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个人合同范本1
甲方:扬州安达信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合作方式:
OEM产品为甲方开发的:第三只眼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系列产品 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按照甲方市场报价的折(不含税价)。
乙方作为甲方OEM代理商,需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人民币元,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软件款项后三天内提供含乙方标志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OEM产品)给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2.甲方对软件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软件的先进适用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3.对于乙方提供的软件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对软件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软件给乙方及其客户
4.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软件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双方进行协商,乙方需向甲方
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5.甲方若对软件价格进行更改,须在十天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2.乙方可自行设定OEM产品的直接用户价,但乙方在网上的公开报价不能低于甲方的市场价格。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
第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本协议有必要延长,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后延长,也可另签新协议。
第四条 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
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六条 附则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
盖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项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同样有效)。
拟定个人合同范本2
受让方: (下称甲方) 转让方: (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
第五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份(传真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拟定个人合同范本3
合伙人:
姓名___,性别__,年龄__,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上述合伙人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产品技术方式出资,按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折合比例为:,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按约定比例——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约定比例——为依据承担。
(个性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能够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务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职责。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潜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潜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他.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状况下按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依照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6.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职责,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职责,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