方要求退货的,供方应在需方发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货款,自行将货物运回处理,未按时退还货款的,按全部货款的日千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未及时将货物清运出厂的,每日按该批货款的_______%支付储存管理费。

3、需方要求降价处理的,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无法就降价达成一致的,需方有权换货或退货。

十、贷款结算:合同涉及金额为人民币含税价格(已包含__%增值税)。货物到需方工厂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需方。货到经需方验收(验收期间__天内)合格后,并由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与需方进仓货物价款一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十一、违约责任:如未按需方确认的送货时间如数如量到达时供方逾期交货,每逾期壹天,将按此批货款的%支付赔偿违约金支付给需方。如果逾期交货时间超过__日,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还应支付按合同总额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供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交付的货物多于约定数量的需方有权拒绝接受,或由双方协商一致降价处理。供方交付的`货物少于约定数量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照数补齐,供方仍需承担补交部分的逾期交货责任;或者需方有权不再收取供方少交的该部分货物,而供方应立即退还少交部分货物的款项并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的违约金。

十二、其它约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合同,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及合同有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需方所合同签订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包括附件《关于我司乳粉原料(含全脂、脱脂)的质量申明》,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需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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