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按照公司纪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我对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结合自己纪检监察工作,从“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五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并制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面对当前新形式,我深感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自担任公司纪委副书记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纪委的帮助下,我积极转变工作角色,不断开拓工作思路,认真转变工作作风,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挺纪在前,压实“两个责任”、深化“三转”,全面聚焦主业抓牢监督责任,切实将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做好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公司纪委副书记,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对此次照主题教育总体要求,发现自己仍然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一)在理论学习方面
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和党史、新中国史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但认真对照查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虽然我参加的学习次数和类型较多,但学习有些停留在表面,深入研究不多,一定程度上存在忙中简学现象,导致在学习的效果上打了一定折扣,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掌握和理解不够。二是学习成果转化还不够见效、精准。虽然能够坚持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持之以恒以学习推动工作,但是在入脑入心、成果转化、指导实践方面 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有时学习理解是相对孤立的,不能很好地运用理论和实践、没有很好地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能完全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与实际工作对接还不够紧密。三是学以致用欠缺。存在学用脱节情况,没有用理论指导好实践,在面对当前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还不够。
(二)在思想政治方面
我始终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标准、首位要求,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要求,做得还不够。一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待加强。由于自己刚刚担任公司纪委副书记一职,对纪检监察工作还认识不够,相关纪检监察知识学习不多,自己在做工作的时候没能够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抓早抓小意识还不很强,在线索排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不构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虽然采取了约谈等方式,提醒、纠正党员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没有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二是推动纪检监察治本工作还缺乏创新思维。对治本工作机制思考不深入。主要表现为:对腐败问题进行深层分析、整体施治的意识不够强,对所查处案件的内在关联性、规律性缺乏系统研究,特别是分析不同岗位、不同领域违纪违法特点,找准导致腐败路径方面还不透彻。
(三)在干事创业方面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不论身处任何岗位,我都能够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但对标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抓实抓细上还存在差距。盯住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强化专项监督、专项治理,抓好抓实廉洁风险防控。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监督执纪工作,有时重视程度不够,要求不高,督导力度不大,导致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发生。二是主业意识认识不到位。在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后,对“监督的再监督”理解有偏差,错位地认为由“一线参与”向“二线监督”转变就是不便于深入一线进行“贴身”监督,导致“监督再监督”落实不具体。
(四)在为民服务方面
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职工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但认真对照“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深感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调查研究上还不够不深入。虽然经常下项目进行检查指导,但在开展活动时,问题指出较多,但是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不够、指导不到位,没能很好地把情况吃准、摸透、搞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做的还不够好。
(五)在清正廉洁方面
我能够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好表率,但对照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监督管理上还不到位。自己虽然能够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但对分管的部门和下属管理不够严格,没有经常性的开展廉洁谈话、廉洁教育,对他们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的缺乏有效监督,管得不严、不细、不实。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经过深刻反省剖析,上述问题产生,虽然有一定客观因素,但更主要还是主观方面原因造成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做到多思多想、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政绩观、权力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的还不够紧,精神“篱笆”扎得不牢。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有松懈思想,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不够充分。
(二)党性修养有所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随着自己职务的变动,思想上自满情绪在滋长,缺乏不断锤炼党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往往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挂在口头上,具体行动少,经常以事务性工作代替党性锻炼,致使党性修养减弱。对照“两个务必”“四个自我”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当自觉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的必修课,时刻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担当意识有所下滑。工作中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劲头,降低了工作标准,满足于完成任务和不出问题,没有站在更高的角度全面看待问题,没有主动自我加压、没有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由于担当意识滑坡,导致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在日常工作中,忽视了质的存在,导致有些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在低层次徘徊。
(四)纪律观念不够强。纪律意识的强弱反映党员的理想信念坚定与否,关系到对党的先进性的认同感。随着工作时间的增加,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没有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置于和法律高压线一样同等重要的位置,少了些较真碰硬,多了些圆滑世故。带头严于律己做得不够,没有时刻谨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不自觉、不到位,再监督工作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惩处震慑力度不够。
三、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通过严格对照主题教育要求,针对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产生原因分析,结合自身实际,我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认真抓好改进落实,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一)坚定理想信念,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
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和党史、新中国史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出色完成各项纪检监察工作。
(二)坚守纪律规矩,在党性修养上下功夫
始终把加强党性锻炼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始终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既做到洁身自好、廉洁从政,也不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身边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
(三)激发工作热情,在担当作为上下功夫
强化干事创业的干劲、攻坚克难的拼劲、善作善成的韧劲。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特别是查办案件中勇于担当,敢于担责,排除人情干扰,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做到执纪实打实、办案硬碰硬,以“无处不在”的监督,减少监督盲区和漏洞,特别是要深入研究隐形变异“四风”的表现形式,加大查处力度。
(四)加强作风建设,在廉洁自律上下功夫
时刻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和行为底线。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管好“亲友团”,净化“朋友圈”,管好分管部分,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真正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把锤炼过硬的纪律作风作为立身之本,做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纪检监察干部。
纪检干部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我于2023年3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学习相对较多,但是不深不透。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要求,近期我又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八部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原原本本、反反复复。现结合自身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历程和学习理解,今天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专题,谈一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体会。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重要的是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在“两个责任”中,主体责任是关键,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同向发力,推动我党自我革命,永保生机和活力。二是管党治党要在“全面”上下功夫。“全面”是治党主体的全面,涉及所有党组织,无论是横向上的各级党委、纪委、部门党组,还是纵向上的党中央、地方党委、基层党组织,都担负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是治党对象的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包括党员,也包括党组织,不仅包括普通党员也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所有党组织、党员都在管党治党的对象之列,都需要受党的制度约束;“全面”是治党内容的全面,从党的自身建设实践看,管党治党不仅要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也要管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还要领导反腐败斗争,涵盖了党的建设各领域、各层面;“全面”是治党方法的全面。作为一项庞大而复杂的任务,不仅需要党规党纪手段,也需要借助法律手段,不仅需要采用道德手段,也需要借助政策方法或教育手段,需要全面运用各类有效方法管党治党。三是管党治党要体现“从严”两字。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突出和强调从严,是由我们党自身性质及其执政地位所决定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来管党治党,才能够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确保党能够长期执政,才能确保中国长治久安,并最终实现中国梦。四是管党治党要害体现在“治”上。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那些思想、作风等方面出现苗头问题的同志,及时子以教育、救治,使其回到正确轨道上来;而对那些违背党的宗旨、违反党的纪律、败坏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党员,要严格依规依纪惩治,使我们党始终保持肌体健康,保持旺盛战斗力,始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
二、前期监督工作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角色定位。驻法院的纪检监察组必须要对区纪委区监委负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直接向区纪委监委报告。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和法院的关系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不承担法院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法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在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等方面严格参照《山东省纪委省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区纪委监委转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严格审批程序,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调查核实,力求查清查透,处理到位,坚守安全底线,形成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注重警示教育。7月17日与法院党员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法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庭处室负责人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针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执法局,专门与执行局的三名庭长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早打招呼、早预防。不定期通过微信群向法院干警推介关于法院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使警示教育更有针对性。三是强化执纪、认真开展调查工作。今年以来涉及法院的信访件10件,已结6件,未结4件,给予第一形态处置5人。开展法院12个月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履职尽责,抓紧结案,杜绝超时限案件发生。
三、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
对照习近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宪法赋予的监督专责,对照区纪委区监委工作要求,我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督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怎样开展监督,采取何种方式开展监督目标不明确,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理解领会地得还不全面、准确,实际工作中“稳”的多一些,“进”的少一些。二是精准监督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法院工作特点、业务流程、运作方式等缺乏深入系统地调查研究,把监督执纪融入法院工作的切入点找得不够准确,深入驻在部门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影响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法律知识不足。作为驻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三大诉论法掌握得不够全面。法律法规知识储备不足的“短板”比较突出,存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
四、下步做好监督工作的打算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自我革命、推进自我革命的的重要力量。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时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守督促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按照三个“一以贯之”的要求,全面对标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稳步提升,取得更大成果。
纪检监察组坚决落实“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利用兼任法院党组成员和与法院党员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在一起的优势,紧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重点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强化监督。督促法院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院党组书记(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委报告;二是严格执纪。经区纪委批准,相关问题线索按照职权进行初核或调查,对法院监察室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三是严肃问责。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开展问责或提问责建议。四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督促法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对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查处。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五是注重发现问题线索。经常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及时掌握法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遵守廉洁纪律、办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收集关于案件再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超审限等有关信息,下步注重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专项治理,力争发现一些违规违纪线索。六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督促院各庭室认真疏理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教育和完善制度。七是增强执纪执法专业化能力。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的需要,重点在补齐纪法贯通能力上补短板。统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是学习派驻监督业务知识和审判业务程序、三大讼诉法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综合业务能力,争取成为派驻监督能手。
纪检干部主题教育调研报告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深度不够。积极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以及各级文件、会议精神,但是存在“多而不精”的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功夫不够;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往往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开展工作需要什么,就针对性开展学习,致使理论学习不扎实,政治理论素养提升慢。
(二)对党忠诚老实方面。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工作中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存在监督不严的现象;对组织生活重要性认识不足,将组织生活作为例行公事,重形式上的参与,未能思想上“融入”,存在认识不足现象;纪律执行有时不严,有时考虑是事情有畏难情绪,不想再多得罪人,在提处理建议意见时就低不就高。
(三)主动担当有所欠缺。责任担当精神不足,随着工作阅历和年龄的增长,考虑个人荣辱进退、考虑人情世故多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有所下降;攻坚克难有畏难情绪,遇到重点、难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性。有时把工作推进慢、任务不落实,归咎于科室难人少,自己身体不好等因素,不能从自身主观方面找原因。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剖析
(一)理论学习不足。轻视日常学习,无法很好地做到学用结合。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自己只是个室主任,主要任务是抓落实,只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就够了,在思想上还存在着“重具体工作、轻理论学习”的问题。二是学习深度不够,理论学习存在走马观花现象,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三是联系实际不足,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缺乏具体的发扬,尤其在遇到基层复杂的矛盾中,往往重视自身经验,忽视必要的理论指导,导致工作缺乏一定效率。
(二)党性修养有所弱化。随着工作时间的增加,主动学习意识降低,自我党性修养不可避免的初心懈怠。一是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有所降低;二是工作方法缺乏创新,工作的艺术性不高,仍旧满足于陈旧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执纪监督工作的思路不够清晰。
(三)纪律意识有所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将纪律挺在前面,而自己在纪律意识方面有所松懈。工作纪律落实不够,以家庭负担重,身体不好爱生病,爱腰疼,孩子小,上学需要接送为客观借口,有时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现象;在执纪监督时不够严格,由于碍于情面和乐于做和事佬的“好人”心态,重点查处有举报的违纪问题,对案件调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线索不重视不深究。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党的政治建设是根本性建设,思想建设是基础性建设,而自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应注重平时的政治和思想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更要立足实践,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积极做好理论结合实际工作。二是逐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针对不同的任务和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更要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上级工作任务。
(二)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纪守法,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在的改进作风、严于律己、拒腐防变等方面带头做表率,更要善于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工作,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特别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法律和党纪条规作为辨别是非、解决问题的标准,确保履职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员形象。习总书记曾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而要保证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就必须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在思想作风方面,定期和党组织做好思想汇报、个人事项的有关报告;在学风方面,坚持岗位业务学习和集中学习制度,定期向党组织交流思想情况和心得体会;工作作风方面,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办事,严格落实重大事务集体讨论、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和外出报告制度,使自己思想逐步纯真、行为逐渐周正;生活作风方面,严格规范“八小时”之外工作时间,少参加一些娱乐活动、私人聚会,多看一些书籍、多关注一些时政,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思想素质,保持自身党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