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学校错时开学方案一
2月24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统筹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全年教育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深刻分析了疫情防控形势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明确提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为教育系统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划定了重点。
会议对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当前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一、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及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落实差异化防控策略,精准到县、精准到校、精准到人、精准到事,扎实将“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做好在线教育教学
要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引导,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网上教育教学平台建设,完善中小学在线教学资源审核机制,制定高校一校一策、一校多策的在线教学方案。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开展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学模式方法创新。
三、统筹谋划中小学开学工作
要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省级教育部门统筹,以县为主,根据当地疫情发展情况,科学研判评估,制定错时错峰开学方案,做好教学衔接。
四、统筹谋划高校开学工作
要坚持属地原则、建立跟踪台账、做好开学准备、落实错峰返校。原则上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大学生不返校、高校不开学;高校开学后,要严格措施,加大校园管理力度。
五、加强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教育部成立高校疫情防控专家应急工作组,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专家编写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
六、抓好年度教育重点工作
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必胜信念,深化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合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六稳”工作。要按照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收官之年”圆满收官。
应对疫情学校错时开学方案二
建立师生员工“一人一表”健康档案和健康信息日报制度,落实师生员工每日早晚 2 次体温监测。在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排摸基础上,确定返学人员名单。对现仍在市域外的师生员工,除在疫情重点地区和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有流行病学史且身体有异常的劝导暂缓返温的之外,引导有序返温。按师生人数100:1配备手持红外体温检测仪,加强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在正式开学前7天,将本校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错时报到方案、教育教学衔接方案等“12个到位”情况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开学。
具体返校时间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在正式开学前3天发布告家长书,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事宜。根据省里公布的开学时间和温州疫情防控形势,实行错峰开学,原则上依次按照中学、小学、幼儿园、高校的顺序实施。学校行政干部和后勤管理服务人员要在开学前1周到岗到位。其他教职员工要于开学前3天报到。
学生分级段或分班错时报到,可分批弹性放学离校。
在师生入校时必须经过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教职员工还须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且身体无异常方可入校。报到当日禁止家长进入校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红码”“黄码”或体温异常师生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暂时停止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暂停各类线下集聚性活动,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不组织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在校内,推行错时制、盒饭制分散用餐,尽量避免用餐人员集聚。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罩;师生间、同学间交谈保持适当距离。校内发现疑似患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应对疫情学校错时开学方案三
2月18日晚,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强化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我省提出,实行差异化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省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防控形势,组织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属地学校进行全面核验合格后,分批次错时开学。
实行差异化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城乡社区继续实施“地毯式”摸排
我省提出,实行差异化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因地制宜制定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施策。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相关要求条件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采取针对性策略和措施,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常规型管控措施,加强健康监测和服务,做好个人防护与环境卫生整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落实重点型管控措施,强化传染源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坚决切断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输入输出。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落实强化型管控措施,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社区(村)进行封闭式管理,限制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至其他区域。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把防控措施细化至最小社会单元,划小管控单元,不留死角,实现防控效果最大化。
同时,从严抓好城乡社区(村)管理。广泛发动公安民警、辅警、网格员以及社区(村)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物业人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继续实施“地毯式”摸排,实行网格化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社区(村)管理。强化对返乡(城)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规范体温检测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送诊排查,做到人员底数清、健康状况清、出入行踪清,严防脱离管控、隔而不离。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可疑症状的非重点人群,也要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发挥好社区(村)医生在社区防控小组中的专业作用,及时为工作力量薄弱的乡镇和村调整充实相关人员,确保基层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全省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
分批次错时开学
我省要求,抓好学校疫情防控。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一律不得开学,学生一律禁止提前返校,待全省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防控形势,组织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属地学校进行全面核验合格后,分批次错时开学。
同时,加大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力度,推广普及简便易行的穴位按摩、艾灸等中医适宜技术,倡导太极拳、八段锦和保健气功等运动方式,继续为密切接触者提供预防性中药汤剂。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在工作场所使用艾条烟熏法等方法祛除疫毒。统筹调动各级各类中医药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基层中医馆、国医堂的服务功能。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专家协同机制,每个医疗救治组都要有中医专家参加。对疑似和确诊病人要及早使用中医药参与医疗救治,推广有效方药和中成药,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诊疗全过程。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个人信息
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涉疫情防护物资
《措施》明确,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般不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同时,严格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大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制售假冒伪劣涉疫情防护物资、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置力度。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因防控疫情需要进行的村居、街道等临时封控措施不配合,借机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拒不配合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人员,以及在隔离场所逃脱,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险等情形的,一律严查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
公共场所不建议使用空调
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体温晨午检制度
我省要求,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都要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商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都应当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对拒绝体温检测、体温高于37.3℃或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不建议使用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购物车、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天至少消毒3次。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落实来院人员测温登记制度,严格管控陪护探视人员,陪护人员做到一人一卡(证)、无卡(证)禁入,对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排查和体温检测。
同时,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实施严格的健康管理措施,返岗人员一律建立“花名册”,外省来鲁返鲁人员上岗前一律实施居家隔离观察,观察期限为自抵鲁之日起至少14天;实行体温晨午检制度,发现异常立即安排就医;上班职工和从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暂停或减少例会等内部人群聚集活动。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设置发热门诊
我省要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对于所有不明原因发热(≥37.3℃)的病人,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结合流行病学史怀疑罹患新冠肺炎的病人,要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并隔离观察;发现有肺炎影像学特征、最近2 周内白细胞降低的病例,要立即进行病原学检测;对怀疑为新冠肺炎病例或不能排除的,要严格隔离治疗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分类收集、分区域处理、安全运送、贮存交接、转移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