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谈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
今年以来,武清区委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各项部署,把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1.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组织召开区委五届二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要求。先后召开29次常委会会议或常委会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中央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研究全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做到及时领会到位、扎实推进到位。把市委专题“机动式”巡视问题整改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针对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重点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五大方面、17项具体任务,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高标准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向市纪委报告了上半年区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细化落实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配套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编制了区委常委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常委会成员按照分工制定个人任务清单,由区委书记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区委常委会会议每双月听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分析评估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思想上重视、精力上投入、工作上抓实、落实上求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逢会必讲、作出批示183次,结合警示教育为全区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讲了廉政党课,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干部任职谈话等方式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行了强调提醒。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区委常委会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部签订了责任书,经常性深入所联系的镇街园区和分管领域,针对党建责任落实、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推动,定期向区委书记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努力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建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推动责任下沉。制定了《区委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办法》,指导推动下级党委(党组)制定了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以及班子成员任务清单,建立了每月汇总、双月分析、半年总结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动态掌握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调整完善了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实施了六大项、27子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和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存在问题,形成了团结一心、步调一致的工作局面。召开了镇街党(工)委书记座谈会,围绕“如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主题,区委书记带头谈体会、讲认识,镇街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交流发言,推动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强化、深入落实。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制度,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个别谈话、随机抽查等方式,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4个。制定了《武清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书面形式检查了上半年全区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104个单位和551名干部进行了集中考评,对重视程度不高、落实不力的干部及时进行了谈话提醒或组织调整。
2. 加强政治建设,净化政治生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净化、一体培育、一体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自觉践行“四个服从”、始终保持“四个定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中央决策和市委要求态度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到迅速学习传达、认真研究落实,推动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在武清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党性体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先进典型,深入查摆党的意识、组织观念、发挥作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累计查摆整改问题1901个。加强对各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出台了区委工作规则,明确了议事程序和决策事项。从区委常委会做起,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对于“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全部提交集体研究,常委会成员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对各级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自查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报告,累计自查整改问题17个,对落实不严格不到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区委常委会做起,严把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等环节,认真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市委专题“机动式”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常委会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出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氛围。强化对各级生活会的统筹把关和督促指导,区委常委会成员分别参加分管单位或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安排区纪委机关和区委组织部全程列席指导处级单位民主生活会,发现整改突出问题33个,责令3个单位重新召开了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20个涉及市委专题“机动式”巡视反馈问题的党组织全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常委会成员带头开展双重组织生活,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均在10次以上,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活动记录手册、支部党建联盟网站和党工委视频记实交流平台为载体,构建党员量化记实管理体系,下发记实手册5.5万册,记录“党日”活动信息1800余条、组织生活视频1.5万余部。
四是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制定了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为六个方面、28项重点工作,狠抓组织推动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扎实开展、见到实效。强化各级对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思想报告,组织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讨论交流,对3名认识不深刻的局、处级干部进行了约谈。深化圈子文化、好人主义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责令21个自查不系统、不深入的单位重查深查细查,再次排查出存在问题125个,制定整改措施348项。扎实开展肃清罗福来恶劣影响专项整治,确定了五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区委常委会带头进行对照反思、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安排各单位普遍就增强“四个意识”、净化政治生态开展了谈心谈话,实现了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自上而下的全覆盖。
3. 坚持思想建党,抓好理论武装。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各级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四大方面、20项具体任务,推动全区迅速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组织召开了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区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创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对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再部署、再推动。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征订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修订后的《党章》、《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学习资料13万余册。由十九大代表、区级党员领导同志、镇街委局党委(党组)书记等组成的区委宣讲团,由各镇街委局组织成立的基层宣讲团,由道德模范、行业标兵、退休老党员等组成的志愿宣讲团,累计开展基层宣讲1000余次,受众6万余人。搭建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在区级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开设了专题专栏,组织开展了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全面更新了建筑围挡、过街天桥、LED屏幕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十九大声音8000余次,组建文艺“小分队”进行基层一线文艺巡演50余场。在党外人士中开展“携手走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学习活动,先后举办2次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座谈会,100余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发挥区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所有班次教学单元,先后举办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宣传干部和党政群机关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分6期对100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专题轮训,预计总培训6300余人。
二是持续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制定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总体计划和专项方案,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把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以集中培训、脱产轮训等方式,先后举办了6期领导干部轮训班和2期专题研讨班,集中培训处级领导干部1100余人次。围绕推动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到基层,区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宣讲和讲党课60余次,各级领导干部累计开展基层宣讲206场。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查检查,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对全区113个单位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个。围绕检验学习效果,对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成效进行了专项测试,责令效果不理想的5名干部进行了重新学习。
三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了全区总体实施方案和机关、社区、农村、国企、“两新”组织、卫生和教育等7个领域分类指导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创新开展“四学三有”活动,推动各级不断改进学风、完善学习程序,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对照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做到专题学习讨论有认识、有问题、有方向。强化区委常委会示范作用,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等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常委会成员全部在“七一”前后深入基层讲了专题党课。在广大党员中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活动。制定下发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方案,组建成立了12个区委督导组,对全区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督查检查。
四是发挥党委中心组旗舰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对学习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与形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发挥区委理论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确定9个学习重点,并及时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矛盾论》和《实践论》、《习近平总书记的成长之路》等纳入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及时学、专题学、系统学,今年以来共组织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21次。强化对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推动,在制定全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明确12个方面重点内容的基础上,每月编发中心组自学内容提示和《学习参考》,利用“武清微学习”公众号定期推送理论文章,编印下发学习手册38万余册,推动广大干部选准学习内容、把好学习方向、增强学习实效。
五是加强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区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制定了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召开全区大会进行了安排部署,推动八大项、41子项工作全面展开。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通知对各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要求,对全区各单位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加强阵地管理特别是网络舆情管理,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区镇两级网信队伍,制定了《关于强化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1+6”文件,明确了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全天候做好网络舆情监控,累计举报不良信息2.8万条,妥善处置网络舆情问题105个。
4. 选好用好干部,抓好日常管理。重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从严从实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干部选用关口。坚持好干部标准,按照合规合理合适原则,突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首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及公检法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年内共对248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对个人事项核查中发现的5名存在漏报情节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对3名存在瞒报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诫勉处理,对2名存在瞒报问题的干部坚决取消了考察对象资格。按照新提职及调任人员必考和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副处级干部、正科级满2年人员自愿报考的原则,组织全区573名干部进行了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组建成立3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涉及科级干部调整的38个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当场发办、跟踪督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完善落实“四考评一研判”考核体系,采取绩效考评、领导评价、民主评测、考核评价和综合研判的方式,加强对各级干部履职情况、工作状态、能力绩效以及廉政动态、党风廉政情况的实时监督、动态监督,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3名干部分别进行了组织谈话。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全面推行德的反向测评制度,对所有新提拔重用干部均进行德的专项测评,对9名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了处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扩大监督范围,将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双万双服活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散乱污”企业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内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多角度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求,加大问责追究和组织处理力度,对8名干部采取免职、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调离岗位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三是强化干部教育培养。把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作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了全年工作要点和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化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需求,以经济法律、统战宣传、环保安全等为重点,通过干部轮训、专题研修、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各层次干部的教育培训,累计开展培训200余期次,培训科级以上干部1.9万余人次。加大干部交流培养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先进地区、重要职能部门和发展维稳一线实践锻炼,选派6名处级干部赴北京通州、河北廊坊挂职锻炼,2名处级干部和4名科级干部赴甘肃、河北开展对口帮扶,促进了干部开拓思路眼界、提升素质能力。
5. 践行党的宗旨,强化过硬作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心系群众、为民服务、勤勉工作、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
一是强化密切联系群众。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民心”活动,全区1.38万党员干部组成1823个工作组,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破解难题。今年以来,全区处级以上干部共深入基层6300余人次,化解矛盾问题3400余个,走访帮扶困难群众1490余户。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机制,区委常委会成员累计下访接访40批162人次。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借助人民网、北方网、便民热线等平台载体,及时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解决群众难题,累计办理群众网络留言近7000件,获得了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先进单位称号。
二是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落实《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根据实际细化实施了30项具体规定。坚持常打招呼、勤提醒,在元旦、春节等法定假日,通过下发通知、廉政短信等方式,对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绷紧弦、不碰红线底线。经常性组织督促检查,坚持纪委组织协调、部门亮证检查、媒体发挥优势、志愿者主动参与“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组建8个工作组,深入60余家酒店饭店、商场超市、旅游景点进行明察暗访,着力深挖细查严惩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件、处理27人。
三是推进担当作为、创新实践。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的意见》,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区会议安排部署,围绕“讲、查、督、改、示、建”六项举措推动治理工作见成效。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成立了6个专项督查组,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环境保护等6个重点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发办整改。累计梳理重点问题线索126件,查实82件,对230人和18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治理效果,累计在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播发访谈报道130余篇。紧紧抓住真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强化正向激励导向,深入研究容错免责机制,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努力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6. 织密制度笼子,严肃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重规矩、守规范的浓厚氛围。
一是全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为纪委放心放手开展工作当好后盾。支持纪委书记回归主责主业,不再安排联系镇街园区,专心专职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为派驻纪检组调配增编30名,落实办公地点和工作人员,推动工作尽快展开。强化硬件配备和资金保障,建立2处共6间谈话室,全部配齐录音、录像等办案设备及安全防范措施,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抓好制度约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作风,针对市委巡视和自查自纠发现的薄弱环节,结合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先后完善值班值守、行政审批、资金使用、国企改革等制度规定37项,进一步提升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日常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推动全区各单位分专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纠正了制度执行不严等现象。加强明察暗访,对出现违反财务制度、出现值班空岗、私自离岗离津、填报个人事项不实等问题的5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是不断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巡察和派驻监督的利器作用,主动接受和支持区纪委对区委常委会和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制定了《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编制《五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创新完善“一拖二”“巡一并N”“巡审联动”等工作方式,分3轮对27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04个。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探头”作用,制定了全区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12项具体工作要求,推动纪检组切实找准职责定位、扎实开展工作。6个派驻纪检组已全部到位,实现了59个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四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区级领导共进行警示提醒、告诫约谈、主体责任人谈话44人次,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置205人。持续开展农村“微腐败”治理行动,聚焦“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关键领域,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6件,党纪处分20人。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2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19个单位、115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区属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吴宝生同志、王庆坨镇人民法庭副庭长吴文山同志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召开了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区级领导、处级干部900余人分批参观了全市警示教育主题展,组织50名处级干部赴天津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为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编印下发了《2023年中共天津市纪委案例通报合集》《武清区“两规人员”严重违纪案件剖析与警示》,为全区5万余名党员干部编印下发《区警示教育材料汇编》,对160余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19起不作为不担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我们虽然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理解把握还不到位,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构筑起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招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运用正向激励与追责问责等激发干事积极性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新局面,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武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党委书记谈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党委书记谈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
记者从3月21日市卫健委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卫健委党组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高百姓健康水平。
今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突出抓好以下工作:讲政治、重学习,树立卫生健康新形象,抓牢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密联系卫生健康工作新实际,切实抓好学习教育。抓党建,促振兴,筑牢卫生健康发展的基石,全面贯彻市委“三抓三促”的总体要求,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的党性根基和使命担当。抓党风、促行风,坚定不移地将党纪党规挺在前面,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打造一批“德才兼备”和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努力开创山城卫生健康党建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